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省长李鸿忠“大出风头”说起
最近从一些互联网看到很多关于湖北省长李鸿忠的问题,成了两会期间热门新闻,恰让李鸿忠“出尽了风头”。本来我只当笑料一看了之,因为在官官相互盛行时代,没有感到这条新闻值得花点笔墨必要,说实在的,见惯了也就麻木了。像李鸿忠这类在一个年青女记者面前,耍点威风,还算得了事吗?实在微不足道。只是看了新闻局原局长这位老同志的文章,才促使我写几句。
两会期间,从互联网得知,当今总理表示要创造条件,听取人民的批评(大意),振动了许多网友热议。确实,已30的“不争论”,一下变成要创造条件,欢迎批评。这不得不说是30年来难得而稀有的一大进步。但总理的话音刚落,就在两会上,京华时报年青女记者向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李鸿忠询问湖北邓玉娇一事。李鸿忠竟会暴跳如雷:“你怎么纠缠这个事情,你是哪个单位的?我要给你们社长讲,……”。并不顾在光天花日之下,不顾法律,而非法抢走记者的录音笔。这可是发生在最庄严的人民代表大会上的事。可想,在李鸿忠们一霸下的湖北省,接而发生被媒体披露的:“近年来,先后创造出了高茑茑没有原因的自动跳楼;‘梦幻.娱乐城‘雄风’宾馆中的‘推坐’; 石首事件;还创造了打捞公司年创收百万元利润,‘只捞尸体不救活人’,即便是大学生英雄救人落水,也只能死后捞,不能例外;最近会不会又创造出拆迁老太自己主动睡沟里寻死的奇事呢。”其根、其源也就看得清清楚楚。
因此,激起了新闻局原老局长的忿慨:“录音笔事件搞不清会拖累党的形象”。老局长说:“我想谈谈对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省长李鸿忠训斥《人民日报》旗下《京华时报》女记者,并夺走录音笔一事的看法。记者关心邓玉娇案,是新闻媒体的职业素质要求。党的十七大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记者在邓玉娇案发生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上,向湖北行政长官提问这一曾经震动全国的社会热点事件,符合这样的新闻政治理念,也是新闻工的职责所在。3月11日,我看到报章上李鸿忠同志就此事的公开回应,感到很悲哀。堂堂地方大员对于在两会这样的庄严场合,夺下记者录音笔这样的明显失态行为,竟然没有一丝歉意,辩解说‘我们就担心她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了。’”并引发老局长一段回忆:“1980年10月16日,《中国青年报》在第一版头条位置刊登通讯:《敢于向特权挑战的人——记北京丰泽园青年厨师陈爱武》。我为这篇通讯配发社论《改革者,鼓起你的勇气》,强调:‘不管职务多高的干部,他们都是人民的公仆,而决不是人民的老爷。他们都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当天早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摘播了通讯和社论。见报当天,王磊部长就向中纪委作了书面检查,除了认错并表示愿意如数补足少付钱款外,还请求给予党纪处分。王磊部长又把这一检查同时送给国务院领导同志,并请商业部党组将他的检查印交各局,‘向全体同志宣读’。当天下午,商业部党组举行会议,‘学习和讨论’了《中国青年报》发表的报道和社论。王磊还分别给北京市第一服务局和丰泽园饭庄写信,表示:‘听广播之后颇受教育,也颇惭愧,对陈爱武同志这一行动,表示衷心感谢和钦佩……请你们协助我查清,我在各饭店吃过饭少付的价款,通知我,我也补足’。……尽管王磊部长是1936年参加革命、1937年入党的老干部,但被批评后立刻对中央、对媒体、对提出批评者、对公众诚恳认错道歉,痛痛快快,不拖泥带水,没有反过来质问记者‘你怎么老纠缠这个事情’,更不会威胁说‘我要给你们社长讲’。1982年3月,王磊被免去商业部长职务。”
这一段文字,生动地描绘了老局长怀念毛主席提倡的共产党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浩然正气。也使我想起了一件往事:中央向全党传达的,在一次人大会议期间,毛主席参加安徽省代表组的会议,发现代表们都眼望着当时任安徽省长(还是书记?)的曾希圣,看他的脸色。毛主席严肃地批评曾希圣,为什么大家要看着你的脸色发言?并当场支走了曾希圣,让他退出会场。
这里说明了一个大道理:在党内出现李鸿忠并不奇怪,也不可怕。奇怪而可怕的是至今,没有一个中央领导或主管部门站出维护党的利益,对李鸿忠类们批评、更谈不上必要的处分。一些领导人,即便在如此庄严的大会上,正如被社会上人们讽刺的那样(大意):讲话是没有不重要的,具体事是不管的;会议讨论什么是不管的,但坐在哪个位置是清楚的;……可能有几十条。这种状况,在中共史上是罕见的。
恽仁祥
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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