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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罪人---民族败类秦桧(6-7)

曾碧琼 · 2010-03-19 · 来源:网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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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罪人---民族败类秦桧之冤杀岳飞(6)  

   

引用大量的史实证据全面地揭批秦桧奸险歹毒,残害忠良,无恶不作,祸国殃民的罪恶生平,彻底批判秦桧叛国投敌,甘当内奸,勾结异族敌国,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汉奸行径!  

   

   

第六章 冤杀岳飞

  

  一、诬加罪状

  

高宗、秦桧虽解除了三大将的兵权,但这只是完成了降金的第一步。岳、韩的手脚虽被捆住,但他们的军队还是原封未动,军事力量还没有被摧毁。尤其是,岳、韩多年来与将士们一起抗金,并肩战斗,同生死,共患难,他们在广大将士中不但享有祟高的威望,而且许多将士对他们都“有念旧而不能忘者”的深厚感情29。这个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高宗、秦桧要降金还会遇到严重的障碍。于是,他们就利用三大将之间的矛盾,实行各个击破的策略。

  岳飞在三大将中年纪最轻,由于十多年来的东征西讨,屡立战功,使他从一名兵卒成为一员大将,官阶和张、韩并列,而功劳和威望都在他们之上。张、韩为此都心怀不平。岳飞也觉察到这一点,但他以抗金大局为重,谦虚谨慎,以长辈之礼对待他们,并经常写信向他们问候和赠送一些战利品,以表敬意。后来,韩世忠为岳飞的谦逊态度和团结精神所感动,在抗金事业上又能志同道合,所以很快地就消除了嫌怨。但张俊是个贪功忌贤之徒,他不但不体察岳飞这一片心意,反而加深了对岳飞的妒忌。因而,高宗、秦桧就利用他们之间的这些矛盾,使其互相残害,图谋先由张俊和岳飞陷害韩世忠,然后再用张俊谋害岳飞。

  

  绍兴十一年(1141)五月,高宗、秦桧派张俊、岳飞出使楚州,去检阅原来由韩世忠所统率的军队。临行前,秦桧对张俊和岳飞传达高宗的旨意说:你们此行的任务,是“捃摭(jun zhi,拾取的意思)世忠军事”30,即以检阅为名,搜集韩世忠的过错,网罗罪状。秦桧还叮嘱他们,此去“且戒令备反侧”31。表面上似乎很关心他们,要他们小心从事,以防发生兵变,但实际上又暗示他们:要“激其军,使为变,因得以罪世忠耳!”32秦桧还直言不讳地告诉他们:这些都是高宗的旨意。刚直的岳飞听了秦桧的话后,非常气愤,立即反驳说:韩世忠已经归朝,“楚之军则朝廷军也”33。也就是说,韩世忠的军队已经由朝廷直接指挥,即使出问题,也不能由韩世忠负责。岳飞还责问秦桧:“公相命飞以自卫果何为者”34?这就揭穿了秦桧所谓“备反侧”的罪恶阴谋。岳飞还义正词严地告诉秦桧说:“若使飞捃摭同列之私,尤非所望于公相者”35,他坚决表示绝不与秦桧同流合污,不愿做对不起同僚的事情。秦桧见岳飞不肯附和,更痛恨岳飞。张俊为要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便秉承了高宗、秦桧的旨意,竭力地去执行。

 

  张俊、岳飞先到达镇江,检阅了韩世忠的亲随背嵬军。张俊虽找不出什么岔子,但他为要实现高宗、秦桧蓄意破坏韩家军的计谋,便提出要“与飞分其背嵬军”36。岳飞不肯苟从,他说:现在国家所赖以维护和收复故土的,只有我们三四个人了,万一主上仍要韩世忠领兵,我们怎么好意思去见韩世忠呢?岳飞的态度光明磊落,“俊大不悦”37。

  

  他们再到楚州后,又检阅了韩家军的全部人马,这才发现:“韩世忠止有众三万,而在楚州十余年,金人不敢犯,犹有余力以侵山东,可谓奇特之士也”38。检阅的结果,张俊挑不出任何毛病,但他不死心,又无事生非地认为楚州城残破不堪,要赶紧把城墙修筑起来,以便防守。这是责备韩世忠治军不善,在这里驻屯多年,连一座城池都没有修好的意思。当然,岳飞也听懂了他的言下之意,便据理反驳说:应当努力向前进取,收复故土,不能只图保守。张俊见到岳飞不但不附和自己,反而处处为韩世忠辩护,心中非常恼怒。他回朝后,就歪曲岳飞的话意,向高宗、秦桧告状,存心陷害岳飞。正是由于岳飞的刚正不阿,才使高宗、秦桧一伙要陷害韩世忠和收拾韩家军的罪恶活动,受到重大的阻碍。

  

  在张俊、岳飞出使的同时,秦桧又买通了淮东军总领胡纺,由他出面向朝廷告发说:韩世忠的亲校耿著曾对他说过,“二枢密若分世忠军,恐至生事”39。于是,耿著便被加上“鼓惑众听”40的罪名,立即被秦桧逮捕下狱。秦桧不但派了酷吏来审理这一案件,而且还煽动耿著“诬世忠”41。岳飞知道这一情况后,不禁叹息地说:“吾与世忠同王事,而使之以不辜被罪,吾为负世忠”42。他马上派人“驰书,告以桧意”43。

  

  韩世忠接到岳飞的信后,又惊又急,赶忙求见高宗,伏地表述了自己的心迹。由于过去苗、刘兵变时,韩世忠有救驾之功,而且宋太祖又立有“不得杀大臣”的誓约,徽宗被俘到金朝后,怕高宗不知此事,还特命从小道逃归南宋的宣赞舍人曹勋告诉他,要他遵守“不得杀大巨及言事官”的誓约,“违者不祥”44。同时,陷害韩世忠的阴谋,又被岳飞及时揭穿,要是再蛮干下去,可能会产生严重的恶果,高宗不得不考虑这些问题。所以,他听了韩世忠的话后,便若无其事地说:有这样的事吗?第二天,“诘桧,且促具著狱”45。高宗既然没有点头要杀韩世忠,秦桧当然也不敢自作主张,结果,耿著免死,被刺配流放,韩世忠也没有被诛连进去。但秦桧的积怨,却转而集中到岳飞身上。岳飞成了投降派所要陷害的主要对象。

   

   

   

   高宗、秦桧要陷害岳飞,早就有人看出来了。绍兴十年(1140)七月,那个劝阻兀术撤离开封的太学生就说过:“岳少保祸且不免,况欲成功乎?”1 太学生讲这些话并不是没有根据的,他“阴知桧与兀术事,故以为言”2 。秦桧是金朝的奸细,以破坏抗金为己任,对建立了卓越功勋的抗金名将岳飞,一向就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他认为.“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3秦桧想杀害岳飞,虽非一朝一夕之故,但还必须得到高宗的首肯,他才敢于下手。其实,高宗也想杀害岳飞,就象解除诸大将的兵权一样,他们是“交相用而曲相成”4。

  

   高宗过去之所以把岳飞从一员士卒,破格提拔至位极人臣的大帅,是由于岳飞帮他镇压了农民起义,也是由于当时要利用岳飞来抗金,保住偏安的南宋政权。当这一目的已经达到,并已出现了宋强金弱的形势时,高宗就觉得岳飞所能被利用的地方都用尽了,今后再也用不着他了,于是对岳飞的态度也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特别是,岳飞始终坚决反对和议的主张和行为,又是他屡次要实现降金乞和的重大障碍,因此,“上始有诛飞意”5。

  

   当然,冰冻三尺,亦非一日之寒。前面我们说过,早在绍兴七年(1137)春,曾发生过一件事情,使高宗对岳飞的疑忌,始终不能冰释。当时,因解除刘光世的兵权,高宗曾答应将刘所领的军队拨给岳飞,以增强岳飞的抗金兵力。岳飞十分兴奋,为此还提出了北伐的大计。后因秦桧从中作梗,高宗变了卦,使岳飞的抗金热忱受到严重的打击。又因当时的宰相张浚,向岳飞征询何人可以代替刘光世统率淮西军的意见,岳飞坦率地认为:张浚原所拟定的王德、吕祉、张俊、杨沂中等人都不合适。张浚误解了岳飞的意思,以为他要争兵权。岳飞在一气之下,愤然上章辞职,不等高宗批准,就擅自离开建康去庐山,为其亡母守丧。岳飞这一举动,被认为是背离了封建的臣规。高宗派参议官李若虚去庐山劝岳飞回朝时,曾这样责问他:岳“相公欲反耶”?岳相公本是河北一个农夫,天子委以兵权,“可与朝廷相抗乎?”6后来,岳飞在其部属的苦劝下,不得不回建康,去向高宗“请罪”。高宗见了岳飞,虽也说了一些安慰的话,但又警告他说:“卿前日奏陈轻率,朕实不怒卿,若怒卿,则必有行遣,太祖所谓犯吾法者惟有剑耳。”7君臣之间,经过这一番的冲突,加深了高宗对岳飞的猜忌。

 

   此外,还有一件事,更是使高宗对岳飞不满。绍兴七年(1137)初,岳飞在建康朝见高宗时,针对金人故意散布要送钦宗回来重做南宋皇帝的流言,向高宗建议立赵伯琮为太子,以粉碎金人的要挟和奸计。本来,岳飞也知道,赵宋王朝的家规,不许武将干预军事以外的朝政,尤其是象“储位”这样有关国家根本的大事,只能由文官中的心腹大臣去议决。岳飞以为自己忠心耿耿,为了抗金,无所顾忌,才提出了这一建议。高宗听后,很不高兴,并责备他说:“卿言虽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预也。”8高宗的面责,使“飞色落而退”9。

   到绍兴八年(1138)二月,岳飞为了抗金,又要求增兵,高宗不但不给,还当面斥责他说:“宁与减地分,不可添兵”, “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古人所戒”10。

   

   由上可见,正是由于岳飞抗金,屡立战功,兵权在握,威高望重,高宗怕他有震主之威,对他疑忌愈来愈深,直至最后,不但要解除他的兵权,而且还产生了谋杀之心。

  

   秦桧要谋害岳飞,既迎合了高宗的心意,又可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于是他便顺水推舟,加紧进行陷害岳飞的活动。当岳飞辞职擅自去庐山守母丧时,秦桧“见飞举趾,已有忿忿之意矣”11。

  

   

   绍兴十一年(1141)七月,岳飞从楚州回临安,由于他反对秦桧和张俊谋害韩世忠和破坏韩家军,张俊怀恨在心,“大憾飞”。后来,他又“与桧合谋挤飞”12。张俊还把岳飞派人送信给韩世忠的事告桧,秦桧得知,勃然大怒,更恨岳飞。同时,张俊还造谣说.岳飞倡议放弃山阳(楚州)城,主张退兵保守长江。由于这时的张俊,“主和议,与秦桧意合,上眷之厚,凡所言,朝廷无不从”13。因而,他的谣言,不仅可以起到诬陷岳飞的作用,而且还可以蒙骗许多人。

 

   于是,秦桧便抓住张俊所捏造的这个谣言,作为“罪状”,立即指使他的党羽右谏议大夫万俟卨(读莫其契)弹劾岳飞。万俟卨曾做过湖北转运判官、提点湖北刑狱,当时岳飞“宣抚荆湖”,任湖北京西宣抚使,一向深知万俟卨为人好诈,“遇卨不以礼”14。万俟卨就积怨在心,伺机报复。他善于阿谀奉承,深得秦桧的器重。万俟卨巴结秦桧后,乘入朝晋见高宗之机,依“秦桧意”15诬告岳飞。这就更得到秦桧的赏识,秦桧就把他留在朝廷做监察御史,擢为右正言。现在秦桧又要他出来告发岳飞,他当然是“愿效鹰犬”16了。他在弹劾岳飞的奏章中说: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 专在功名利禄上用功夫,落到颓废堕落的地步;上次支援淮西抗金,“稽违诏旨,不以时发”;此次去楚州,又“对将佐谓山阳为不可守,沮丧士气,动摇民心”17。万俟卨捏造了这三条“罪状”,要求朝廷罢免岳飞枢密副使的职务。

  

  过去,高宗需要岳飞时,曾特赐“精忠岳飞”的军旗,亲自夸奖他说:“朕素以社稷之计,倚重于卿”, “国尔亡身,谁如卿者。”现在想要诛杀岳飞,一看到万俟卨的弹劾奏章,便既不作任何的调查,也不辨明事情的真伪,就随意地肯定说:岳飞在将士中倡言楚州不可守,城池不用修,是将士驻屯山阳的时间长久,感到厌烦,想放弃山阳到别的地方去,而“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故其言如此,朕何赖焉” 18。高宗一口咬定岳飞主张放弃楚州,其“意在附下以要誉”, 这完全是不顾事实、横加于他的罪名!

