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提法似乎欠妥——
《求是》近日发表中宣部一位领导的文章《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几点思考》,强国论坛将其转发过来,引起不小的反响。老朽认真学习了一遍,深有感触,受益匪浅,同时也觉得该文美中不足,有两个地方提法似乎欠妥——就是第一、三部分的标题部分(黑体字,一目了然。有兴趣者可以自己搜)。当然,也可能是老朽水平有限,没有读懂。写在这里,供大家讨论。恳请斑竹放行。
一、为了谁——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引导动员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老夫觉得,“引导动员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这种提法不合适。共产党应该引导群众提高觉悟,树立远大理想,为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只盯着自己的利益,势必置国家的利益于不顾,置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于不顾。一年年那么多的非正常上访呀,群体事件呀,一个个疯疯张张的,可不都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难不成还要纵容和鼓励这种行为?——那还一个劲儿地强调维稳作甚鸟。一个个都被“引导”“动员”得只知道自己的利益,一旦发生战争,还会有人推着小车去送粮吗,还会出现妻子送郎上战场的悲壮场面吗?自然灾害来了,经济危机来了,势必鼠盗蜂起,还什么共度时艰,早自相残杀了。
一个只知道“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信仰、没有国家荣誉感、没有社会责任感的民族,富裕起来又有什么意义?复兴?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作梦!一头猪,再肥也是挨宰的货,一个国家,人的素质低,GDP再高,经济再发达,武器再先进,也照样不堪一击。
三、我是谁——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当主人,始终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视群众为亲人”、“把群众当主人”这两句话分开说还可以,合在一起,就令人费解了。按,亲人对应的是亲人,主人对应的是仆人。仆人和主人是雇佣关系,要看主人的眼色行事的,处得再好,也要摆正位置,绝不能拿自己不当外人的。现在既要把群众当主人,同时又要当亲人,这位置可怎么摆呢?如果是亲人关系,为什么要谦卑地称自己为仆人?如果是主仆关系,为什么一厢情愿地视人家为亲人?
是不是,心里牢记着主仆关系,尊卑有序,表面却要处得跟亲人一样,比亲人还要亲?然则这么做,究竟要给谁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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