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读者在《博客中国》就《基督教善恶的绝对性》一文给我留言,说“本文硬伤在于:把真理说成了理论,把真理的本体臆想成‘托词’,不过对无神论者来说,也算是有思想的了。”这个留言者是以基督教徒信仰的思想立场,对我批评。
为什么要引述这段留言,因为在我的文章中,经常出现“绝对性”的概念,有些读者问我“绝对性”作何理解?现在正好以上述读者评论的例子来回答这个问题。
上述评论,是批评我把基督教“真理”说成是基督教“理论”,把善的上帝“本体”说成是善的上帝“托词”。站在基督教神学的立场,这种批评一针见血。
这个批评实际上指出,我的文章是自相矛盾,既然认为基督教善恶价值观是绝对的认识,那么绝对的认识应该是“真理”,而不是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理论”;既然善是绝对的,那么善的载体上帝是真实的本体,而绝不是托词。站在基督教立场,这种批评十分正确。
这种批评,就是“绝对性”思维的生动事例。
“绝对性”就是如同不言自明的公理,是确定无疑。绝对性是相对于相对性而言,所谓相对性,也就是不确定性。
那么什么存在是绝对性的,什么存在又是相对性的?
相对性的存在,就是物质的存在,就是人们的日常物质生活。比如,人们日常思维充满着不确定,因为日常生活是功利物质性的,物质的特点就是变化无常,就是老子的思想有无相生和无为无不为,因此,关于物质生活的理论都是相对的不确定的。老子的思想,可以说是一种典型认识。
绝对性的存在,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和有限的物质不一样,它在时间空间上是无限的,比如在时间上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这种无限性,就赋予精神永恒性、绝对性。
但是,不是任何精神都具有这种无限性,比如个人依附于物质的精神,随着物质的毁灭,随着人的物质生命的结束,依附其上的精神也不复存在,这种精神可以归为物质性精神,物质性精神不具有绝对性。
脱离物质性的精神,即纯粹的精神才具有绝对性,比如善的精神,如若是功利性的,善就不完美,善就会有排他性,善就不是纯粹的善,善就等同于物质占有,善脱离了功利目的,善才能成为无条件的善,完美的善,绝对的善,基督教爱你的仇敌的善,就是善的绝对性。
绝对性、完美性、普遍性、永恒性,四位一体,彼此不分。
有了精神的绝对性,人类生命意义就寻找到了平衡。
人类生命的物质相对性精神是与生俱来,不教自会,但是绝对精神(纯粹精神)是要靠自我认识。
西方自古有一句最重要的格言:“人,认识你自己!”其意义可以理解为:人的终极意义是去认识一种绝对精神。
因为,人既然具有超脱物质性存在自我意识,那么绝对的自我意识必然会去寻求它的同类,即绝对的永恒的存在,追求到这种永恒存在,将精神灵魂托付给永恒的存在,人的生命便因为自我意识而具有了绝对的永恒的意义。
人的精神物质性,使人不能脱离动物的本能;人的精神脱离物质的绝对性,则使人脱离动物的水平,使人具有上帝的属性,使人成为高贵的万物之灵,使人能够无愧于人的称号。
因此说,人只有具有绝对精神,即具有信仰精神,人才是精神平衡的,健全的,人类社会才是两条腿平衡的走路。
如若社会没有绝对精神的信仰,就如同人只能依靠一条腿走路,社会因此经常是左右摇摆和走极端,中国文化就是这种状况,因此为什么中国古代在发展停滞的情况下,社会还经常性的大幅度震荡,周而复始。
中国这种政治文化情况,也是孔子中庸之道产生的根本原因。
因为中国文化和任何人类文化一样,也需要精神平衡,中国文化没有绝对精神信仰和物质性精神对抗和平衡,孔子就创造了世俗文化性质的中庸之道思想,来帮助中国文化的两种精神的平衡,因此中庸之道文化的产生是实属必然,没有孔子高举,也会有其他圣人高举这种文化思想。
但是中庸之道思想,毕竟只能立足于中国世俗权力的基础上,而用世俗的思想价值来对抗世俗政治的文化矛盾,必然是甘拜下风,是十分的力不从心和无济于事,这就是孔子中庸之道思想,在中国也是“挂羊头,卖狗肉”尴尬的成为徒有虚名的根本原因。
孔子、朱熹等认为,中国文化的至德、中国文化的最高明之处,就是中庸之道文化,但是中国文化事实上永远做不到中庸之道,中庸之道永远是停留在口头上,中国文化的实际内容,是反中庸之道的等级压迫极端文化一再大行其道,势不可挡。
最后再解释一点:绝对性精神文化,在中国很容易被误解,很多人认为,绝对性就是一种片面性,这种错误认识,就如同错把西方的个人主义文化,理解为自私自利之心,其实,它们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不同概念内涵,但是由于中国历史文化中没有绝对神圣精神的普遍性信仰,没有个人人权的价值观,因此发生这种浅度文化误会也很自然,这需要从文化的根本上提高认识,才能区别,本文就不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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