 

   秦桧见有机可乘,便火上加油,随即附和高宗说:“飞对人之言乃至是,中外或未知也。”19秦桧想利用高宗加罪岳飞之时,大造舆论,搞臭岳飞,使朝臣无法为岳飞申辩。果然,秦桧的党羽闻风而起,御史中丞何铸、殿中御史罗汝楫等人,纷纷上章弹劾岳飞。他们除了重弹万俟卨诬陷岳飞的老调外,还加上了一个新罪名,说岳飞“妄自尊大,略无忌惮”,对枢密副使的职务不满,要求高宗“速赐处分,俾就闲祠,以为不忠之戒”20。岳飞蒙受这些不白之冤,悲愤交加,决然上章请求辞职。这正中高宗、秦桧的下怀,于同年八月,即罢去了他的枢密副使之职。

  

   在岳飞被罢职之前,曾在顺昌战役中立下了战功的刘锜,也被调任“知荆南府,罢其兵”21。这样,抗金名将的兵权,一个个都被解除了。高宗、秦桧采取这一系列的措施,既是为了收回兵权和打击抗战派,同时也是为了扫除向金求和的障碍,迎合金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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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16《金佗粹编》卷8,《行实编年》卷5。

  3《宋史》卷365,《岳飞传》。

  4《宋论》卷10,《高宗》。

  5《系年要录》卷140,绍兴十一年四月乙未,注引《王次翁叙记》。

  6 7 11《系年要录》卷112,绍兴七年七月丁卯。

  8 9《系年要录》卷109,绍兴七年二月庚子.

  10同上,卷118,绍兴八年二月壬戌。

  12 14 15《宋史》卷474,《万俟卨传》。

  13《系年要录》卷140,绍兴十一年六月戊辰。

  17 18 19《系年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七月壬子。

  20《年要录》卷141 ,绍兴十一年八月甲戌。

  21《系年要录》卷141 ,绍兴十一年七月甲寅。

   

   

  二、秉金旨意

  

   原来,在绍兴十年(1140),即在岳家军取得颍昌大捷后不久,金将兀术就写信给秦桧说:“尔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不可以不报。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1 兀术公然提出以杀害岳飞作为讲和的条件,这是由于敌人深知,岳飞能征善战,功高望重,即使被南宋罢了官、免了职,也犹如“猛虎在山”, “飞虽不掌兵,亦足以强国”2。这对于金朝来说,仍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兀术的来信,就象对秦桧下了一道不可违抗的圣旨,他当然会千方百计地去执行。而高宗为要向金朝表示求和的诚意,也决意要杀害岳飞。正如《宋史•岳飞传》所说:“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

  

   当时,金朝由于“法苛赋重,加以饥馑,民不聊生”3。金政府对于那些为生计所逼而借债又不能如期偿还的老百姓,下令:“欠债者以人口折还,及藏亡命而被告者皆死”4。加之女真贵族又一直实行残酷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政策,国内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异常尖锐,“百姓怨,往往杀债主,啸聚山谷”5,“太行义士蜂起,威胜、辽州以来,道不通行”6。山东地区的人民在张清领导下,驾船从海上攻入辽东,起义军还打着宋军的旗号,攻下了蓟州。“中原之被掠在辽者,多起兵应之”7。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此伏彼起,且有不断扩大之势。

  

   同时,金统治集团又很腐政,熙宗“不视朝”, “荒于酒,与近臣饮,或继以夜”8。大臣将帅中为了争权夺利,不断地互相残杀。继挞懒被杀之后,左丞相希尹、右丞相肖庆也相继被杀。希尹被杀时,连坐者数百人。当时金军也“已如强弩之末”,兀术又“不达时变,贪而无亲,将自取毙”9。

  

   由于人民的反抗斗争和金统治集团的内争,尤其是由于连年侵宋,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士厌战,军力日弱,正如金将自己所说:“今之我军,其怯懦乃昔之南军”10。当时被扣在金朝的宋使洪皓就很了解这一情况,他曾写了一封密信派人送回南宋向高宗说:“金已厌兵,势不能久,异时以妇女随军,今不敢也”11。

  

   由此可见,宋金尽快地达成和议,这不仅是高宗、秦桧的愿望,而且也是金朝统治者的需要。事实虽然如此,但金朝却采取以书面恫吓和武力威胁相结合的策略来迫使南宋求和。绍兴十一年(1141)九月,兀术将被扣留在金的宋使莫将、韩恕放回,并交给他们带回一封信,遣责南宋不该“分遣不逞之徒,冒越河海;阴遣寇贼,剽攘城邑12。还扬言要兴师“问罪江表”, “师行之期,近在朝夕,义当先事以告”13。实际上金将兀术这时已调集诸路大军水陆并进,渡过淮河,攻陷了南宋的泗州、楚州等地。

  

   当时,枢密使张俊在镇江,对金兵南犯并不着急,也不认真迎战,只是派人侦察敌情。他认为,“南北将和……勿与交锋,则敌当自退” 14。由于高宗、秦桧明白金朝的意图,所以赶快派刘光远、曹勋带着厚礼出使金朝,向兀术讲明南宋并非有意抗金,只因在金兵打来时,将士们有生命危险,他们才“致失常度”。乞求金朝“曲加宽宥”。

  

   兀术见宋使的态度如此,当然也心领神会,便回信给宋廷说:“如果能知前日之非而自讼”15,金朝则愿意接受南宋的求和,并要求派职位更高、更有名望的官员去谈判。于是,高宗、秦桧又立即改派权尚书吏部侍郎魏良臣为使,并在复信中,向兀术表示:南宋派遣魏良臣等人前来,是为了“听取钧诲,顾力可遵禀者,敢不罄竭,以答再造”16。也就是说,他们去金朝并不是平等地进行谈判,而是按金朝提出的要求,尽力照办。言下之意,当然也包括去年兀术提出“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的要求。高宗既然下了杀害岳飞的决心,岳飞也就要大难临头了。

  

1《金佗粹编》卷20,《吁天辨诬通叙》。  

  2《金佗续编》卷21,章颖:《鄂王传》之5。

  3 4 6《系年要录》卷132,绍兴九年九月。

  5同上,卷120,绍兴八年六月。

  7 10《系年要录》卷133,绍兴九年十二月。

  8《金史》卷4,《熙宗纪》。

  9《攻愧集》卷95,《签书枢密院事赠资政殿大学士节愍王公神道碑》。

  11《宋史》卷373,《洪皓传》。

  12 13 15 16《三朝北盟会编》卷206 。

  14《系年要录》卷142,绍兴十一年十月乙亥

   

   

 三、莫须有罪

  

   高宗、秦桧要诛杀岳飞,单凭万俟卨等人所诬告的几条罪状还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再加罪名,才能杀戮。于是,秦桧又以极其恶毒的手段,捏造了岳飞“谋反”的罪名。

  

   为罗织“谋杀飞”1罪,他首先和张俊进行了策划。岳飞被罢去枢密副使后,到庐山闲居,鄂州军由都统制王贵和副都统制张宪率领。要给岳飞加上谋反的罪名,就必须在鄂州军中寻找告讦他的人;同时,通过这一罪恶阴谋,还能把岳家军搞垮。真是一举两得。于是,秦、张就定下“密诱飞部曲,以能告飞事者,宠以优赏”2的毒计,诱人诬告岳飞。但“无人应”3,阴谋未能得逞。于是,他们又心生一计,利用受过岳飞责罚的王贵,“诱贵告飞”4。起初,王贵不肯苟从,说岳飞做大将,用人不能不有所赏罚,何况自己有过失,受责罚是应当的。如果这样就怨恨岳飞,也就怨不胜怨了5。王贵不肯苟从,他们就以王贵家中的私事威胁他,结果“贵惧而从”6。

  

   除王贵外,秦桧还物色了在张宪部下任前军副统制的王俊。这个人过去在范琼手下当过刽子手,曾告讦其同伙呼千等人欲劫东平府,被提升为副都头,“自是以告讦为利”7。他在军中的同伴,都鄙视他的为人,就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王雕儿”,雕儿者,击搏无义之称也8。王俊自加入岳家军后,因“从战无功,岁久不迁(升)"9,又因奸贪,屡受张宪的制裁,所以他对岳飞和张宪都心怀不满,积怨很深。秦桧就利用他的私怨,派人以利诱他诬告岳飞和张宪。王俊果然乐从。

   

   秦桧、张俊网罗诬告人的阴谋手段确实很毒辣,他们认为:“宪、贵、俊皆飞将,使其徒自相攻发,因及飞父子”10。这样既可以加罪于他们,又可以掩人耳目,使人不疑。

  

   秦桧、张俊找到诬告人后,写了“首告状”,叫王俊去告发。据《挥麈录.余话》卷二的记载,王俊状词的主要内容是:

  

   八月二十二日夜,张宪派人请王俊去说话。王俊去后,张宪就对他说:岳相公处有人来,叫我去救他。

  

   王俊问:如何救他?

  

   张宪说:我这里人马一动,便是救他。

  

   王俊又问:动人马是什么意思?

  

   张宪说:将这里人马老小,全部移去襄阳府驻扎。朝廷知道时,必然会使岳相公来弹压抚谕。

  

   王俊就劝张宪说:你不得动人马。如果你动人马,朝廷必疑,岳相公的罪状越是加重了。

   

   张宪说:你不理解,若朝廷使岳相公来时便是我救了他,若朝廷不肯叫岳相公来,我将人马分布,自据襄阳府。

  

   王俊再问:诸军人马,如何分发起程?

  

   张宪说:我抢船只来载步军和军中老小,令马军走陆路前往。

  

   王俊又劝张宪说:且看国家患难之际,人马暂时不能动。

  

   张宪说:待我做,你安排着。待我叫你下手做时,你便听我的命令。

  

   王俊疑问:恐军中不伏者多。

  

   张宪说:谁敢不伏?不伏者剿杀。

  

   王俊又问:用什么名义来发动军马?

  

   张宪说:你问得对,我假造一件朝廷文字来发动。我须叫人不疑。

  

   王俊又疑问:你到襄阳府后,张俊会派遣人马来追袭、收捕,怎么办?而且,北面金人得知,必来夹攻,又怎么处置?

