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和平告诉我们:工人阶级也是一样。你给他讲:“你不关心国家大事,你总有一天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的。”我们当时不听啊,就像我爸爸打我屁股我也不听一样。(众笑、鼓掌)人必须经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才能得到真理的,光听一面的正面教育这还不够。(鼓掌)有时我对此有些悲观,人们为什么非要经过第二遍呢?要有反面教员呢?我们有很多这样的反面教员,我们得感谢他们。工人阶级有了正反两方面的体验,咱们才会想想,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怎样才能防止“自己的房子”被资本家占有了。不能光建房子,还得想办法防止“房子”被资本家占领了,这是很重要的东西。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001/123514.html
1 新的官僚资产阶级
在中苏论战中,毛泽东以生产关系中所处地位作为阶级划分标准的观点更为明晰。论战伊始的“二十五条”8,毛泽东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几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其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他这样说道:“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来看,在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中,毫无例外地都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差别,也还存在着个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种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种生产关系。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劳动的工人和在集体所有制农庄中劳动的农民,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两类劳动者。因此,在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中,毫无例外地都存在着工人和农民的阶级差别。”9
在以上这段话中,毛泽东对工人和农民两大阶级的区分,不是根据其政治行为或意识观念的差异,而是根据城乡所有制形式的不同。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时期经济结构多元性的观察十分敏锐。他认为,只要这种多元结构存在,阶级就会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一直存在。只有到了所有制差别消失时,社会中的阶级才会消失。可以看到,阶级在这里指的就是被生产关系尤其是被所有制关系所划分的经济集团。
在稍后的论战中,毛泽东在《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吗?》一文中再次提到社会主义时期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共同存在。他认为,在南斯拉夫,能够雇佣工人和购买各种生产资料的私人企业越来越多,这些企业主就是 “典型的私人资本家”。从他们所掌握的生产资料、所得到的利润以及他们和工人之间的关系来看,他们无疑是“不折不扣的资本家”。作为剥削阶级的农村资本家在南斯拉夫的农村也处于支配地位,这个阶级和大批靠出卖自己劳动力过活的农民之间的差别正是在于他们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和生产资料,在于他们对雇佣劳动者的“资本主义剥削”。10
文章也谈到了南斯拉夫“公营企业的蜕化变质”问题。这些公营企业名义上是工人自治,实际上却被新型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所占有:
“在这些所谓‘工人自治’的企业内部,经理同工人的关系实际上是雇佣同被雇佣、剥削同被剥削的关系。
实际情况是,经理有权决定企业的生产计划和经营方向,有权处理生产资料,有权决定企业收入的分配,有权招收工人和解雇工人,并且有权否决‘工人委员会’或‘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南斯拉夫报刊反映的大量材料证明,‘工人委员会’只是一个徒具形式的‘举手机器’,企业的‘一切权力都操在经理手中’。
由于经理掌握和支配生产资料,并且掌握和支配企业收入的分配,这就使他们可以利用种种特权,侵占工人的劳动成果。”11
生产资料实际上“属于”一个新的资产阶级,这一阶级掌握着“公营”企业的财产和人员,并从中攫取好处。在这篇文章中,生产关系的三个方面,即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不占优)、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关系以及分配关系都被用来作为阶级划分的标准。
对阶级的经济界定也出现在《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一文中。这篇文章分析了苏联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蜕化。分析表明,这些企业在法律上的名义所有权和实际占有关系之间并不一致。社会主义只是名义上的,企业实际上已经落入了新的资产阶级手中:
“从这些事例中可以看到,这些蜕化变质分子所把持的工厂,名义上是社会主义企业,实际上已经变成他们发财致富的资本主义企业。他们同工人的关系,变成了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像这样的蜕化变质分子,他们占有和支配着部分生产资料,剥削别人的劳动,难道不是道道地地的资产阶级分子吗?……所有这些人,都是属于同无产阶级相敌对的阶级,属于资产阶级。”12
农村地区的情况也是如此:
“从这些事例中可以看到,这些农庄领导人所把持的农庄,实际上变成了他们的私产。他们把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变成为新的富农经济。他们在上级领导机关中往往有着自己的保护人。他们同庄员的关系,同样变成了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像这样的压在农民头上的新的剥削者,难道不是货真价实的新富农分子吗?
