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龄:议一议毛主席的“十三亿忆遗产”(外两篇)
2008年8月24日 发于搜狐论坛
请不要忙着批我写别字,先看了再说。
(一)
首先感谢几位“毁毛先锋”,你们使我又在这个伟人身上发现了一个永远不会磨灭的闪光点。这就是毛主席遗下的被你们炒成“亿元”的实实在在的124万元稿费。
其实,管它亿元还是十亿百亿元,管它是正常来的还是“特权”来的。反正毛主席生前没怎么用,死后又没交给子女们,而且也没有存到外国银行去,而是一直存在“中办特会室”这不是一件再光明磊落不过的事吗!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第二个国家元首把他的稿费存进“特会室”的呢?古今中外绝无仅有,仅有的这一位就是中国共产党的缔造者毛主席!中国共产党出了一位这样清正廉洁的领袖,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和骄傲!也是中国人民的光荣和骄傲!更是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光荣和骄傲!
作为一位伟人,在廉洁自律上,毛主席做到了以实际行动率先垂范,而作为这位伟人的后代,毛主席的子女也都继承了他的家风,铭记了他的家训。乞今为止,并没有哪一位想过、说过要从人民手中夺回毛主席的这笔稿费。这个世上,在金钱面前,到哪里再去寻这样的好事呢?绝对寻不到了。那么,面对这样的好事,我们还要多嘴多舌说些什么嘛。
(二)
事情偏偏就有这么怪,有人对这样的好事偏偏就看不顺眼,他偏要饶舌!偏要多嘴多舌!
毛主席生前总是研究“坏事变好事”,可惜的是他就没有好好研究过“好事也能变坏事”,他可能做梦也不会想到,他的一片好心有一天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骂成驴肝肺!一宗大好事竟然会被这些人转化成了“大坏事”!
这些人费尽心机,绞尽脑汁,把毛主席的124万元稿费煞有介事的“通胀”成 “1.3121亿元人民币”, 到处谣传,到处喷洒。煽风的,点火的,刨根的,究底的,钻牛角尖的,说风凉话的,闹得整个地球沸沸扬扬,乌烟瘴气!目的就是一个,非要把毛主席打成腐败贪污的始祖鼻祖开派祖不可!好像这样他们就为老百姓积了无量的功德,寻出了今日的腐败源头似的!
有的人一面气势汹汹的质问:他的亿元稿费是怎么来的呀?他的书不都是秘书代的笔吗?“文革时不让任何人拿稿费,就他一个人拿稿费”!一面又在假充善人,口口声声说着:按照法律应该由他的子女继承嘛!
遗憾的是客观事实并不卖他们的帐,毛主席的亲人们谁也不领他们的情!
这些人一定是没有侦探到信息,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足以证明毛主席清白的人健在着呢。否则,他们一定不会在这个时候“反”出来的。他们一定会再晚点,一定会在这几位了解毛主席稿费内情的长者去世以后“造反”的!真要这样,他们糊在毛主席脸上的一脸锅墨就将永远洗刷不掉了。这样一来,一万年以后,一定还会有一些无赖小人,可以拿着《毛泽东的亿元稿费探秘》之类的文章去领取丰厚稿酬的。好端端的毛主席就真的被他们丑化成暴君兼贪婪者的秦始皇帝而遗臭万年了。
可惜的是天公不与其便!天眼炯炯,它是要护佑善人的。虽然它的护佑有时候并不可以做到“完全彻底”,但是,对于这个人类绝无仅有的大善大德的伟人,它是坚决地护定了。所以,它就让这几位八十余、九十余高龄的老人都还健旺地活着。这就是毛主席的管家吴连登老人、一直负责“中办特会室”工作的郑长秋老人,专职保存财务票据的老红军战士、“中办特会室”出纳钟子山老人,原中办主任汪东兴老人。
于是,天公就让这些“毁毛勇士”们在这几位老人还健旺活着的时候及时地“反”了出来。什么叫天意,这就是天意!
这些人反得好,反得妙,反得及时,反得到位!他们本想把毛主席“反”进十八层地狱,却没想到,反把毛主席“反”到了九重高天之上,让全世界人民看到了一个为中国革命也可以说是为世界革命作出了“裸捐”奉献的伟大的无产队级革命领袖!
坏事在这里又转化成了好事!
(三)
裸捐,这个出现在现代汉语中的新名词,虽然,也曾在一些名人贤士的口里信誓旦旦地出现过,而实质意义上的裸捐,今天谁也没有见过。可是,在毛泽东的那个时代,虽然没有裸捐这个词,而我们的毛主席却用他的言行对“裸捐”提前一个世纪作出了一个跨世纪的铨释!
一个管理着近十亿人口的大国元首,每月工资仅仅404元8毛钱,与今天的人们比起来,按货币贬值到十分之一来衡量,也就是4000来元钱而已,顶不上今日稍大一点国企董事长、总经理的日工资,甚至还顶不上某位“精英”的“分钟”工资!曾有报刊介绍过,这位精英的工资加上奖给他的股分红利,每日收入高达40余万!