  

   张宪冷笑说:我别有道理。待我这里的兵马一动,就写信派人送给金人。万一对付不了,就叫金人发出兵马助我。

  

   这张状词,写得很详细,乍看起来,似乎也说得头头是道,但纯属捏造,既不是事实,也不近乎情理。正如岳坷所说:张宪要告诉别人谋反这样的大事,那么被告诉的人,必然是“其所素知而深爱者也,又必其至密而不疑者”。可张宪和王俊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他们是“同军而处,反目如仇”,王俊过去的“贪奸之迹”,又被张宪“发其蕴”。这祥,王俊就不是“宪之所深爱”的人了。张宪也知道王俊是“以告讦为利”的人,对于这样的人,难道“吾可以此谋告之邪?疑畏之不暇,而何自以通情哉?”不要说谋反这样的大事,就是想要和别人合伙做一件其它的坏事,也必须先用言语试探对方的口气,如果他能“苟是我而从之”,还必须进一步考察对方的态度;如果他的态度诚恳,才能说出自己的“底蕴,而与之定谋”,如果对方的颜色有变化,口气有不从,那就不但不能“与之言矣”,而且还要考虑到他可能会去告发自己。张宪对王俊的谈话,事先并没有一句试探性的口气,一见面就把自己的谋反计划和盘托出,而且在整个谈话的过程中,“俊之反覆不从,昭昭如彼,而宪之吐露无隐,谆谆如此”,张宪岂不是成为“病狂丧心”11的人了吗?

  

   其实,这些道理,秦桧、张俊不是不知道,但别人拒绝利诱,不肯和他们同流合污,没办法,就只好泡制出这些破绽百出、不攻自破的谎言来。

  

   由于王俊的诬告,不仅告发了张宪,而且还牵连到岳飞。在状词的末尾,王俊虽也信誓旦旦地说:他的“纳状告首,如有一事一件分毫不实,乞依军法施行。”12可作贼毕竟心虚,他在“首告状”的后面又写了一张小条子说:“张太尉说岳相公处人来,教救他,俊即不曾见有人来,亦不曾见张太尉使人去相公处。张太尉发此言.故要激怒众人,背叛朝廷”13。

  

   当时王俊的告发状送给王贵后,因王贵已屈服于秦桧的淫威,便马上将状纸送到镇江枢密行府交给张俊。此时,张宪正因出差到枢密行府,恰好自投罗网,立被张俊逮捕。按照当时的法规,枢密院是无权审理这一案件的。当张俊私设刑堂要审问张宪时,枢密院吏王应球就曾提出:“密院无推勘法”14。但张俊因有高宗、秦桧作后台,自然可以例外。他亲自审讯,把张宪打得体无完肤,死去活来,迫其招供。张宪“不伏”15。后来,张俊把审讯张宪的事,“告桧,械宪至行在,下大理寺”16,还假造了一纸张宪的供状,上奏说:“张宪供通,为收岳飞处文字后谋反”17。由于谋杀岳飞是高宗的本意,所以他接到张俊的奏章后,便迫不及待地下旨逮捕岳飞归案,“就大理寺置司根勘闻奏”18。秦桧得旨后,就派杨沂中到庐山逮捕岳飞。

  

  

  

   当杨沂中奉命赶到秦相府接受任务时,老奸巨滑的秦桧却没有出来见他,只是由值班官把一份传递岳飞入朝的堂牒交给了他,并向他传达了秦桧的意见说:一定要把岳飞活捉回来。杨沂中到达庐山后,不敢讲明事实的真相,而是用花言巧语把岳飞诱骗到杭州。岳飞到后,秦桧急忙派人以假话告诉他,说是请他到朝廷,听候圣旨。岳飞还信以为真,便乘轿子跟着前往,到下轿时,才知道是来大理寺。此时,岳飞还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被带到这里来,但已抑制不住心头的怒火,便厉声责问:我为国家出力半生,今天为什么到了这里?狱卒又不敢如实地回答他,只是催促岳飞快点跟他前去。当岳飞被带到正堂时,却看见张宪、岳云都已露头赤足,各带刑具,血迹斑斑,痛苦地在那里呻吟。

 

   负责审理这一案件的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寺卿周三畏和万俟卨等人,他们拿着王俊的诬告状和张俊伪造的张宪供词,气势凶凶地审问他们,国家有何亏负你们三人,你们为什么要谋反?岳飞听了这些莫明其妙的谎言,慨然义愤填膺地说.我对天发誓,我无负于国家。你们是主持国法的人,万不可陷害忠臣。你们如果冤枉了我,我到冥府也要和你们面对不休!

  

   何铸等人那会听岳飞的申辩。万俟卨还横加罪责地说:相公既不反,你记得游天竺时,在壁上留字说:“寒门何载富贵乎!”19其他审理官也附和说:既然有这样的题字,岂不是要造反吗?岳飞见此情景,心里已明自,这帮人“皆是秦桧门下”,根本“不容理诉”20。他们的罪恶目的无非是要把谋反的罪名强加在自己身上,蓄意进行政治陷害。既然如此,他就挺起胸膛,仰天长叹地说:“吾方知既落秦桧国贼之手,使吾为国忠心,一旦都休!”21说完便闭上眼睛,不伏不惧,任由狱卒拷打。

  

   当主审官的何铸,本是秦桧的亲信,这次弹劾岳飞,开始时态度是积极的,但当他见到岳飞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时,却不禁肃然起敬。后来,他认真地审阅了案件,觉得谋反证据不足,“察其冤”22。于是,他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了秦桧。秦桧见何铸反为岳飞鸣冤,非常恼怒,便对他交底说:“此上意也”23。秦桧想以此来迫使何铸同意定罪。但何铸没有屈从,并据理力争说:“铸岂区区为一岳飞者,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 24。何铸的话虽说得委婉,但他反对高宗和秦桧“无故戮一大将”的意思还是十分明白的。秦桧听后,怒不可遏,但又理屈词穷,无法驳斥,只好改命万俟卨来主审岳飞案件。

  

   “愿效鹰犬”的万俟卨,十分了解高宗、秦桧要陷害岳飞的意图,因此,他便用异常残酷的手段进行炼狱。一方面令狱吏严刑拷打岳飞父子,想逼使他们招供;另一方面又进一步罗织岳飞“谋反”的罪名。他既不顾法规,又不凭事实,就断言岳飞写信给张宪,叫张宪假造金军入侵的情报上奏,“以动朝廷”25,并胡说岳云写信给张宪,“令措置使飞还军”26, “且言其书已焚”27,等等。

  

   这些罪名,既无人证,又无物证,要定岳飞谋反罪,还是不行的。于是,秦桧就绞尽脑汁,悬赏招诱证人,可是谁都不愿意作证,以至“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28。因为人们都不相信岳飞有罪,都为岳飞冤案抱不平。

  

   当时,南剑州(福建南平县)布衣范澄之就出于义愤,上书高宗,说他平生和岳飞素不相识,既没有登门拜访过岳飞,也没有受过他的一饭之恩,但为了伸张正义,请高宗“特垂赦宥”岳飞。他在书中指责秦桧“媚虏急和”。他认为,当前强敌还“未灭,飞之力尚能勘定”,要是“令将帅相屠”,实“自为逆贼报仇”。范澄之也知道,他的上书,必然激怒秦桧等人,对自己“必罚无赦,大则身污鼎镬,小则窜迹遐荒”。但为要替岳飞鸣不平,还是“昧死”而为之29。还有一位布衣刘允升,也上书“讼飞冤”30。甚至连宗室赵士(左亻右褭),也愿以全家百口保释岳飞。韩世忠更为气愤,直接质问秦桧,要他拿出岳飞“谋反”的罪证来。秦桧回答说:“飞子云与张宪事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也许有)”31。秦桧的回答,不啻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完全暴露了他要陷害岳飞的丑恶嘴脸。所以韩世忠听后勃然大怒,又责问他说:“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32韩世忠责问秦桧的话,真正表达了天下人的心声!

  

  1 2 3 4 5 6 10 14 15 16《宋史》卷368,《张宪传》。

  7 8 9《金佗粹编》卷8,《行实编年》卷5 。

  11以上引文均见《金佗悴编》卷24,《张宪辨》。

  12《挥麈录•余话》卷2。

  13《金佗粹编》卷24,《张宪辨》。

  17 18《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

  19 20 21《三朝北盟会编》卷207。

  22 23 24《宋史》卷380,《何铸传》。

  25 26 27 28 30《宋史》卷365,《岳飞传》。

  29《金佗粹编》卷30,《南剑州布衣上皇帝书》。

  31 32《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

   

      

  四、狠下毒手

  

   当岳飞被投进冤狱时,宋金议和的书信、使者往来甚为频繁。高宗、秦桧以为大兴岳飞冤狱,宋金就可以签订和约,天下就可以太平无事。高宗对秦桧说:“边事既息,可以弥兵,卿为相,亦当效曹参之清静也”1。但南宋的军民并没有被压服,他们既反对谋害岳飞,也反对向金投降。

 

   韩世忠就坚持不以“和议为然”2。当魏良臣要出使金朝时,他上书谏高宗说:沦陷区的臣民,都延颈以望中兴,收复故土,如果长期与金议和,“人情销弱,国势委靡,谁复振乎?”3 他请求在金使来时,自己“要与之面议”4, 但高宗不许。韩世忠又上奏高宗,反对秦桧,力陈“秦桧误国,词意剀切。桧由是深怨世忠”5,唆使其党羽弹劾韩世忠。韩世忠看到高宗的态度与秦桧的阴谋,怕自己重蹈岳飞的覆辙,不得已也辞去了枢密使之职。

  

   当时,会稽人民对于高宗、秦桧的投降行径,更是愤恨,纷纷反对。但高宗、秦桧把人民的正义呼声,看为是“乘时诽讪,罪不可赦” 6。秦桧更把这种情况归罪于被罢了官的参知政事李光,认为他是“阴怀怨望,鼓唱万端”7,不让他继续留在绍兴府,请高宗把他贬去“籐州安置”8。

  

   同时,秦桧还使用其一贯的两面派手法,派工部员外郎盖谅到福州去拉拢主战派张浚,“使附其议,当引为枢密使”9。张浚不但以严词拒绝了他,而且也反对和议,他说:“敌不可纵,和不可成。” 10

 

   南宋军民虽然纷纷反对议和,但高宗、秦桧却置若罔闻。派宋使魏良臣带着他们拟好的投降条款,实际上是去金朝请求批准,经过“再三叩头,哀求甚切”11,最后才得到兀术的同意,于绍兴十一年(1141)十一月,金使肖毅和魏良臣一起来临安签订和约。肖毅为要侮辱南宋,把一面写着“江南抚谕”的旗子插在船上。知镇江府刘子羽,见此大怒,连夜派人换了一面旗子。第二天,魏良臣“见旗有异”,怕得罪金使,有碍和议,“大惧,力索之”12,还用恶言威胁刘子羽,要他把旗子交还。刘子羽毫不退让,宁死不屈,他说:在我管辖的地区内要挂上这面旗子,“则吾有死而已”13,一直到他们出了镇江府境,他才把旗子交还他们。

  

   金使到临安后,高宗、秦桧便卑躬屈膝地和他签订了历史上闻名的投降和约:

   宋金东自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为界,京西割唐,邓二州,陕西割商、秦二州之半;

   宋向金称臣;

   宋每年向金纳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秦桧还怕金人不称心如意,因在绍兴九年签订和议时,高宗在赦文中曾说“大金报许和之约,割河南之境土,归我舆图,戢宇内之干戈,用全民命”。兀术看后很不高兴,斥说写此赦文“不德其国”。所以这次,秦桧“惧当制者之不能悦虏”,就特派秦熺及其党羽程克俊来写。在赦文中不但对金人歌功颂德,而且还对金朝行仁感恩戴德14。在写誓书时,要按金人提出的要求,一切“必欲如其所要者” 15。高宗在向金帝的《进誓表》中,更无耻地自称臣构上言:既蒙上国的恩造,许我建立属国,世世子孙,谨守臣节,每年皇帝(金帝)生辰并正旦,当遣臣祝贺不绝。每年贡纳的银、绢二十五万两、匹,从壬戌年(绍兴十二年、即1142 年)开始,每年春季,搬到泗州缴纳。最后还向金帝发誓:如果违反这个盟约,一定会受到神灵的处罚,一定会亡命、毁家、灭国。

  

