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的民主别再害死人!
:刘仰
河南省洛阳市一所中学,老师按照当地教育局的要求,在学生中间推广学生“自主管理”。15岁的初一女生雷梦佳因与同学打架,要受处罚,班主任老师按照学生“自主管理”的原则,让全班同学投票决定雷梦佳的命运。全班同学投票是一个选择题:
一、让雷梦佳留下来,给她一次改正的机会;
二、让雷梦佳的家长把她带回去教育一周。
12个同学选择了“一”,26个同学选择了“二”。这是上午10点前发生的事。按照神圣的民主投票的结果,雷梦佳不得不离开学校。班主任给雷梦佳的母亲打了电话,让她来学校把雷梦佳接回家。等雷梦佳的母亲来到学校,发现找不到女儿。当天稍晚的时间,人们在学校附近的水渠里找到了这位15岁少女的尸体。水渠边的一块青石板上,留有雷梦佳写下的遗书,上面写着:“雷梦佳生命就此结束!爸、妈,对不起,你们的恩情来世再报!辉辉,来世再做好朋友!”找到雷梦佳尸体那天是4月7日,三天后,4月10日,是雷梦佳15周岁生日,她已经不会再有蜡烛和蛋糕,以及父母、同学的祝贺了,也许只剩下对她在另一个世界的无声祝福。
这个报道让我愤怒,愤怒教育局那些官员无知、弱智的民主观念,他们在头脑里种植了对于投票民主的盲目迷信,如今,害死了一个15岁的少女。虽然教育局在事后批评了这所学校,但是,教育局官员对待民主的弱智理解,是这一悲剧的根源。社会上到处有人说民主,媒体上到处宣传投票的好处,诸如“神圣的一票”之类。还有重要人物说“民主是个好东西”,还说中国当前民主气氛不够,是因为民主意识不够,所以,教育局的官员是否认为“民主要从娃娃抓起”?所以他们就要求在学校对于未成年的孩子实行民主管理。我要再次重复以前说过话:投票式民主制度不是好东西,也不是坏东西,投票式民主制度只是一个工具,就看掌握在谁手里;黑社会也可以讲民主;投票民主是一把刀,可以割肉切菜,也可以杀人;投票民主是一个杯子,可以盛美酒,也可以盛毒药。果然!他们用投票民主杀了一个无辜的孩子。
我还愤怒那个学校,虽然学校给雷梦佳的父母赔偿了9万元,但是,这能代表一条生命吗?我还愤怒那位老师,你以为这是选总统?非此即彼地让学生从两个中间挑一个?看电视看多了,被所谓民主制度灌输得弱智到这种地步!你要搞民主,不会让每个同学自己发言表达意见吗?同学发表意见,老师再归纳引导,这不算民主吗?难道只有投票算民主?“二选一”的投票民主难道不是强奸民意?也许30多个同学有20多种意见呢?尸体检验证实,雷梦佳的死亡时间,就在上午10点左右,也就是说,同学们的投票刚结束不久,雷梦佳便寻了短见。老师为何没看住受到刺激的孩子?哪怕只是让雷梦佳离开学校一个星期,也等于是用投票民主剥夺了她一个星期上学的权利。谁给你们这个权利的?哪条法律规定你们可以这样剥夺一个孩子上学的权利?老师写下两个选择的时候,想没想过这样的问题?难道投票民主的结果,可以超过法律,甚至《宪法》?
这是在滥用民主,这是对民主极为弱智的理解。这是当今中国某些人无条件胡乱鼓吹民主制度所造成的悲剧。这是某些民主教传教士、民主教信徒疯狂崇拜投票民主制度的罪恶。这是把民主制度、把投票民主奉为圣明的恶果。这是把民主制度当成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的愚蠢。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民主的本质,比方说,老师的确应该多听同学和家长的反映,以检验自己的上课和班级管理是否符合同学的需要,是否适合同学的能力。我们需要的民主,绝不是照搬照抄“一人一票”的形式主义。一些人把“程序正义”天天挂在嘴边,似乎“一人一票”的程序正义就是目的,而在河南的这所学校,“程序正义”事实上导致了实质上的灾难。那些“民主教”的信徒,什么时候才能懂得,民主思想与民主制度是有区别的?民主的制度化措施是要有条件的?
我曾经看过一个纪录片,一个班主任为了培养孩子们的民主意识,在小学的班级里,让孩子们投票选班长,还可以让班长竞选人自己拉选票。结果怎么样?一个孩子家里有钱,父母也希望他能被选为班长,便出钱给同学们送礼物,花钱请孩子们郊游,孩子们中间甚至开始用黑社会的方式,威胁其他孩子必须投某人的票,否则如何如何。有人也许会说,孩子们不懂事,还不懂得真正的民主,那么,凭什么孩子们满了18岁就懂了?在这个小学班长的投票民主中所表现出的一切,难道不是成人世界投票民主的翻版?
民主所需要的是保障所有人利益的实质,就好比民主也应该保障雷梦佳的上学权利。民主绝不只是投票的形式。弱智的教育局官员们,如果学校的孩子都能靠投票“自主管理”,要你们干什么?还不回家卖红薯去?听了那些民主教传教士的宣传,就把投票民主向孩子们灌输,这是在残害下一代。我不知道这个班级的孩子们,现在对于投票民主会是什么态度。也许,一条生命向投票民主的彻底屈服,可以换来这些孩子们对于民主更多的认识,否则,15岁的雷梦佳白死了!否则,还会有其他孩子被这种弱智的投票民主所谋杀。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