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是人的天性吗? --- 西方30年前的乌龙,中国今天的承受
“自私是人的天性吗?” 在西方,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1976年是个分水岭。这之前,这个话题只出现在人们谈论道德的时候。
1976年,英国的研究者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引起石破惊天的反响,这就是《自私的基因》。 简单来说,这个研究报告披露了一个证实:基因存在强弱, 强势基因具有“传递”优势。
这个结论,迎来了一片欢呼。尤其在西方世界,崇尚自私的人们,终于找到了“科学依据”--- “人类自私”是由基因决定的,人类生存本身,就是自私的过程,不“自私”就不能生存。 于是,关于“自私是人的天性”的各种思潮,潮水般涌现了。
面对这样的喧嚣,《自私的基因》研究者们出来澄清,强调说:基因的“自私”不能等同于人类的自私。基因没有“为我”或者“满足自我”的意识,因此,即使强势基因战胜、排除其他基因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完成一个过程,这和人类的自私根本不同。 研究者还澄清,因为当初从英语里实在找不出一个更恰当的词描述这个过程和基因所呈现的这种现象,因此决定使用“自私”一词。没想到一份仅限于科学研究的学术报告,超出了科学的领域,几乎颠覆了社会道德。
研究者的澄清,没有得到“热烈关注”。 这次,科学家们的话失灵了。 人们对主观认识的陶醉,超过了对科学的崇尚,科学不再是“唯一的证据和答案”了。在有些人那里,对“自私是人类天性”的崇拜,几近迷信。 但研究者的澄清,也给了坚守道德的人们鼓励,他们开始反驳了,尽管难以扭转已经形成的传播。
在追溯“自私是人的天性”起源的过程中, 当看到“1976”字样时,联想到了中国1978年的改革开放。 历史有些事件或许相关,或许无关。 回看历史,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在西方“自私是人的天性”的甚嚣尘上的时候开始的,这种思潮对中国有无影响? 影响有多大?
提出这样的问题,并不是要质疑改革开放本身。
1978年之前,中国的开放一直都是针对第三世界国家;当转向对“列强”开放的时候, 民族自信者,和惶恐崇洋媚外者,在学习西方,引进西方时,会有相同的表现吗? 有没有发生过选择性、片面的“引进”?比如只把“自私是人的天性”当作了“思想解放”引进,但却没有“引进”能制衡它走向极端的学说。
西方是“自私是人类天性”的发源地。 但近距离观察感受西方,发现这种说法并没有成为西方人的“唯一行动指南”,并没有成为大多数人遵循的信条。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西方社会强大的宗教基础。
宗教并不否定“人性自私”,但是,它把自私分成两种:一种是宗教的敌人,指那些“不顾一切的满足自己欲望”的自私;一种是符合宗教教义的自私 --- 你努力的目的可以是“为私”,但你的获得不应该导致别人的失去。
毛泽东时代建立的“公”,不仅仅是社会制度,还是道德。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本就和美国那样的政党不一样,它的精神信仰、道德模范作用,远远高于它的政治作用。
当用“私”的概念改变这一切的时候,相当于在西方世界革掉宗教,直接挑战、摧毁“精神信仰”和“道德的坚守”。
当这一切发生时,应该有“能起到宗教信仰作用”的东西来替代。 遗憾的是,并没有。 结果就是没有任何约束的“私”,在中国“独步天下”。
一路走来衍化到今天,由各路精英展现给人们的事实是:法律保护“私”,政治鼓励“私”,经济崇拜“私”,文化歌颂弘扬“私”,我们不是个“教堂遍地”的国家,因此也看不到宗教帮助人们克服“自私”。
打开自私的闸门,似乎带来了发展,也带来了繁荣。但也带来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法律不维护道德,政治不维护道德,经济不维护道德,文化不维护道德,我们不是个“教堂遍地”的国家,因此也看不到“宗教维护道德”。
“私”,在中国从来没像今天这样风光过,如此扬眉吐气。“道德”,在中国也从来没有这样可怜过,只能被坚守它的人们无奈的捧在手上,无处安放。
中国快要被精英们弄成这样一个社会了:“讲法,不讲理”,凡事只要能弄成法律,就可以什么道理都不讲 --- 老百姓是否认为“黑的能成白的”不重要,只要“法律认可黑的可以成为白的”,黑的就是白的。
“公”,可以是制度,也可以是“信念”
一个男人在大雨中开车,发现路边一辆车抛锚了,一对母女被困在了车里,这个人停下车,去帮助了那对母女。
这是西方宗教的一个现代故事。 它这样解读:男人帮助那对母女,是想到所有人都应该这样去做,当社会里的人都能这样做的时候,如果他的妻子女儿碰到这样的事,就会得到帮助。尽管他最终着眼的是“自己家人也能获得帮助”, 但他在通过自己和大家一切努力让那个结果发生。
这个故事,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尽管西方是个自私为基础的社会,但也在建设一定程度的“公”的意识,尤其关于道德和社会秩序。
精英们似乎从来不说:中国需不需要西方那样“公”的意识和建设?
寒梅 200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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