  为了压抑臣民不得反对和议与抗金,高宗还下旨:“大金已遣使通和,自今官司文字,并称大金,不得指斥。”16

 

   屈辱降金的绍兴和约的签订,不仅捆住了南宋军民抗金斗争和收复失地的手脚,而且还使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面持续了一百多年。

  

   宋金虽签订了绍兴和约,但兀术原先提出的杀害岳飞的要求还未实现。高宗、秦桧既怕金朝以此作为翻脸变卦的借口来破坏和约,又怕宋金并立的局面无法维持下去,于是他们就决意狠下毒手,冤杀岳飞。

  

  

   岳飞入狱后,虽屡遭酷刑逼招,百般折磨,生命垂危,但他仍坚贞不屈,始终“不伏”17,并以“不食求死”18的行动,来反抗高宗、秦桧的陷害。由于当时的社会舆论,以及韩世忠、何铸等人都为岳飞的冤案鸣不平,使秦桧一伙慌了手脚。为要杀害岳飞,了结此案,他们又给岳飞加上了两条罪状.一是所谓岳飞说“己与太祖皆三十岁建节”19。岳飞曾说过自已三十二岁做了节度使的话,秦桧便肆意歪曲岳飞的原话,不但把年龄从32岁篡改为30岁,而且硬把岳飞与宋太祖并列起来,变成岳飞自比宋太祖,想做皇帝,犯了“指斥乘舆”(触犯皇上)之罪,是狂悖的僭越行为。再是,所谓岳飞在金兵进犯淮西时,“前后受亲扎十三次,不即策应,为拥兵逗留.”20。还说岳飞得知张俊、韩世忠打败仗时说过:国家不得了,官家(皇帝)又不修德。这些也是捏造出来的。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当岳飞接到高宗要他出兵援助淮西的命令时,他不顾自己身患寒咳病,带病挥师出征。此次岳家军虽没有直接遇敌,但在军事上一切都是按照宋廷的旨意行动的,根本不存在“拥兵逗留”的问题。至于说岳飞指斥高宗“不修德”,也是口说而无实据。

  

   秦桧、万俟卨等人又给岳飞加上了这两条罪名后,作贼心虚,怕岳飞拿出高宗给他的诏书以自辩,因此,又派人抄了岳飞的家,“取当时御扎藏之以灭迹”21。还威迫岳飞的幕僚孙革作证,要他证明岳飞接到诏书后,拥兵逗留不进,并“命评事元龟年取行军时日杂定之”22,即把行军淮西的日期故意错乱重排,使之能“傅会其狱” 23。

  

   可见.他们以捏造或威逼利诱搞出来的这些岳飞罪状,都是没有真实的人证、物证的。南宋史家王明清阅读了岳飞的全部案情后说:“锻炼虽极,而不得实情,的见诬罔,熟所为据”24。当时参与审理这一案件的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大理少卿薛仁辅等人,也说“飞无罪”25,“飞不应死”26,如果一定要治罪的话,至多也只能判两年徒刑。万俟卨知道这一判决意见时,非常恼火。他为了执行高宗、秦桧要杀害岳飞的主意,便不管案情有没有确凿的人证、物证,不管被告人岳飞“犹不伏”27,就以所谓“众证”(旁证)28硬给岳飞加上了他们所捏造的这两个罪名。根据当时的法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斩。及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者,斩”。29于是,秦桧、万俟卨就以刑部、大理寺的名义上奏:“岳飞合依斩刑”30;“张宪坐收飞、云书,谋以襄阳叛,当绞”31;岳云“因此致张宪提兵谋叛,及传报朝廷机密,惑乱军心”, “徒三年,追一官,罚铜二十斤”32。照此判决,岳飞、张宪都定为死罪,岳云徒刑。这一判决,最后还要由高宗决断,即所谓“取旨裁断”33。

  

   高宗为要斩草除根,不同意保留岳云的生命,把三年徒刑改为死刑,并立即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34。绍兴十一年(1141) 十二月二十九日 ,岳飞父子和张宪都被高宗、秦桧冤杀了。时年岳飞三十九岁,岳云二十三岁。还没收了岳飞的家产,家属充军,流放岭南。后来,岳飞的次子岳雷又死在被流放的瘴疠之地。

  

  

   岳飞自二十岁从军到三十九岁被杀害,在抗金斗争中始终赤胆忠心,英勇善战,屡立战功,无愧是一个民族英雄。他为保卫各族人民免遭金兵的屠掠,为保卫南宋发达的经济文化事业,为收复中原失地和保住南宋政权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受到了人民的敬重。当广大人民知道他被杀害的消息时,“天下冤之”35,“皆为流涕” 36,为他的冤案鸣冤叫屈,为他的冤死而感到悲痛。

  

   就是金人,也“畏服”岳飞。当时被扣在金朝的宋臣洪皓就写了腊书派人送回南宋,认为金人不敢以名字直称者唯有岳飞,“号之为岳爷爷”37。当金朝统治者听到岳飞被杀的消息时,都非常高兴,“皆酌酒相贺。曰,和议自此坚矣”38。金朝统治者多年来想在战场上杀害岳飞都不可得,结果却由高宗、秦桧代替他们完成了。高宗、秦桧做出了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使“三军之士,忠愤之气沮矣”39。自此以后的二十多年,“国家忘仇敌之寇,而怀宴安之乐”40,南宋的政治甚为腐败。

  

   高宗,秦桧杀害岳飞的罪恶行径,激起了南宋军民的无比愤慨。虽然高宗是封建皇帝,由于当时避讳,人们不能公开责骂他,但对秦桧,上自朝臣,“下至三尺童子,亦怨秦桧”41。全国男女老少,对他无不切齿痛恨!

  

  1《系年要录》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戊戌。

  2 3 4 5同上,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癸巳。

  6 7 8同上,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己亥。

  9 10同上,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辛酉。

  11同上,卷l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辛丑注《绍兴讲和录》。

  12 13同土,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乙巳。

  14《桯史》卷5,《刘观堂读赦诗》。

  15《系年要录》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壬子。

  16同上,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戊午。

  17 18 20 26 28 31 35同上,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

  19《宋史》卷473,《秦桧传》。

  21 22 23《宋史》卷365,《岳飞传》。

  24《挥麈录.余话》卷2。

  27 29《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

  30 32 33 34《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

  36 37 38《金佗粹编》卷8,《行实编年》卷5。

  39《金佗粹编》卷9,《昭雪庙谥》。

  40《朱子集》卷73,《戊午谠议序》。

  41《金佗粹编》卷8,《行实编年》卷5 。

   

   

   

资料来源:

《金佗粹编》卷8,卷20,《吁天辨诬通叙》;卷21,章颖:《鄂王传》之5;

 卷24,《张宪辨》;卷30,《南剑州布衣上皇帝书》;卷9,《昭雪庙谥》。

《行实编年》卷5;

《宋史》卷365,《岳飞传》;

《宋史》卷10,《高宗》。

《系年要录》卷140,卷112,卷109,卷118,卷140,卷141,卷132,卷120,卷133,卷142,卷143,

《宋史》卷474,《万俟卨传》。

《金史》卷4,《熙宗纪》。

《攻愧集》卷95,《签书枢密院事赠资政殿大学士节愍王公神道碑》。

《宋史》卷373,《洪皓传》。

《三朝北盟会编》卷206 。

《宋史》卷368,《张宪传》。

《挥麈录•余话》卷2。

《三朝北盟会编》卷207。

《宋史》卷380,《何铸传》。

《桯史》卷5,《刘观堂读赦诗》。

《宋史》卷473,《秦桧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

《朱子集》卷73,《戊午谠议序》。

  

   

   

五、冤狱滋蔓

  

   高宗、秦桧冤杀岳飞后,许多朝臣和天下军民都为这一冤案鸣不平。为了压制舆论,秦桧指使尚书省,“乞以飞狱案,令刑部镂板,偏牒诸路”1,大作欺骗宣传。对于那些不肯屈从他们办理岳飞冤案的人,实行“违者刑”的高压政策。

  

   参与审理岳飞案的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曾认为“飞无罪”, “飞不应死”,并据理“固与卨争”2,万俟卨就弹劾李若朴,诬他“党庇”岳飞,被罢官。大理少卿薛仁辅曾认为岳飞的案是冤案,就被诬为“持心不平、用法反覆”3,也被罢官。任过主审官的何铸,由于坚持公道,不肯苟从高宗、秦桧的旨意,由是“桧衔铸”4,奏请高宗派他出使金国。“桧之阴谋,以铸尝争岳飞之狱”,派他为使,“使金知之”5岳飞已被杀害。何铸回朝后,“桧讽万俟卨,使论铸私岳飞为不反”6。秦桧的另一党羽罗汝楫又和万俟卨勾结起来,交互上章,“论铸之罪”。他们指控何铸临出使时,“使亲旧腾播,以为议狱不合”,出使之后,又“广坐语人,以脱此自幸”,加罪何铸为岳飞的“党恶”7。还诬告何铸“日延过客,密议朝政,以欲缓岳飞之死;上诬圣政,以破坏和议为能”8。结果,何铸被罢了官,秦桧还想把他“窜诸岭表”,因其谋未得逞,后被贬谪徽州9。

  

   在岳飞入狱时为他伸冤或要求释放他的人,一个个都受到株连.宗室齐安郡王赵士(左亻右褭)曾愿以全家百口保释岳飞,秦桧恨之入骨,“使言者论顷岳飞进兵陈、蔡之间,乃密通书于士(左亻右褭),叙其悃幅,踪迹诡秘。范同顷为浙东宪,与士(左亻右褭)通家往还”,指控赵士(左亻右褭)“在外则交结将帅,在内则交结执政”,请高宗“罢其宗司职事”10。结果,赵士(左亻右褭)被罢去“宗司职事”,提举西京崇山崇福宫。岳飞被害后,万俟卨又弹劾赵士(左亻右褭)“朋比奸邪”,居住在“衢州,宾客日盈其门,谈论之间,无不诋讪时政”11,因而又再次被贬,“窜死建州”12。布衣范澄之为伸张正义,曾请求高宗“特赦”岳飞,并斥责秦桧“媚虏急和”, “令将帅相屠”,实“自为逆贼报仇”,当时他就料到自己一定会遭到灭顶之灾,果然也被“窜死”了。另一位布衣刘允升曾上书“讼飞冤”,也被“下棘寺以死”13。

  

   韩世忠为岳飞的冤案抱不平,曾当面指责过秦桧,“撄桧怒”。韩世忠又“抵排和议,触桧尤多”。当时,有人劝韩世忠不可得罪秦桧,但韩世忠铮铮铁骨,公然表示自己决不“畏祸苟同”秦桧。由于秦桧的权势显赫,大将“多曲徇桧苟全”,韩世忠却不理会他,除“一揖外,未尝与谈”, 秦桧一直很恨他。他虽没有象岳飞那样被投进监牢,但也被“解兵罢政,卧家几十年”14。由是,他绝口不言兵事,或有部将故旧来访,“类皆谢遣”,携酒骑驴,日游西湖。游西湖后,有时还赋词送人。在他所写送人的词中,也流露了当日他对高宗、秦桧的愤懑之情。今择抄二首于下:

  

   临江仙云:冬日青山萧洒静,春来山暖花浓。少年衰老与花同。世间名利客,富贵与贫穷。荣华不是长山药,清闲不是死门风。劝君识取主人公。单方只一味,尽在不言中。

  

   南乡子云:人有几何般,富贵荣华总是闲。自古英雄都是梦,为官,宝玉妻儿宿业缠。年事已衰残,鬓发苍苍骨髓干。不道山林多好处,贪欢,只恐痴迷误了15。

  

