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坑蒙拐骗的行为起于何时?先不管这个问题是否具备可考性,古往今来,再高明的骗术总会被揭破,正如再低劣的骗术总还有人上当中招,而芸芸众生往往兵不厌诈,吃一堑不长一智,被同样的骗术一骗再骗,比如传销。
一个普通公民参与传销被骗,大家觉得见怪不怪,情有可原。可是如果一个党员干部居然也参与传销,而且居然被骗,居然被骗得不浅,被骗得像云南漾濞县投资“溜溜网”事件中那些个自作自受的受害者一样,则公众不论各自处在什么立场,持有什么准绳,无疑都有理由大跌眼镜。
为什么在受害者前有必要修饰一个“自作自受”呢?且不说共产党员应该有多么出类拔萃,国家干部应该如何过人一筹,像“天上不会掉馅饼”、“福兮祸之所伏”这样一些古人总结的基本经验和道理总是相通的,一旦连基本的道理都不修习,就难保不落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下场。
信息时代,虽然人类世界拓宽为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两部分,但后者终受控于前者,终归于前者。因此,要说新时期的网络诈骗比如网络传销形式多么高超、手段多么诡秘、诱饵多么馋人、监管多么困难,那么这些究其本质与现实世界并无太大差别。
关键还在于,只要人心的投机取巧还在,骗术的市场就在。一只狗撞到了树桩头,它回头咬树桩头有用吗?别的狗明明看见这只狗撞上了,却还一只只跟着撞上,以为能够侥幸有什么好处,这就不仅仅是树桩头碍了“狗道”的问题。
不只是党员干部,每个参与传销的受害者,都可以从上面这则被稍稍拉伸了的民俗事例中吸取教训——传销,就像世间许许多多其他骗术,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明明白白的陷阱设在哪,只不过总有人一看见光影般悬挂其上的超级肥肉,便忘记了陷阱的存在。
中国传统文化多讲遇事反求诸己,行事守正防灾。其实,党员干部也好,平民百姓也罢,一个人无论什么身份,都要好好修炼正道,修炼自己对于世间纷繁万象的价值判断,如此大概就不会上传销乃至网络传销这样的荒唐当。
(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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