要是与今天的明星们比,那就更是望尘莫及了,他老人家当了几十年的主席,全部工资所得,还抵不上明星们一次闪亮登场的出场费!
要是再与那些改革开放三五年就冒尖的亿万富翁比,真就不知怎么比了。
好了。不与现在比了。与当时的工人比吧,也不过工人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倍而已!而今日一个普通国企的老总所得,高出一般职工百倍,一点也不为奇!
就这404元钱,每个月的住房、家具租金、还有水电费就耗去了八十几。他总是按时交,分文不欠。正因为有他带头,所以,这种租金,中南海没有谁敢欠一分钱!
404元8毛钱,世界上的国家元首,还有谁享受过这样的“特惠”待遇吗!绝无仅有。仅有的这一位就是毛主席!
他的工资本就不高,稿费是他不辍笔耕的酬劳,完全可以用来贴补家用的。可他却偏偏要存进“特会室”,小里小气地死死地抠着省着,一条毛巾被补了七十几个补钉竟然还在身上盖着!世界上能再找出一位这样寒酸的的国家元首吗?又是绝无仅有,仅有的这一位还是毛主席!
他从一个有产阶级的家庭走了出来,为革命戎马一生,千征百战,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到头来,竟是“上无片瓦,下无立锥”,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无产者!说句实在话,我都有点觉得他太可怜了,还不如我这个草民百姓呢。如今的我,不是还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普通房子吗。而他却没有!那个毛家大屋,还是他爸爸的,还是他祖父的!
世界上还有第二个一无所有的国家元首吗?还是绝无仅有。这仅有的一个,同样还是毛主席。
(四)
下面我们还是听一听毛主席的管家吴连登老人是怎么说的吧:
1976年9月,我将毛泽东遗体护送到人民大会堂供人民瞻仰时,在这位老人的身后,除有几套毛式中山服、剩下500多元生活费外(后来这几百元钱也作为文物收藏了),不论在在国内银行还是在国外银行,没有一个存折,没有一分钱的存款;没有一套高档服装,没有一件金银珠宝,也没有给子女留下一分钱、一间房、一垅地等任何物质遗产;在这位老人的身后,只有他终生酷爱痴迷的十余万册书籍!只有海内外出版他的著作所付并归中办特会室管理的稿酬120多万;1974年,由上边安排,他的子女每人分到了八千元,其余全部上交国家。这就是领导了近十亿人口、时间长达二十七年的人民共和国领袖的全部家当!
“没有一个存折,没有一分钱存款;没有一套高档服装,没有一件金银珠宝,也没有给子女留下一分钱、一间房、一垅地等任何物质遗产”,这就是我所要说的毛主席的“十三亿忆”遗产!他给十三亿人民留下了一份无尽的情思,无尽的缅怀和永远抹不掉的美好回忆!十三亿个美好的回忆!
主席稿费之我见
2009年12月21日 发于多思论坛
毛主席毕生笔耕积攒的124万元稿费早已按照他生前的意愿进入国库了。这就是说,毛主席的稿费成了国家财产已经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那些炒得沸沸扬扬的“亿元稿费”之说早已没有了市场。因此,再就这个问题的非议其实都是多余的话。
不过,既然这个问题已经提了出来,我想也谈一点个人的不成熟看法。
我认法,稿费属于毛主席个人所有,没有什么疑问。因为这是毛主席的劳动所得,不是剥削所得。虽然国家当时实行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但劳动力还是属于商品,是有偿使用的(农村五风时期除外)。所以,毛主席获得这笔稿费是合法的。另一方面,私有财产当时还受着法律的保护。所以,毛主席拥有这笔稿费也是合法的。
实际上,毛主席自己对此并没有讳言,他也曾肯定了稿费是“我的东西”。
那么,毛主席拥有这笔稿费是不是就成了“先富起来”的人呢?应该说,124万元在当时确实算得是“富”,要说是“先富起来”了也可以。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它的另一方面,这就是毛主席不愿意做“先富起来的人”,中办特会室存在的意义也在于此。毛主席作为一国之首,用自己不做“先富起来的人”严格律己、率先垂范,带动着一代党的领导干部都不做“先富起来的人”。
毛主席曾经说过:“我的东西,包括这个稿费,都是从老百姓那里来的,是党的稿费、人民的稿费,是做事情来的,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这就是毛主席独有的“为富之道”!有些人的为富之道则正好相反。
所以,虽然同样是富,但是,把我的东西当作是人民的东西而珍惜珍存直到奉献给人民与用“我的资本”盘剥人民血汗积累资本再用更大的资本盘剥更多的人民血汗,绝对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富!
前者是有益于人民的,后者则是摧残人民的!
就主席稿费问题答多思论坛网友“成鸡思汉”问
2009年12月21日 于多思论坛
1、三十年前不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社会
成鸡思汉:唉唉,您的发言很诚恳,赞!那请您评论一下《“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是共产党人的思想》,这种说法对不对呢?