   韩世忠还“独好浮屠法,自号清凉居士”16,如“未尝有权位者”17。这位抗金名将的后半生,被迫把光阴消磨在闲散无聊的苦闷之中,把精力花费在研究佛教上,于绍兴二十一年(1151)病死。死时,高宗为收买人心,曾下诏“选日临奠”。但秦桧知道这一消息后,马上派中书吏韩瑊(监声),“以危语胁其家”。其家属怕遭横祸,急忙上章“辞而止”18。

  

   高宗、秦桧对岳飞的部将和幕僚更不肯放过。因岳飞虽被杀了,但岳家军还原封未动。当时,王贵还担任鄂州大军都统制。在陷害岳飞时,他虽“惧从”了秦桧,把王俊的“首告状”转给了张俊,但他过去一直是岳飞的亲信,跟随岳飞也立下了不少战功,在军中还有一定的威望,所以高宗、秦桧对他仍有忌心,在制造岳飞冤狱时,就有意将案情牵连到他。万俟卨“诬飞使于鹏、孙革致书宪、贵,令虚申警报以动朝廷”,而书“由宪、贵已焚之矣”19。因而到岳飞被杀害后,王贵就被改命为“福建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罢从军”,实际上是罢其兵权,贬为闲职。之后,张俊就推荐田师中去“代掌岳飞军” 20。

  

   田师中是个无能之将。岳家军广大将士当岳飞父子和张宪被害时,就已义愤填膺,如今宋廷又派这个无能之辈来统领军队,更是愤愤不平。田师中到达武昌时,军中将士纷纷表示“不伏”,统制官傅选、李山、郭青等人“乞罢去”21。高宗怕引起兵变,亲自出面施加压力,经过很长时间才把这股反抗情绪强压下去。本来,岳飞治军不仅军纪严明,而且也非常关心士卒的生活,与他们同甘共苦,作战身先士卒,所以他深得部下的拥戴。但田师中接管岳家军后,却“刻剥其下,而奴隶使之”,将士们平日对他已是“藉藉嵯怒,一旦有急,彼能死其长乎?”22田师中虽没有治军的本领,但善于阿谀奉承,“专务结托内侍,以为内助”,所以“久其权”23。从此,一支训练有素,能征善战,闻名天下,使敌人闻风丧胆的岳家军,被他败坏了!

  

   岳飞的部将牛皋,在抗金中多年驰骋沙场,屡立战功,深得岳飞的喜爱,因而秦桧也不放过他。但一时又找不到对他治罪之理由,就指“使师中毒皋”24。于是,田师中就借用诸将集会之机,在食物中暗中放毒,来毒死牛皋。牛皋中毒,回家“知其必毙,乃呼亲吏及家人”25嘱托后事。牛皋认为自己最大的憾事,是“恨南北通和”,不能“以马革裹尸,顾死牖下耳”26。这位至临终还坚持反对降金的抗金英雄,也披秦桧一伙毒杀而死了。人们知道后,都“莫不叹恨!” 27,叹的是这位无辜名将的被害,恨的是奸相秦桧的凶狠恶毒!

  

   除武将外,岳飞的幕僚也受到株连被害。智浃在岳飞被捕后,曾上书“辩飞之冤,秦桧怒”28,将他逮捕下狱,后送“袁州编管”。由于他“取怒时相”,故当地宫吏对他“监系甚严”,以致智浃不堪凌虐而死29。进奏官王处仁,被指控为知道王贵转送王俊“首告状”诬告张宪谋反的事后,就“泄漏供申岳飞”30;于鹏和孙革,被诬为“依随岳飞写谘目与张宪”31,都受到革职、流放和编管的惩处。参谋官朱芾、参议官李若虚,都被秦桧的党羽罗汝楫指控为“主帅有异志而不能谏”,李若虚曾支持岳飞北伐,犯了“公私欺罔”之罪,应将他们“并赐黜责”32。结果,都被罢官流放。参议官王良存,秦桧一伙找不到他的罪状,就“以尝为岳飞随军漕”为名,将其“放罢”33。供奉官黄彦节,过去曾为岳飞军承受,岳飞同情他的家贫,送给他三千缗钱,因此也被“除名枷项,送容州编管”34。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高宗、秦桧为株连岳飞的部将和幕僚,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与此同时,高宗、秦桧对于那些卖力告讦、锻炼岳飞冤狱“有功”的人,都纷纷升迁,给予加官晋爵。张俊便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一是“桧以俊助和议,德之,故尽罢诸将,以兵权付俊”35;二是“岳飞冤狱,韩世忠救之,俊独助桧成其事”36,于是被“加太傅,封广国公,寻封益国公”37。秦桧的爪牙万俟卨被升为参知政事。罗汝楫被升为高宗侍读、御史中丞。王俊“自左武大夫果州防御史超转正任观察使”38,后离军任庐州观察使,秦桧还奏请王俊因“往在岳飞军中,弹压有劳,以为浙东马步军副都总管”39。其他如姚政、庞荣、傅选等人,都因“傅会”秦桧冤杀岳飞“有功”,而各“迁转有差”40。

  

  1 32《系年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正月戊申。

  2 38 40《金佗粹编》卷8,《行实编年》卷5。

  3《系年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正月乙己。

  4 5 6 9《宋史》卷380,《何铸传》。

  7《系年要录》卷146,绍兴十二年八月丙寅。

  8同上,卷147,绍兴十二年十月庚辰。

  10《系年要录》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丁未。

  11同上,卷144,绍兴十二年三月辛亥。

  12 13《宋史》卷365,《岳飞传》。

  14本段以上引文均见《宋史》卷364,《韩世忠传》。

  15《齐东野语》卷19,《清凉居士词》。

  16 18《系年要录》卷162,绍兴二十一年八月壬申。

  17《宋史》卷364,《韩世忠传》。

  19《宋史》卷368,《张宪传》。

  20 21《系年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三月丁未。

  22《文定集》卷1,《应诏言弥灾防盗事》。

  23 28 29《三朝北盟会编》卷208。

  24 26《宋史》卷368,《牛皋传》。

  25 27《系年要录》卷156,绍兴十七年三月丁卯。

  30 31《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

  33同上,卷144,绍兴十二年二月乙丑。

  34同上,卷144,绍兴十二年二月庚午。

  35 36 37《宋史》卷369,《张俊传》。

  39《系年要录》卷163,绍兴二十二年四月壬辰。

千古罪人---民族败类秦桧之祸国殃民(7)

   

引用大量的史实证据全面地揭批秦桧奸险歹毒,残害忠良,无恶不作,祸国殃民的罪恶生平,彻底批判秦桧叛国投敌,甘当内奸,勾结异族敌国,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汉奸行径!  

   

   

第七章 祸国殃民

  

  一、诛锄异己

  

  签订绍兴和约和杀害岳飞,高宗认为这都是秦桧“之功’, 因而对秦桧感激涕零。为了表彰秦桧,高宗就给他以左相加封太师、魏国公。过了一个月,又进封为秦、魏两国公。秦桧觉得封两国公,与蔡京、童贯相同,不大光彩,辞而不受,请求改封其生母。高宗准其所请,即封秦桧的母亲为秦、 魏国 夫人。秦桧做生日时,高宗“赐宴于其第”1,并下诏要臣下为秦桧庆寿。其诏文夸奖说.“以不世之英,值难逢之会,其始生之日,可不为天下庆乎”2。高宗还命画师为秦桧绘像,“自为赞”3赐之。其赞词说:“惟师益公,识量渊冲,尽辟异议,决策和戎。长乐温清,寰宇阜丰,其永相予,凌烟元功”4。在这里,高宗自比唐太宗,而把秦桧比作唐代的开国元勋。真是无耻之极!

   

  后来,高宗又封秦桧的妻子王氏为韩、 魏国 夫人。秦桧的儿子秦熺更是不断地得到升迁,到绍兴十五年(1145)即被任为资政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恩数视执政”5,高宗还对秦桧说:“熺出朕亲除,可谓士人之荣也”6。秦桧的三个孙子,大的不过只有九岁,小的还在襁褓之中,都给他们赐“三品服”。秦桧的祖宗三代也受到追封,曾祖父秦知古、祖父秦仲淹、父秦敏学都被封为秦国公,曾祖母王氏、祖母喻氏、前母强氏也都被封为 秦国 夫人。高宗还亲自为秦桧父亲的坟墓写“清德启庆之碑”7,还下诏给秦桧盖家庙,命礼乐局为秦桧的家庙造祭器,“将相赐祭器自桧始”8。

  

  高宗对秦桧在物质上的赏赐也非常优厚,赐银、绢、缗钱各一万,彩千匹,金银器皿、锦绮帐褥六百八事,花千四百枝9。还赐甲第一区,在迁居时,命“教坊乐导之入”10居新宅。高宗还特“幸秦桧第”,亲自书写“一德格天之阁”11六个大字。在高宗看来,秦桧对他真是“一德格天”。高宗在和大臣们议事时曾说:朝廷进用士大夫,是宰相的责任,由于秦桧是个贤相,“一相既贤,则所荐皆贤”12。其实,秦桧所推荐的士大夫都是他的爪牙,他所选用的人材都是他的奴才。

  

  可是,秦桧并不满足于高宗的恩宠。他虽然得到高宗的宠信,独揽了相权,但为要稳固这一地位,牢牢地操纵国家政权,保持向金朝所实行的投降政策,还必须彻底地清除异己,消灭政敌,以绝后患。于是,一连串的迫害阴谋活动又开始了。

  

为了达到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他就进一步地控制台、谏部门,把自已的亲朋党羽安插进去,所以“每除台、谏,必以其耳目”13。他还特地把林一飞安插进去,而且对他非常信任,“秦桧每有所欲为事,讽令台、谏知,后只令林一飞辈往论之”14。  

原来,由于秦桧的妻王氏性妒忌,且阴险毒辣,“桧素畏内,妾尝孕,逐之。 生子为仙游林氏子,曰一飞”15。就因林一飞和秦桧有这种特殊的关系,所以他便很容易地官至“侍郎,兼给事中”。  

   

当时,控制了台谏部门,就等于控制了言路,因台官和谏官具有独立于行政权力的性质,既可以弹勒百官,也可以评议时政得失。台、谏大权操纵在秦桧手中后,他“欲窜逐诸贤,则使之露章而论其罪,欲斥去执政,则使之弹击而补其阙”16。也即如朱熹所说.“要去一人时,只云劾某人去,台、谏便著寻事上之。台、谏亦尝使人在左右探其意,才得之,即上文字”17。  

可是,秦桧指使台官、谏官所弹劾的异己,往往都是“无罪可状”的人。要给他们强加罪名,“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但秦桧为了欲置他们于死地,还惟恐他的党羽不力,所写的弹劾章疏不够尖刻,便经常自己执笔以授言官,所以人们一看就知道:‘此老秦笔也”18。  

  

  不但如此,他还大兴告讦之风。“秦公方斥异己,大起告讦,此其势欲杀贤者”19。由于此风一起,一些贪渎无耻之徒,“率为桧用”, “争以诬陷善类为功”20,使得那些“善于其治”的官吏,“或遭诬诉,有司极其锻炼”。由于此风一起,众多官吏又怕招来横祸,为保自身安全,办事都是在因循苟且”21,甚至百官不敢谒执政。

 

  秦桧要打击迫害的异己对象,首先是那些过去曾反对过和议的主战派。张浚虽被秦桧罢相排挤出朝,但他过去一直极力主战,反对议和,在朝野中有很高的威望,“天下士无贤不肖,莫不倾心慕之”23。不只是广大军民,就是儿童妇女,也都知道有张都督。将领们说到张浚被排挤的事时,都“必咨嗟太息”24。甚至连金朝统治者也多“惮浚”,金使每次来南宋时,都“必问浚安在”? “惟恐其复用”25。秦桧为要“怙宠固位”26,更是畏惧怕高宗复用他。因此,秦桧在谋害了岳飞之后,就进一步陷害张浚。

 

