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某区某村74人加入山西人民公诉汉奸、卖国贼
茅于轼、辛子陵公诉团
解决“三农”问题要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节选)
山西省闻喜县河底镇冯村原村委会主任 闫右斌
要想构建和谐社会,处理好城乡关系,解决好“三农”问题,首先要保持农村的稳定。但我不赞称以“稳定是第一位的”这句话为由,采用压制手段来保持“稳定”,正如一位网友所说“把稳定这块大石头压在火山口上的做法,其实是很愚蠢的”!
但是,保持农村稳定这个问题绝对不容乐观!在我看来,绝大多数的村子里都存在着不稳定因素,而造成这种不稳定因素的“罪魁祸首”,正是三年一次的“海选”和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尽管基层政府尽职尽责地组织举行各村的选举活动,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勿庸置疑的是,选举中出现的丑恶现象,如贿赂、胁迫,甚至不惜用暴力手段铲除异已,几乎成为普遍现象。但这个问题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有个网友在《看看农村都是些什么人在当权》的文章中说:“看看都是些什么人物能当村长呢?要么是做生意有了俩钱的,他们可以在农民中用钱和物去贿赂选票;要么就是村霸,在村里无恶不作没有人敢惹,也没有人敢不选他们的恶人;要么就是在村里的大姓中有威望的,小姓中的人再有水平在他们面前也只有望洋兴叹!每到换届选举的时候,哪个村不搞得乌烟瘴气!选得老百姓都相互生了仇,结了怨!真不知道这样的民主是好还是不好?”但这个问题也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经过一番激烈地较量甚至是暴力的较量,新一任的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终于产生了。但是,从他们上任的第一天起,就已经有人盘算着“三年到期把他们赶下台,让我上或让我们的人上!”这个问题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从新任班子上任那一刻起,在“我干不上,你们也别想干好!你们干不好,到时候就得下台!”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使绊子,找麻烦,无中生有,造谣中伤,挑拔离间,拉帮结派,混水摸鱼,冷枪暗箭,有意制造矛盾,故意激化矛盾、上访、告状、写匿名信,递黑纸条,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这种氛围里,要想保持农村的稳定和谐,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作为当选的新一任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来说,从上任的第一天起,他们就不得不疲于应付招架各种人为制造的麻烦,根本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中去。同时他们也在不时掂量着“三年期满还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干下去?”这个问题,便“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看眼前,难顾长远,不思进取,只求平安。甚至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过期捞不着”的错误思想,想歪点子,动黑念头,假公济私,以权谋私,贪污挪用,胡支乱花,胡吃海喝,致使群情激愤,民怨沸腾,这又怎么能保持农村的稳定和谐呢?
台上台下的双方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相互以其治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惜动用一切非正当手段,同时极力在政府部门,公、检、法部门寻找靠山,甚至不惜在黑恶势力中寻求支持,有的竟然酿成刑事案件。这又怎么能保持农村的稳定和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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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正是由于三年一次的“海选”和所谓的“村民自治”,才是农村不能保持稳定和谐的罪魁祸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使前多年农村中相对风平浪静的生活节奏变河波涛汹涌起来。由此看来,这种使我们赖以自豪和骄傲的所谓“大民主”,并不是现代农村和农民们最需要的!所以,我建议立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决果断地取消三年一次的“海选”,取消所谓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当然还有村党支部,但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不在我们现在讨论之列)用轮流坐庄式的村民代表会代之。原属于村民委员会的所有权力,统统由乡、镇政府(如果以后乡镇政府撤消则由县政府)直接接管。而对于取而代之的村民代表委员会,其职能则仅限于搜集反映群众意见,经民主科学的程序作出决定后,交由乡镇政府指派到村的吃财政饭的干部们直接实施。应该肯定的是:村民代表委员会才是村民利益的代表者!而派下去的国家干部门则只是村民事物的具体执行者!这种做法与现代社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相符合,并与现代社会中先进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理念相吻合。
过去说“万恶淫为首”,有人说“万恶钱为首”,在我看来,在农村确实有些“万恶权为首”的味道。如有些村里,集体经济早已被折腾殆尽,村干部干了三年连工资都发不上一分,却也争得你死我活。如果我们修改了《村委委员会组织法》,取消了村民委员会,取消了“海选”,农村人就没有了对权力的渴望,也就没有了争斗,没有了争斗,也就没有了那些丑恶行为,没有了那些丑恶行为,这才会有农村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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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三年一次的“海选”弄得村里连最起码的稳定都无法做到的情况下,所谓村民自治的效果可想而知,肯定难以使人满意!在这方面媒体披露的不少,相信接访部门也了解很多。我敢说,在绝大多数的村子里,都有着那种“安好心的人干不好,有二心的人胡乱干”的现象,拉帮拉派,党同伐异,贪污腐败,胡吃海喝,所谓群众监督形同虚设……。每届班子下来,都要留下一个烂摊子,留下一堆烂账目,留下一拨烂事情。问题矛盾越积越深,越积越乱,越来越难以解决,集体的那点底摊子越来越少,人心越来越散、民风越来越坏……。面对如此效果的“村民自治”,面对如此效果的“民主选举”,面对如此效果的村民委员会,我们还要它干什么?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组织就是胜利保障!然而靠这样的基层组织形态,我们怎么能保障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健康进行?怎么能保障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大愿望的实现?仅靠政治说教,绝对无济于事,必须从组织手段上进行彻底改革!
