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路在何方
中院不立案,我们到高院。
2014年3月4日,河南省在企业的退役军官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告状的部分原告们怀着万般无耐的心情来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喊冤。
河南省在企业的退役军官一万四千多人的集团诉讼河南省人社厅违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一案,经历了2年多的时间。其中大规模的部分原告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立案、查看立案情况、以及讨要不予立案的法律裁决文书和不予立案合乎情理的驳回理由的说明有11次以上。小规模和诉讼代表的催案和查案有几十次。每次都是热屁股冷板凳、希望着来稍兴着走、微笑着来丧气着走。郑州市中院以种种借口把老人们推走了事,说什么特定时期的历史问题;是属于政府的政策问题,要通过正确途径解决;有时答应向上级回报;有时还答应追踪回报,甚至还说你们来法院来对了;诉讼的原告们经过了冷淡到热情,回避到接见和热情接见。但是就是不予立案、不予出裁定,一直在推,一个劲的拖,甚至瞒哄和欺骗。
郑州市中院的行为,严重的违背了18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严重的违背了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决不的讲话精神;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法发[2007]19号文的要求,即“要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加大相对人诉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受理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与人身权、财产权密切相关的其他经济社会权利的行政案件。要切实解决行政案件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者不依法及时受理,导致行政诉讼人‘告状难’的问题。”他们怀着对郑州市中院的执法犯法的抗争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来立案、来讨说法,他们决心闯出一条依法治国、护法维权的路。
一大早从全省18地市的1500多白发苍苍的老军人,老党员,在企业退役军官不约而同的来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口,他们头戴红帽子,身穿黄马夹,列队静坐在高院大门口。驻马店告状的在乘两辆中型客车在省高院门前的金水路上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的人几乎每人手里都举着一块红底白字的牌子。使本来就繁华的高院所在地变得庄严亮丽、引人注目,成为当地群众和过路行人观光亮点。老百姓议论纷纷,不断的发出同情和支持的声音,有的大声的对法院的违法和不作为进行遣债。
大门口悬挂着横幅标语,硕大的冤字更鲜艳醒目,并要求河南省高院在郑州市中院不立案的情况下作为一审案件予以立案,同时要依法求追究郑州市中院的法律责任。
约12点多,被接见代表向大家传达高院的接见,12左右大家怀着我们还会再来的心情离去! 法院是这样答复的,请大家论述; 河南省高院立案厅曹厅长、管信访的郭蓬生法官、赵令杰法官等5人接见我们的诉讼代表,郭说你们是信访问题收到你们寄来的诉状,我按信访又批回了郑州市中院。 曹说政策问题你们懂的多,法律问题你们不如我。赵说司法不独立,法院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地方,你们还是靠政府解决、靠党委解决。 曹最后答复说今天法院不解决,一不立案、二不出法律文书。昆明出现了严重事件,今天你们来这么多人出问题谁负责?两会期间你们这样集会不对。我这样讲可能不合法、不合理,但是我就要这样讲。我们说道习近平说司法是人民群众维护合法诉求的最后一道防线,他说我还没有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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