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挺滋润的两个人给抓进去了,搞公盟的,后来一个人认识到错误,放了出来;另一个人据说是死不认错,结果也有了结果四年徒刑。
西方包括台湾有个政治公关手法,就是玩悲情;俗话说:装可怜。果然被判四年这个人的拥趸开始悲情。说这太冤了。
真的太冤吗?老百姓不这么看。一些人将这个人的海外微博截图发了出来。
这个人就是很赤裸裸的找洋人要钱,而且不能给少了,然后拿洋人的钱在中国搞民主。
老百姓说:甭管因为什么,要是因为这个抓了我,我不觉得冤。
法律是什么?法律精神是什么?在今天的社会,我们有必要进行思索。
这是一个执政的指导思想,也是一个执政理念的凸显。
都知道要守法,但是守得是什么法?为谁服务的法?立法原则是什么?
坦白的说我不是法学家,有些问题争论起来就没个完。
我想说的是: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将会毁掉中国的法律。
私有制?什么是私有制。
市场经济又是什么?市场经济+私有制为什么可以毁掉中国当今的法律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已经与正义无关了,而是成为各方博弈的场所和手段;私有制影响利益最大化。总之,一句话,有你没我,才叫胜利,才叫私有制。
打官司打不到这份上都是输。
我们可以总结一句话,市场经济+私有化热衷建立对抗和博弈的法律环境。
谁当被告谁当原告,自己替代。
但是这个博弈不是一种建设,一定是你死我活。
不然,就不是保护客户的最大利益。这是如今每个死磕派律师的座右铭。
中国的文化和中国的法律原则则不是对立为主。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了。
没有私有制,政府与百姓的目标是一致的。
换句话说:这是一种共建文化。
而不是一种博弈文化,是一种必须追求你站起来我就趴下的文化。
了解这个区别,就知道当今的私有制+市场经济的影响对现行的法律环境是一种破坏。
而并非是建设。
现在拼什么?死磕派律师很明白的说,你就是遭到迫害了,我给你找关系,
咱们就跟他们拼关系;
最后律师从中得钱。
到这一步,跟什么正义、道德、法律等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无非就是你整死我,我整死你的事情。
于是各地的上访人数越来越多,各类冤案也越来越多。
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到了无法维护稳定的地步。
这是法律的失衡?还是对司法解释的失衡?
这难道是法律的成绩?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了,于是各地上访和暴力维权的事件越来越多。
这对中国当下的社会秩序有什么好处呢?!
这已经严重违背了法律的初衷和法律的原则。
而造成这样被动局面的后果,只有一条:私有制+市场经济的博弈法律思想是最有破坏力的。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