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Jeannie Phan)
在《快乐社区营造》出版将近半年后,陈安娜才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成型的样子,还是主动跟主导出版的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下简称启创)工作人员要来的,“当时我想要两本,但他说只有一本”。
《快乐社区营造》全书15万余字,其中有6万多字是陈安娜调查写作所成,其余内容主要是社工案例集。但她的名字只出现在“本书编委”处,顺位第三,排在她名字前面的分别是启创的广州地区主任和助理主任。
无法以主要身份在《快乐社区营造》署名的事,一直令陈安娜难以释怀,但最让她无法忍受的是,最后成书从未征求她意见便将长达4000字的一整节删掉。
五个月调研,近七万字作品
一年多前,启创联系到陈安娜,问她有无合作研究的意向,那时陈安娜刚从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辞职,准备香港中文大学的博士申请。
陈安娜第一次与启创该项目的负责人见面时,《快乐社区营造》还叫做“服务成效总报告(上篇)”(下简称总报告),大家都没想到这份报告将会出版成书,总报告的用途也未明确,只想对北京街家综项目进行总结。
“启创是行业内少有的服务和研究都做得好的机构”,陈安娜对启创的印象非常好,一些工作人员还是她的师兄姐,而这也是她第一次以个人身份与机构合作研究,自然想全力以赴留一个好印象。
总报告最初商定的劳务费为7200元,但陈安娜的研究付出和成果远不止这个数,她估算最后的研究成果量化成人员支出,需要三万元左右,“我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绝不亚于我曾经参与过的任何一项几万元经费的政策研究,这是由我对质性研究和社会工作实务研究的偏爱决定的”。
陈安娜走访时拍摄的社区照
五个月来,陈安娜对社区的社工、街道、NGO合作方等10位利益相关者进行个别访谈,每次耗时1至1.5小时,又组织开展居民座谈会,整理逐字稿,形成了3万7千字的分析报告。此外,陈安娜把20多万字的文献分析成2万6千字的报告,并启创原有的6千字“家综四年成长历程”初稿改写成3千字的文章。
在陈安娜出席的最后一次编审会议上,她交出的6万余字总报告——比原本计划的一至两万字翻了几倍,得到了启创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督导的赞赏,并提议出版成书。
出版计划提上议程后,研究者与机构原本其乐融融的合作也由此撕裂。
放弃署名才能拿劳务费
2015年6月,启创项目负责人第一次问陈安娜如何填写出版计划的“署名方式”,陈安娜根据以往经验提出两种方式:1.认定为一本研究员及项目社工的集体著作,第一是陈安娜,第二是项目主任;2.认定为编著,机构总监是主编或荣誉主编,副主编的第一和第二位应该是陈安娜和项目主任。
虽然启创一直没有明确回复将选择哪种署名方式,但陈安娜没有想过自己的身份会被完全隐去,她还跟老师、朋友分享,自己主笔的第一本研究著作将要出版了。
7月底,一盆冷水浇下来。
在陈安娜的追问下,启创的项目负责人告诉她:“把你写在编委里就行了啦。”陈安娜反驳说:“编委是策划和编辑的角色,这部分我当然也参与了。总报告由我执笔和作为唯一,应该要有我的署名。按照你们机构过去出版的书的署名方式,我能接受的最低限度是在书的内页里标上脚注说明我是总报告”。
陈安娜与启创工作人员微信沟通截图
启创工作人员以稍后回复结束对话后,一直没有再主动谈起此事。几天后,陈安娜收到了启创发来的兼职合同,上面的条款包括“乙方不使用及享有署名权”,而且只有签署这份合同后,才能领到后来追加的2800元劳务费。这份合同是在陈安娜多次催促启创打款后突然出现的,在陈安娜的理解中,自己一直是启创的合作研究者,并非兼职研究员,而且启创的工作人员在最初合作时便强调她“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在领取第一笔劳务费时,也不存在类似的合同。
兼职合同内容
当时陈安娜正在准备博士入学,需要两万多元的入学费用和住宿费,还要每月交还大陆房产的4500元房贷,没有全职工作的她已经需要借钱来生活了,无奈之下只能签署这份“不平等”合同。
