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西方学者对列宁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歪曲
汤德森
【内容提要】国内外关于列宁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认识,比如,对布尔什维克“一党专政”等问题的理解,存在着一些不科学或不正确的成分,特别是不少西方学者极力歪曲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攻击列宁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学说是所谓的“取代论”,攻击新型的苏维埃政权是“极权主义”的“党治制”国家,等等。这些都是严重违背历史事实的。因此,分析和批判对列宁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误解和歪曲,恢复列宁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本来面目,就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
十月革命胜利前后,列宁结合俄国革命的实际,就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和巩固苏维埃政权,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可是,国内外关于列宁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认识,比如,对布尔什维克“一党专政”等问题的理解,存在着一些不科学或不正确的成分,特别是不少西方学者极力歪曲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攻击列宁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学说是所谓的“取代论”,攻击新型的苏维埃政权是“极权主义”的“党治制”国家,等等。这些都是严重违背历史事实的。因此,分析和批判对列宁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误解和歪曲,恢复列宁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本来面目,就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
一、关于布尔什维克“一党专政”
列宁曾经在驳斥资产阶级攻击布尔什维克“一党专政”时指出:“当有人责备我们是一党专政……,我们就说:‘是的,是一党专政!我们就是坚持一党专政’”①。于是,列宁的这段论述成为国内外很多人分析和评判苏俄政治体制弊端的依据。国内的有关论著中,在论述苏俄政治体制存在“一党制”,或者“一党专政”的缺陷时,就是以上述列宁的话作为依据②。一些西方学者更是据此攻击列宁主张“一党专政”。阿•阿夫托尔汉诺夫③说:“从1919年开始,列宁在一系列著作中……均把‘无产阶级专政’解释为布尔什维克一党专政。列宁有关这方面的基本论述是数不胜数。”①斯蒂芬•T.波索尼更是断言,在克伦斯基政府被推翻后,“一些社会主义政党特别是属于各派的社会主义者都愿意参加建设性的工作,但是布尔什维克党害怕自由辩论,他们毫不犹豫地废除了言论自由,他们也不愿意让人分享政权,而打算通过无限制的专政来实行统治。”②概括而言,他们认为,列宁就是主张“一党专政”。其实,他们的这种说法完全背离了历史事实。
事实上,俄共(布)一党执政的格局是苏俄革命形势发展的客观结果。十月革命胜利之前,列宁曾一度持有关党派组成“联合政府”“分掌政权”的思想③。1917年10月25-27日,即正在进行武装起义的紧要关头,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无论是参加会议的代表,还是会议选举产生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都是由各党派的代表组成。参加这次大会的代表中,布尔什维克390人,社会革命党160人,孟什维克72人等等。这次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由14名布尔什维克、7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1名乌克兰社会党人组成。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01人组成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其中布尔什维克62人,左派社会革命党29人,社会民主党人国际主义者6人,乌克兰社会革命党3人,社会革命党人最高纲领派1人。可见,从会议代表的构成及其产生的国家权力机构看,均不存在“一党专政”的问题。
在大会上,大多数代表支持布尔什维克坚持武装起义的方针,广大工人和士兵以及大多数党派都主张推翻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可孟什维克和右派社会革命党人反对正在进行的武装起义,主张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妥协,反对和攻击无产阶级革命,拒绝参加大会主席团并且退出会场。这说明孟什维克和右派社会革命党人逆历史潮流而动,违背广大人民的意志,站到人民的对立面去了。所以列宁说:“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退出了,这不能怪我们。我们曾经建议同他们分掌政权,可是他们却要等与克伦斯基的这场斗争有了结果再说。”“我们愿意成立苏维埃联合政府。我们没有把任何人排除于苏维埃之外。”④“因此,说什么布尔什维克不愿意同任何人分掌政权,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话。”⑤
