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近期接受《新京报》采访。贺卫方说,学者应该以学术为最基本的职业,公共知识分子不能只剩下“公共”,知识没了。这是需要特别警惕的。
贺卫方称赞中国的律师最有古典的“士人之风”,文人反而萎缩了。贺卫方认为,在一些事件发生时,律师群体起到了正面的作用,让滥用公权的人有所顾忌,让被掩盖的东西能够被揭示出来,让民众心存希望,让横行无忌的人最后走向穷途末路。贺卫方还谈到,以选官为例,科举考试把整个官员阶层变成了官员与文人的结合,包拯、郑板桥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当他们行使权力的时候,语言风格有了审美意义,用诗一样的语言来写判决,这种文人风格极大损害了法律在处理案件、作出判决时的严谨,他们也不会特别关注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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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访谈原文(记者吴亚顺)
贺卫方(资料图)
人人都在说话,人人是孤岛
新京报:你的演讲有深度,能引起共鸣。演讲时情和理需要综合平衡。你怎么看待、处理这个问题?
贺卫方:先说说演讲,你知道有《演讲与口才》这种杂志,告诉大家该怎么去演讲,在我看来,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可能是要对自己讲的内容非常自信,你确实有独到的思考,能给人启发。另外,演讲必须是开放式的,演讲不是读读学术论文,而是和听众一块儿思考,甚至介入进来。
你问到演讲的情和理,研究法律、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可能更偏向“理”,重视逻辑推演,这在写作中相当重要,在演讲中,则需要引起人们的兴趣,除了“理”,还要发挥情感的作用。
当然,人生阅历的积累也很重要,同一个道理,如果是大学本科生来讲,可能来自书本,一个五六十岁的人来讲,则可能来自自己的阅历,说服力不一样。在英美国家,法官的年龄要大些,这就有它的制度寓意,让法官的话得到更多尊重。
新京报:抛开技术层面,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在说话,但理性讨论、辩论似乎变得越来越困难。
贺卫方:网络让人发言的难度变小了,大家发表文章好像特别容易。过去,要发表文章可不容易,现在这个自媒体时代,要在传统媒体上发表文章仍然不容易,但是只要你连通网线,你就可以在网络发言、发文章。不过,我们付出了一个代价,写作变得不那么神圣,似乎不需要那么严谨。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里提到,贵族时代写作是非常神圣的事,写作前要沐浴焚香,写出来的东西很有庄严感,民主时代的写作越来越平民化,好像每个人都是作家,却产生不了一个伟大作家。
学术也是如此。钱钟书先生曾说,学问大抵是三两位荒江野老相互切磋的东西;对于学者,或者想成为思想家的人来说,可能跟现实保持距离变得非常重要,你老沉浸在一个热闹的社会中,不断介入社会事务,使得理性、深入的思考——在不断领悟的基础上构建自己的思想世界——变得特别困难。
久而久之,人人都在说话,好像在交流,其实人人都无心听别人怎么说,都是自说自话,每个人都是孤岛。
学者不能完全变成斗士
新京报:刚才说跟现实保持距离,我看你提到胡适时,认为他“对现实政治的关怀、参与以及一种恰当的距离感”值得学习。什么是“恰当的距离感”?
贺卫方:所谓“恰当的距离感”,首先它是学者的本分,学者应该以学术为最基本的职业,公共知识分子不能只剩下“公共”,知识没了。这是需要特别警惕的。其次,你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参与,一定要与你自己的专业有关。另外,胡适先生说的“恰当的距离感”,还有一层重要的含义。他认为,纯粹的学术本身是某些时候逃避现实的一个空间,现实政治特别险恶,你不能完全把自己变成一个斗士,在对社会事务进行批判的同时,必须要经常退回来,做青灯黄卷式的研究。简言之,你不是一个职业化的革命者,而是一个学者,这可以缓和跟现实政治之间的紧张关系。
就我个人来说,我着力于研究中国现代的司法制度、当代的司法改革,学问和社会现实基本上处于重合的状态,考验更大。另一方面,对现实弊端的批评总来自学理的论证,两者之间可以发挥的空间很大,你就会很兴奋。
比如,金观涛先生提出的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它的根源到底在哪儿?也许跟政府权力的运行模式有关,这其中很重要的环节有怎么解决社会的纠纷、如何保护私有财产、选什么样的人做官等。以选官为例,科举考试把整个官员阶层变成了官员与文人的结合,包拯、郑板桥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当他们行使权力的时候,语言风格有了审美意义,用诗一样的语言来写判决,这种文人风格极大损害了法律在处理案件、作出判决时的严谨,他们也不会特别关注制度建设。与罗马人相比较,罗马最优秀的头脑专注于法理分析,但中国人从来不愿意对某个案件进行复杂的分析,而是相信半部《论语》治天下,相信写好文章就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你看,从这里就可以解读中华文明的演进史,这给人强烈的兴奋感。
新京报:学问与社会现实的重合带来考验,也会产生无力感、厌倦感,你怎么做?