  绍兴十二年(1142) ,万俟卨按照秦桧的旨意,诬告张浚在长沙“卜宅踰(同逾)侈,至拟五凤建楼”27。高宗派屯田员外郎吴秉信去调查此事。秦桧想用官爵收买吴秉信,但吴秉信不为其利禄所动。他到长沙后,见张浚“所居,不过中人常产所办,反以桧意密告之” 28。他回朝后,将事实真相上奏高宗,张浚才免于获罪,此时张浚虽身居闲职,但对国事仍非常关心。他看到高宗,秦桧屈辱投降,粉饰太平,十分忧虑,想要“力论时事,以悟上意”29。但又考虑到上奏章必然会招来横祸,而母亲年事已高,“恐不能堪”30,一时犹豫不决。他母亲看见张浚的容颜日瘦,就追问缘由,张浚亦如实相告。他母亲深明大义,就将张浚父亲过去冒死上疏的事鼓励他,张浚才决意上疏。他在奏章中说:“当今事势,如养大疽于头目心腹之间,不决不止。决迟则祸大而难测,决疾则祸轻而易治”31。还说他自己食不下咽, 夕不能安,建议要积极备战。秦桧看见后大怒,“令台谏论浚”32。御史中丞何若即弹劾张浚“建造大第,强占民田”, “居常怨恨,以和议非便,惟欲四方多事,悻侥再进,包藏祸心,为害实大”33。因此张浚又被免去节度使等闲职,迁居连州(今广东连县),后又被贬居永州(今湖南零陵)。但秦桧“尤忌浚”34,又派其党羽张柄知潭州,汪召锡使湖南,即派他们去监视张浚,“共察之”35。更恶毒的是,秦桧还“令台臣有所弹劾,论必及浚” 36。甚至污蔑张浚“为国贼,必欲杀之”37。

  

  王庶过去也因反对议和而被罢去枢密副使之后,出知潭州,后居江州(今江西九江)。秦桧“犹怨其异己,不附和议”38,命其党羽告讦王庶“在江州占夺百姓田宅39,于是王庶被弹劾为“诡占逃田,强市民宅”,且犯有“讥讪朝政”40之罪,被贬逐去“道州安置”41,结果王庶忧郁而死在贬所。他的儿子王之奇、王之荀痛恨秦桧迫死其父,大哭诉说:“秦桧,秦桧,此仇必报”42。其亲朋急忙掩住他们的口说:“祸未已也”43。果然,王庶死后不久,秦桧又给右承务郎王之奇、王之荀加上“以其父责降身死,撰造语言,谤毁朝廷44的罪名,而被罢了官。王之奇“送梅州”,王之荀“送容州”45编管。

  

  胡铨过去一直强烈主张抗金,反对议和,曾上疏请求高宗要斩秦桧的头以谢天下,因而得罪了秦桧,被贬到广州监管盐仓后,秦桧更是不放过他。右谏议大夫罗汝揖了解到秦桧要进一步迫害他的意图,就上章弹劫胡铨,“益猖狂妄之说,横议纷纷”46,高宗即下诏将胡铨除名,编管新州(广东新兴县)。但胡铨对于秦桧一伙的迫害,并不屈服。他正气凛然地怒斥秦桧。他在赋词中说: ‘欲驾车巾归去,有豺狼当辙”47。因此,胡栓又被加上“毁谤当涂”, “公然怨望朝廷,鼓唱前说,犹要惑众”48等罪名,谪居海南。当他徒步要赴贬所时,“人皆怜之”49。当时“士大夫畏罪钳舌,莫敢与立谈”50,但左迪功郎王廷硅却不怕秦桧的“势位赫奕,威焰足以死生人”51仗义挺身而出,在胡铨被贬谪新州时,作诗相送。其诗云:

  “囊封初上九重关,是日清都虎豹闲。

   百辟动容观奏赎,几人回首愧朝班,

   名高北斗星辰上,身堕南州瘴海间。

  岂待它年公议出,汉庭行召贾生还。”

  “大厦元非一木支,欲将独力拄倾危。

  痴儿不了官中事,男子要为天下奇。

  当日奸谀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

  端能饱吃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52。

  

  王廷硅的诗不仅热情地讴歌了胡铨不畏强暴与秦桧斗争的英勇精神,而且还愤慨地怒斥了秦桧投降卖国,迫害无辜的罪行。这些诗传出后,影响很大,胡铨更博得了人们的支持和同情。但秦桧对他们却怕得要死,恨得要命,又把年已七十的王廷硅,“坐以谤讪”,放逐辰州(今湖南沅陵县)。和王廷硅一样,因反对议和而致仕闲居于三山(今福州市)的张元干也激于义愤,不顾生命危险,作词赠给胡铨。其词云:

   

   梦绕神州路。怅秋风、连营画角,故宫离黍。底事昆仑倾砥柱,九陌黄流乱注。聚万落千村孤兔。天意从来高难问,况人生,易老悲如许。更南浦,送君去。凉生岸,柳消残暑。耿斜河,疏星淡月,断云微度。万里江山知何处,回首对床夜语。雁不到,书成谁与。目断青天怀今古,肯儿曹,恩怨相尔汝。举大白,唱金缕53。

   

  张元干的词,不仅表达了对胡铨坚持斗争精神的支持和同情,而且也谴责了金统治者对南宋的侵犯,表达了对祸国殃民的高宗、秦桧的不满和痛恨。张元干因写了这首诃,“忤秦桧,亦得罪”54。

  

  当时,不仅是主战派一个个都受到了迫害,而且即便是主守派如反对过和议的赵鼎、李光等人,也相继遭到打击。宰相赵鼎过去被秦桧乘间挤出知绍兴府后,又被贬至潮州。他深知秦桧还会加害自己,其言行也小心谨慎,在谪居潮州的五年中都闭门谢客,绝口不谈时事,“有何者,但引咎而己”55 。即使这样,秦桧也不肯放过他,、“欲深治赵鼎等罪”,但又找不到他的新罪状,就算旧帐,“令臣僚言鼎与王庶、曾开、李弥逊昔年沮挠和议事”56。于是,右谏议大夫罗汝楫在晋见高宗时就控告他们说:在过去宋金议和时,有些人“怀奸以害成,挟众以求胜者”57。这样的人,在宰执中有赵鼎、王庶,在侍中有曾开、李弥逊。这四人“同心并力,鼓率其党,必欲沮是事而后已,是宜明正其罪可也”58。当时由于“庶己死,而秦桧未知也”59,所以也把王庶弹劾在内。高宗对于过去这些反对和议的人也很不满,就下诏赵鼎、王庶“赦,更不检举”60,曾开、李弥逊罢官。但秦桧仍不肯罢休。不久,御史中丞詹大方又上章弹劾赵鼎在贬所对王文献,“啖之以利,使之游说”61,与几十百人结成党羽,由赵鼎为首,如不严惩,就会“与其党,转相惑乱”62,就会使朝廷不得安宁。秦桧得到这个奏章时,如获至宝,立即把它亲呈高宗。高宗认为要把赵鼎迁到边僻的地方,使他的“门生故吏知不复用,庶无窥司之谋”63。于是,赵鼎又被贬至代吉阳军(今广东崖县)。赵鼎此次被贬时,在其进谢表中说:“白首何归,怅余生之无几;丹心未泯,誓九死以不移!”64在此表中,他既表示了自己的忠心,也表明了自己誓死也不改变他的政见,而且还委婉地表示了对秦桧迫害的愤慨。秦桧看后也不能不说:“此老倔强犹昔”65。赵鼎的意志确实很“倔强”,但秦桧对他的迫害也不手软。

  

  赵鼎在吉阳军仍然深居简出,“门生故吏皆不敢通问66,只有广西经略使张宗元经常派人送些酒米给他。秦桧知道后很生气,便命吉阳军的官吏,每月都要将赵鼎生死存亡的情况报告给尚书省,实际上是等于指令张宗元及当地官吏不准接济他,要使他无法生活而快快地死去。赵鼎知道此情后,就对儿子赵汾说:秦桧必欲杀我,我死了你们可以无事,不然“祸及一家矣”67,“遂不食而死”68。

  

  赵鼎被迫而死的消息传出后,“天下闻而悲之”69。参知政事段拂本是秦桧的党羽,听到赵鼎的死情时,也感到秦桧的手段太毒辣,即“为之叹息,秦桧怒”70。殿中侍御史余尧弼为讨好秦桧,立即就“按拂罪”71,弹劾段拂“灭弃人伦”,不孝父亲,“阴交非类” 72,“漏泄机政”73。秦桧的另一党羽右正言巫伋也弹劾段拂“与小臣私交,漏泄政机”74。在秦桧一伙的重重攻击迫害下,段拂也被罢免了官。

  

  宋金和议时被高宗、秦桧利用在“押榜”上签字的参知政事李光,因他“有人望”,曾在高宗面前指斥过秦桧“盗弄国权,怀奸误国”,而被贬至藤州,藤州知州周谋,就去“诱光倡和,其间言及秦桧和议,有讽刺者”75。周谋为了讨好秦桧,便将李光讽刺秦桧的文章,偷偷地“积得数篇,密献于桧”76。因此秦桧更是痛恨李光,“令言者论之”77。于是御史中丞杨愿就弹劾李光,说他近年以来,令子弟亲戚“往来吴、越”,教人上书,“必欲动摇国论而后已”78,如不把他治罪,“恐海内之患,有不胜言”79。因而,李光又被贬到“琼州安置”80。不久,他又被弹劾与胡铨有“诗赋倡和,讥讪朝政”81。高宗对李光“以和议为非”82的言行,十分恼怒,下诏李光“永不检举”83。但秦桧并不以此为满足,还要株连他的一家。李光的弟弟李宽,“亦被罗织,除名勒停”84,儿子李孟传、李孟醇跟随李光在贬所,也因不堪忍受折磨而死。另一个儿子李孟坚因李光被告写私史事,被捕入狱,“掠治百余日,除名编管”85,小儿子李孟津“亦袛罪”86。李光的“田园居第,悉皆籍没”87。秦桧一伙,一直迫害到李光家破火亡.才肯罢休!

  

  再者,故将解潜、辛永宗由于不肯屈从和议,也遭到秦桧的打击报复。解潜被放逐到南安军(江西大庚县)贬所后,忧郁成疾,病势沉重。朝散郎张九成去看望他时,他就愤怒地控诉了秦桧对自己的迫害。他说:平生“誓与敌死,以雪国耻,而不肯议和,遂为秦公所斥” 88。当时秦桧的权势显赫,炙手可热,张九成也不敢帮他的忙,只有安慰他说:“无愧此心足矣,何必令人知”89之。结果解潜含恨死在贬所。秦桧迫死解潜后,“犹怒潜”,使其“丧不得归”90。

  

  当时辛永宗虽总戎外郡,居“邵州驻扎”91,因他过去立有军功,宋廷给他“真俸”。守臣右朝散郎吕稽中“知永宗为秦桧所恶”92,就弹劾他“冒领全俸”93。吕稽中还用计谋先将“永宗所受御札送桧”94,使辛永宗无法为自己申辩。高宗又偏听偏信,看到弹劾奏章就下诏将辛永宗送肇庆府编管,所谓侵支的俸禄,要吕稽中“依条追理”95。吕稽中立即就派了本郡官吏“苛刻者”96,去抄了辛永宗的家,“一簪不得留”97。可是吕稽中还对人说.他过去曾到辛家赴宴,“以某器酌寿”98,现在却不见此器,岂不是给他藏起来了吗?“其残刻如此”99。辛永宗受了秦桧一伙的残酷迫害,悲愤交加,死在肇庆。

  

 

  无恶不作的秦桧,就是要害尽反对议和的人。其党羽右谏议大夫罗汝楫说了一句话,即透露了秦桧要迫害异己的狠心。他说:过去“异议之人,尚有偶逃宪纲者,张戒是也”[100]。于是,张戒也因此而被罢官。

  

  此外,秦桧对以前与他有过不和或弹劾过他的朝臣,都要逐一加以报复。过去和秦桧同居相位的吕颐浩虽已死去、但“秦桧追恨颐浩不已”[101],指使“台州守巨曹惇求其家阴事”[102] ,把吕颐浩的儿子右朝散郎直秘阁吕摭“除名,梧州编管”[103],于是吕颐浩的“一家破矣”[104] 。在秦桧第一次任相时,黄龟年曾几次上章论秦桧之罪,秦桧更是一直怀恨在心,到他当政后,司谏詹大方“希桧意,劾龟年,附丽匪人”[105],即被罢官。王居正过去曾上奏高宗,指责秦桧对金“所言皆不仇”。秦桧复相后,王居正知道他必然会加害自己,便以眼睛生病为理由,“请祠,杜门”[106]。平日所言,不及时事[107],有客人来只谈论经史而已。但“桧终忌之”[108],便指使何铸弹劾王居正为“赵鼎汲引,欺世盗名。夺职奉祠,凡十年”[109]。

   

  总之,凡“与秦桧异论者”[110] ,即使被罢官为闲职,“奉祠里居”[111] ,或“侨居他郡”[112],都难逃脱,“以次被罪”[113],终遭迫害。在秦桧专政期间,“士大夫死于其手者甚多”[114]。

 

  1《系年要录》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二月癸未。

  2同上.卷150 ,绍兴十三年十二月乙巳。

  3 8 10 18 20《宋史》 卷473,《秦桧传》

  4《中兴小纪》卷

  5 6《系年要录》卷154,绍兴十五年十月庚寅.