显而易见,所有这些人,都是属于同无产阶级和劳动农民相敌对的阶级,属于富农阶级也就是农村资产阶级。”13
毛泽东之所以把社会主义条件下产生的新的官僚资产阶级称为一个阶级(不管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主要依据是它掌握着生产资料。官僚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有效地占有和控制形成了事实上的资产阶级私人占有制。在以上这些相关的论述中,毛泽东几乎完全是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含义上来定义阶级的,即从占有或没有占有生产资料的经济集团的含义上来定义阶级。在事实占有而不是法律占有意义上的所有权制度是毛泽东对阶级进行界定的根本出发点。
正是新的官僚资产阶级在这些年他们任意处置国有资产,他们通过各种途径私有化,形成了新的资产阶级,这样就使中国处于官僚资产阶级与新生资产阶级的控制之中,他们又与外国资本主义相勾接,形成卖办资产阶级,官僚、卖办和新生资产阶级统治下所出现的劳资矛盾所反映出来的种种问题,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难道不是干真万确的现实吗?尽管人们加上许多名词,什么特色啊、代表啊、科学啊,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存在是第一性,生产资料掌握在谁手里这个历史事实是否定不了的;资本家支配着工人的命运这个历史事实是抹杀不了的,他们有不与工人订合同还用饥饿纪律要工人工作的权利,有不承认工伤、尘肺的权利,不给工人上任何保险的权利,不发工资或克扣工资的权利,以及开各种血汗工厂的权利,等等;各种资本勾接财产暴发这个历史事实也是抹杀不了的!
2 “自在阶级”转为“自为阶级”是无产阶级爭取解放的唯一途径
毛泽东关于“自在阶级”和“自为阶级”的理论也表明他是从经济层面来界定阶级的。毛泽东用“自在阶级”描述那种没有意识到自身是作为阶级存在、仅仅是经济意义上的阶级形态。自在的阶级是指这样一些人类集团,它们在经济结构中处于特定的位置,即从经济地位上而言是一个阶级,但它们并没有意识到自身所处的经济地位。这种“分散”的阶级在一定条件下会发展成为“自为的阶级”,即一种认识到自身阶级地位和阶级利益的“有组织的”、“自觉的”集团。阶级意识是否形成和发展是区分自在阶级和自为阶级的关键。这里必须注意的是,阶级意识并不是界定阶级的出发点,经济的决定性才是其出发点。从阶级的最直接的意义上来讲,不管阶级意识是否已经形成或仍处于潜在状态,也不管阶级意识的程度如何,阶级始终是一种经济上的客观存在。
总之,从1955年以后的著述来看,毛泽东是把阶级作为一种经济实体来认识的,并用经济结构中所处的不同地位来界定阶级。毛泽东界定阶级的根本出发点是实际所有权,即对生产资料的实际占有或是实际不占有,而不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关系和分配过程中的关系。
毛泽东对阶级的经济规定性的坚持并不妨碍他也把阶级作为一定条件下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组织来看待。关于阶级作为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参与者的问题,毛泽东有很多的评论,其中多数是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上层建筑领域的阶级斗争相关。我们首先考察毛泽东关于阶级作为上层建筑领域冲突参与者的前提的论断。毛泽东从经典马克思主义出发明确指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不平衡是阶级成为政治-意识形态组织的前提。
毛泽东认为,自为阶级和自在阶级只是代表着阶级在政治和意识形态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在阶级形成初期,阶级意识是“分散的和无组织的”,既没有形成对社会结构本质特征的认识,也没有形成对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认识。在谈到工人阶级时,毛泽东这样说道:“在实践初期,工人阶级还是一个所谓的‘自在的阶级’,他们还不理解资本主义”14。由于没有形成对自身阶级身份和阶级利益的认识,自在阶级的斗争是孤立的、自发的和局部的。斗争不是直接指向现存的社会体系,而是为了解决个体或局部所遭受的苦难。在这个时期,阶级成员并没有作为一个阶级采取政治行动。阻碍他们在政治上形成阶级的原因是他们还停留在对资本主义的感性认识上。毛泽东并没有纠缠于一个阶级内部可能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观念(尤其是在其形成初期),坚持认为意识形态总是带有特定阶级的印记。一个阶级的成员可能会采取另一个阶级的“立场”,或许是由于政治和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识形态霸权所致。
虽然一个阶级的意识形态并不是必然地表现出同一性,但是具有相同阶级地位的人类集团在思想观念上总是会朝着系统化的方向发展。在经过一个时期以后,“自在的阶级”会变成“自为的阶级”,形成一个对阶级身份和阶级利益自觉的组织。由于认识到自身处于被压迫的地位,他们开始联合起来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斗争,这种斗争不再是仅仅对个别剥削者的反抗,而是针对整个剥削制度的斗争。当斗争转向政治斗争阶段时,斗争的根本目的就是争得政治权力,因为只有拥有这种权力,才能对现存的社会秩序进行有利于被压迫阶级利益的改造。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把“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理解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点”。阶级意识是一个阶级成为政治和意识形态组织的必要前提。一旦认识到这个前提,政治的“基本内容”就是联合起来同“阶级敌人”作斗争。15
当阶级斗争成为联合起来的共同行动时,这一阶级就会逐步地改造自身,改造其“主观世界”。但是,这种觉悟不是凭空产生的,它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总的来讲,一种意识形态成为系统,总是在事物运动的后面。因为思想、认识是物质运动的反映。”16 所谓物质运动指的是生产力的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束缚。毛泽东认为,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推动社会形态更替(社会性质的根本改变)的基本矛盾。
这一矛盾促使阶级分化,促使被压迫阶级在上层建筑领域为现在已经意识到了的自身利益而斗争。这就是阶级社会上升和下降的历史:
