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央视热播的电视连续剧《苍天》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凡是有良知正义感的人看后无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可爱的祖国、善良的人民啊,今天的党员干部如果能像毛主席领导下的真正为人民服务该多好,民就是天呐!然而,当我们这些有良知正义感的普通人到僚官那里去维护自己可怜的利益时,面对的却是推诿、扯皮、拖延,想尽办法保护既得利益阶层。
辽源,东北吉林的一座小城,东北证券辽源营业部就坐落在天高皇帝远的这座小城里,小城里的东北证券辽源营业部却坐着不怕天高地厚的皇上小舅子!李某某,男,中共党员,初中文化,转业兵,现年40周岁,2004年5月至2009年8月凭其社会关系采取贿赂手段任东北证券辽源营业部总经理,现因2003年9月至2007年6月期间以单位名义设立股票交易服务站被人举报,并经吉林证监局查实为非法网点一事被东北证券免职。2003年9月李某某利用东北证券辽源营业部(原隶属辽源市财政局)改制之机,伙同其战友的弟弟东北证券分析师王某某在原总经理姜某(现任东北证券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因此事正在接受调查即将被免职)同意允许下以公司名义实则个人经营在政府“八大局”私设网点非法经营,后因国家加大打击证券非法网点的力度,怕违法犯罪事实被别人举报揭发,在公司营销总部的授意指使下于2007年6月撤销以消灭罪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长达五年的非法经营中以暗扣股民佣金的方式非法获利,在临撤销前就私分佣金一笔89万元。以上事实已经吉林证监局调查、核实并认定为非法(吉证监信(访)字第008号),东证人发〔2009〕45号文件也已免除李某某的总经理职务。
但因省证监局的调查认定及时、核实处理迟缓和犯罪事实确凿、行政处罚含糊的矛盾结果,及东北证券在六年前就破格提拔不具备高管资格的李某某为总经理的违规事实,最主要的是反映的上述情况只是冰山里的一角,包括原总经理姜某侵占私分单位转制改制款、挪用股民保证金私分利息款等等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必将在、也只能将在省级或更上一级的公正严肃的法律铁拳面前暴露无遗,故今执意上书传至。
今日长缨在手,缚住孽畜不难。证监局在广大股民的声威下定性非法网点犹如胜利者手中的长缨,相信中国证监会、省纪检委、公安各部门单位势必将责任人绳之以法,为民除害。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历史已经或正在告知善良的人民,那些在改革开放三十年骑在人民头上的剥削阶级、腐败分子必将在毛泽东思想的重新照耀下无处藏身,成为历史的罪人!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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