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反腐铁三角”摧毁基层腐败述略
说明:本篇是《祖国在危急中》的国内篇(7)。上一篇是《通过网络法庭破解上访综合症的逻辑推演》。下为正文。
2010年3月,一年一度的“两会”又将在京召开。日前,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和人民网就老百姓最为关注的“两会热点问题”,在网上展开联合调查。调查显示,“反腐倡廉”暂居首位,71%的网友认为,县处级干部的腐败问题最严重。可见,网民(人民)的眼睛的确是雪亮的,而不是看不见真相的。
如何有效反腐败呢?最理想的反腐路径当然是自上而下反,然而那不具操作性,原因众明。草民以为,理性而可操作的反腐思路是“抓二头、带中间”——“前一头”由中纪委、国家反贪局等部门反高层的腐败【数量不会太大,很和谐】; “后一头”由中央政府、媒体和人民组成强大的反腐铁三角,强行“压迫”地方反县处级以下(包括县处级)的基层腐败【数量特别巨大,不可和谐】。“带中间”意思是:“抓二头”的腐败必然都会“带出”中层
的腐败【数量适中,比较和谐】。本文只对抓二头的“后一头”——用反腐铁三角摧毁基层
腐败进行述略。
一、中央政府构筑反腐铁三角
草民以为,在目前的政体和政局下,中央政府成立执法护法委员会,与媒体和人民组成反腐铁三角,是摘除许多社会毒瘤的充要条件。针对有效摧毁基层腐败问题,特提出如下看法:
1、中央政府成立执法护法委员会,由主席和总理亲自挂帅。主席任执法护法委员会主席,总理任执行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部部长任执行委员。
2、执法护法委员会的目标是:力争用三五年的时间,有效摧毁庞大的基层腐败。
3、代表中央政府的执法护法委员会、媒体和人民组成强大的反腐铁三角。【在摧毁基层腐败的全部过程、每个环节和每个案件中,必须给媒体和人民监督举报的自由】
二、用反腐铁三角反腐的几条原则
1、反腐对象,县处级以下(包括县处级)干部。
2、审判法官跨省对调,在各省市自治区首府,集中审理本辖区的所有案件,武警24小时保护审判法官。必要时,还可通过网络法庭模拟审理案件予以支持和协助。【至于网络法庭及其功能,草民在《通过网络法庭破解上访综合症的逻辑推演》一文讲过了】
3、反腐“收入”公开透明。设“阳光账号”一个,其收入即是“阳光基金”,向全国人民公开。
4、阳光基金的用途(支出)公开透明。阳光基金可用于百年大计,比如用于大西线调水工程,比如用于沿黄河二岸修建公路和铁路、实现中华民族“圣人出,黄河清”的千古梦想……;阳光基金也可用于解决紧迫的民生问题,比如用于解决三农问题,比如用于解决因严重环境污染而受害的公民的康复问题……
5、组建贪官集团军,向沙漠进军,去开发大西北(现在的监狱和服刑概念需要颠覆)。
三、用反腐铁三角摧毁基层腐败的步骤述略
在某年某月某日,中央政府执法护法委员会发布摧毁基层腐败的公告,要点如下:
1、自即日起,中央政府将直接致力于摧毁基层腐败。腐败分子的出路只有二条——道德之路和法律之路,二选一。
2、道德之路:考虑到基层腐败的巨大存量,给腐败分子一个选择道德之路的过渡期,过渡期为半年。亦即在过渡期内,腐败分子必须将赃款(含赃物变现的赃款)以匿名形式(实名坦白更好)汇往“阳光账号”上,作为“回报”,今后如果被查明犯有腐败罪,凭原始“汇款”凭单——扣除汇款额后予以量刑(也可考虑加倍扣除)。
3、法律之路:对于腐败分子而言,过渡期之后,即意味着主动选择了法律之路【估计绝大多数腐败分子会选此路】。此时,腐败分子起码将直面四大压力:其一,人民举报或同伙畏罪举报;其二,媒体的穷追猛打;其三,法律制载;其四,中央政府执法护法委员会的直接干预。
4、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并做好保密工作。把破案标的细分为若干等级,明确每个等级的奖励百分比,奖金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举报人员系犯罪同伙,均可获减罪或免罪乃至一定的奖励。
5、各省市自治区的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监督并落实本地区所有腐败案件的最终解决。其成绩列为中组部考核的重要标准。
6、以上所有过程,媒体和人民均都有权监督,同时可随时评论或曝光阳光下的黑暗。对于证据确凿的“阳光下的黑暗”,中央政府执法护法委员会可直接向地方官员发布监督令或限期惩处令。
非非毛 2010.1.17LC;2010.1.31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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