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说,历史是中国人的宗教。这话的意思是,生活在我们这个缺乏宗教传统的文明中的人们,把历史提升到了一种信仰的层面。人们喜欢学习历史、谈论历史,从历史上的起伏成败中学习经验和教训,于是知兴衰;从伟大的历史人物身上学习他们的嘉言懿行,于是知荣辱。
这个判断至今在形式上还是有效的,以通俗化讲述历史为主的电视节目《百家讲坛》的成功,各种历史剧的长盛不衰,都可以作为佐证。可是,我们又身处一个缺乏历史感的时代。也许是改革的势头过于猛烈,以至于改革的开始被错误地当成了历史的开端,一切之前的历史都成了史前史。
忘记从哪里来,必然导致搞不清楚要到哪里去。失去历史感的直接后果便是忘记了尚未远去的教训,那些被“伟大的中国革命”荡涤干净的东西又堂而皇之地回来了,而且披上了文明和进步的外衣。
我们可以简单地讨论一些案例来说明这一点。
如何回应依旧严峻的“三农”问题?认为农民“捧着金碗要饭”的人不在少数,这个“金碗”就是土地。土地那么值钱,如果土地增值归农民,那么农民就可以一步成为城里人,城市化便可以解决农民问题;一种思路是资本下乡,公司加农户,“先富带后富”;还有金融下乡,成立村镇银行,给农民的经营提供资金支持;等等。为配合这些安排,就需要破除“障碍”,明确农民的财产权,搞确权,搞“三权三证”,尽量让“金碗”在事实上成为农民自己的。
然而,乡村凋弊不是什么新问题,它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陷入困境的根源和核心表现,是1930年代的乡建运动的社会背景。那时候土地是私有的,农民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不存在自由处置“金碗”的制度障碍,可结果如何呢?陈翰笙的研究表明,地主、富农大量囤积土地,自己却不耕种,2/3的农民不是无地可耕就是耕地不足,致使“土地所有与土地使用间的矛盾”成为问题的核心。
资本下乡在那时候也是常见的,结果是除了加重农民的被盘剥程度,起不到任何的正面作用(陈翰笙先生也有深入的研究)。乡建人士热烈地鼓动金融资源下乡,也以失败告终,因为不管对于商业银行还是国民政府为扶植农民合作运动而搞的专门银行来说,农民的土地根本没资格成为抵押物。当时官方的江苏省农民银行就这样总结:“……借款不还,出卖(抵押土地)时不特手续繁琐,且绝少主顾,若由本行收买,则田地散处四方,管理方面,亦有鞭长莫及之感,不仅资金呆滞已也。”
有美国来的教授告诉我们,为什么中国人勤劳却没外国人有钱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人不能花到未来的钱,这又是因为金融工具的缺乏,很多财富闲置着,不能资本化。那么,是不是财富可以资本化就会变有钱呢?回过头去看看,旧社会金融化的水平是很高的,不但可以押房子押地(当然有抵押不出去的可能),还可以押妻子押儿女。喜儿不就是金融工具吗?可是,杨白劳发财了吗?
有人说,小政府大社会才是对的方向,政府管的越少越好,社会能解决的事让社会自己解决。这种论调其实一点也不新鲜。大社会在中国是有悠久传统的,自古皇权不下县,县衙差不多是个“一人政府”,县域内以“无讼”为和谐的最高境界。
“无讼”当然不是说没有纠纷,而是纠纷的解决限于民间,即由士绅出面调解。在鲁迅小说《离婚》中我们看到,乡间的离婚官司就是由这等头面人物出面裁断的。按毛泽东的概括,士绅阶层到了民国期间已经发展到有独立武装、有独立的财政征收权和独立的司法权的境地,成了把持基础治理的豪绅。这样的社会还不够大么?结果又如何呢?
社会的自我管理需要资源的再分配,于是公益慈善近来年成为火热的话题,创富英雄们纷纷添置了一个慈善家的标签。这些新晋的慈善家们喜欢从洛克菲勒、比尔·盖茨身上寻找榜样的力量,其实大可不必,中国自己的慈善传统也很浓厚。几乎每个大财主都被称为“大善人”,黄世仁那样的土豪劣绅的厅堂上,也都悬着“积善之家”的匾额。
不必接着罗列下去了。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但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认为过去曾出现过的理念和实践就一定陈腐并完全扬弃,或许失之草率;可也没有理由认为,它们就是什么仙丹圣水,更不能连标签都不换一下就当成新货上架。
这两年,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很火,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伟大的革命一旦成功,便使产生革命的原因消失,革命由于本身的成功,反而变得不可理解了。”这是何其深刻的洞察!于是,就不难理解这些年来缘何沉渣泛起,缘何“民国范儿”横行。
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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