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组建了苏维埃政府——人民委员会。在组建人民委员会的过程中,布尔什维克建议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参加人民委员会。但是,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在组建政府的问题上坚持右派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的立场,不愿意参加人民委员会。同年11月5-6日,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宣言》中谈道,布尔什维克党中央在向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提出新政府成员名单之前,曾邀请三位最著名的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参加会议,并建议他们参加新政府,也遭到了拒绝。为此,列宁针对资产阶级的攻击说:“资产阶级的下流作家和那些被资产阶级吓倒的人齐声责备我们,说我们不肯让步、不愿和解,说我们不愿意同别的政党分掌政权。同志们,这都是谎话!我们曾经建议,而且还在建议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同我们分掌政权。他们拒绝了我们的建议,可见并不是我们的过错。”⑥这说明,此时,列宁和俄共(布)仍然是坚持与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组成“联合政府”“分掌政权”的。在列宁和俄共(布)的坚持和努力下,到1917年底,有7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参加了人民委员会。
可是此后,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在许多问题上反对布尔什维克的正确决策,比如,他们为了阻止俄共(布)主张苏俄同德国签订布列斯特和约,刺杀了德国驻俄国大使,企图重新挑起德国对俄国的战争。紧接着,他们还发动了军事叛乱。列宁和俄共(布)领导的苏俄无产阶级经过坚决的斗争,很快平定了叛乱,左派社会革命党人从此退出苏俄政治舞台。众所周知,列宁和俄共(布)主张签订布列斯特和约,目的是为了给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赢得喘息时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而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的主张只会葬送苏维埃政权。而且,他们发动军事叛乱,力图颠覆苏维埃政权,暴露出他们彻底地反革命反人民的面目。这说明,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已经彻底地站到无产阶级政党和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去了。以上历史事实充分说明,俄共(布)一党执政的局面是俄国革命形势发展的客观结果。
既然俄国革命形势的发展选择了布尔什维克,既然只有俄共(布)才是苏俄无产阶级的真正利益代表,因此,列宁明确强调,党必须旗帜鲜明地切实承担起领导苏俄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使命。于是,1919年7月31日,列宁在《全俄教育工和社会主义文化工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有人责备我们是一党专政……,我们就说:‘是的,是一党专政!
我们就是坚持一党专政,而且我们决不能离开这个基地,因为这是一个在几十年内争得了整个工厂无产阶级即工业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地位的党。’”①结合当时的历史事实,分析和理解列宁关于布尔什维克“一党专政”思想,至少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其一,俄共(布)的领导地位是在苏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形成的。在十月革命前后,
尽管列宁和俄共(布)曾一度坚持与其他各党派组成“联合政府”“分掌政权”,可是,历史事实证明,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在革命中动摇不定,倒向资产阶级,这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不可能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一起推动革命运动向前发展。更何况他们在1919年同国内外敌对势力一起从事颠覆苏维埃政权的叛乱,彻底地暴露出其反革命反人民的真面目,因此,布尔什维克党也就不可能同他们组成“联合政府”分掌政权。
其二,只有布尔什维克才是代表无产阶级真正利益的先锋队,才能承担起领导苏俄无产阶级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伟大历史使命。列宁特别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先锋队性质。他指出:“党是阶级的先锋队;它的任务决不是反映群众的一般水平,而是带领群众前进。”②在长期的斗争中,早在1905年俄国革命之前,布尔什维克就取得了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地位,并在此后的革命斗争中,一直同工人群众战斗在一起。也就是说,俄共(布)的领导作用是在斗争中争取到的。“只有共产党真正成为革命阶级的先锋队,吸收了这个阶级的一切优秀代表,集中了经过顽强的革命斗争的教育和锻炼的、完全觉悟的和忠诚的共产主义者,把自己跟本阶级的全部生活密切联系起来,再通过本阶级跟全体被剥削阶级群众密切联系起来,取得这个阶级和这些群众的充分信任——只有这样的党才能在反对资本主义一切势力的最无情最坚决的最后斗争中领导无产阶级。”③历史证明,正是在俄共(布)的领导下,俄国无产阶级取得了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从根本上彻底地改变了旧社会,创造了新的未来。
