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正文前:下文是我上次《残归故里》的姊妹篇。如果说,我对右手致残的小罗寄予深切同情的话,那么,我对下文的小雷所表示的则是发自内心的扼腕痛惜。当然,有人会责备她缺乏坚强的意志,但这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她随着自己生命的消逝,已于八年前(的盛夏)——
魂归故里
跟小罗一样,姓氏是真的,小雷——一个漂亮的身材高挑的川妹子,嘴甜甜的,一张嘴就露出笑容,闲着时不停地唱着歌儿,一口的四川普通话,说话的声音不高不低。她,也是我的租房客;1995年上半年就来到L镇汇入了打工者的队伍,第一份劳动协议还是我为老板和她起草的,那时我也不太懂劳动法,老板说“损坏机器照价赔偿,上班时因违反机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乙方(指工人)自负责任”,小雷是只好同意并签字的,因为如她者多了去了。她操作的是半自动油泵注塑压机,虽说是六小时工作制,但不加班多干活的话,每个月拿不到四百元(当时),于是拼命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用她(们)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到这里就是来找钱(挣钱)的,要快活就回家玩去”。
小雷时年二十三岁,是家中的长女,父母就生了她们姐妹俩,并把延续香火的使命交给了她,这意味着她要找夫婿进家门。她已经有了对象,是王姓老乡,一个老实巴交的小伙子,貌相很普通,但很勤劳肯苦。一年后她们离开了我的小屋,再过了约莫两年她们又回到了我的小屋,这时她已经是很熟练的油泵操作工了。1998年年底回老家成了婚,但未过正月初十就马上返回了L镇(但未返我的租屋)。一年后她便生了个儿子,是她的老乡告诉我的,其时她在小罗工作过的村子里上班。
2000年盛夏的中段,一天傍晚传来一个消息,说某村有女人跳河寻死,儿子还是“抱手”(我们这里称婴儿为“抱手”,意即还须抱在手上),可怜极了,老公是呜呜地哭。第二天她的老乡告诉了我小雷跳河自杀的前前后后。原来小雷分娩时不慎落下了妇科毛病,一直治疗就是不见好转,眼见着花去了六千元而身体不见好起来,还不能去工作找钱,痛苦得不得了。是啊,六千元,对于富人来说仅仅是几牛一毛,但对于打工者来说却近乎一笔巨款了,镇、县医院一直治不好的病,就须到大医院去治了,可钱呢?老板是不管的,预支一点工钱已属开恩,病又不是他害的;这就难倒了小雷两口子,儿子嗷嗷待哺,为娘的却没有奶水,又更买不起奶粉,在多重的打击之下,小雷的心理彻底地崩溃了,在那天午后终于选择了为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方式,狠心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年仅二十九岁。她无可奈何地撒手走了,留下了年幼的儿子和痛不欲生的丈夫,也引出了同情者们的眼泪。在老乡们的帮助下,小王(在妻子投河的第二天)草草料理了小雷的后事,第二天大清早就抱着儿子坐在菜市场门前,身前放一张求援书,恳求人们施舍一些钱。天下还是善者居多,人们见之都纷纷摇头叹息,你拿出五元,我拿出十元、二十元,甚至有五十、一百元的;就这样求援了两个早上之后,次日在老乡的陪同和护送下,小王抱着儿子,携带着小雷的骨灰(盒),离开伤心之地L镇,踏上了千里迢迢的归途。这一别,我至今未曾与其谋面。
打工者的命运,有时候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小罗的右手致残,小雷的因病穷交加寻死,给我上了痛心的两课,也正因为此,使我在衣食无忧的境地下,参与了对现实中种种严重不良现象的力所能及的讨伐。——结束语:有道是:为脱贫穷来打工,致残、丧命归故里;父母双亲心难忍,呼天抢地时已迟;故土默默迎亲人,乡邻戚戚泪水滴;若问来世应如何,巴山蜀水长相依。
那年的那一天,我目送着小雷魂归故里,转眼间已过去了近十二个年头,L镇的私营企业仍然是蓬蓬勃勃方兴未艾。我从十年前停租了房屋,再也无人叫我“房东老板”了,但站在曾经的租屋面前,望着派出所钉在门框上的写着“房屋出租治安许可”的铁皮牌子,一张张熟悉的脸孔即刻呈现在我的面前,小罗,小雷,小杨,小李,等等等等,他(她)们总令我生出无限的感慨与牵念,这虽对他们无用,但我是真切的。
小雷,还记得我这个“房东老板”吗,在天堂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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