“自从人类社会裂为几个利害不同的阶级以来,经历过奴隶主的专政,封建主的专政,资产阶级的专政,这些专政继续了几千年……人类才开始经历无产阶级的专政。前三个专政都是剥削阶级的专政……这些在社会发展史上曾经起过一定进步作用的剥削阶级,总是在很长的时期中犯过无数历史性的错误,而且是反复地一犯再犯,才能积累他们的统治经验。但是随着他们所代表的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的尖锐化,他们仍然不可避免地要犯更大更多错误,激起被压迫阶级的大规模反抗和他们自己内部的分崩离析,以至促进了自己的灭亡。”17
这里所说的“被压迫阶级的大规模反抗”指的是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所发动的暴力革命。在“旧的阶级社会”如资产阶级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不平衡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18。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发展将会“激发它本国人民的革命”19。即便生产力的发展已经使统治阶级成为累赘,他们也决不会自愿让出政权,而且还要利用国家机器维护其特权。因此,“国家权力”是革命的“基本问题”,被压迫阶级为了夺取政权被迫进行长期的政治和意识形态斗争,最后被迫进行武装斗争。无产阶级革命当然也是这样,因为只有通过暴力手段粉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才能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这是一个“普遍规律”。
尽管革命过程中会有一些“曲折”和“倒退”,但从长期来看,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相容所引起的被剥削阶级的暴力革命一定会爆发。毛泽东通过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说明了这点:
“教科书在327页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社会中的阶级斗争的整个进程,‘不可避免地’会使社会主义用‘革命手段’代替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冲突,在帝国主义时代达到了空前尖锐的程度。无产阶级发动的社会主义革命具有客观必然性。……这些提法很好,不能不这样讲……既然是客观必然性,就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也就是不管你是赞成还是不赞成。你不赞成,它也还是‘客观必然性’。”20
纵观人类历史也是这样。奴隶制度被封建制度所取代,封建制度又被资本主义所取代。在这些过程中,不管反动阶级怎样企图阻止“历史车轮的前进”,革命或迟或早总会发生,最终统治阶级被消灭,被统治阶级取得了革命的胜利。21
在取得了上层建筑领域的胜利之后,被压迫阶级还要利用刚刚掌握的政权按照自己的阶级利益来改造生产关系,主要是消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那部分生产关系。这也正是中国革命所经历的:
“一切革命的历史都证明,并不是先有充分发展的新生产力,然后才改造落后的生产关系。我们的革命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宣传开始的,宣传是为革命造舆论。此外,在革命过程中,在我们推翻旧的上层建筑之后,再来消灭旧的生产关系是可能的。消灭了旧的生产关系,确立了新的生产关系,这样就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22
欧洲的资产阶级革命也是遵循同样的规律。新兴资产阶级是作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政治和意识形态组织出现的。它在推动生产关系变革之前就已经实现了上层建筑领域的变革,掌握了国家政权:
“从世界的历史来看,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不是在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以前,而是在这以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大发展,也不是在上层建筑革命以前,而是在这以后。都是先把上层建筑改变了,生产关系搞好了,上了轨道了,才为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为物质基础的增强准备了条件。当然,生产关系的革命,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的。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在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十七世纪)以后,才进行工业革命(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法国、德国、美国、日本,都是经过不同的形式,改变了上层建筑、生产关系之后,资本主义工业才大大发展起来。”23
我们必须注意到,这里所说的作为上层建筑组织的阶级,是生产力“一定程度发展”的结果。虽说这种生产力发展的程度相对于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变革之后的要小,但也足以引起社会结构内部的矛盾,通过上层建筑领域的阶级斗争来推动矛盾的解决。在这种认识中,生产力的发展及其与现存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引起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经济上的阶级通过参与这种斗争才得以形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迟早将导致阶级意识的发展,被压迫阶级开始意识到自身作为阶级的存在,意识到阶级成员处于相同经济地位中的共同利益。阶级意识使孤立的、自发的个体斗争转变为有组织的、联合起来的斗争,转变为上层建筑领域中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斗争。
正如毛泽东所说,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是领导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的问题”,资产阶级为了达到他们复辟的目的,就要为推翻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而斗争。这首先需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做工作,“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作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38