  7同上,卷161,绍兴二十年三月乙巳

  9《系年要录》卷153 ,绍兴十五年四月丙子。

  11《系平要录》卷154 .绍兴十五年十月乙亥.

  12《宋史》卷380 .《杨愿传》

  13《系年要录》卷152 ,绍兴十四年九月丙子

  14 17《朱子语类》卷131《中兴至令日人物》

  15《齐东野语》卷11 ,《曹泳》

  16 《系年要录》卷151 .绍兴十四年五月乙丑注引《吕中大事记》 。

  19《系年要录》卷163.绍兴二十二年六月。

  21《系年要录》卷169 ,绍兴二十五年八月丁丑.

  22《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中兴姓氏录》。

  23 24 25 26 32 36 37《宋史》卷361 ,《张浚传》

  27 28《系年要录》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一月己丑。

  29 30 31《系年要录》卷156 ,绍兴十六年七月壬申。

  33《系年要录》 卷155 .绍兴十六年七月壬申

  34 35同上.卷169,绍兴二十五年八月壬辰。

  38 39《三朝北盟会编》卷208

  40 41《系年要录》卷145 ,绍兴十二年六月辛未.

  42 43同上,卷146 ,绍兴十二年八月庚午。

  44 45同上,卷163,绍兴二十二年三月丁酉.

  46同上,卷146,绍兴十二年七月癸巳

  47 48 49同上,卷158,绍兴十八年十一月己亥.

  50 52《桯史》卷12,《王卢溪送胡忠简》

  51《北山文集》卷末

  53《挥尘后录》卷10

  54《鹤林玉露》卷9,《玄真子图》

  55 64 65 66 67 68 69《宋史》卷360,《赵鼎传》

  56《三朝北盟会编》卷212

  57 58 59《系年要录》卷147 .绍兴十二年十一月丙午。

  60同上,卷147 .绍兴十二年十一月丙午

  61 62 63同上.卷152 ,绍兴十四年九月辛未

  70 71《系年要录》 卷157 ,绍兴十八年正月丁丑

  72 73同上.卷152.绍兴十八年正月壬午.

  74同上,卷157 .绍兴十八年正月乙酉.

  75 76 77 78 79 80同上,卷152 ,绍兴十四年十一月癸酉

  81《宋史》 卷363 ,《李光传》。

  82《系年要录》 卷161.绍兴二十年正月丙午。

  83同上,卷161.绍兴二十年三月丙申。

  84 85 86 87同上,卷168,绍兴二十五年四月辛卯.

  88 89 90同上,卷160,绍兴十九年十二月。

  91《三朝北盟会编》卷213 。

  92 93 94 95 96 97 98 99《系年要录》卷160绍兴+九年十月己未.

  [100]《 系年要录》 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一月庚戌。

  [101][102][103][104]同上,卷156 .绍兴十七年九月甲戌。

  [105]《 宋史》卷381 .《黄龟年传》

  [106][107][108][109]《 宋史》卷381 .《王居正传》

  [110][111][112][113]《系年要录》卷148,绍兴十三年四月庚辰.

  [114]同上,卷169、绍兴二十五年八月癸巳。

   

      

  二、逆我者亡

  

  秦桧在诛锄异己的同时,还极力扶植党羽,对“附己者立与擢用” 1,“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2,即授以爵官。如南雄太守黄达如,向秦桧“献言,请尽诛前此异议之士,庶几以杜后患” 3。秦桧喜之,立即荐他为监察御史。又如孙近、韩肖胄、楼炤、王次翁、范同、万俟卨、程克俊、李文会、扬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等等.都因附会秦桧,相继“拔之冗散,遽跻政地”4。再者,秦桧还以控制科举的方式,惟其所欲,“引用州人,以为党助” 5。当时,吴表臣、林待聘号为党魁,凡是同乡的士人,只要具有眼、耳,口、鼻者,“皆登要途,更相攀援,其势炎炎,日迁月擢,无复程度”6。秦桧为要结党,任人唯亲,其结果必然是“非桧亲党”, “则不得仕宦”7。由于秦桧和他的亲信,结成了狐群狗党,控制着朝政大权,使朝政极端黑暗腐败。

  

  秦桧对人的哲学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就是对其党羽,也是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需要利用时,就甜言蜜语.非常信任,给予高官,要是觉得对他用处不大,或对他不能言听计从,或有所疑忌,他就翻脸不认人,予以无情的打击,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所以秦桧的诛锄异己,还涉及到他与其党羽之间为争权夺利而展开的互相倾辄。

  

  张俊追随秦桧,和他合谋杀害了岳飞,排挤了韩世忠,独掌了枢密院,满以为自己从此可以稳坐钓鱼台了。可是秦桧对他也不放心,不愿把军权交给他而要由自已独揽,就指使殿中侍御史江邈“论其罪”8,弹劾张俊图谋不轨。高宗虽认为张俊“无谋反之事”9,但把军权交给武将掌握,他也不放心,于是就乘机将张俊罢职赋闲,“由是中外大权,尽归秦桧10。

  

  范同过去一直赞成和议,高宗、秦桧收回诸大将的兵权时,又积极为他们出谋献策,秦桧就荐举他为参知政事兼修实录。到范同担任此职后,“或自奏事,桧忌之”11,于是万俟卨就上章弹劾范同,说他对收兵权一事“贪天功以为己有”12,范同“遂罢与祠13。但秦桧“忌之”之意犹未释,万俟卨又论其罪,结果范同被“谪居筠州”14。

  

  万侯高在秦桧谋害岳飞以及其它一连串的罪恶活动中,最为卖力,就象疯狗一样;到处狂吠乱咬,受到秦桧的特别赞赏,被荐为参知政事。后来他出使金国,回朝后秦桧就假造金人赞扬自己的话“数十言”15嘱托他“奏于上”16。万俟卨没有答应,这就触怒了秦桧。又有一次,万俟卨上朝奏事出来,刚好当天秦桧在“殿庐中,批上旨,辙除所厚官”17,有一个官吏就将他的批文盖印后拿进来请万俟卨过目,万俟卨不肯看,他说:刚才没有听见圣上讲到这件事。秦桧大怒,“自是不交一语”18。这既暴露了秦桧对万俟卨的疑忌,也暴露了万俟卨对秦桧的不满。御史中丞李文会、右谏议大夫詹大方知道这种情况后,立即上奏弹劾万俟卨“黩货营私,窥摇国是”19。万俟卨因而被罢去参知政事之职。郑刚中也是由“秦桧荐于朝”20每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职的,因而“桧主和议,刚中不敢言”21其非。又极力赞扬秦桧收兵权,是“非常之举”22,还为“桧陈善后之策,凡七事23。后来,郑刚中出任四川宣抚副使,处理事情却没有先向秦桧报告,就直接上奏高宗,于是“秦桧怒刚中在蜀专擅”24, “遂罢,责桂阳军居住”25,后“再责濠州团练副使,复州安置”26。由于秦桧“怒刚中不已”27,又把他的儿子右承务郎郑良嗣和他的将吏宾客,都逮捕投进江州之狱,派大理寺丞汤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往鞠其事”28, 把他们“掠治无完肤”29。秦桧一伙,判郑刚中任四川宣抚副使时犯有“凡事干边界”、“怀奸异议”、“沮害国事,又辄违朝命,出卖度牒”等罪,“移封州安置”30。郑刚中到贬所后,守臣左朝请郎赵成之又“希桧意,每窘辱之”31。结果,郑刚中不堪凌虐而死。在郑良嗣被贬柳州时,郑刚中的将吏宾客也受株连。如右朝请郎张汉之被“除名,送宾州”32编管,右奉议郎赵士(左亻右褭,音同袅)与右武大夫开州刺史、御前中部统领官张仲也都被罢官。其实,郑刚中“非不忠于秦桧也,一旦积怒,贬死遐荒,将吏宾客,无得免者”33。

  

  巫伋是秦桧的同乡,一向俯仰秦桧而受到重用,先被任为左正言兼崇政殿说书,后又被任为签书枢密院事。有一天,秦桧别有用心地在都堂问巫伋里中有何新事。巫伋怕讲“时事”会触怒秦桧,就以不着边际的事敷衍他说:近来有一术士从乡中来,“ 颇能论命”34。秦桧听后却勃然大怒说:“是人言公何日拜相”35。因秦桧对他有疑忌,“惟恐他攘己之位”36,就把他加上“阴怀异志”、“黩货营私”37的罪名,而罢了他的官。

 

  敷文阁侍制沈该,由“秦桧荐引”38,任侍制后,高宗对他“颇知之,桧忌之”39,于是立即就把他排挤出朝,“移知夔州”40。

  

  在秦桧当权的十多年中,任其副职,当其助手而被撤换的,共有二十八人之多。奸相秦桧不但是妒贤嫉能,而且又老谋深算,对“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远方”41。其所荐用的官吏,“必选世无名誉,柔佞易制者”42。这些人被选来后,秦桧也不让他们“干与政事,备员而已”43。即使这样,他仍有忌心,不到一年半载,必“诬以罪,罢之”44。罢之以后,“尚疑复用,多使居千里外州军”45,并派人去进行监视。总之,秦桧对待副手的办法,是用台谏官攻击他的执政官,执政官去位,则台谏官升任执政官,又遭新的台谏官攻击,如此循环往复。其手段既狡滑,又残酷,以牺牲别人来保住自己的权位。

 

  这样还不够,他还图谋让他的子孙来继承他的衣钵。早在绍兴十二年(1142)的一次科举考试中,秦桧指令考试官录取其子秦熺为状元。当考官定其子为第一名后,秦桧又故作姿态,要考官把他降为第二名。从此,秦熺的官职不断被升迁。不久,即被任为礼部侍郎,到绍兴十八年(1148) 又被升为知枢密院事。秦桧的目的,是以“其子熺为枢密,欲以代居相位,而两府合为一矣”46。当时许多朝臣都看出了秦桧的阴谋,议论纷纷。有一天,秦桧问敕令所删定官胡宁儿子近除,外议如何?”47胡宁对他说:“外议以为公相必不袭蔡京之迹”48。秦桧听后,迫于公论难违,才由秦熺奏请“父子共政,理当避嫌”49,辞去了枢密院事之职。但秦熺仍任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提举秘书省,“立班在右仆射之次” 50。不久,又被加恩升少傅,封嘉国公。

