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汉奸”是个泛称,不管哪个民族,只要是中国人投靠外国人、出卖国家利益都称“汉奸”。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中华民国对爱新觉罗●显玗——川岛芳子的惩处。爱新觉罗●显玗,又名金诚三、金梦芝、金壁辉,满族人,具有清朝皇室血统,是清朝肃亲王的第十四位女儿,按清朝规矩应该称作“格格”的。这个“格格”三岁时被其父过继给当时日本公使馆驻华外交官川岛浪速为女,易名川岛芳子,六岁时去日本,从此接受日本殖民主义教育。“格格”长大后,回国先后参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满洲独立”等诸多日军重大侵华活动,并亲自导演了震惊中外的“一·二八事变”及“营救”秋鸿皇后等臭名昭著的卖国活动,成为日本谍报机关的“一枝花”,被称为“东方魔女”的男装女谍。抗战胜利后,1945年被国民政府逮捕,以“汉奸罪”提起公诉,于1948年被执行枪决。对此,《辞海》对“汉奸”一词做出了明确解释:“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族或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出卖祖国利益的叛徒。”
然而,纵观五千年的中国历史,随着中国由黄河流域的“中原”一片小地方发展为东至库页岛,西到中亚,南至曾母暗沙,北到外兴安岭的广阔地域,中华民族也在不断地发展壮大着,由最初的相对单一的汉族发展为今天的五十六个民族,因此,在历史的长河中,“汉奸”的内涵与外延同样是在不断演绎变化的。譬如宋朝时期,北方的女真人因巨大的文化差异与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还不相融,投降女真即是汉奸;南宋末年,游牧民族蒙古族逐渐强大,建立元军,西征中亚、西亚后,又带领中亚、西亚军队灭金侵宋,被当时的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族人民——中华民族视为异类,投降之即为汉奸;明末,女真后裔满族人再次强大起来,建立后金——清朝,入侵中原,投降之即为汉奸;清朝末年满族已彻底融入中华民族,西方列强入侵,凡投降列强或向其出卖国家利益者即是汉奸;民国时期,日本鬼子大举侵犯中国,五十六个民族不管哪一族只要有人投降之即是汉奸,如此等等,不一而论。
但是,汉奸并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当汉奸要有资本,有权有势才能当汉奸,一个平头百姓去当汉奸,人家理都不理——废物一个!因此,观古今中国历史,凡出了名的大汉奸,都是声望显赫之人。论资排辈,汉奸首推可称作“汉奸祖师爷”的后唐节度使石敬瑭。石敬瑭先祖中亚人,从沙陀移居太原,后袭其父石绍雍从李克用父子征战军功,且本人才华出众,被后唐明宗李嗣源招为女婿,逐步发迹,历任保义、宣武、河东、成德诸镇节度使。末帝清泰三年(936年)举兵叛变,受契丹册封为大晋皇帝,认比他小十岁的辽太宗耶律德光为父,称其“父皇帝”,自称“儿皇帝”,并于灭后唐后,将燕云十六州献给契丹,另外每年纳岁绢三十万匹,开创了汉奸大规模卖国之先河。第二位大汉奸,应属宋朝秦桧。秦桧于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参加科举考试,登进士第,曾任太学学正,属大知识分子。北宋末年与徽、钦二帝一起被金人俘获,变节投降,被放南归。任南宋礼部尚书、两任宰相,执政十九年。此人一入南宋,即献给皇帝赵构两件“见面礼”,一是策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即:被金俘虏的南方人归南,南下的北方人归北。前者是空话——决定权握在金国手中,由不得南宋做主,而“北人北归”则等于把北方土地全部送给金国,大批不愿降金南下的北方人士,都得回去接受金人统治,且由于南宋军队及其将领主要由西北、河北和山东等地人组成,如此还要自行解除武装;二是拟写致金国军事权臣挞懒《求和书》。对此,《宋史·秦桧传》说:“始,朝廷虽数遣使,但且守且和,而专与金人解仇议和,实自桧始。”不仅如此,他还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反对议和、积极抗金的岳飞父子,彻底瓦解了主战派,毁灭了南宋的复国希望。第三位大汉奸当属明末洪承畴。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洪承畴考中丙辰科进士,也属大知识分子,累官至延绶巡抚、陕西三边总督、兵部尚书、蓟辽总督,总督关外五省军务。1642年松山之战兵败投敌,参与清廷灭亡中国大计,并自领清军征伐中原,屠杀当时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各族人民,虽建言统治者“以抚为主,以剿为辅”,不屠人民、不焚庐舍、不掠财物,但清军实际却在山东、浙江、四川、云南等十余省屠城四十余座,屠杀人民上亿人,是中华民族人口比明末锐减四分之一、“非死君手,却因君死”的始作俑者,特别是其攻战与攻心相结合的方法,彻底瓦解了中华民族反抗侵略的人心和斗志,为当时的异族灭亡和奴役中华民族立下不世大功,其出卖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丰功伟绩”当属汉奸之最,对此就连其母和胞弟也当面辱骂怒责。