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万众瞩目的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将于2016年3月实行。明确将精神暴力和同居关系纳入家暴范围,是法律的一大进步,然而并不能掩盖它仍旧存在缺陷的事实。因为对同居关系的狭隘定义,这部反家暴法难以起到保护更多受害者的应有作用。
官员:我们没有发现同性恋暴力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既然亲密关系暴力也被认定为家暴,是不是意味着同性恋伴侣也受反家暴法保护呢?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12月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媒体关于反家暴法的提问时说: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人员之间发生暴力都有很多实例,你所说的关于同性恋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发现这种暴力的形式,所以确定回答,共同生活人员不包括同性恋。
“你所说的同性恋在我们国家,我们还没有发现这种暴力的形式。”
“共同生活人员不包括同性恋。”
“该项关系在我国法律制度中不受保护。”
……
网友:缩水的反家暴法就是暴力
消息一出,网友纷纷表示无法接受。
朔_泊:在官佬爷的眼里,天朝是没有同性恋的。
没事偷着乐2016:看了新闻后的大众评论,感觉当下社会对同性恋的接受度依旧不高。
大大咪:立法者“没看见”只是蒙住了眼,并不代表不存在。
蓝潮囍:反家暴法?法律不是应该防止悲剧发生吗,等发生积攒到一定数量再治理?这样滞后的法律何用?
彩虹中国:男或女同志走进异性婚姻,夫妻二人发生家暴,算在反家暴法保障范围之内。男或女同志与同性伴侣没法领证结婚,唯有同居生活,发生家暴却不获反家暴法保障。男同志与女同志合作领证形式婚姻,发生家暴,家暴法涵盖了他们。总之,结婚成家或者发生家暴,“一男一女”才可以成事!
桃子:晕,老婆快打我。
燕子:人大法工委这郭氏实在无知,同志们需要回应他的言论,不让它变成#一部暴力的反暴力法#。
然而还有一些队友,很“给力”地接招了。
同性恋情都是与世无争,岁月静好?
性少数群体的家暴,看不见的伤痛
事实上,同性恋等性少数人群的家暴发生率与异性恋人群的家暴发生率不相上下,某些暴力类型的发生比例甚至要更高。
北京性少数权益机构“同语”于2014年发布的《中国性少数群体家庭暴力研究报告》显示,在中国八个城市419位接受问卷调查者中,同性伴侣之间发生的暴力高达42.64%。对比不同性倾向的群体,在严重精神暴力方面,同性恋和双性恋无论是施加还是遭遇的暴力显著高于异性恋者。
所谓的“不曾发现”,只是“不被报道”、“不被看见”。而这种刻意忽视恰好为暴力提供了更隐蔽的庇护。
以下是一些女同性恋者遭遇亲密关系暴力的真实案例:
Echo:在和前女友发生争执时经常被咬伤,对方还通过尖叫、自残、威胁出柜等方式对她实行精神控制。
囍妹子:前女友以她曾交往过男朋友为理由施加暴力,被扇耳光导致左耳耳鸣。因为居住在外没有依靠,又没有同为女同性恋者的朋友可以诉说,导致她难以摆脱这段关系。
芭蕾小公主:遭遇分手暴力,复合后被强制关在家里,在网上的浏览记录、一举一动都受到监视,出门也要由对方陪同。
也有人说,为什么同性恋一定要反家暴法保护?当成故意伤害报警不行吗?
实际上这个问题适用于我们所有人。为什么我们需要反家暴法?家庭暴力、情侣暴力和普通暴力案件有什么区别?
家暴具有特殊性。亲密关系中的暴力和虐待,有且只有一个目的:获取且维持对另一方的完全控制。虐待者通过恐惧感、愧疚感、羞愧感以及恫吓来消磨对方,摧毁对方的自我价值感,隔绝对方与朋友、亲人之间的关系,让TA觉得孤独无助。
家暴的形式除了直接的身体伤害,还包括性虐待、情绪虐待、经济控制。受暴者往往因为情感或经济上的需求,即使深陷恐惧之中,也难以摆脱这种关系。并且由于伤害来自最亲密的人,受暴者也很难意识到自己正在遭受暴力。这种时候需要来自外界的支持,来帮助他们脱离糟糕的环境。
因此,家庭暴力案件和普通暴力案件的处理情况是不完全一样的,受害者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阻断加害人的骚扰与威胁,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申请损害赔偿,让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还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妇联等相关部门获得调解、劝阻的帮助。
更好地预防与干预亲密关系暴力的措施无疑是将其纳入反家庭暴力法的保障范围,按照家庭暴力的多机构干预处理程序以及处罚原则处理此类暴力案件,使其救济途径更有针对性。
而按照那位中国官员的解读,同性恋(以及跨性别者)伴侣不被包括在“共同生活成员”当中,即使面对和异性恋伴侣一样的亲密关系暴力,也难以获得救济。
专家点评:反家暴法仍有诸多遗憾
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帆葆董事会主席,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顾问冯媛:
这是妇女首倡、妇女界持续推动十多年的胜利!根据媒体报道最后通过的文本,比之前的审议稿有所改善,如明确列举了几种精神暴力,纳入共同生活关系。这也是近来大家继续建言的成果,值得庆贺 。
但是,在北京世妇会20年后、在世界很多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反家暴法律规定都已经十分进步的今天,我们这部法律中还是有诸多遗憾。如性暴力、经济剥削和控制、恋爱追求和分手后的暴力没有纳入,公安机关在保护令执行中的角色不够。
发言人解释有些建议没有纳入,因为家庭关系复杂、公权力介入私生活的度,其实都不能是充分的理由。很多国家的家庭关系比我们更加复杂,如承认了同性婚姻的、有的国家既有习惯法也有成文法有的甚至还有宗教规定等,比我们复杂多了,但是在反家暴上都不含糊。
国家履行反家暴是履行保护公民的人权的义务,因为家庭暴力是对人权的侵犯,家庭或亲密关系不是暴力的特区。
其实现在是老百姓的意识高于一些决策者和立法者,不能用老百姓的观念、公权力的界限这种说辞来掩饰法律的缺陷。而且,发言人这种说法,会为以后实施反家暴法增加难度。
(部分资料来源:新浪微博、新媒体女性、浪都、KnowYou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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