其三,列宁所讲的“一党专政”,强调的并不是“专政”,而是强调“一党领导”,即必须坚持俄共(布)对苏俄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结合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列宁并不是用“一党专政”来概括苏维埃国家的治理方式,不是强调苏维埃政权对敌对势力的镇压。列宁这里所指的“专政”的含义主要的不是暴力镇压,而是强调党的领导,即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而且,列宁这里特别强调的是,既然苏俄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选择了布尔什维克,那么,布尔什维克不仅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领导地位,还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地位,这样才能更好地担负起领导职能,推动苏俄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所谓列宁“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取代论”
马克思主义及其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无产阶级只有在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之下,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才能认识和实现推翻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进而实现共产主义的历史使命。列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刻阐述了无产阶级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途径,即必须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无产阶级政党通过先进的知识分子,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灌输到工人和农民中去,加强对工人和农民群众的宣传和引导,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然而,许多西方学者却攻击列宁的这一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学说是所谓的“取代论”。他们认为,无产阶级政党通过先进的知识分子把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灌输到工人运动中去,这是知识分子或党对工人运动的取代;认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是党中央对党员的取代和列宁对党中央的取代①。
1.所谓知识分子或党对无产阶级的取代
一是他们认为列宁的这一学说是把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转移到了知识分子身上。的确,列宁在《怎么办?》中曾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即确信必须结成工会,必须同厂主斗争,必须向政府争取颁布对工人是必要的某些法律,如此等等。而社会主义学说则是从有产阶级的有教养的人即知识分子创造的哲学理论、历史理论和经济理论中发展起来的。”②西方学者据此认为这就是列宁主张用知识分子来代替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的证据。意大利的克拉西克1978年曾在意大利《工人世界》杂志上发表的《列宁主义与社会主义》一文中指出,由于列宁认为“‘从外部带来正确意识的人’是知识分子。所以,组织和领导工人运动的任务,便落在知识分子身上。倘若以上述前提为依据,那么,显然革命的主体不是工人阶级,而是由专门从事共产主义革命的知识分子所组成的先进集团”③。于是,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所赋予的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就转移到了“革命的知识分子”手中。建立社会主义这一本应由工人阶级承担的历史使命,便成为从凌驾于群众之上的人中选拔出来的优秀知识分子所关心、承担和领导的事业。
二是他们认为列宁必须把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从外面灌输到工人运动中的学说看作是“用党取代了工人阶级”。莱塞克•科拉科夫斯基认为,列宁“从外面把思想灌进去”的学说的“新异之处”在于,“既然自发的工人运动不可能具有社会主义的思想,即无产阶级思想特定的理论和历史的术语,那么势必得出尽管看起来令人奇怪的结论,即工人运动如果不从属于社会主义政党,它就只能是一种资产阶级运动”。“换句话说,一个革命政党的阶级构成对于决定它的阶级特征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一个在工人阶级中没有根基的小集团只要他们声称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就可以自封为无产阶级的唯一代表和化身。”为此,科拉科夫斯基认为:“列宁的党代表了无产阶级的意识,并非无产阶级同意它代表自己,……这个党除了在实践中需要真正的工人阶级支持外,是完全独立于它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列宁关于党的领导权的教条确凿无疑地意味着工人阶级在政治上可以而且必须被‘取代’——但不是被知识分子而是被党所取代”④。