毛泽东认为,党在这一过程中不可或缺:
“列宁主义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同无产阶级专政一起存在。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不能没有无产阶级政党。因为无产阶级专政要反对无产阶级和人民的敌人,要改造农民及其他小生产者,要经常整顿无产阶级的队伍,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过渡到共产主义,没有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是不行的。”60
分配关系对社会主义条件下资产阶级分子的不断出现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毛泽东在1964年的著述中较为详细地阐述了这一点,并引用列宁的话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还存在着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别,还存在着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资产阶级法权还没有完全取消,还‘不能立即消灭按工作(不是按需要)分配消费品这一仍然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因而还存在着富裕程度的差别。要使上述这些差别和现象归于消失,要使资产阶级法权归于消失,只能是逐步的,而且必然要经过一个很长的时期。”33
相似的观点也出现在毛泽东1975年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指示中。他指出:社会主义的中国实行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这些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受到限制”34。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再加上资产阶级法权和分配领域的不平等,都给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不断产生提供了经济基础。正如毛泽东在1964年曾指出的:“资产阶级法权的影响?????带来????新的资产阶级分子”35。只有消除生产资料所有制之间的差别,消除资产阶级法权的影响,才能消灭“阶级重新出现和资本主义复辟”的经济基础。
无产阶级的反对派总是在党内寻求培养自己的代理人。毛泽东认为,新旧资产阶级分子和新旧富农“构成修正主义的社会基础”,“他们千方百计从共产党内寻找自己的代理人”。61 这些代理人千方百计地在党内进行修正主义和资产阶级复辟活动,试图变无产阶级专政为资产阶级专政。毛泽东在1955年以后的著作中有很多关于党内“资产阶级代表”的论述。这些代表发出的政治声音并不是为了无产阶级的利益,而是为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试图通过控制党达到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和恢复资产阶级秩序的目的,他们为党外的资产阶级谋利益。他们的政治斗争是有组织的,并在党内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派别,一个鼓吹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政策的资产阶级派别。
作为各自阶级利益代表的社会主义派别和资本主义派别在党内的斗争会引起一些后果。一旦资产阶级派别试图控制党的企图取得成功,它就会蜕化成“资产阶级政党”。一旦他们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占据领导位置,就会发生资本主义复辟。这些已经成为南斯拉夫和苏联的现实,中国也出现了类似的现实。
这三十年的历史再一次证明:他们也是先造誉论,他们先是打出阶级斗爭熄灭论,一心一意建设论,阶级斗爭熄灭了吗?沒有,正是在阶级斗爭熄灭论中官僚资产阶级大肆处置国有资产,造就了新的资产阶级和卖办资产阶级。人民应当大声责问:国有资产是全民资产,谁给了你们处置权,宪法沒有赋予,也没有通过全民公决!
钓鱼岛岛主说:当下GCD的权力现状是什么呢?“毛派GCD人”不但人少得可怜而且已经几乎彻底被排斥在权力范围之外,即使在中央和各级政府里面有一点点,也不过是“反潜伏”而没有发言权的人而已,在某些时候仅仅起到一个陪衬或者帮助主观上还不想亡国的“民族改良资本主义GCD人”打击一下“卖国主义GCD人”;而现在在党中央和少部分地方政府还勉强掌握实权的是“民族改良资本主义GCD人”,说的不走老路也不走邪路,无非就是不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老路,也不走“帝国主义抢劫制”的邪路而已,但要“踏踏实实”的走“资本主义私有化”道路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其实是死路一条,不过晚点死而已,毛主席对这一点说得再清楚不过,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真心愿意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真搞“资本主义”道路];那么“卖国主义GCD人”现在实际上翅膀已经相当的硬朗,他们基本控制了大部分政府、政协、人大这几条线,包括很多部委和地方政府党委甚至不少地方武装也差不多在他们的控制范围之内,他们表面上也鼓吹与“民族改良资本主义GCD人”一样要走“资本主义私有化”道路,但实际上他们是以其“主子”的意志马首是瞻,他们已经几乎没有回头路,卖国并不惜亡国灭种几乎就是他们现在唯一的选择。
当然,任何事物都有发生转变的可能,但转变是要有“代价”的,而GCD的现状就是这么一个现状,这也是我现在对GCD这个“怪胎”已经失去信心的原因。虽然对“毛派GCD人”还保留了一份希望,不过现在的现实是他们既少得可怜又根本就被排斥在“民族改良资本主义GCD人”和“卖国主义GCD人”之间的权力纷争之外,在“亡国灭种”之前看不出有多少迹象能够有抬头的机会。
所以在我看来,我中华无论是国与民在不远的将来都可能将遭受空前的大灾大难,而我等普通爱国爱民的小屁民所能够做到的也只有尽可能多的保留火种,一代一代传下去,让后世子孙再来一次“大革命”,再慢慢恢复中华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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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阶级 “自己的房子”被资本家占有后怎么办?
