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报道:
中国RISC-V产业联盟理事长、上海芯原微电子董事长戴伟民表示,美国RISC-V厂商已受出口管制。针对RISC-V是否受美国规范限制,戴伟民表示,开源的源代码受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软件则是产品,受出口法律管制(EAR),但RISC-V既非开源代码,亦非软件,本质是一套开放、免费的指令集,是处理器软硬件间的接口、一套开放标准。现在美国RISC-V厂商已不能向XX出售IP,但对大陆RISC-V生态系而言,还需与专业律师研究,找出符合规范、实现RISC-V方法。实现RISC-V有3种方式,一是购买商业IP、二是采用开源代码,三是自行开发。若RISC-V购买商业IP,受EAR管制,就不能出售IP及提供服务给XX。
戴伟民强调,英特尔X86、ARM的IP授权是不自主、不可控但繁荣,架构授权则是不自主、但可控与繁荣;基于M-Core、MIPS、Alpha的CPU是自主、可控但不繁荣的,希望大陆的CPU可透过RISC-V做到自主、可控、繁荣并且持续创新。
本次事件,被一些媒体误解为RISC-V也受川普禁令影响了。
这种解读是有问题的,根据行业朋友辟谣,只是直接买IP直接被禁,采用开源代码和自行开发目前还不受川普禁令影响。
本次事件对于自主可控最大的借鉴意义就是,买IP做集成设计SoC不宜被包装为自主可控,因为各种受制于人——不仅仅是买ARM的IP,买RISC-V的IP也有风险。
因此,即便是走技术引进道路,也必须形成自己的设计能力,哪怕一开始只是基于引进的技术做修改,比如于苹果拿A8、A9、A15修改三代,在吃透引进CPU源代码之后,形成自己的设计能力,并站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的技术,设计出自己的CPU核。
另外,戴伟民关于自主、可控、繁荣的看法,大体上说的挺好,但也略有一定瑕疵。比如把摩托十多年前给的M-Core列为自主可控,又比如有意无意的把SW称为Alpha。
铁流认为,安全可控上体系可控,必须是基础软件+基础硬件安全可控,如果购买ARM指令集授权,哪怕CPU是完全自主设计,但操作系统配一个Windows(现在一些人鼓吹借微软支持ARM的东风,用ARM替换Intel实现所谓的CPU国产化替代),那也被各种Windows漏洞打成筛子,谈不上安全可控。
因此,要实现自主可控,必须基础软件和基础硬件两手一起抓,两手都要硬,如果国内这些CPU无法做到自建生态,而只是依附于西方现有的成熟生态,那么,还是谈不上自主可控。
而单纯买IP做集成设计SoC,则如同戴伟民说的,既不自主,也不可控。只是一款商业芯片,在商言商没问题,但要打“爱国牌”、“情怀牌”就未免有些过了。
其实,这类芯片类似于高级组装,无非是联想买CPU、GPU散片,内存条、硬盘、主板组装,国内这些IC设计公司买CPU、GPU等各种IP“组装”,大家五十步笑百步,乌鸦笑猪黑。这种买IP做集成设计出来的芯片,平时能够各种光环,但一遇到制裁就原形毕露,扛不起自主可控和国产骄傲的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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