事实上,西方学者的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列宁十分强调党对无产阶级运动的影响和领导作用,“没有铁一般的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一切正直的人们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绪和影响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地进行这种斗争是不可能的。”①党如何影响和领导无产阶级运动呢?列宁进一步指出,必须通过掌握先进理论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如果不依附于某一个阶级,他们就等于零,那就与空想社会主义者没有本质区别,就不是现实的社会力量。“在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推举出自己的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的政治领袖和先进代表,就不可能取得统治地位”②。在残酷的革命斗争中,列宁主张通过先进的知识分子将社会主义理论“灌输”到工人运动中,主要是加强对工人群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帮助工人阶级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进一步认清自己的历史使命,更好地把握斗争方向,确保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列宁所倡导建立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是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的先锋队,党内先进的知识分子同工人群众的关系是一种密切的宣传与被宣传、鼓动与被鼓动的关系,而不是取代与被取代的关系。党通过先进知识分子对工人阶级进行宣传鼓动工作,是党领导和指导工人进行斗争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存在党取代无产阶级。十月革命的胜利充分说明,是党领导无产阶级取得斗争胜利的结果,不是党孤军奋战的结果,更不存在所谓列宁以党取代无产阶级的问题。
2.所谓党中央对党员的取代和列宁对党中央的取代
列宁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中,不仅非常重视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并且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建党原则。党内实行严格的纪律,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服从党组织的决议,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等等。西方学者据此攻击列宁主张建立“一个由独断专行的中央所领导和控制的等级制组织网”,党中央取代党员,及至列宁取代党中央。其实,西方学者的这些观点是不符合事实的。从建党之初,列宁就十分重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强调党的纪律是党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早在1903年党的代表大会上,列宁就主张把党建设成为一个有众多地方组织,有严格纪律,由党组织领导党员开展活动,组织关系十分严密的战斗集体。列宁在《进一步,退两步》中郑重提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西方学者据此攻击列宁强调党的纪律原则是完全不顾俄国革命的现实条件。在1905年俄国革命失败后,革命形势处于低潮。在专制统治的高压政策下,党只能依靠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性开展秘密斗争。党的纪律是党组织得以存在和发展,保证党内思想统一、行动统一不可缺少的条件。否定党的纪律,“就等于完全解除无产阶级的武装而有利于资产阶级。这也恰恰就是小资产阶级的散漫、动摇、不能坚持、不能团结、不能步调一致,而这些一旦得到纵容,就必然断送无产阶级的任何革命运动。”③而且,当时的“经济派”和孟什维克追求所谓“广泛民主原则”,只是一种毫无益处且完全有害的儿戏,这样势必会导致党组织遭到敌人的破坏。事实证明,正是坚持党的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俄共(布)才不断发展壮大,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取得了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可见,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既是俄共(布)存在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它几十年革命斗争的基本经验之一。
无论是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斗争中,还是在推进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实践中,列宁都十分重视和强调要处理好党中央与党的地方组织之间的关系,发挥广大党员的作用。在革命时期,由于各地的斗争条件不一样,所以各个地方的党组织必须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开展革命斗争,才有可能取得斗争的胜利。这相对于其他地方的斗争和党中央的领导而言,这种斗争是自由的。但是,要把各地的地方性斗争全部统一起来,就必须加强党中央的领导。这说明,党的地方组织活动的自由与党中央的集中领导是相统一的,相辅相成的。地方党组织的灵活自主的斗争是推进革命不断向前发展,夺取全国胜利的基础;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确保全国胜利的重要保证,二者不可偏废。
为巩固苏维埃政权,列宁和俄共(布)更是强调要发挥各级地方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他指出:“地方组织应给自己提出一项任务:为建立、支持和巩固那些中央机构积极工作,而没有这些中央机构,我们党是无法作为一个政党存在的。”①这说明,党中央与地方党组织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一种关系,党中央领导地方党组织,地方党组织支持党中央,并不存在所谓的党中央取代地方党组织的问题。
