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要人民主权,不要自主权
朱大碌
李荣融说国企搞不好挨骂,搞好了也挨骂,自觉很冤枉。
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国企搞的好不好,不是李某人说了算,还是得广大群众说了算。
显然群众并不认可国企搞好了的话。
李某人说国企搞好了,是指国企盈利了,赚了多少多少钱。但是盈利并不能作为国企搞好的标准。
比如国企一窝蜂投资房地产,到处制造地王,哄抬房价,大造房地产泡沫。
比如石油巨头在国内垄断卖高价,却把成品油低价卖给外国人,在国内炼油能力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却把石油拿到国外去加工。
比如银行把股份廉价卖给外国人,让人家上市一抛了之,大捞一把走路,中国什么也没得到。
比如中国的外汇被拿去买外国债券,长期供外国人专用,中国老百姓反倒不能用。
比如铁路在整体运力长期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却热衷于搞少量性价比很差的高价高速路,让广大老百姓“被高速”。
比如公路上到处是收费站,老百姓处处被迫交买路钱。
比如国企高管薪酬超过国际标准15-23倍,却让大量职工下岗牺牲,只要生产力不要消费力。
比如国企的资产随便贱卖,让少数人空手套白狼发大财。等等。
这些都不是什么好事,怎么能说国企搞好了?
根据凯恩斯两只手的市场经济理论,国企代表政府有形之手,只能干私人干不好干不了的事,主要起拾遗补阙的作用。
不能让国企象私人企业一样去“搞活”,象私企一样唯利是图。
国企要搞好,首先要把属于全民的主权还给人民,不能允许国企有瞎折腾的“自主权”。
哪有主人不当家,让保姆自作主张乱折腾的道理?
建议成立“全民持股会”(归全国人大领导),由“全民持股会”管理所有国有资产,国企赢利由全民分红。
全民持股会理事由公推公选产生,前提必须是群众公认的大公无私的共同富裕带头人,如吴仁宝、王宏斌等,只有这样的人选管全民资产老百姓才能放心。
其次对国企要约法三章。
一不能与民争利,不能靠垄断牟利,不允许什么赚钱搞什么,不需要做大做强,不允许上股市融资、引外资(国家有充足的资金支持)。
二不能捣腾资产,国企可以关停并转调整结构,但不能随便把全民所有的资产倒腾出去,只有经人大授权的特别机构才有权处理国有资产,其它人一概不允许捣腾资产。
三不能折腾薪酬,国企只能做政府指定的规定动作,是政府行政任务的延伸,所以其薪酬应该与公务员一致,实行终身雇用年功系列工资制度,不需要自定薪酬。
第三,调整国企结构,有进有退。
国家掌握印钞机,政府不需要赚钱只需要花钱,盈利的事要让老百姓去干,国企只需要干民企干不了干不好的事。
如生产汽车的国企退出汽车转产电车、电动车,搞房地产的国企退出商品房转产廉租房,生产家电的国企转为专利开发试制基地。
搞能源、矿产的国企转向风电、太阳能、沼气、秸秆制气等新能源开发,国内矿产资源能封存尽量封存。
撤销中投、中金之类的投机公司,限定外汇只能购买中国短缺的资源、能源产品,不得购买任何对中国毫无用处的外国债券和金融衍生品。
收回2007年发行的1.55万亿炒美元的人民币特别国债,拿来偿还公路、高速公路、桥梁贷款,让中国老百姓用上免费公路,大大降低国内企业的物流成本。
收回铁路的投资权和定价权,投资项目和票务定价由全民持股会决定,只许搞性价比高的平价快速铁路网,不许搞性价比很差的高价路,让铁路象地铁、公交一样发挥廉价公共服务的职能。
银行、航空公司等向民企开放,同时把这些行业的国企合并保留一至二家,主要承担特殊职能。
等等。
这一过程不需要折腾资产,也不需要职工下岗,所有关停并转企业的职工都可在国企系统内调整消化。
经过这样的结构调整,国企该进的进,该退的退,该做的做起来,不该做的明令禁止。
公共服务是国企从事的主要方向,其它行业严格限制国企投资,取消国企投资、定价、折腾资产和薪酬的“自主权”。这也是与国际接轨。
经过这样改革的国企才是人民需要的国企,由人民当家作主,公仆、保姆们忠实执行规定动作(不得越俎代庖乱折腾),和谐社会由此而生。
把盈利作为国企搞好的标准,把国企当成私企来搞,既没有理论根据,也不可能被老百姓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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