第二,从现实的农村社会环境、农业生产模式、农民生活方式来看,村民委员会这种组织形式的存在,已经没有了必要的条件和基础。土地承包到户了,农业税不缴了,工业反哺农业了,粮食有了直补了,农资即将补贴了,村办企业已改制给私人了,集体经济已经成为空壳了,不乱摊派了,不乱集资了,不乱罚款了,用不着为收各种税费而牵耕牛、抱彩电、挖粮食,甚至拆房了。目前在农村,除了为农民们管理好水利和电,村委会已经基本上没有用武之地了。反过来说,农民们也只不过把村委会当作“豆包”一个,根本不把你当作“干粮”了。除了选举外,村里想开一个群众大会根本召集不来人,一号文件重要吧,但除了在电视上了解一些外,真正给农民们贯彻学习过吗?像这样的村委会,我们还要它作甚?在美国,乳臭未干的正在就读的高中学生可以当选市长,90多岁的老太太可以连任很多届市长,可见权力之轻,微不足道。现在的中国农村,从农民本身的“权利”而言,农村“权力”机构也已经很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第三,中国的农民是最容感到满足的!这话一点都不假,不是有调查机构经过调查而得出结论:农民的幸福感要高出城市人几个百分点嘛!那么,是什么东西使中国农民们感到满足呢?反过来我们再问,中国农民们最需要从那些方面来满足他们呢?我认为是如下几个方面:1、自由。农民们最渴望的是更加宽松的社会约束机制,最讨厌的是有人总是要从各个方面管着他。2、平安。没有人欺负他,没有人伤害他的利益。3、幸福。但农民们所谓的幸福也只不过指的是有吃有喝,不饿肚子,有穿有戴,衣能遮体而已。即便是孩子念不起书,家人看不起病,农民们除了抱怨学费太高,看病太贵外,也绝不会有更高的奢求。4、平等。但绝对不是平均!农民们有这个自知之明,所谓“仇富”的坏帽子不能给农民戴!“不患寡,而患不均”是中国农民最大的特点和毛病,即不被压迫、不被剥削、不被歧视。除此之外,那种我们赖以自豪的向全世界炫耀的所谓“大民主”,绝对不是中国农民们最希望得到的!刻意地要把所谓的“民主”强加给农民的做法,贻害无穷!只会破坏农村的稳定,引起权力争斗,成为“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的另版。说实话,在中国,最需要“民主”的地方应该在中南海、人民大会堂之类的地方,而不是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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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牧民”心理可以休矣!解放后,为了维护统治,巩固政权,在旧社会完全处于一盘散沙状况的中国农民被彻底动员起来,处于一个巨大的严密的网络组织之中,没有这样的组织,生产呀、学习呀、革命呀、斗争呀、批判呀,怎么进行?老百姓嘛,就是一群羊而已,而政府嘛,就是牧羊人,我得时时刻刻地管着你才行,甚至不惜“十羊九牧”。而中国社会发展到现阶段,我们已经在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了,而不是过去的“牧民型”政府了;对农民、农村、农业的政策也已变成了多予、少取、放活、反哺了,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利用村委会“管”着农民了。取消“农村干部”,让吃财政饭的“国家干部”们直接给农民服务,直接把国家“多予”农民的、“反哺”农民的钱财不打折扣地给了农民,不是更好吗?要知道,中间环节越多,运行成本就越高,农民们所得到的反而越少,所享受到的服务反而越差,个中奥妙,大家应该心知肚明吧!过去我们是向农民“要”,有时甚至要强行挖粮食、抱彩电、牵耕牛、拉肥猪,没了“农村干部”确实不行,总不能让身份高贵的“国家干部”们亲自去干吧?而现在我们向农民“给”,用不着再与刁民们淘气费力了,“国家干部”们完全可以“亲自”而为,况且看着农民们对自己感激涕零的样子,“救世主”般的自豪感应该是感觉不错的,就凭这点,还要村委会干啥?
