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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旗袍于2008年7月17日晚颁布,这天在农历是六月十五,这个日子良有深意.
旗袍虽能充分展示北京地区的清文化,但却包揽不了自先秦开始的五千年华夏文明,而农历六月十五还是华夏文明的一个重大的伤痕纪念,从此华服衣冠被取缔了,华夏民族自先秦时期延续的服装中断了数百年之久,国父孙文倡导恢复中华,且如今国号也是中华,而恢复华服衣冠、礼仪的呼声也不小,尤其是希望奥运礼服使用浓重先秦文化特色的呼声,即汉服,但是自奥运礼服颁布之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改良旗袍的延续,而且还看到了如此强势的回绝,请问有这种必要吗?
文化精神是一个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一味的强调所谓现代其实是向西方文明的一种归附,因为现代的元素多为西方文化体系,而东方的中国文化特色集中体现于先秦时期,无论是服饰、文字、思想、礼仪、习俗等等都是那个时候,那才是中国文化的昆仑,清文化代表不了中国文化。
要自强于世界民族之林,要在国际上获得的充分尊重和敬畏,首先就应该对自己的文化特色予以宏杨,这才是自信的,也只有这种自信才能让别人肃然起敬。
而今即便考虑到我国为多民族国家的国情,以及地域文化特色,奥运颁奖服不考虑先秦时期的文化元素,而考虑当地的文化特色,对此我们表示理解,但同时也要指出的是,如此强势的回绝有必要吗?
组委会是否能解释一下为什么一定要在农历六月十五颁布奥运旗袍?这是刻意,还是为了”成就”天意?
即便不用汉服,用得着这么强势的回应吗?组委会能否解释一下?
在“剃发令”颁布的伤痕纪念日回绝汉服,这种回应是不是太强势了?
奥运旗袍于2008年7月17日晚颁布,这天在农历是六月十五,这个日子良有深意.
顺治二年六月十五日,多尔衮谕礼部颁布了“剃发令”:
“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有复为此事,读进章奏,欲将朕已定地方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著礼部传谕各地,一体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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