  

  不但如此,在绍兴二十四年(1154)的,一次科举考试时,秦桧还为其孙秦埙谋夺状元。他利用手中权力,任命其亲信御史中承魏师逊、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汤思退、右正言郑仲熊、吏部郎中权太常少卿沈虚中、监察御史董德元、张士襄等人为考试官。这些考官对秦桧的意图心领神会,他们也想借此机会来讨好秦桧,从而可以取得高官厚绿。于是,他们就通同作弊,商定取秦埙为第一名。董德元从誊录考卷的编号中得到秦埙的试卷时,便得意忘形地说.“吾曹可以富贵矣!遂定为第一”51。们为了向秦桧父子表功,在未揭榜时沈虚中就暗中派人把此事告知秦熺。到廷试时,秦桧又别有用心地奏请“以士襄为初考官,仲熊复考,思退编排,而师逊详定”。由于秦桧的恩荫,秦埙一下子就当了敷文阁侍制,因而沈虚中就密奏高宗,请准许“有官人为第一”52。

  

  在秦桧指令主考官录取其子秦熺为状元时,蔡京的亲吏高拣还在,他就对人说:“看他秦太师,吾主人乃天下至缪汉也。”53这是尖锐而辛辣地讽刺秦桧步蔡京的后尘,搞一家专政。过去蔡京官居太师、总领政务,但年已八十,目盲不能写字,政务则由其子蔡絛把持。现在秦桧比蔡京更甚,其子秦熺已窃据高官,却还嫌不足,又为其孙秦埙谋取状元。但廷试后,高宗看到秦埙的对策,认为他所写的内容,“皆桧、熺语”54,于是才把张孝祥定为第一,降秦埙为第三。这也反映了高宗对秦桧的不满,有意不让秦埙为状元。在这次科举考试中,由于秦桧的营私舞弊,其侄子秦焞、秦焴、姻党沈兴杰、亲党周夤等人,都得到了进士的头衔,无非是要“父子亲党,环列要津”。55,以建立秦家的天下。无怪乎“天下为之切齿”56。

  

  1 4《宋史》卷473,《秦桧传》 。

  2 11《系年要录》卷167 ,绍兴二十四年十一月丁卯.

  3《挥麈录•第三录》卷3。

  5 6《系年要录》卷144 ,绍兴十二年三月乙卯注引《秀水闲居录》

  7《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 《中兴姓氏录》

  8 9同上,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一月癸巳

  10同上,卷169,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丙申

  11 12 13 14《宋史》卷380,《范同传》 。

  15 16 17 18 19《系年要录》 卷151,绍兴十四年二月丙午

  20 21 24 25 26《宋史》卷370,《郑刚中传》

  22 23《系年要录》卷159,绍兴十九年三月注引《中兴圣政》

  27 28 29 30 31 32《系年要录》卷159 ,绍兴十九年三月甲辰。

  33同上,卷159,绍兴十九年三月甲辰注引《中兴圣政》

  34 35 37同上,卷163,绍兴二十二年四月丙子

  36同上,卷163 ,绍兴二十二年四月丙子注引《中兴圣政》

  38 39 40同上,卷163 ,绍兴二十二年八月庚寅

  42 43 44 45《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遗史》

  46《系年要录》卷157 ,绍兴十八年三月壬午注引《中兴圣政》

  47 48同上,卷157 ,绍兴十八年三月壬午

  49 50同上,卷157 ,绍兴十八年四月庚子

  51 52 54同上,卷166 ,绍兴二十四年三月辛酉

  53《老学庵笔记》卷8 。

  55《系年要录》卷166 ,绍兴二十四年三月辛酉注引《何俌龟鉴》

  56《系年要录》卷166 ,绍兴二十四年三月辛酉注引《吕中大事记》

      

   

  三、媚奉敌国

  

  秦桧不但采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手法,诛锄异己,还继续为奸,媚奉金朝,祸国殃民,做尽了坏事。高宗、秦桧为了媚奉敌国,讨好金人,对于绍兴和议中所规定的“岁币”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都一一如期交纳。交纳时,还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如要由枢密院差使臣四员管押银纲,户部差使臣十二员管押绢纲,并于前一年十二月下旬送至盱眙军的岁币库,然后再差将官一员部押军兵三百人,防护过淮交割。在交割前,先要拿出银、绢式样三份,“一份往燕京,一份往卞京漕司呈样,一份留泗州岁币库,以备参照。虽然呈交了银、绢式样,但在正式交割时,还要受到百般刁难,“初交绢,十退其九”,其原因是“金人秤尺无法,又胥吏需索作难之故”。只有向他们行贿,“通支金人交币官吏,靡费银一千三百余两,金三十五两”,其余布、帛、酒等共折银六百二十两,对其“所需如欲,方始通融”。但还不是按原物照收,仍要“十退其四五”,结果宋廷又要 “贴耗银二千四百余两”1。此外,皇太后奉送金皇后的礼物,年年“亦以钜万计”2。金主还经常派人来索取“金珠靸工之类”,高宗亦“令有司悉与”3。甚至有些稀少的动物,如“白面猢孙及鹦鹉、孔雀、狮子猫儿”4之类,只要金人有所索求,高宗均令“搜访与之。5南宋每年还要派使者往金贺正旦、生辰,贺礼需要金茶器千两、银酒器万两、锦绮千匹,使者有正使、副使及三节人(上、中、下三等随从人员,上,中节各十人,下节三十人)。同时,宋廷还要赏给他们的行装钱,正使一千缗,副使八百缗,银、帛各二百两匹。下节银、绢共三十两、匹,中节二十五两、匹,下节十五两、匹。这些人除领取薪棒外,还“日给五百钱,探请俸二月”6。

  

  金使来南宋时,沿途的地方官不但要迎送,而且还要大排筵席。他们到临安后,更是没完没了的盛宴款待。为要使这些使者能在金帝面前说些好话,高宗还以“密赐”的办法,进行贿赂。正使银一千四百两,副使八百八十两,袭衣(衣物的全套)金带三条,三节人皆袭衣涂金带,上节银四十两,中、下节银三十两,“自是以为例”7。金使在临安要买物品,即从内库拿出钱万缗,作为他们购货之用,也“自是以为例”8。

  

  地方官吏迎送金使时,执礼都要必恭必敬,如果稍有怠慢,立即就受到惩处。平江府守臣直秘阁周葵在郡内宴请金使时,由于“饮食腐臭,致行人有词”,秦桧即“怒葵不己”9,将他罢官。吏部侍郎陈康伯为接伴使,由于不肯屈从金使宗永的无理要求,与他争执拜受之礼,宗永就抱怨说:“接伴慢我”。高宗、秦桧得知后,“惧生事”,立即以“酬对辱国”10之罪,把陈康伯降职。对于高宗、秦桧的媚敌丑行,许多官员都很不满。“时聘使往来”, “凡过盱眙,例游第一山”,游山时还“酌玻璃泉题诗石璧以记”,时日长久,往来者多,“镌刻题名几满”。宋使郑汝谐见此,难以压抑心头的怒火,则写了一首辛辣的讽刺诗说:“忍耻包羞事北廷,奚奴得意管逢迎,燕山有石无人勒,却向都梁记姓名”11。

  

  绍兴和约签订以后,由于宋金之间暂时休战,宋军不作战备而军费有削减,但由于宋廷要花费以上种种巨额开支和过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如为了把临安经营成为富丽繁华的安乐窝,在那里广造宫殿,大造宫邸,修湖凿山。尤其是秦桧,为要“夺上心,粉饰太平,沮砾士气,今日行某典礼,明日贺某祥瑞”,而对于战备之事,却是“士马销亡不问,干戈顿弊而不修”,使得那些“士大夫豢养于钱塘湖山歌舞之娱,无复故都黍离麦秀之叹。此桧之罪,所为上通于夭,而不可赎也”12。正是由于贡纳巨额的岁币给金朝 和南宋 君臣“上下宴安,以“钱塘为乐国”13,其结果必然是要加重人民的负担。

  

  绍兴十二年(1142)高宗下诏,命诸路常平司卖官田时要租佃人“增租三分,如不愿增者,许人刬佃”14。在过去战争期间,宋廷曾以“济军用”为名,向人民预借赋税,但战争结束后,“预借之税,今尚未免,且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15。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16,民不堪命。

  

  当时,范如圭被秦桧逼离朝廷后,有十多年“杜门读书,不与人事者”,后任荆南府通判。过去荆南府户口有数十万,但战乱之后,“无复人迹”。宋廷为招募流亡,“(益蜀)口赋,以安集之”,但“百未还一二”。可是有的官员“希桧意”, 竟说人口已“浸复,可使稍输十二”,且“岁增之”,而地方官“不能供”,又“无敢言者,至是积逋二十余万缗,他负亦数十万”。户部每日“下书,责债甚急”,如不上缴,“且有谴”之。当时由于秦桧专权,“喜怒不可测”,户部侍郎曹咏又是他的党羽,“凶焰赫然”,因此荆南府“帅,孙汝翼惧,欲赋于民以塞责”。但范如圭还如当年一样不畏秦桧的凶焰,坚“持不可”,并说:“吾宁被谴,此不忍为也”17。

  

  再如绍兴二十三年(1153) ,江西帅臣张守奏请减除当地百姓历年积欠的预买、和买、和籴之费。高宗欲准其所奏,但“时秦桧为相,方损度为月进,且日虞四方财用之不至.怒而不行”。并在各地,还增加了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两浙州县的老百姓则要缴纳绵、绸、税绢、茶捐、杂钱、白米六色,和别科米麦,“有一亩地纳四五斗者”,京西地区,根括隐田,“增添租米,加重于旧”,湖南“有土户钱、折托钱、醋息钱、麹引钱,各色不一”。总之,“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并令各地,“间乞(益蜀)免,理宜禁绝”,于是“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18。

  

为了刮尽民脂民膏以奉敌国,高宗、秦桧还谕令各地官吏进行献助。秦桧的妻兄王涣(实为“日”字旁)为江南东路转运使,先献助银十万两、钱十万缗。跟着,福州程迈献助银二万两,洪州李迢献助钱五万缗,江东大帅叶梦得献助钱三万缗。其他各路的漕臣,也相率仿效,“自是四方率皆献助矣19。名义上是各地官吏以“羡余”献助中央,实际上高宗自己也知道,这是“监司郡守”, “刻削苛细,进献羡余”20。在绍兴八年(1138)宋金第一次和议时,高宗曾向人民许下宏愿:休兵之后,一切从省,减免常赋,以宽民力。结果却是花费浩大,加重赋税,国困民穷,“饿死者众”。

   

   

《宋史》对秦桧的评价: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  

   

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  

   

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桧死,帝方与人言之。  

   

桧立久任之说,士淹滞失职,有十年不解者。附己者立与擢用。自其独相,至死之日,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柔佞易制者,如孙近、韩肖胄、楼照、王次翁、范同、万俟禼、程克俊、李文会、杨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之徒,率拔之冗散,遽跻政地。既共政,则拱默而已。又多自言官听桧弹击,辄以政府报之,由中丞、谏议而升者凡十有二人,然甫入即出,或一阅月,或半年即罢去。惟王次翁阅四年,以金人败盟之初持不易相之论,桧德之深也。  

   

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桧阴险如崖阱,深阻竟叵测。同列论事上前,未尝力辨,但以一二语倾挤之。李光尝与桧争论,言颇侵桧,桧不答。及光言毕,桧徐曰:“李光无人臣礼。”帝始怒之。凡陷忠良,率用此术。  

   

晚年残忍尤甚,数兴大狱,而又喜谀佞,不避形迹。  

   

然桧死熺废,其党祖述余说,力持和议,以窃据相位者尚数人,至孝宗始荡涤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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