第五,说实话,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来,“农村干部”的待遇是非常低的!与他们所付出的精力、所从事的工作、所受的气、所挨的骂、所作的难,根本就不成比例,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在“国家干部”们利用自身的权力打着“高薪养廉”的幌子,一次又一次地给自己增加的工资的情况下,这不能不说是“农村干部”们最觉得悲哀的事情!同时这也是“村官”们谋求灰色收入,产生“村官腐败”的原因之一。这届选举前,就传出了减少从职人员,提高工资待遇的传言,据周天勇教授估计,全国大概有“村官”700万人左右,每个村官平均下来每年工资按5000元计算,全国下来将要有300多亿的行政成本支出。(如果按北京市目前招大学生村官月薪2000元算,那就更不得了了!不过我敢断言这种做法纯属胡闹瞎折腾,绝对不会有好果子吃!用北京人的话来形容绝对“傻比!”)300多亿与30000多亿的财税收入再加上乱收费收入将近40000亿的财政总收入相比,应该说这是一个不大的数字。但是,20多年来,我国的行政管理成本支出增加了87倍,所占比例高达20-30%,这就是说,我们的社会主义税收,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官”!为中外世人所诟病!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取消“村官”,用吃国家饭,拿国家钱,却无所事事的“国家干部”们取而代之,剩下这几百亿元,把它用在农民身上,譬如用在农村水利上:目前,全国8万多座水库中有1/4的大中型水库、2/5的小型水库属病险工程。全国万亩以上的灌区工程,已报废的占10%,不同程度老化失修的占60%,基本完好的只占30%。大量的泵站、水库、涵洞、灌渠破损,功能减弱。有钱用在刀刃上,将使农村水利条件发生多么大的变化呀!取消村官,剩下几百亿工资,既减少了行政管理成本,又为农民办了好事,算政治帐,明白清楚,算经济帐,经济合算!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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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国家干部”们的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办事效率绝对优于“农村干部”!不仅如此,“国家干部”们与村民们之间没有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利害关系,使他们能够较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好村中事务,化解矛盾纠纷,指引村民致富。而“农村干部”就不一样了,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的存在,即便是他们拥有一颗公平、公正的心,也难免受到各种利害关系的干扰和制约,很难把事情办好。俗话说“能率一军,不管一村”最主要的道理就在于此。明明我们知道“农村干部”们由于自身限制,很难把村事办好,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用“国家干部”取而代之呢?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不再为难“农村干部”们以致于使他们不再“出了力,受了气,却不讨好”呢?取消“村官”,等于“成人之美!”
第七,“一杯茶、一包烟、一张报张看半天”,“早上跟着轮子转,中午围着盘子转,下午围着骰子转,晚上抱着裙子转”。这是“国家干部”们的形象在人民群众眼中的幽默写照!为什么会这样?两条:吃饱了撑得!没事干闲得!吃国家饭,拿国家钱,无所事事,腐败丛生,吏治之难,可见一斑。如果取消了村官,把农村工作直接交给“国家干部”们来干,便使他们有了用武之地,工作作风,干部形象为之大变,如此不好么?也许有人担心中国农民那么多,农村那么大,仅靠“国家干部”恐怕顾不过来,杞人忧天!我们的官民比为1:26,除去人民教师,总有1:60吧,一个国家干部“服务”60个农民,又不是让你一个人给60个人倒茶端饭。还能顾不过来?况且,与过去相比,交通发达了,通讯先进了,手段高明了,而现在的“服务”和过去的“管理”之难易已不可同日而语了,有什么困难不能解决么?过去的一个县政府才多少人?一个区政府才几个人?没有车没有摩托,甚至连自行车都没有,没有电话,仅凭两条腿,工作干得比现在差吗?每年4000亿的公车消费,XX亿的“公话”消费,让“国家干部”们勤到农村看看走走,勤与农民说说听听,也算是尽可能的“钱有所值”吧!