不仅如此,列宁还十分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党的领袖与政党之间的关系,重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列宁强调,无产阶级的革命政党必须正确对待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关系。他指出:“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②这是起码的常识。要是这个党不学会把政党与阶级、领袖与群众结合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那这个党就不配称为无产阶级先锋队。事实上,无论是在党的二大上讨论党章,还是为了签订布列斯特和约,以及在1920年11月至1921年3月间,俄共(布)关于工会问题的争论等工作中,列宁都是在党内开展充分大讨论,从没有以自己个人意见取代党中央集体意见。由此可见,西方学者攻击列宁以自己取代党中央的说法是不切实际的。
三、所谓列宁主张建立“极权主义的”“党治制”国家
列宁和俄共(布)不仅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夺取了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而且,进一步探索了无产阶级国家的治理方式,把苏维埃作为无产阶级的国家制度,即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当家做主的国家政治制度。许多西方学者却否认列宁的国家学说,把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与形式混为一谈,他们把无产阶级政党对无产阶级专政的领导说成是“党治制”,攻击列宁倡导的新型的苏维埃政权是“极权主义”的“党治制”国家③。这不符合历史事实。
所谓“布尔什维克一党专政”等同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党治制”④。阿•阿夫托尔汉诺夫一律把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解释为布尔什维克“一党专政”。他认为,“共产党政权所以变成一种特殊的、新的统治形式(或者说是一种新型的统治),即党治制,是由这个政权的本质所决定的:一党说了算。因此党的机关才成了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立法和执行机关。党的意志,它的‘权欲’和它的威力几乎象康德所说的一样,是无上命令(但是没有无上命令的道德实体!)是国家的绝对法律,是社会的发展规律。”⑤他把俄共(布)领导的苏维埃政权看成是比法西斯主义更专制的极权主义国家,党对社会生活实行了史无前例的垄断。他还把俄共(布)与苏维埃之间的关系看成是一种主从关系。在他看来,共产党不仅仅是唯一的国家执政党,它甚至不只是国家中的国家,它本身就是国家,是一个“新型的国家”。“新建的形式上的国家机器——苏维埃,所以能和党机器并存,是因为苏维埃能在技术上帮助党机关治理国家,在政治上又能给党治制披上一件‘代表人民’的外衣。”⑥所有这些,都是对俄共(布)及其与苏维埃政权之间的关系的歪曲与攻击。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俄共(布)一党执政的局面是苏俄革命形势发展的客观结果。如前所述,尽管在十月革命初期,列宁曾一度持有各党派组成“联合政府”“分掌政权”的思想,但是,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无论是右派社会革命党人,还是孟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先后都站到无产阶级政党和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去了。他们阻止人民继续推进革命,甚至发动反革命叛乱,他们不可能代表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也就不再具备参与联合执政的资格。历史事实充分说明,俄国革命形势的发展选择了布尔什维克,只有俄共(布)才是代表苏俄无产阶级真正利益的先锋队。
既然如此,所以列宁就明确强调,布尔什维克不仅要明确认识到自己所处的领导地位,还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切实承担起领导苏俄无产阶级推进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苏俄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其次,列宁一直坚持,苏维埃是新型的国家形式,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俄国形式,它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早在1917年4月的《无产阶级在我国革命中的任务》一文中,列宁分析了苏维埃政权同旧国家的区别,他指出:“苏维埃,这是任何一个通常类型的资产阶级议会制国家所没有的机构,而且是不可能与资产阶级政府并存的机构。这是一种新的、更民主的国家类型,我们在我们党的决议中把它叫作农民—无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在这样的共和国里,唯一的政权属于工兵代表苏维埃。”①他还说:“苏维埃是一种比立宪会议高得多、完善得多、适宜得多的民主形式”,“苏维埃不是某一个政党所臆造的。……能臆造出苏维埃的政党从来没有过。它是由1905年的革命产生的。不管当时苏维埃存在的时间多么短促,但已经很清楚,苏维埃是人民反专制制度斗争的唯一可靠的支柱。”②从1905年俄国革命以来,广大工人、农民和其他阶层的群众积极参加革命斗争,正是在这些斗争实践中,产生了苏维埃这种新型的国家组织形式,苏维埃是属于劳动群众和他们的全权代表机关。这说明,苏维埃是人民革命斗争共同取得的结果,它不从属于任何一个政党,其政治地位高于任何一个政党。
