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化派总在忽悠人民、挟制政府走所谓普世的宪政民主法治之路。这到底是中国的光明坦途还是黑暗陷阱?
一、社会主义(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灵魂是无产阶级专政
以往的社会变革,只是用一种私有制取代另一种私有制,而以社会主义为目标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则是要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的革命。这就要求,在政治领域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或曰大众民主专政】。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必须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政治保障。否则,即使建立了公有制,也必然会被和平演变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当代国际共运的严酷现实,完全证明了这一点。【参见《当代世界正在发生的惊天剧变!!!》一文】
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在意识形态上必须以马列毛主义为指导,在组织上必须以工人阶级为领导。而工人阶级的领导,必须通过工人阶级的先锋队——革命的共产党来实现。
二、西方宪政民主的本质是资产阶级专政
西方的民主、自由,只是资本的民主、自由,即资本的专制【资产阶级专政】。资本主义革命的本质,就是用资本专制代替封建权力专制。
所以,主张在社会主义国家搞多党制、三权分立的所谓宪政民主、法治,本质上,就是在用资本民主来忽悠人民,帮助西方势力和平演变社会主义、肢解中国!
西化派也不乏如下的鼓噪:已经变成官僚权贵资产阶级的政党,还有什么理由实行一党专政?
从资产阶级的立场上来说,这样的党,确实应该实行资本主义的民主法治原则。但是,从无产阶级、人民大众的立场上来说,失去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党实行一党制固然不好,但是,实行西方多党制就好吗?【西方多党制,实质上也是一党制。因为,这些所谓的“多党”,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例如,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不就是属于同一个资产阶级政党的两个不同派别吗?】
西方多党制宪政民主,已经失去了当初的革命进步光环,展示给人们的,是日益严酷的现实:劳苦大众只有被资本剥削的民主自由,没有不被资本剥削的民主自由;资本主义私有制日益严重的制度性腐败堕落;邪恶战争的策源地;用转基因生化战屠杀人类;国际垄断资本和帝国主义霸权对全世界的肆意掠夺和任意欺压;资本主义国家间、公民间的贫富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环境危机、资源危机……。总之,以社会化资本剥削为灵魂的市场经济,其溃烂滴血的躯体上披着宪政民主的光鲜外衣,正在加速将人类和地球推向真正的世界末日!
再则,让中国在形式上也脱去社会主义的外衣,实行西方宪政民主,一个立刻就会显现的后果就是:社会陷入血雨腥风的动荡战乱,中华古国被肢解成多个易于被霸权主义统治的殖民小国……。这可是国际垄断资本、帝国主义势力蓄谋已久、梦寐以求的邪恶战略目的!
所以,对于中国来说,走西化宪政民主之路,将会使中国连想走国家统一、民族独立的资本主义道路都是奢望!【我们没有俄罗斯那样的苏联分解劫后的幸运!】
当代世界,已经到了经济危机、社会危机、战争危机,环境危机、资源危机、转基因食品安全危机等人类生存危机综合大爆发的边缘。在整个世界和地球都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还去推行这些严重灾难的始作俑者——西方宪政民主及其包裹下的市场经济制度,岂非人类自我作孽、自掘坟墓?!
三、只有社会主义能救中国、救世界、救地球
可以说,摆脱当代世界生死存亡严峻危机的唯一出路只有一条,这就是社会主义道路。只有社会主义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能救世界,只有社会主义能救地球!
而社会主义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对于西方宪政民主,我们可以学习借鉴,但要严重警惕它润物细无声地侵袭偷换社会主义的灵魂,因为它骨子里的本性是资产阶级专政!对于世界资产阶级来说,他们绝不会明智地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两大阶级之间的一场世界级的生死大搏斗,在本世纪必不可免!
社会主义(和以社会主义为目标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在人民民主【大众民主】的基础上实施对剥削阶级的专政。这个专政,主要地并不是为了消灭剥削阶级分子的肉体,而是要规制和改造剥削阶级的意识和文化。无产阶级专政,即使对于剥削阶级分子来说,也是真正的德政!
社会主义民主【或曰人民民主、大众民主】,离开群众路线、群众监督,离开“四大”,是不可思议的。当然,这不排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
但是,我们注意到,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以来,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有一种顽固的错误倾向,这就是:对于西方民主法制制度的学习和借鉴过多,而对于发挥群众路线、群众监督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却受到压抑;迷信西方法治,轻视社会主义性质的法治和人治。
其实,法律和制度,都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人是第一要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核心是人的社会主义政治素质的建设,即人的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世界观、价值取向、阶级立场、政治觉悟的建设。人的社会主义政治素质提高了,才能制定和执行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若人的社会主义政治素质过低,甚至蜕变为资产阶级灵魂的人,就只能制定和执行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仍然存在的一些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也会被束之高阁,甚至肆意篡改、违背。【30多年以来,一部虽然经过多次修改但基本尚能反映社会主义原则的宪法,受到了怎样的“待遇”,国人有目共睹!】
所以,仅仅强调“有了好的制度,坏人也会变成好人;没有好的制度,好人也会变成坏人”,是片面的,是无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更应该强调的是:“有了好人,坏制度也会变成好制度;没有好人,好制度也会变成坏制度”。【有了毛主席和共产党,旧中国的坏制度变成了新中国的好制度;若抛弃了毛泽东思想和共产党,新中国的好制度还能存在吗?!】因而,那种想通过完善法制,以便一劳永逸地进行法治的想法,只是政治懒汉的一厢情愿、一种幻想而已。【如同想炮制一副良药包医百病、想编制一个万能杀毒软件永保系统健康运行、想造一台永动机不用再注入能量一样。】
总之,法治与人治的辩证关系应该是:人治需要以法治为基础,法治需要以人治为主导,法治与人治必须协调建设。而法治与人治围绕的核心,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只能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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