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言“慎防网络舆论卷起‘媒体审判’”一文,值得商榷(以下称廖文)。
从文章标题看,廖文所关注的是“慎防网络舆论”,是其全文的核心。所谓“卷起‘媒体审判’”,讲不客气一点,是无中生有;除此,是否还有旁的意图?就只有他自己明白了。
一般我不大看关于一些案件的报导,而看公、检、法腐败的文章较多,尤其是官办报纸报导的这方面内容。但对xxxx这次报导的案件,看得很多,而且各种报导都看,重点看有关事实报导,很少看一些分析的内容。为什么唯对此案看了很多报导,原因有二:之一、不少官办报纸多有报导,境外官办媒体(电视、报纸)也有大量报导,境內外互联网上也大量报导,还听到一些朋友从国外亲友传来的国外媒体和群众议论的内容,即便到公园散步,也常听到议论;之二、看到报纸上报导当地官方通报的内容朝令夕改,极不正常。因为我不是学法律的,是个法盲,我只能以一名读者的角度,来看待和思考这些极不正常的官办报纸的报导,以略有一点政治敏感,怀疑其中有“鬼”。但是,我至今沒有看到有哪个网络媒体在对案件进行“媒体审判”,从我看到的所有网络媒体的文章,较多集中评论当地政府所作“故意杀人”的结论;也有少数提出应无罪释放,…。而最新官办报纸报导为“自卫失当”。可見网络媒体对“故意杀人”提出的质疑、或是批评,被事实证明是正确的。这怎么能说是“媒体审判”、“ 现在对某些事件或现象舆论监督的‘越位’,已经成为舆论监督实践中突出的问题”呢?因此,所谓媒体审判,是无中生有;廖文还可能有些不便明言的其它谋划。
30年前,对一些案件的审判,还提倡人民陪审制度,即人民不仅可发表意见,还直接参加审判。当时高层审判人员的情况我不了解,但基层公、检、法的头头脑脑,可能也大多不够资格称得上廖文所讲“能充分了解法律知识”的水平,因为同我一道参加工作的就有当法院院长、审判长的,他们的水平可能同我相仿,只懂得一个基本道理:一言、一行都得对党、对人民负责。但他们靠走群众路线办案,反办错的极少极少,错杀的更是少而又少、又少。有少数人搞刑讯逼供的,毛主席知道后亲自批示查办。因此,那时几乎听不到群众议论审判不公之类话题。不知廖文是否承认这是事实。
近30年,当属廖文所言“能充分了解法律知识”的行家里手办案了,该是办一个就是一个“铁案”,是千年翻不了的。尤其在互联网沒有问世前那些年,也就是沒有廖文所说“(网络)舆论监督的“越位”情况下,更应是法治最完美的黄金时代。很遗憾,正是那段“黄金时期”,制造的冤假错案、错杀的无辜百姓(还大多是20来岁的青年),不仅在我们党史上,甚至在我大中华民族史上,都是空前的。在此仅以官办报纸报导的为例,而不选用廖文称为“网络越位的‘媒体审判’”的报导内容。现摘录“京华时报”2008年11月5日第A12至13版文章内容如下:文章以小标题“沉重代价”写道:“在一大批法律界人士看来,是付出了沉重代价的,不计其数的人轻易被判重刑,司法的进步摇摇晃晃”、“ 1984年,一个农民拉着一大车西瓜进城来卖。在北京火车站,等待他的是十多名小贩。小贩们等在火车站,纷纷计算着自己该进多少货,大致几天能卖完。西瓜车来了,小贩们一拥而上,围住农民开始询问价格。憨厚的农民被团团围住,不知道该先回答谁。慢慢地,这些只是为了争得西瓜货源的小贩,开始自行拿西瓜。随后,更多的小贩也加入拿西瓜的行列。农民看着自己辛苦种的西瓜,就这样被人抢了,于是四处阻拦。此时小贩们不再听农民的话,他们装着西瓜就走了。有个小贩,只抢到了一个西瓜”、“ 这些哄抢西瓜的小贩,如果提前预知自己被判刑,那么即使无西瓜源做不成商意,也不会脑子一热去冒这样的危险。他们的罪名都是抢劫罪,很多人被判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甚至只抢了一个西瓜的小贩,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被从重从快判刑的人,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现年80高令的法学家陈光中举了一个发生在河南的例子:一对青年男女恋爱,遭到女方家长的反对。