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长“拿”笔事件中可以了解,让高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多么难
记者采访时仅仅向省长采问了一个邓玉娇问题,就惹得省长心中不快,不快你可以完全不回答,或者用说一句“无可奉靠‘的外交辞令也行,你凭什么要象警察似的审问记者“你是从哪里来的?”。
审问也就审问了,为什么又要“拿”走记者手中的采访工具录音笔?
如果怀疑记者是坏人,你可以请相关部门人员来处理,怎么能劳动省长大驾亲自动手在大从场合之下执法“拿”走人家的笔?你省长有这个执法权力吗?随便“拿”人家的东西,恐怕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是不对的,一个省长在别人指出你的错误时候,不是虚心的接受批评,而是千方百计推缷责任,明明日抢夺他人财产,却轻描淡写的说成是“拿”,还强词夺理的说什么 “我觉得不涉及道歉”,难道一个省长对老百姓做错了事,向老百姓道歉就这么的难吗?总理所说的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李省长却倫换概念,把批评与监督曲解为让记者照象,照象可以创造条件让人家照,讲了惹自己不高兴的话题目就要“拿”人家。好象在省长心中以为省长是被排除在批评监督之外的。不知省长在湖北也是如此作风吗?是不是也是常常创造条件让人照象,是不是也常因为下属或百姓一句不合你的意就亲自“拿”人家,或者指使别人“拿”人家?
事实上,改革以来也确实很难看到政府领导主动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了,如果有自我批评那也是茏统的批评,以集体的名义批评。至于领导为自己具体做错了哪些错事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难以听到了。也难怪李省长为了维护自己尊严在斥责记者之后又“拿”了记者的笔了。
或许有些事,你省长未必都知道,可是邓玉娇案你一定是知道的,你斥责记者时说:“你怎么老纠缠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我要给你们社长讲,是不是,对不对?”,说明你对邓玉娇的处理是非常清楚的。
正如新闻局原局长指出的那样:“记者关心邓玉娇案,是新闻媒体的职业素质要求。党的十七大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记者在邓玉娇案发生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上,向湖北行政长官提问这一曾经震动全国的社会热点事件,符合这样的新闻政治理念,也是新闻工的职责所在”。
怎么记者向你这位省长提了一句邓玉娇就让你如此动怒?难道邓玉娇事件中还存在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吗?这就更让人有理由关心和担忧邓玉娇的生活现状了。
湖北真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近年来,先后创造出了高茑茑没有原因的自动跳楼;“梦幻”娱乐城“雄风”宾馆中的“推坐”; 石首事件;还创造了打捞公司年创收百万元利润,“只捞尸体不救活人”,即便是大学生英雄救人落水,也只能死后捞,不能例外;最近会不会又创造出拆迁老太自己主动睡沟里寻死的奇事呢。以省长“拿”笔的作风,还真让人担心省长处理这些问题能够做到公平正义呢。
能否请省长借此机会公开介绍或分折一下你们湖北省出现邓玉娇等这些一系列问题的原因、处理结果、经验教训以及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顺便能否也请你对于“拿”笔一事作一个自我批评,当然如果你认为“拿”笔是对的,仍然可以坚持嘛,毛主席说,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中。但愿你坚持的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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