第四位大汉奸,非清末李鸿章莫属。李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丁未科二甲进士,仍然是知识分子出身。因组建淮军镇压太平天国之大功,累官湖广总督、直隶总督、北洋通商事务大臣等职,秉政清王朝二十五年。任内一贯坚持卖国投降路线,先后与秘鲁签定《中秘通商条约》,与英国签定《中英烟台条约》,与法国签定《李福协定》、《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与日本签定《中日天津条约》、《中日马关条约》,与俄罗斯签定《中俄密约》,与八国联军签定《辛丑条约》,到处割地赔款,几乎清末所有卖国条约均出自此公之手。李鸿章自己无能,与洋人战每战必败,竟置左宗棠、太平天国、甚至民间多次击败洋人的大量事实于不顾,坚称中国无力与洋人战,遇有战事不论实情,极力议和反战,甚至在清军取得广西和台湾战场胜利后,还与法国签定丧权辱国的《中法会订越南条约》,让法国取得对越“保护权”、中越边境对法国开放等特权,时称“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遭到朝野一致声讨怒骂。鉴于卖国本领清廷朝野无人能出其右者,日本人在签定《马关条约》时竟然指定中方代表必须是李鸿章,而李鸿章出访美国时,受到的接待规格、礼遇和受欢迎的程度,更是后来访美的中国领导人如邓小平等无一能望其项背——李鸿章居然凭借卖国的“本事”和“业绩”赢得了西方列强一致的信赖和友善,成了滑天下之大稽的旷世奇闻。说到第五位大汉奸,已是民国时候的汪精卫了。汪早年官费赴日本留学,毕业于日本政法大学,后又留学法国,是海归派高级知识分子。因其从孙中山参加辛亥革命,历任武汉国民政府主席、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兼外交部长、国防最高会议副主席、国民党副总裁等职。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潜逃越南,发表“艳电”,公开投降日本。后又赴日,与日本当权者直接进行卖国交易,与日本特务机关签定《日华新关系调整纲要》,以出卖国家的领土主权为代价,换取日本对其伪政权的支持。1940年3月,汪精卫正式成立伪国民政府,自任“国府主席”兼“行政院长”,在军事上策反近百万国民党军队组建伪军,配合日寇疯狂屠杀我抗日军民;在经济上,协助日军对沦陷区搜刮,以供日军之需;在思想教育上,推广与日媾和的理念,美化日本侵略,发动“新国民运动”,铲除民众的反日思想;在政治上,承认满洲国、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等日本人的傀儡政府,大肆出卖领土,分裂国家......
由是观之,当汉奸并不容易,是需要有深刻背景——资本和资历的,要么有权,要么有影响力,权力和影响力越大,当汉奸就越受主子们的欢迎。按照这个标准推论,在中国有资格当汉奸,特别是当大汉奸的其实就两类人,一是当权者,二是知识分子。而在时下的中国,由于洋鬼子们打不进国门来,没有直接卖国的便利条件,要当汉奸就只剩一条路——“走出中国,走向世界”,主动去联系。如此,当汉奸又有了几个附加条件,一是要会外语,以此与洋大人作语言交流;二是要有普世价值观,张口就得说“民主、人权、自由”,如此才能与洋大人思想一致,摸清洋大人在想什么,然后投其所好;三是要有一技之长,以博洋大人青睐,把他当“人才”用,而不是当“狗腿子”使唤;四是要有接触洋大人的机会,要通过经常性的贸易往来、学术交流等方式、渠道与洋大人互动,在互动中勾勾搭搭,出卖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五是还要在国内有一批应声虫和跟屁虫,说话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最好还能左右政府,甚至执权柄于政府。如果你能同时具备这五个条件,那就是时下最理想、最完美的汉奸了,一定最受洋大人钟爱,就像贵夫人养叭儿狗一样好吃、好喝、好乐地养着你。其实对号入座,不过就是拥有专家、学者、教授、博导、政府顾问等各种头衔的经济界买办精英和马立诚、殷红、庞中英、余桂圆、吴寄南们——只有这些高级知识分子,特别是海归知识分子才有条件沟通洋人、影响政府,最有资格出卖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不然,让一个农民、一个下岗工人去卖国当汉奸,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毛泽东曾说立场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许多知识分子听了会气得跳起来骂,但看看中国知识分子的所作所为——抗战中,任职伪政府的高级大汉奸哪个没有知识分子的背景?充当鬼子兵“小棉袄”、“铁裤头”的翻译官哪个不是海归知识分子?而在时下中国不时发布汉奸言论、从事汉奸勾当——甘当西方利益掮客的买办精英哪个不是知识分子或知识分子出身?自己不检点,卖国求荣、祸害民族,不怒己不争,却怨人嘲弄,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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