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选举结果显示奥巴马大幅领先罗姆尼当选美国新一任总统,而在之前的民调中两人则不相上下,甚至仅仅相差0.4个百分点,选举结果与民调大相径庭,其实这并不新鲜。
罗姆尼是美国富人的忠实代表,这从他不会为47%的美国穷人负责的言论就可以看出,他的理由是这些人不交税,而这显然不是事实,在美国大部分人都交个人所得税,另外这些人消费了商品,从事了工作就已经交了税,虽然不是直接交税而已。
这次美国人将奥巴马击败罗姆尼说成是进步主义的胜利,确实是这样,这些年美国政府一直被新保守主义把控,美国的统计数据显示,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美国的贫富差距正在急剧加大。从1979年到2005年,美国最富裕的1%人群的税后收入增长了176%,最富裕的20%人群增长了69%,处于中等收入的60%人群增长了20%,而收入最低的20%人群只增长了6%;1979年美国最富有的20%人群的年收入是最低20%人群的大约8倍,目前已上升到近15倍。
减税风潮是导致中产阶级社会解体的根源,首先富有群体是减税受益最大的群体,因此减税的同时无疑加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事实发展情况也是这样,自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减税风潮以来,美国和西欧国家的贫富差距都明显的加大,其次减税必然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政府福利支出的减少,而贫困群体是政府支出最大的受益者,政府在降低公共支出的同时最大的受害者就是贫困群体,因此美国和西欧都出现了贫困人口占人口比例上升的趋势,减税的客观结果是使那些本来可以靠着国家的福利支出跻身于中产阶级的部分中下产阶级被挤出了中产阶级的行列,成为了贫困人口,而那么原本就属于贫困群体的人由于政府福利支出的减少就更加的边缘化,因此说减税是导致美国和其他欧洲国家中产阶级社会崩溃最主要的根源。
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中,如此不公平的现象不会永远持续。下层民众虽然没有富人那么多的财富和社会资源,但他们有人数众多这一独特优势,一旦团结组织起来,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
19世纪末期的进步主义运动就是如此,当时要求社会平等和揭露黑幕的运动此起彼伏,声势浩大,对各级立法机构形成了强大压力,迫使它们不得不通过限制垄断、保护竞争、维护中下阶层利益的立法,以纠正市场自发秩序带来的不公正。
在强大的民意压力面前,罗斯福政府一个又一个的立法。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的法律保住了,《社会保障法》通过了,工人组织工会、集体谈判的权利确立了。财产自由和契约自由不再神圣。
新政最大的成就就是让富人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在上世纪20年代,税收对富有群体而言是小事一桩。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仅为24%,同时由于对最大的地产所征的遗产税不过为20%,富豪家族轻易便可维系下去。但随着“新政”的来临,富有群体所面对的税收不仅开始远高于20年代,即使按今天的标准来看,税率也是很高的。所得税的最高税率在罗斯福的第一任期升到63%(当前只有35%),在第二任期达到79%。
新政的大规模征税措施,导致了贫富差距减小,中产阶级成为了社会的主体,自新政后,民主党就一直以弱势群体的保护者自居,其政治理念则是利用联邦政府的权力来扩大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了里根执政之前。
里根执政后,美国的保守主义卷土重来,特别是在小布什内达到了巅峰,而且一度废除了遗产税,最终导致了经济危机。
其实福利是投资,而不是是消费,不是政府负担。高素质的劳动力,健康的生活,能发挥个人才干的职业,较低的犯罪率,都是这个社会繁荣昌盛的基础,而这些只有福利社会才可以做到,因为只有福利社会才对这些项目进行了投资,因此也只有福利社才会得到最高的回报,因此北欧福利国家才出现了最低失业率,人民最幸福的生活。
根据世界经济发展规律,一个国家要实现发达,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只要实行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其人均GDP达到1万多美元是没有问题的,第二个阶段是自主创新和产业自立,一个国家如果实现了自主创新和产业自立,其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是没有问题的,第三个阶段是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建立,一个国家如果要达到人均GDP4万美元,没有社会保障建设是不可能的。
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科技创新最强的国家,但是这个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从来达不到北欧等国家的一线水准,关键还是福利的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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