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喜。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打虎拍蝇”取得了瞩目的成就,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突破了“反腐不上常委”的“底线”,扳倒了中央常委周永康这个迄今为止党内最大的老虎;二是打破了“反腐不涉及军队高层”的“潜规则”,揪出了军委副主席徐才厚这个军中最大的老虎;三是跨出国门,将反腐败引向世界,让腐败分子在海外难以藏身。这些成就意义重大,它让全国人民对党的反腐败的决心初步恢复了信心,给予了新的希望。扳倒周永康真正体现了“腐败分子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制裁”,揪出徐才厚表明党决不允许自毁长城,追逃追赃让外逃的的贪官胆战心惊,让没逃的裸官垂头丧气,贪官们们想一走了之的美梦被击碎了。
对反腐败的成果,笔者不仅是看报道而且也有亲眼目击。我的一位亲戚在县城开了一家四星级饭店,今年赔的一塌糊涂,平均每月损失15万元。我的一位邻居租门面搞名酒批发,今年经营惨淡只得歇业。我的一位朋友儿子当了兵,和团首长说好同意他今年参加军校考试,则因体能不及格落选,而团首长曾拍胸脯保证体能过关没问题。谁都知道开高级饭店、卖名酒赚的都是共产党的钱,那两位亲戚和邻居苦撑了一年,想等到形势“好转”,结果还是失望了。那位朋友的儿子若在往年,体能过关有团首长说话根本就是小菜一碟,没想到今年不行了。
8月25日全国政协12届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中央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作反腐败工作报告时指出:“我可以负责任的说,现在‘不敢腐’已初见成效。”我认为这个评价是符合实际的。
再说忧。
王岐山在肯定反腐败成就的同时,还认为当前我国腐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的地方还发生了“塌方式腐败”案件。“透明国际”发布的2014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数”报告称,虽然中国政府近期反腐行动令人瞩目,但“清廉印象指数”的排名却下降了,由去年的80名大幅度下降到100名,“清廉印象指数”由原来的36分降为40分。对此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予以了驳斥,她说:“透明国际的评分和排名与中国反腐败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现实情况完全背离、严重不符。”我认为,对于“透明国际”的评价不必较真,参考而已,不过华春莹的反驳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因为反腐败取得的成就并不一定和腐败的现状相一致,不能说反腐败的成就越大腐败的程度就越轻,有时候恰恰相反,反腐败的成就越大说明腐败的程度越严重。
在这方面笔者同样有所体会。前几天的一个中午,我和四位原来的同事一起聚餐,这四人中有两位在县直单位上班,两位在乡政府上班。我们市早在纠正“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之前就颁发了“禁酒令”,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喝酒。在县直单位上班的两位不敢喝,而在乡政府上班的两位却敢喝,原因是,在县直单位上班的下午必须签到,在乡政府上班的下午不必签到。说到“禁酒令”他们纷纷摇头,不是说“禁酒令”不好而是“禁酒令”催生了新的腐败。市县巡视员、督察员发现违禁者,往往不是秉公办事进行处理,而是以此为要挟让违禁人员用钱摆平,并且明码标价,科员3、4千元,副科5、6千元,正科7、8千元。据说市委为了推行“禁酒令”,专门聘请退休的老干部担任巡视、督查员,这些老干部开始还能尽职尽责,可是到了后来也经不起腐蚀拉拢,有一次他们逮住一个正县级领导违反了“禁酒令”,最终双方竟以4万元达成交易。这说明“不敢腐”在有的地方也没有做到,而“不能腐”、“不想腐”更是任重道远。
习近平强调:“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王岐山指出:“不能腐、不想腐,还要靠制度创新。”这说明我国目前的制度还做不到“不能腐”和“不想腐”,需要制度创新才能做到。那么,如何制度创新呢?笔者认为,制度创新必须要将目前反腐败依靠官员转变成依靠群众。一年多来为了加强反腐败的力度,我们变换了一些反腐败的形式,如加大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力,实施巡视、督查制度,前天又开始实行中纪委派驻工作站制度。但这些制度并不是创新,都是在依靠官员反腐败,而实践证明依靠官员反腐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这早已为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所证明,我们的巡视员和督察员其实与历史上的钦差、御史并无二致,钦差、御史从来就没有治住过腐败,历届王朝也无不因腐败而亡国。
毛泽东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会是这样。”中国的历朝历代治国都是治民,只有毛泽东认识到治国就是治官,这就是他为什么一直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的原因。治官不能以官治官,我们常说“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再好的医生也不能给自己做手术”,就是这个道理。腐败主要是官员的腐败,不仅是官员的个人腐败而且是官员的集体腐败,所以反腐败不能依靠官员,不是不要官员参与而是不能依靠他们,不能把他们当做主力军,主力军应该是群众,就是要走群众路线,要赋予和落实群众的“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的权利。
有鉴于此,我再次建议在全国设立各级“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隶属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双重垂直领导,即,全国“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归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派出和领导,地方省、市、县、乡各级“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归其上一级“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垂直领导。其职能是监督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而不是越俎代庖,其权力是对同级的党政一把手拥有反腐败一票否决权。“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由“兵”而非官组成,具体讲就是由工人、农民、教师、医护、职员、居民等组成,其成员一律由辖区内的选民投票产生,任期3—4年,可以连任。成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财政按标准收入补齐差额,够标准者不补,办公经费亦由国家财政拨付,工资待遇和办公经费均不得接受地方财政的拨款。办公地点设在各级政府之内。军队参照这个原则设立“士兵反腐败监督委员会”。这个反腐败的新体制,不是搞群众运动,而是走群众路线,不是破坏现行体制,而是对现行体制的完善和补充,这个体制一定会将反腐败斗争引向胜利。
201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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