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谈法治社会 空喊公平正义
----从北京科技大学段晓宇杀人案看司法的腐败与堕落
河南法制报记者 程玉成 特约记者 郭路人
北京科技大学段晓宇杀人案,案发于2010年1月2日,至今已1年零9个多月。北京市一中院于2011年1月7日受理此案,3月4日开庭审理。段晓宇是心理变态的杀人恶魔、校园吸血鬼。她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司法机关理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而北京市检察机关却要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北京市一中院竟然超期审理,久拖不判,试图突破最基本的法律公正和社会道德底线。由于没有得到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案已被冰封雪藏了很长时间。今天让我们分析此案,以了解首善之区北京的法治现状,认识司法腐败的严重危害。
花季少女惨遭杀害
2010年1月1日晚,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业设计系0801班女生段晓宇以过生日为名,约被害人同班同学赵秋瑞外出吃饭,凌晨入住预订的七天连锁酒店428房间。趁赵躺在床上不备,段突然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瑞士军刀,朝赵同学颈部捅去,共捅6刀,造成被害人左侧颈总动脉和颈总静脉破裂,气管被割断。更令人发指的是,段晓宇开始见赵未立即死亡,便骑压在赵的身上,用嘴去喝被害人喷出的鲜血。事发后,段晓宇叫来一男同学破坏了案发现场,密谋至天亮,然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当天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
被害人赵秋瑞是河南周口人,2008年她以优异成绩应届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在同学的眼中,她是一个阳光、漂亮、聪明的女孩。她不仅品学兼优,还擅长音乐,会拉小提琴。赵秋瑞被害时只有19岁,失女之痛使她的母亲精神几乎崩溃,每天到女儿坟前哭泣,瘦得皮包骨头,让人不敢相认。父亲为给女儿伸冤,经常咨询于有关法律部门,来往奔走于周口和北京之间。
“相约自杀和要求被杀”遭质疑
据同学介绍,段晓宇是北京海淀区人,上大一时认识了赵秋瑞,两人很说得来。到大二上学期,段晓宇就从机械系转到了工业工程系2008届一班,和赵秋瑞成了同班同学。段晓宇父母离异,缺少家庭关爱,心理扭曲,嫉妒心强,有极端行为,有自残倾向。
被害人赵秋瑞是独生女儿,父母视若掌上明珠,经常到校看望。赵秋瑞成绩突出,长相漂亮,在班上有更多的男生缘。在校环境保护组织,两人职位相同,但每次开例会,赵秋瑞表现更积极,敢说敢做,比较有话语权。
段晓宇杀人动机究竟何在,其实答案不难找到。提前预定房间,带有瑞士军刀,杀人喝血,破坏现场,还有与其密谋的神秘男人。种种迹象表明,段晓宇杀人案很难排除嫉妒生恨、预谋杀人的嫌疑。
然而比药家鑫“激情杀人、弹钢琴式杀人”更离奇的是,北京公安机关经一年侦查,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杀人动机,对自称是赵秋瑞自杀遗书的电子邮件,受害人父母提出质疑要求查明该邮件的IP地址时,以查不到为由推脱了之。而后偏听偏信杀人凶手为自己开拓罪责编造的谎言,竟然得出“相约自杀和要求被杀”的荒唐结论,出乖露丑,令人可笑。尤其不能容忍的是,有人竟散布谣言,肆意向被害人泼污水。什么“感情问题、女同倾向”,纯属无稽之谈。
赵秋瑞的父亲气愤地说:“明明是他杀,竟然说‘相约自杀’,要说相约自杀,段晓宇咋没死?说我女儿悲观厌世,想一死了之,并要求段晓宇用刀先杀了她,简直是痴人说梦!鬼都不信。孩子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从小学到高中成绩一直优秀,进入大学后更是积极参加校环保组织,还报考北大自学日语。元旦前夕,我去北京出差时,她还谈其理想抱负;且元旦上午还与家人通电话,说正在复习功课,迎接期末考试,元月2号要去北京的姑姑家过节。后经同学证实,元月1号的那天下午,她还在宿舍学习到近六点钟,根本就没有丝毫自杀迹象”。
法律已堕落为保护杀人的工具
审视段晓宇杀人案,你会发现,司法机关对杀人犯的包庇非常露骨,甚至肆无忌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依据“犯罪手段特别凶残、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 的标准。段晓宇即使有自首行为,也应判处死刑。可北京市检察机关完全站在了被告人一方,在民事赔偿没有达成协议,没有取得受害人家属原谅的情况下,仅凭一个被动的自首情节,竟公然在法庭上要求法院判处杀人凶犯有期徒刑。
北京市一中院置国家法律尊严于不顾,知法枉法。庭审前民事调解时,就向被害人家属提出“多给些赔偿,免于死刑判决”的要求,企图以钱买命。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案件,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半月,而此案从受理至今已8个月,北京市一中院久拖不判,超期审判,连法律的程序公正都不讲了,谈何公正判决。
司法机关为什么保护杀人犯,并千方百计地为其开脱罪责呢?
金钱作祟,法律必然堕落为保护杀人的工具。在物欲横流的人情社会里,在营销法律、出卖正义的理念下,“法律”“正义”全成了交易产品,“法律人”变成了“法律买卖人”。 法官无法无天,以私乱法已成为社会公害。明明是死刑罪,偏偏要判成无期或有期。其结果是受害人冤沉海底,永无出头之日。
段晓宇是北京人,她有一个经商发财的好爸爸。面临杀人偿命的死刑结局,摆平北京司法部门,他一定会比为女儿在北京科技大学调专业更加上心,更舍得花钱。
段晓宇案如若从轻判决,不仅于法无据,而且违背天理良心,正义不能伸张,死者不能瞑目,家属不能同意,社会不能信服。
段晓宇杀人案暴露出的司法腐败,对那些侈谈法治社会 、空喊公平正义的法学精英,狠狠煽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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