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到这一代人以后”?下岗职工遗留问题不能再拖了
库爽生
经济观察报08月28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在谈到国企下岗职工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时坦言:“时间,是说不能解决的只能拖,拖到找到办法你接受,或者说得不好听点,拖到这一代人以后。”
要感谢李曙光的快人快语为百姓解疑释惑,使广大下岗失业职工和关注此问题的人们豁然开朗了:为什么长期以来,不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互联网上,呼吁及时解决下岗失业职工问题的呼声不绝于耳,却始终完全不被理睬,有关部门长期以来熟视无睹,装聋作哑,原来是采取了“拖”的办法,而且决心“拖到这一代人以后”,也就是说,拖到这数千万下岗失业职工死绝了再说。至于“拖到这一代人以后”,还会解决吗?这自然是一个天大的问号。本朝本代公有企业私有化改制造成的问题,这一代人不解决,还能指望下一代人?这不是笑话吗?看来,其实就是打算拖到这一代人自然消失之后就一了百了,压根就没有想到要解决。
我多次说过,公有企业职工在企业长期拿低工资,里面隐含着他们对于劳动终身制和各种保障和福利的投资。在国企改制中突然单方面强行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把他们残酷地推向生活的泥潭,是一种既不人道也不讲道理的野蛮行为。李曙光也说:“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在处理与职工关系时在某种意义上给了它的员工一个隐形“契约”,你工资低,但你有保障,医疗报销以及养老等保障。”这样世界上最不公平最不人道的问题,不应该解决吗?
李曙光还说:“这就是国企下岗职工的历史劳动债权问题,这是基于构建国有企业时带来的,它反映了国企政策和利益的交换关系,有的人在这个厂里干了十年,二十年,有的是一辈子,甚至一家都在这个厂里,凭什么给3万就被打发了?”李曙光似乎过于高估了下岗失业职工所得的经济补偿金额。在我集中调查的200多家改制企业中,最低的几家是260元/年,最高的是831元/年,而且每个工龄高于700元的不多,多数是四五百元。平均大约500元。就是说工龄30年也不过获得所谓经济补偿金一万五千元。如果他们不吃不喝,一万五千元大约可以缴纳三年社保金,三年之后靠什么活下去、靠什么缴纳社保金呢?要知道,他们绝大部分人在劳动力市场已经没有了任何竞争力,是根本没有什么再就业可能的,而且根本没有什么积蓄,而且根据低保政策,他们大多数人还无缘享受低保!请问,他们究竟如何活下去?如此严重的问题不应该解决吗?
李曙光说:“还是不对价的问题,还是钱的问题。”“根子上是财政能力的问题。但这个问题的交易成本很高,解决不了,也不要设想解决。即便有能力拿这么多钱,主导改制的人也不愿意。”国家没钱解决吗?不是举世公认中国富起来了吗?不是中国已经成了“全球第三大经济体、第二大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美国最大的债权国、第三大航天大国、第四大旅游首选国、主要工农业产品均居全球第一或第二”吗?不是“中国的百万富豪人数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都要多”吗?怎么只是解决下岗失业职工问题就突然因为“交易成本过高”就缺钱就解决不了,就要等到“这一代人以后”了?
话说回来,即便真的是财政困难无法解决下岗失业职工问题,那为什么在对国企大规模私有化之前,不像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说的那样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各地政府为什么要急不可耐、大刀阔斧地进行私有化改制,还“早改早主动,晚改就被动”?恨不得一夜之间就把广大国企工人赖以生存的家园、饭碗彻底砸碎?让这些下岗失业的数千万工人用自己的双手和大脑,在国企建设社会主义的同时,也享受着当家作主的快乐,不好吗?
解决下岗失业职工遗留问题不能再拖了。因为这是一个天大的民生问题。涉及公有企业改制造成的六千多万人(含集体企业职工)的生存问题,这六千多万人有多少家庭?直接间接至少影响一亿多人吧?这难道不是天大的问题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六千多万家庭上亿人的生命呢?试问,我们国家还能有比解决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更大更重要的事情吗?
解决下岗失业职工遗留问题不能再拖了。这是一个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妥善解决好,构建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从何谈起?
解决下岗失业职工遗留问题不能再拖了。这是落实党中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精神的关键所在。下岗失业职工遗留问题不解决,人民如何共享发展成果?
毛主席在《满江红·和郭沫若同志》一词中写道:“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为了社会稳定,为了公平正义,各地党政部门应该痛下决心,真抓实干,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紧解决这个天大的问题,还下岗失业职工一个公道,全力拯救数千万下岗失业职工!早解决早主动,晚解决就被动。“拖到这一代人以后”?这“是要上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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