第八、现在我们来说敏感话题,关于农村党支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靠不同的产生机制形成,各发各令,争权推事的“内耗”现象在绝大多数的村子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关于两者关系的定位,多年来一直有争论。在农村地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呈弱化趋势,党员在农村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一般村民群众并无两样,作为一个执政党的基本成员,对农村基层事务并不具备实际影响力。由他们选出的党支部,由上级任命的党支部书记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被广大村民认可!村民们认为:村委会是我们选出来的,党支部是少数党员选出来的,我就不认可你,你又能怎样?加上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败坏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党支部在农村群众中的神圣感已荡然无存,面对这种情形,同样身为村民的党支部成员又怎样来体现对村民的“领导”?既然我们主张村委会都可以取消,那么党支部还有存在的理由吗?读到这里,估计会有相当多的人来质问我了:“你这不是主张取消党的领导吗?”请息怒,往下看,其实,在这里我想严肃而郑重地声明:当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比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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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今年“两会”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媒体使用效率最高的词语,有关理论文章连篇累牍。但总而言之,就农言农的居多。地方政府跃跃欲试,树典型、搞试点、准备重走过去种种运动的“老路”;有关部门蠢蠢欲动,寻门子。跑项目,准备分得一杯鲜羹;农民们则在迷蒙中企盼,不知这天大的好事将以何种方式降临到自己头上。让人感到担心的是:“新农村建设”最终会不会成为农民们的免费午餐,最终会给农村农业带来什么,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体制不端,弊病丛生,腐败横行,私欲膨胀,弄不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餐餐大宴;弄不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成为使农民们勒紧裤带,竭尽钱财,甚至饿得头昏眼花,才能够享用到的一顿家常便饭——只剩下了汤汤水水,稠的早已被人捞光了!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过去的这种教训如扶贫款被当作了“唐僧肉”的事情还少吗?搞几个典型,然后采用“一级一级往上骗,一直骗到国务院”的办法让领导放心高兴,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秦晖教授指出:“即是在公益范围内,国家财政对于农民的“多予”也应当是法治状态下的公共服务,而不应当变成人治状态下的“首长恩典”,其实施对象的确定应当根据普通性的政策规定,而不应当与这是什么人的“点”,什么人的“帮扶对象”有关。运用公共权力向某领导“亲自”关心的特定“典型”提供稀缺资源,尤其在这些资源因稀缺,而已经成为激烈竞争对象的情况下,“多予”的初衷就可能被扭曲。”要知道,农民的天生特性是“宁患寡,而患不均”,这似乎是中国农民的“毛病”,但是农民们追求社会的“公开、公正、公平”是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况且多少年来,政府在“锦上添花”上往往有拿手好戏出台,而在“雪中送碳”时却往往缺乏积极态度。如果把新农村建设搞成一个嫌贫爱福的面子工程,形像工程,政绩工程,农民们能满意吗?这是党和政府的初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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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我们需要坚决彻底地毫无保留地解放思想。几十年来,中国人民一直在没完没了的政治教化中生活,在种种“主义”、“思想”、“理论”、“代表”的指引下前进。然而,我们的前进道路并不顺畅,我们的日子过得并不舒坦。不该发生的错误发生了,不该出现的曲折出现了,不该遭受的损失遭受了,应该取得成功却最后失败了,教训非常深刻!按理说,就凭十几亿人民的聪明才智,我们完全可以看清方向,认准道路,找好办法,在阳光大道上畅快前进!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我们却重复在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里不能自拨。改革开放的二十几年中,虽然GDP增长了,国力增强了,生活水平提高了,但卫生改革使得人民看不起病了,教育改革使得孩子们上不起学了,国企改革使得本应属于全国人民的国有资产流失惨了,地区差别拉大了,城乡差别拉大了,贫富差别拉大了,开始两极分化了,内需更加不足了,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更加不平衡了,外贸依存度高达70%了,在内需不足——依靠出口——低价竞争——压低工资——内需不足——依靠进口的怪圈里不能自拨了!可怜的农民工们被外国资本压迫、剥削、榨干了!一个芭比娃娃在国际市场卖20美元,中国人却只能得到其中的35美分!农民工工资之低,工时之长,干活之累,条件之苦,可想而知!要知道,这是外国列强们当年用飞机大炮都没有达到的目的,现在仅用几个臭钱在中国投资办厂,就轻而易举地把中国人民给压迫了!剥削了!榨干了!这是怎么惨痛的教训呀!试想为中华民族的解放而英勇献身的几千万革命烈士们如泉下有知,将作何感想?他们还不痛心疾首,悔青了肠子?早知仍如此,何必有当初?作为先烈们用头颅和鲜血拯救出来的后人,我们又作何感想?我们对得起先烈们吗?对得起先人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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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翘首企盼的是;;:共产党人的胆识、气魄和勇气!一个小小的村委副主任,就“三农”问题发表一点看法,倒也无可非议,不想却扯到“中国到底向何处去”这么一个只有政治家、经济学家、政府官员、社会精英们才有资格讨论的大题目上去了。足见一介村夫,土包子一个,且实、直、憨、傻、犟、狂、痴,只知地厚,不知天高,胡说八道,胡侃海扁,这叫做“赤裸身子追贼,胆大不知羞耻”吧!让大家见笑了。作为国家“主人”,我们已经把国家交给“仆人”们打理了,所谓“国家大事”原本也用不着像我这样的既不是“国家人”又不吃“国家饭”,又不领“国家钱”,不应管“国家事”的人唠叨,无奈本人就是这个德性,位卑未敢忘国忧,身贱更应记怜民!不知哪些吃着国家饭,拿着国家钱,干着国家事的“仆人”们又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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