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行为要被判刑,真是祸不单行。老百姓本来就有冤无处伸,这样一来,恐怕再无出头之日了。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副主委刘庆宁有关设置扰乱信访秩序罪的提案,将老百姓诉冤的渠道彻底堵死了。所列信访行为囊括了可能发生的所有行为:喊口号、打横幅、散发传单、静坐、游行、示威等等,甚至包括信访自杀、自残、跳楼、写诉状等等,刑罚之广、之重前所未有,开了一个世界历史的先河。刘主委之所以要对上访群众处于苛刑,是因为他们扰乱了领导的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此罪名过于牵强。这里不讨论刘主委的行为是否违宪,因为有网友提醒这位省级人大法制委刘副主任好好学习宪法,不要亵渎宪法。
我这里只想给刘主委支个招,可让他和所有领导干部躲避这样的麻烦。如果不想被上访群众扰乱自己的正常生活秩序,建议立即辞去官职和公职,去当老百姓好了。我敢保证,从此绝不会有上访群众扰乱你们。不过有一点我决不保证,假如尔等有冤屈需要上访时,肯定会被官员们扰乱正常生活秩序。或者尔等违法了,公安等部门会扰乱你们的正常生活秩序,届时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
至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我不知道这位人大代表是怎么理解胡锦涛总书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按照他自己所说,群众上访的原因之一是该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既然如此责任不在群众,而在官员。要么官员竭尽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么问责官员亵渎不作为罪;群众上访原因之二是对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解不同。既然如此责任也不在群众,普法教育搞了那么多年,群众还有与官员理解不同的地方,理解偏差出在哪一方呢?如果是歪嘴和尚把好经念歪了,还是要问责官员。如果确属群众理解错了,耐心解释清楚不就得了,相信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如果连这样的工作也做不下去,我看还是腾出位置算了,何必占着茅厕不拉屎呢。
至于说群众给国家施压,说的过分轻松了,岂有那么容易的事。高层衙门深院重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如果不是有冤无处伸,谁愿意与官家打交道,知道民不与官斗之说吗?说句实话,老百姓岂敢给国家施压,只是希望借助上层的权力加快冤案的解决。因为老百姓心中清楚,小官怕大官,大官怕国家领导人。再难的事,如果国家领导人介入,就可以马上解决。别忘了温总理专门为农民工讨过薪呢。如果不是总理介入,那位农民工本应得到的血汗钱什么时候能够要回呢。
至于给地方施压,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咎由自取。如果能在基层就把问题和疑难解决好了,老百姓是不愿意越级上访的。何况如今越级上访不是美差,没有尊严,被人侮辱和谩骂,失去人身自由,风餐露宿,何其遭罪。要么越级上访,要么爆发群体事件,否则官僚们决计不会沉下心来解决老百姓诉求的。
当然不可否认,上访人群中却有极个别鱼目混珠者,难道出了几个上访败类就该咒骂全体上访群众是刁民,是精神失常者吗?就要对上访群众使用苛刑惩处吗?如果这样,腐败分子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是否所有官员都应该处以极刑呢!
今年的两会让人大开眼界,各种雷人的言论纷纷出笼,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彻底撕下了遮羞布,赤裸裸地上阵了。看来,天真的阴了,黑云压城城欲摧,一场血雨腥风似乎来临。春天已经进门,寒意如此逼人,难道连上苍也不肯顾怜百姓吗?制造冤屈的人无罪,伸冤的人有罪,天呐!你快点拯救可怜的人民吧,望你发雷霆之怒,用天火烧死那些可恶的家伙吧!写于201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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