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茜 成都
河南籍农民工周秀云非正常死亡案近日开庭,那个在周秀云倒地没有任何动作的情况下,仍然踩在她的头发上长达23分钟的警察王文军最终承认打人,也最终被各种证据证明打过人。但王文军说:“我始终认为我在出警过程中,没有什么违反法律的地方。也许我在执法的过程中,有语言不是很规范,或者行为不是很文明,但这些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有时是难免的。”
问题在于,正是他所认为“在所难免”的种种言行,造成了一个人的死亡,以及更多人的受伤。能说这种结果也是“在所难免”的吗?
这不符合执法逻辑。如果我们回到事件发生的起点,这本该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在当事任何一方心中,警察都应该是一个公正、安全的形象。报警,只是希望警察的出现,能对当事人一时不可调和的矛盾或不可控的后续行为加以节制,从而令事件向着合理合法的方向得到妥善解决。但警察王文军显然没有满足报警者的期待,没有扮演好这个公平并给人以安全感的职业角色,反而诉诸了暴力。
因为知法犯法,警察滥施暴力,向来是法律公信力最大的威胁。一个执法者,决不能混淆和模糊自己使用武力的边界,更不能将动用武力当成一种习惯。警察被法律赋予拥有和合法使用武力的权力,除了为保护他们自身安全,更多的是希望增加他们在处置暴力事件时的应对能力,以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而绝不是将暴力对准需要他们保护的普通人。
在越来越多公民都开始诉诸法律解决纠纷的法治进程中,执法者对法律的遵守,尤其能起到榜样的力量。相反,如果执法者漠视法律,也会反向激起人们对法律的犹疑;如果他们滥施暴力,则会给当事人增加一种更加强烈的不安全感。
不幸的是,这种不安全感最终成为事实。周秀云死了,死在原本应该为她主持正义,帮助她明辨是非的警察手中,死在警局,这确实是一个很荒诞的结局。我相信,王文军只是警察队伍中的一个极端个案,但正是这样的极端个案,会让警察的正义形象受损,令更多的周秀云们感到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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