大家评论城管副队长牺牲一事,何妨多了解一些后再下定义?
刀锋
从北大出来,向南走至中关村一桥向左拐上北四环路,就是在这个地点,上周一名无照商贩刺死了一名正在执法的城管监察队副队长。
提起这个地方,我是深有印象的,这里每天聚集着无数贩卖哈密瓜、卖烤肠、卖盗版、卖假发票、卖黄色物品、卖假证件、刻假图章一些人等。就是那名被报道伤人的小贩,我也颇有印象,一次是因堵车在这里,正好目睹了一对青年男女购买了他的烤肠,女子不知为何因对肠产生怀疑要退掉,小贩即不依不饶了起来,挥刀恫吓砍砍杀杀的,吓得青年男女慌忙跑上公交车连钱也不敢要回;另一次则是最近,因近期雨水较多,路上积水严重,行人纷纷拥挤在便道上,这些小贩却占据着道口给行车交通带来十分的不便,闷热潮湿的天气加上这烤肠、烤毛蛋的肉臭味弥漫,给我留下足够深刻的印象。
为了维护良好的地区治安状况,保一方水土的人民安全,我曾多次向市公安机关、区委区政府以及区人大和政协提倡建议,就在七月份仍有材料递交,要求加强对地区社会治安的维护,注意采取有效措施对“两怀人员”进行疏导,因为一些放假的孩子们居然能够从“两怀人员”那里购买到黄色光盘,这些“两怀人员”利用国家对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的照顾逃避法律制裁,肆无忌惮的贩卖违法物品。
从道理上讲,社会对于无照商贩的处理无外乎是规劝、处理、疏导的方法,可是在公安机关根本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怎么处理呢?曾有记者蹲点观察该地区社会状况,发现一些头目专门寻找怀孕妇女贩卖违禁物品,为了逃避管理甚至要让刚脱离哺乳期的妇女再立即怀孕,所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城管的“赶走”方式。我也曾认为政府应该疏导这些商贩到附近的合法经营地区,可是有一些人就是做违法违禁商品的,怎么能够让他们合法经营呢?
再有,即使是经营貌似合法商品的商贩们,理应让他们办理合法的经营执照,可是他们在商品合法的情况下,卫生质量能够过关吗?而且办理经营执照需要提供身份证件,而中关村地区的无照商贩中藏污纳垢是众所周知的,如果对有不良记录的人去要求他们办理经营执照,无异于是叫他们投案自首,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次因为一名城管副队长牺牲在彪捍的小贩刀下,中关村地区的非法经营情况才得以曝光,此前多少群众的呼声都没有产生效果,群众受到多少伤害都没有见到政府采取措施,只有政府执法部门官员的生命牺牲掉了,才见到有所反应,是不是太迟钝一些了?我们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上一些现象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恰恰是从客观上是对非法行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我们的政府把一些不良现象消灭在萌芽阶段,还会如此助长这些歪风邪气吗?
虽然目前我们社会是在追求高经济增长,但是政府却不能被经济高增长蒙蔽了双眼,在高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控制社会不良现象的发生,首先是要让人民生活在一个安全的高经济发展环境下。以往社会上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只局限发生在老百姓身上,这一次不安全因素体现在了政府执行部门干部身上,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产生的后果,用老百姓的话讲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从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到,群众的要求并不过分,政府部门的干部必须要以满足群众的要求为目标,如果忽略了群众的呼声,那么这些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现象终有一天会反作用到执法者身上,哪怕他是更高级的国家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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