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得州西区法院陪审团对英特尔与VLSI的专利纠纷作出裁决,英特尔被判侵犯VLSI的两件美国专利,需要赔偿VLSI共约22.8亿美元,两件专利对应的赔偿额分别是15亿美元和6.75亿美元。
这两件专利分别是US7,523,373和US7,725,759,原申请人是飞思卡尔半导体,后者在2015年并入到恩智浦半导体,专利随后转卖到VLSI手中。
US7,523,373的名称为“最小化存储器操作电压技术”,2009年获得授权。
该专利的核心发明点在于通过采用两个调压器让芯片待机,在不需要运行特别耗能的任务时一个调压器待机,另一个调压器继续给存储器供电。
US7,725,759的题目为“管理电子设备中的时钟速度的系统和方法”。该专利的发明点为增加芯片处理速度。该专利也在中国获得了授权,授权专利号为CN101120294B。
22.8亿美元没有的赔偿金相当于英特尔半年利润,判决公布后,英特尔的股价也应声下跌2.6%。之所以赔偿金额如此之高,和涉案的两个专利的含金量关系不大,小公司和大公司打官司,大公司无法反驳就得赔偿。
一位行业人士表示:那个专利就是双电源供电,降功耗,方法很简单啊,也没啥技术含量。就是这种专利你避不开,都是一些原理性的这种专利,握在小公司手里找大公司打官司,输了也没关系,大公司输了那就赔的多。
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美国确实做的好,VLSI只是成立不到5年的小公司,就靠从恩智浦买来几个专利就能够在诉讼中击败英特尔这种巨无霸。换做国内,小公司想要维护知识产权打败大公司则困难很多,被大公司“抄袭致死”的小公司也不止一两家了,国内那些“必胜客”可以轻易把这些小公司玩弄于股掌。
退一步说,即便法院判决小公司胜诉,大公司也可以凭借其强悍的舆论控制能力,把自己的侵权行为伪装成是境外势力打压自己,如果国内小公司的专利也是类似VLSI那样从欧洲买来的,那舆论立马会变成洋人打压我国高科技企业。舆论影响司法判决的例子已经不少了,当然,其中不乏大快人心的案例,比如昆山龙哥案。没准大公司可以通过操纵舆论,在二审或再审中影响司法。
VLSI胜诉英特尔充分展现了专利的价值,有利于促进科技公司注重科技创新,而不是热衷于抄袭。当然,对于保护也要有限度,不能让专利流氓为所欲为,把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制度变成滥用知识产权讹诈暴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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