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乡村的治理体系与项目切入
近日在西北地区的乡村田野考察时,发现农村似乎普遍存在两套不同的治理体系:现代/公开/法律认可的体系如村两委、村学校,隐性的/传统的体系如庙会组织、社会组织、自乐班组织,以庙会组织为首。这两大体系各有核心,各有自己的外围组织,发挥各自的功能,现实的社区治理体系往往是两大治理体系力量平衡共治的状态。这与中医的“阴阳”学说非常吻合。(见下图)
1) 社区组织与治理体系的关系
从上图可以看出,在村委及庙会组织之间存在很多外围组织,这些组织各自承担者不同的社区功能,两类组织之间相互补充,并且组织的种类和数量也影响了社区治理的能力;
从考察的实际情况来看,随着社火、戏班子等传统的文艺组织的恢复,增强了传统治理体系的能力,也增强了整个村庄的综合治理能力。此外,合法的组织体系也在尽力培育自己的外围组织,如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
2) 两大治理体系的平衡状态
两大治理体系在关系方面大多时候呈现合作、互补状态的平衡状况,有时候也会呈现矛盾的状态。力量交错的平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区的治理效果。我们看到如果两个体系都相对完善,实现完全的合作、互补的结果,或者传统的治理体系强于现代的治理体系,那么村庄的领导人往往比较有公益心,该村的治理往往是“善治”,相反如果传统的治理体系比较弱小,甚至完全消失,那么该村往往矛盾比较突出,内部治理呈现缺乏监督、治理恶化的状态。
有意思的是,这种平衡是动态的,即两大体系都会尽力支持中间社区组织的恢复和成长,并且作为自己体系的一部分。在考察中发现,自乐班成立过程更多地得到了村委的支持,村主任也是自乐班的成员,该自乐班更与村两委比较接近,成为现代组织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而一些村的自乐班则一直与强大的庙会组织很近,在管理上明显不太买村委的帐,并且表现出强烈的社区监督意识;
此外其他地区的经验表明,村两委等现代合法的组织也在主动向传统组织资源借力,例如一些农村地区建立的红白理事会、红白监事会等组织,就是在村两委的领导监督之下,吸纳‘乡村五老’等传统资源组成的具有部分庙会组织功能的现代社区组织。
3) 外界项目切入的社区组织对治理体系的影响与反思
社区组织的持续存在必须仰赖于社区的某些制度安排、社会网络资源,如社火、自乐班等文艺组织因为根植于传统的文化网络,得到了强大的传统治理体系的制度保障和支持,也最容易获得社区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支持,这正是这类社区组织能持续存在数百年的跟本原因。
反思NGO以往在社区推动的一些社区组织,如社区发展小组经济协会、合作社、各种的小组,其成败关键原因也在于此,要么缺少相应的治理体系的保障,要么缺乏足够的社会网络支持,缺乏支持和保障,最终只能导致力量弱小,被架空,或者无法得到社区认可和保障:
社区发展小组:基于现代治理体系,过度依赖外界力量形成的社区组织,缺乏两大治理体系的认可,村两委的认可也是暂时的,更缺少足够的社会网络支撑;
经济协会:基于社区的经济脉络,虽得到现代治理体系的认可,但是因经济脉络比较薄弱,所以支撑力量不足,容易形成空架子;
合作社:如果是基于文化组织而培育和合作社,那么既得到两大治理体系的共同认可,也得到了传统网络的支持,容易实现可持续发展;
各种功能小组:如**妇女小组,如缺乏文化功能,关注领域又是两大体系不太认可和关心的,如妇女健康状况,而妇女的脉络还比较薄弱,同样,也很难持续存在。
4) 外界项目如何推动社区组织化
透过上述发现及分析,未来NGO在社区推动组织,应该从传统文化脉络入手,充分尊重和依赖村两委领导的现代组织体系,这样产生的社区组织一方面能得到两大治理体系的认可,最重要的是从传统入手得获得村民的认可和支持。
对于传统体系破坏比较严重的社区,不太建议直接的社区组织推动,而应该先从传统脉络的修复和加强入手,待传统体系初步恢复,文化组织产生之后再基于此推动社区组织化。泾源三个村的经验表明,两个治理体系的均衡对于社区的“善治”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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