贺卫方:我身边有一些朋友,他们太单薄,生命中只有政治,坐下来吃饭言必称政治,变成了一种职业化的状态,我觉得不应该这样。其实,我们要有多种生存空间,多元化地生活,你可以沉浸在文学作品里,可以思考两千年前的某个问题,这个问题与现实牵连,但距离也很明显,这样就能进入一种孟子所说的“进退有余裕”的状态。当然,你要推动中国政治法律制度的变革,无论如何,要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更要有历史感,明白太阳底下无新事,这样一方面你会有针对性,另一方面不会过于急躁,必须一蹴而就地去解决社会问题。
当今最有士人之风的是律师
新京报:最后,还是回到你的本行。近年来,人们对司法、法治的需求日益急迫,但另一方面,基层法院法官的流失现象相当严重。这是两相矛盾的吗?
贺卫方:法官的流失确实是个问题,比如有些地方推行阳光财政,法院的福利没有以前好了,有的法官就会走。一个国家的法院不能够吸引最优秀的人才,稳定地在里面工作,这个问题很严重。法院太重要了,用凡人在干神才能干的事情,裁断人间是非,所以必须要用很高的标准去选用人才,同时要有优裕的条件相匹配,使之发挥能力,安心地工作。
但是,我们现在的情况非常糟糕,法官这种职业既不自由,压力又巨大,案件越来越多,很多一线的法官在超负荷的状态下工作,而且收入并不高,没有实权,没有什么尊严。这就会让人厌倦,要离开。在英美国家,做了多年律师才能做法官,我们这儿是做了多年法官的人纷纷做律师去了。所以,这几年,法官人才的流失很严重,基层更甚。
新京报: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贺卫方:需要一个一揽子的解决方案。最近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有一个比较好的开端,说要把省级以下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财政人事统管起来,不受地方政府的控制。我觉得这是特别重大的改革,是1949年以来从没有过的一个发展思路,我特别期待这个改革有一个好的方向,以渐进的方式把制度方面的细节做得更加合理,这样就能帮助解决你提到的法官流失的问题。当然,也只是缓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为针对的是省级以下的法院。
另外,地方政府对法院的控制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有时候涉及地方与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法院就变成了地方利益的看门狗。这是特别坏的一件事情。如果法院的财政人事体制能够和同级党政没有什么关系,还是能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缓解司法上的一些矛盾的。
新京报:此外,律师自发对一些案件予以关注,提供帮助,民间舆论也发挥作用。你怎么评价民间这种自发的作为?
贺卫方:这当然值得鼓励。在法律领域,民间的这些努力,最后都有利于官方制度的建设,因为律师代理任何一个案件,都要诉诸法院,法院是国家的法院。群体事件发生,律师去代理,很多人就害怕,觉得对社会稳定有坏处,为什么不想想,律师能往哪里代理?他们从来不会把人带到梁山上去,都是带到法院,求助于司法。而且,律师会把民众最激烈的话语翻译成法言法语,法律的语言特别理性。所以,我怎么想都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去打压律师。
其实,在这个国家,律师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地位越发显赫。昨天,我参加跟作家有关的一个座谈会,一个山西作家居然说,我们今天最能代表中国古典时期的士君子风范的是律师,文人反而萎缩了。确实如此,在一些事件发生时,律师群体起到了正面的作用,让滥用公权的人有所顾忌,让被掩盖的东西能够被揭示出来,让民众心存希望,让横行无忌的人最后走向穷途末路。
从某种程度上,这也加深了人们对律师群体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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