两人没有退却,反而离家同居。女方家长在找到他们后,将女青年领回家,并报案说男青年强奸了自己的女儿。‘这名男青年因流氓罪,被判了死刑”;“ 流氓罪,在当时属于‘口袋罪’。陈光中解释说,严打中被捕的人,很多行为并不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罪名,于是就向最接近的罪名靠。如此一来,众多‘口袋罪’便脱颖而出”、“在街上撤尿叫流氓罪、男男女女一起跳舞叫流氓罪、年轻人在公园谈恋爱被逮住也叫流氓罪,………”。……“当时,办案效率之快令人生疑,代价是不讲诉讼程序,不讲诉讼职能,本来只有中级法院才能判处死刑,但是不少死刑是由基层法院判的”。这一段鲜活的文字,对廖文这位精通法律的来说,不用我费神作解释吧?不过廖文的精通点法律,讲话是很轻狂的,我也想奉陪几句,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真正品学兼优的青年立志攻读法律的人是不多的,相当一部分人是攻读理、工(当时称第一类)和医、农(当时称第二类)无望,而作为找个岀路去攻读法律(当时称第三类),甚至还有的是第一、二志愿落选而统一分配去的。在此,我声明,我丝毫无意贬损法律工,我们党历来提倡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在此我要贬损的是廖文以己之长而贬人之短的傲劲。其实,通覌其全文,即或是法律,他也不过半瓶子醋而已!挿了这几句空话,再继续回正题。有同志报导,就仅仅那个“严打运动”,全国从快、从重而严判和杀头的共550多万人,相当反右划的右派分子的十倍(注:反右一个沒杀、大部沒抓,劳教的有,判刑极少)。其中,极少数是该判、该杀的,而大多数属错判、错杀,否则就称不上“被从重从快判刑的人,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 不计其数的人轻易被判重刑,司法的进步摇摇晃晃”。
这一历史悲剧,恰恰就发生在取消了人民陪审制度、网络“越位”监督不仅不存在,连网络这个名词在我国还鲜为人知。也就是在廖文所称“能充分了解法律知识”的“专家”、“教授”们一手操办而制造的。我想,廖文的肯定懂得这笔血债是不能白流的,至于他在这场大屠杀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本人一无所知。
在这后,公、检、法的腐败就日甚一日,因为“严打”中错判、错杀不仅不要担责,反而错的愈多,奖品愈多,这就推动了公、检、法的腐败大大地往向走,走到了发生警匪一家,成了一些腐败场所的后合、联营已是常事,甚至还当了黑社会首领;第二号大法官堕落为腐败分子;更有立法人员索贿受贿。至于公、检、法人员随便下去沾点小外快,更是不值一提。折腾到了老百姓见到“大盖帽”,就在背后点着他们骂。我想,廖文的对诸如这些该是清楚的,至于是不是也在老百姓所骂之列,我就不知道了。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地的治安情况好坏,直接同公、检、法效益挂钩,前几年我到一些县、乡、镇去得知这个情况,这几年如何,我不清楚。这一挂钩,推动了公、检、法腐败更上一层搂,乱断案例一天多于一天。到了老百姓忍无可忍,这期间,才有一些主持公道的把一些不公之案例公布于互联网,讲难听一点,这也是老百姓被逼得去抓的最后一根“稻草”了。这根“稻草”,对老百姓无非找了个讲话的地方,但希望我们善良的百姓,你只能把他当作讲话的场所,而救不了命,坦率讲,这些主持公道的互联网,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掌权的资产阶级是不会让这些互联网长寿的,廖文还只是资产阶级派出的先遣队,来“探探路”、为扼杀这些网络造造舆论。
恽仁祥
2009年6月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