签署合同当晚,陈安娜马上给启创的三位高层发邮件,声明自己是被迫签合同的,并不代表会放弃该书的署名权,希望能跟他们面对面谈署名的事。结果是,没有一个人回复她,再也没有启创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她,直到《快乐社区营造》出版后,才有启创工作人员给她发了该书照片。
弱势维权难
启创在2008年创立,是广州市第一个专业社工机构,可谓是行业的“领头羊”。根据启创官网的介绍,诚信、公义是其核心价值,是全体启创人共同的行为准则及追求,它的愿景是携手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建立一个关爱、平等、公义的社会,让人人过有尊严的生活。
陈安娜作为被启创“携手”的研究者,却只感受到自己的尊严在出版环节被碾压,无端端成了“枪手”。
“书中总结的经验是家综的所有同事,包括已离开的同事、服务对象和义工,多年积累的成果和反馈,是机构的共同财产,不为任何个人所独有。最后只有主编及编委,都是家综目前的主要员工而已。这书内容是服务经验总结和反馈,没有多少原创研究成果,所以没有”。《快乐社区营造》出版后,陈安娜一直发邮件和短信追问主编罗观翠,最后罗观翠给她回了上面这段话。
罗观翠给陈安娜的回复邮件
陈安娜无法接受这种解释,“这跟一个摄影师拍摄了一栋大楼的照片,大楼的业主说:你拍摄的是我们的大楼,楼是我们所有,所以你不是照片的,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文献研究不算原创研究,那所有的历史学家、文学家、考古学家都不是,因为这些研究都是通过收集有关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分析鉴别和叙述和评论;如果一手访谈和调查也不算原创研究,那么世界上也没有什么能算作原创研究了。”根据陈安娜的统计,她所撰写的总报告中,一手调查的报告部分占60%,二手文献的报告部分占40%。
《快乐社区营造》属于陈安娜的职务作品,法律上著作权是由她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第二款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根据陈安娜的回忆,在前期调查和撰写的阶段,主编罗观翠一直没有跟她交流过,也没有参与过会议,直到她把总报告完成后,才正式参与进来,给了一些修改意见。
“我一直以为他们在出版社发回第一次审稿后,会再发回给我作最后修改。”陈安娜没想到,自己都还未看过最后定稿,书就已经开卖了,她觉得这对读者来说也是不负责任的。
罗观翠还告诉陈安娜:“最后一稿的修改,是由我来做最终决定的。”所以,陈安娜在总报告中写的4000字文献梳理和介绍可以不经由她同意,就被删除得一干二净。
在启创的官网上,介绍了八本由启创出版的刊物,均为社会服务研究作品,其中四本与《快乐社区营造》同属于中山大学社会工作实务系列,主编无一例外地都是罗观翠,她不仅是启创总监,还是中山大学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
一位前启创社工李涛表示,启创的惯例的确是总监挂第一编辑或第一,但一般来说,她只负责最后已经成稿时简单审阅。此外,在启创研究部解散前,有专门负责研究的工作人员,基本还是能够按照各人在书籍写作中的参与和贡献来排序,但研究部解散后,则开始与独立研究者合作。
陈安娜正计划通过诉讼维权,但师友大多觉得维权无用,甚至律师也担心著作著作认定不一定能体现在法庭出具的法律文书里。
事实上,陈安娜遇到的问题并非孤例。李涛说到,在启创前身中大社工教研中心,已经出现过一些书收录了文章,但只出现编辑,没有。“只是告知会收录文稿,要配合修改。结果书出来一看,根本没有自己的名字”。
但很少有人会选择维权,“很多是弱势,员工或者学生。”李涛分析道。
而且,就算维权成功,对研究者也未必是好事。陈安娜担心会在行业里留下一个“难搞”的名声,日后可能没有机构敢和她合作,不过她更看重自己作为研究者的尊严:“如果在这个行业就要这样被碾压,我为什么还要留在这样的行业里?”
(注:应采访对象要求,李涛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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