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投入逐年递增,然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却并不如人意,其中暴露的腐败问题触目惊心。一些学者争抢课题、项目的目的,已经不是为了开展研究,而是通过申请课题“致富”。中国科协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中国青年报10月31日)
我国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高达上千亿元,谁来监管这笔巨额资金的正确使用,让其达到预期效果?这是关系到国家前途与命运的问题。而对于高校和科研院所而言,显然缺乏对科研经费进行监管的意愿。因为高校为了鼓励老师搞科研,学校只管老师拉来多少项目,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一般不会有太多的限制。从财务人员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平时相互都认识,自然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与此同时,外部监管也十分乏力,一方面科研经费预算不透明,导致科研经费分配本身并不合理,另一方面,分配科研经费的权力部门并没有对经费跟进、管理、审核、收回多余经费,使得科研经费只要申请下来,就成了科研人员的私有财产,而并不是对实际科研支出的实报实销。这就造成了“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的怪状。
具体到课题中,出现一些不可思议的吊诡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今年4月份,山东省爆出,原山东财政学院“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
大量科研经费流失是国家资源的严重损失,但更严重的是,这引起了部分学者的异化,他们为了“致富”,大量虚构对社会发展并没有益处的所谓“课题”,完全和社会需求脱钩,自说自话地炮制“伪命题”,为了伪造“学术成果”,更是把重金砸向论文、出版“黑市”,个个把自己打扮得“著作等身”,而真正有学术价值的文章、专著却丧失了发表平台。不得不说,在某些领域,用课题来“致富”已经形成了不堪入目的产业链,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其实,学者将黑手伸向课题费,这已经触及了刑律。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一名高级工程师杜国平,原是曾有过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高级知识分子,却因为和妻子合谋私用科研经费,被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妻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夫妻双双沦为阶下囚。
国家培养科研人员并不容易,每年从财政中划拨出上千亿元也并非易事。两者结合在一起,本该结出人类的科技盛果,怎么就结出了腐败恶果?如果因为监管制度不力,使得科研人员沦为了阶下囚,国家真是人财两空。对科研领域的职务犯罪现象不能掉以轻心。加大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科学性、透明性;加强科研经费的核算与控制;强化科研项目账目的外部监管;让科研经费真正为科研所用刻不容缓。这不仅在挽救本就不足的科研经费,更是在拯救更为稀缺的科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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