鹤龄:三十年前是按劳分配的社会,是存在贫富差距的社会,是逐渐缩小贫富差距的社会而不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社会。毛主席将自己的稿费交特会室监管,最后被纳入了国库,就是为了控制自己的“先富”和其后代的“先富”。
2、毛主席的稿费纳入组织监管以后,性质就有了变化
成鸡思汉:既然事实上早在50年代就已经拥有124万,成了“百万富翁”,怎么又自己不做“先富起来的人”呢?金钱在你们眼里就那么可怕么,为什么毛主席是“百万富翁”这个铁一般的事实就是兜着圈子不愿意承认?不管金钱用于什么目的,只要拥有金钱就是罪恶?
鹤龄:中办特会室的性质是什么?这是一个党组织的财会管理机构。尽管稿费是毛主席的私有财产,但是进入组织监管以后,性质就有了变化,因为,随之而来就有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就是专门限制毛主席自己的,虽然他还享有一定的支配权,但已经不是随意的而必须是在制度允许内的。譬如一个国企的领导,虽然对企业资金掌握着一定的支配权,但企业资金并不是属于他的。
3、这能说明什么?只是毛主席的一种语言风格
成鸡思汉:毛主席可是把这笔巨额财产视为私有财产的。私有财产的标志之一就是可以由财产拥有人自行支配的财产。“你们不搞攀枝花,我骑毛驴去那里开会;没有钱,拿我稿费去搞。”——《毛泽东在北京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4年6月,《党的文献》,1996年第3期;薄一波《关于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回顾》(下),第1199—1200页。
鹤龄:这能说明什么?只是毛主席的一种语言风格,强调了一下搞攀枝花的重要和决心而已。不要说没有形成事实。即使形成了事实,也不是作为资本去攫利。有什么好非议的!
4、这是因为他动用的数额和理由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
成鸡思汉:“中办特会室的性质和工作程序是什么”?我相信你也说不清楚的,那位湘江北去网友更说不清楚。但我通过现有的一些资料感到,毛主席如果需要动用他的稿费,是不需要其他什么人审批的,他自己完全可以决定把钱给谁。虽然中特会室是个党的组织的财会管理机构,但它对毛的个人资金也就是个账 房 先生似的“管”的作用罢了,“监”的作用恐怕没有,他们有资格监督毛主席花自己的钱?好像没这方面资料记载。
扯得稍远一点,毛主席让党组织的机构为个人管理个人财务是否合适也是值得商榷的。开句玩笑说,他支付劳务费吗?哈哈。
鹤龄:中办特会室的制度我们确实都不知道。但肯定有制度,如果仅仅是“账 房 先生”,设这个就完全没有必要。和工资收入一道交给管家管起来就行了。既然你对其中的情况讲不清楚,那就没有理由说毛主席可以将稿费随意给人。至于你感到的不需要其他什么人审批,这是因为他动用的数额和理由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像企业的一把手,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就可以直接签字给人支钱,不需要别的什么审批程序。
5、毛主席的人身“自由”,也是受着制度限制的,他也得服管
成鸡思汉:我这样讲也并不是自己随意猜测。我看到过文章写毛主席用稿费为生活补贴,还看到过介绍江青喜欢摄影,毛主席就用稿费给她买照相机等,还看到过毛主席身边工作人员向基层索要东西,毛主席用稿费作了赔偿……。很多的介绍,这里不谈稿费这样用对不对,反正感到毛主席只要愿意给,立马就能给出稿费,没有经过什么程序审批。
鹤龄:你不能用“恐怕没有”换算成“没有”。“财会室”是干什么的?就是对资金进行监管的,没有“监”的作用,它就不叫财会室。既然有这个监管机构,它就肯定有权力监管。你把这个看得不可能,是不合情理的。你应该知道,就连毛主席的人身“自由”,也是受着制度限制的。毛主席也得服管。至于你的玩笑话,就不用玩了不用笑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毛主席的稿费在1981年由中央决定纳入国库了。如果这笔稿费当时的性质是毛主席的私产,如果对它的管理没有一定的制度,在大力倡导法治的八十年代初,中央有什么权力将这笔钱纳入国库!?也不可能纳入国库。
6、主席的稿费纳入财务管理后,所有权消失,保留了一定的使用权
成鸡思汉:实际说来说去,你我的这些对“监管”问题的分析仍然都是推测,再多讨论恐怕也难以有令人信服的结论。这个话题起源于讨论毛主席是不是“先富起来”的人。既然大家都对他拥有100多万稿费的所有权不存异议,我想这话题也就有结论了。到此为止吧。谢谢鹤龄的参与。
鹤龄:我认为,毛主席虽然拥有稿费的所有权,但是,纳入中办特会室管理以后,性质就有了变化,所有权消失的同时,保留了一定的支配权即使用权。谢谢成鸡思汉网友进入本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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