1918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七次(紧急)代表大会上明确指出:“苏维埃是唯一的国家政权形式”③。他在1918年1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中强调:“俄罗斯共和国的全部政权属于苏维埃和苏维埃机关。因此,任何人和任何机关攫取国家政权某种职能任何尝试,都应视为反革命行动。任何这类尝试,苏维埃政权都将使用所拥有的一切手段予以镇压,直至使用武力。”④从以上都可以看出,列宁一直坚持把苏维埃当作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而且,他还在《关于苏维埃政权的民主制和社会主义性质》一文中,概括了苏维埃的权力和基本职能,他指出:“苏维埃不仅把立法权和对执行法律的监督权集中在自己的手里,而且通过苏维埃全体委员把直接执行法律的职能集中在自己的手里,以便逐步过渡到由全体劳动居民人人来履行立法和管理国家的职能。”⑤从中可以看出,列宁在这里很明确地概括了苏维埃的权力和基本职能包括立法权、执法权和监督权,这是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由此说明,西方学者攻击列宁主张所谓“党治制”国家或者说布尔什维克本身就是一种“新型国家”,是不符合事实的。
应该指出的是,列宁提出苏维埃是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机关,同时又提出无产阶级政党领导苏维埃政权的思想,二者之间并不矛盾。苏维埃的政治地位至高无上,是强调苏维埃是一种新型的国家形式;党对苏维埃的领导,是强调苏维埃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根据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原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它总是要代表和维护一定阶级的利益,它必定会受一定阶级的政党的支配和影响。从苏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的实际出发,列宁指出,苏维埃是俄国无产阶级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一种新型的国家形式,它必定会受到无产阶级政党的影响。列宁深刻阐述了党领导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重要性:“党是阶级的先进部队,是阶级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整个运动及其根本和主要目的的代表。”①“只有工人阶级的政党,即共产党,才能团结、教育和组织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群众的先锋队,而只有这个先锋队才能……领导全体无产阶级的一切联合行动,也就是说在政治上领导无产阶级,并且通过无产阶级领导全体劳动群众。不这样,便不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②事实上,在苏维埃与俄国十月革命的发展进程中,孟什维克和其他社会革命党人先后都站到人民的对立面,被历史所淘汰,只有俄共(布)才是苏俄无产阶级利益的真正代表。所以,苏维埃政权一定要接受无产阶级政党即俄共(布)的领导。再次,列宁还强调区分苏维埃的职能与党的职能,避免党政不分或以党代政。列宁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政权里,“党是直接执政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是领导者。”③党的领导是“总的领导”,是总方针、总政策等方面的领导。同时,党必须在苏维埃宪法范围内活动,严格遵守苏维埃国家的法律。党对苏维埃的领导不是干涉国家机关的各项行政事务,而是通过自己的正确方针、政策去指导苏维埃的活动。党的领导作用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一是党决定大政方针;二是党向国家政权机关选拔和安置干部;三是监督和检查国家机关工作。列宁还提出要划分党与苏维埃的职能,实行党政分工。“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象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④1919年3月,俄共(布)八大通过的《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党组织的职能同国家机关,即苏维埃的职能混淆起来。这种混淆,……将会带来极其有害的后果。党组织要通过苏维埃机关,在苏维埃宪法范围内,贯彻自己的决定。党竭力领导苏维埃的活动,但不能代替它们。”⑤所有这些,都十分明确地表明了列宁所主张的俄共(布)与苏维埃之间的关系问题,并不是西方学者所说的苏维埃是布尔什维克的“党治制”国家。至于列宁去世后,斯大林所推行的高度的集权主义,不仅违背了列宁的初衷,也给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带来严重危害。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2]《列宁全集》第1、4、6、7、33、34、37、39、41、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1987年。
[3]阿•阿夫托尔汉诺夫:《苏共野史》,晨曦等译,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
[4]叶卫平:《西方“列宁学”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
[5]俞良早:《创论“东方列宁学说”》,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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