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是理想的方案,没有考虑现实的可行性,也没有能力考虑,因为我在美国。
1。国家财政建立预算,每个公民都有一笔健保费用,可以分成几个年龄等级。比如说,一岁以前每年600元,一岁到十五岁每年300元,六十五岁后每年500元。等等。大概需要5千亿人民币。
2。如何筹措这笔费用,我不知道。但是从目前的大陆的经济情况看,应该可以筹到。
3。这笔费用如果不申请,就不发出。如果申请,并且核实通过,就可以选取保险公司。财政把这笔费用,按年拨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必须提供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一个地区,起码要扶持五家以上的保险公司,让他们竞争这个健保大饼。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提供更高的服务,或者提供更方便的服务,来吸引客源。而且规定可以在相当松的条件下,随意换保险公司。
4。这些保险公司,就是国家健保服务的保险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有区别。美国的国家健保大多是这样发出去的。
5。这些保险公司和医生或者医生集团(联合诊所,医院)等签订协议。医生要提供必须的服务,来换取保费。医和药必须要彻底分开。医生的收入一定要保障。否则就不可能有好的医疗服务。但是,同时,参与这个服务的医生的收入也必须完全透明化。他们的收入仅可以从保险公司的保费中出来。如果从别的地方来,就应该是刑事罪。
6。这是国家提供的最低健保服务。有钱的,可以自己购买商业保险,或者干脆就是现钞交易。医生医院要宰这些人或者他们的保险公司,也大概可以允许。没有人来出钱,就没有医疗技术的提高。相反,如果没有人来保证低成本的医疗,整个社会的医疗就会崩溃。80-20定律是客观存在。用20%的钱,就可以取得80%的医疗效果。而最后的那20%,要用80%的钱。
7。要提倡病历全部电子化(其实这个技术已经是现实的,有人做就行),全部网络化。这个可以使得成本极大下降。国家应该把这个当成工程来做。前几天看到,英国的一个保险公司的电子信息工程,就是五年250亿美元的预算。估计国内的那些工程师出身的党委书记,应该喜欢这个工程。但是的确是意义重大的工程。
8。要提倡大量建立联合诊所,方便就近看病。诊所的收入,仅能从诊断服务中来,不可以和药和其他手段有任何牵连。如果违反,是刑事罪。联合诊所的效益,也要用它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费用的高低来衡量。比如,每年的药费的多少,治疗费的多少。
9。对于国家健保的享受者,他们可以免费享受诊所的诊断,但是对于某些药,某些治疗手段,他们必须要自己付费或者部分付费。这些药和手段,应该非常透明,比如说公布到网上。这样一来,他们就会要求诊所的医生给他们提供低价的药品和手段,也就给低价药品和手段提供了生机。这是保护整个社会的医疗制度不受侵犯的必须手段。其实大家,特别是富人应该充分认识到,低价药品和医疗手段的存在,对大家都有好处。只要有有效的低价药品和手段的存在,他们就不会被宰得过分厉害。
10。大力提供中医,中草药,要给这些治疗手段接受保费的途径。
11。对西方专利,要有一个系统的办法。一方面,要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自己的知识产权,因为这是进步的根源。另一方面,要抵制西方的知识产权侵略。目前中国没有系统的办法,全是跟在人家背后爬。更严重的是,被利益集团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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