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有没有阶级存在?有没有阶级斗争?现在可以肯定,社会主义国家有阶级存在,阶级斗争肯定是存在的。列宁曾经说,革命胜利后,本国被推翻的阶级,因为国际上有资产阶级存在,国内还有资产阶级残余,小资产阶级的存在,不断产生资产阶级,因此,被推翻了的阶级还是长期存在的,甚至要复辟的。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如英国、法国等都曾几次反复。社会主义国家也可能出现这种反复,如南斯拉夫就变质了,是修正主义了,由工人、农民的国家变成一个反动的民族主义分子统治的国家。我们这个国家就要好好掌握,好好认识,好好研究这个问题。要承认阶级长期存在,承认阶级与阶级斗争,反动阶级可能复辟。要提高警惕,要好好教育青年人,教育于部,教育群众,教育中层和基层干部,老干部也要研究,教育。不然,我们这样的国家还会走向反面。走向反面也没有什么要紧,还要来个否定的否定,以后又会走向反面。如果我们的儿子一代搞修正主义,走向反面,虽然名为社会主义,实际是资本主义,我们的孙子肯定会起来暴动的,推翻他们的老子,因为群众不满意。所以我们从现在起就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开大会讲,开党代会讲,开全会讲,开一次会就讲,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一条比较清醒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
毛泽东把国家称为“暴力机关”,国家机器主要就是那些实施和掌握暴力的机构:“国家的性质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所谓国家的形式,不外军队、监狱、法院、捉人、杀人,等等”44。法院和安全机构通过强制执行旨在维护现存社会秩序(包括现存的生产关系)的法律来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军队是“国家机器中最重要的部分”,它保卫着统治阶级的基本利益。“军队是阶级的实力”45。当统治阶级的统治可能面临着严重挑战时,军队会采取行动阻止上层建筑或生产关系中发生的任何变革。
陶里亚蒂的“结构改革”论,即认为无产阶级能够通过选举取得政权并对上层建筑领域进行改造、引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最终还是以失败而告终。因为军队作为“上层建筑最重要的和基础的环节”,会为了资本的利益阻止任何可能发生的有目的的社会改革。与之相似,赫鲁晓夫的“议会道路”论也是由于这一原因遭到了失败。这种认为在当代政治形势下能够实现和平过渡的说法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虽然马克思在19世纪70年曾把英国和美国作为一种例外,认为这两个国家具有和平过渡的可能性,但是他认为产生这种可能性的条件在于“那时候这两个国家的军国主义和官僚制度还不大发展”。到了20世纪初这一条件就不复存在了。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开始加强他们的“军国主义和官僚制度的压迫机器”,尤其是他们的军事机器,这就排除了向社会主义和平过渡的任何可能性。46 因此,“议会道路”论忽视了作为国家机器主要部分的军队及其它强制机构,而把仅仅是作为“资产阶级统治的装饰品和屏风”47的议会错放在了重要位置。无产阶级即使能够获得议会多数,国家的强制机关和官僚机器也将会迅速通过修改宪法、宣布选举无效、解散议会、宣布共产党不合法、排除政府内的共产党成员、用暴力镇压工人运动等方法来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因此,无产阶级为了实现自身的目的,除了武装斗争没有其它道路可走。毛泽东指出:“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普遍规律。无产阶级必须经过武装斗争,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4
毛泽东指出:中国搞修正主义不像苏联那么容易,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受压迫一百多年。
中国如何发展,要看无产阶级成熟成为自为阶级的进程,也寄希望于党内外代表无产阶级力量的人们的努力!只是资产阶级是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
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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