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装修工人朱先生辛苦了一年,到现在还没拿到结算工资。心情沮丧的他借酒消愁,结果越喝越愁,一时想不开欲跳楼自杀。好在民警和消防人员及时赶到,成功将他带离了天台。事后,朱先生因扰乱公共秩序已被治安拘留5天。
这条新闻引发了网友热议。令很多人不解的是,朱先生明明是受害者,临近年关,一年的血汗钱没有着落,加上又等着用钱,自然心急如焚,如果不是被逼到了一定份上,怎么会伤心绝望到想要跳楼自杀呢?现在倒好,不仅工资悬而未决,还身陷囹圄,处境更显悲凉。
而梳理过往新闻可以发现,讨薪农民工跳楼被行拘,似乎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操作。比如,今年5月份,广东佛山一名男子被公司拖欠工资,在当地某购物中心楼顶边缘徘徊,在民警多方劝说下,自行回到地面,事后因扰乱公共安全秩序被拘留5日。同样,4月份,四川某男子因多次索要工资未果,爬上施工工地楼顶的安全支架上讨薪。后来,在民警的介入和调解下,男子走下支架,随后被行拘5日。
当然,以上这些案例中的农民工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并非真的想寻短见,而是希望通过跳楼这种极端方式来引发关注,以此要挟发薪的单位,要回被长久拖欠的工资。
虽然他们的诉求合情合理,但这种过激维权的方式往往会造成很多负面影响。一次“讨薪”事件要持续好几个小时,从民警接警劝阻,消防官兵在楼下支起防护垫,到费尽心思劝当事人下楼,中间要耗费大量的警力,还会引发聚众围观,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其他单位的正常工作。
所以,对假意跳楼讨薪者予以治安拘留,也可以说是执法机关的一种无奈之举。这一执法的初衷和无奈,公众可以理解,但问题是,如果有关部门只是机械地执行法规命令,全然不顾农民跳楼讨薪背后的艰辛和种种无奈,那就未免显得冷血薄情。
尽管近年来国家层面不断运用行政与司法手段合力打击欠薪,但农民工讨薪话题的热度依然不减。欠薪事件时有发生,讨薪之路道阻且长。一般正常的讨薪程序包括:向所属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立案、移交检察院、向法院起诉等,每一级程序都要经过调解、申请和受理等。
程序繁复、耗时漫长不说,农民工还要自己承担举证、提交起诉状等工作。而很多农民工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事先没有签劳务合同,如果遇上层层转包的工程,证据收集更是难上加难,甚至都无法确定欠薪的主体。最后就算排除万难打赢官司,也可能遭遇执行难的僵局。
这一眼难以望到头的依法讨薪的链条,让很多农民工望而却步。他们宁愿选择一些高风险但能迅速引发关注、奏效的方式。所以,尽管要付出法律代价,“跳楼讨薪”依旧在各地不间断上演。运气好的时候,讨薪者“一手签字领到被拖欠的工资,一手在《行政处罚通知书》签字”;而更多情况下,他们陷入了“钱没要到、人却被行政拘留”的尴尬境地。
回到杭州朱先生的案例,相较于之前以跳楼相逼讨薪的人,他的遭遇就更富有悲剧色彩。朱先生只是醉后悲从中来,感觉到人世间的不公和无望,一时想要自决,并非有意策划“跳楼”来引起轰动,索要薪水。不错,他的酒后“糊涂”,一时冲动,给民警和消防添了不少麻烦,但要说扰乱公共秩序,未免太过勉强。
毕竟,他一没有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二没有冲击施工现场,影响单位秩序,更没有蓄意闹事、敲诈勒索、刁难执法人员,甚至醒酒之后还为自己的冲动忏悔——怎么看,都像是一个被欠薪男人的独自伤悲和无奈冲动,何来扰乱公共秩序一说?
所以,很多网友看完这则新闻后,都为朱先生揪心,纷纷留言“最后工资结了没”。“不能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这个口号我们喊了很多年。但现在看来,还得再加上,“不能让农民工流汗流泪又坐牢”。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有谁愿意采用非常规的手段呢?之所以会有那么多农民工铤而走险、跳楼讨薪,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维权之路的不通畅和相关部门的救济不及时、责任缺位。鉴于这样一个大背景,执法机关是不是更多能够体谅农民工的弱势和无助,至少不要一棍子打死,在执法时能够视具体情况而定?
比起令行禁止,像朱先生这样被欠薪的人,更需要社会的温情和关怀,需要更多人帮忙问“工资结了没”,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帮他讨回一年的血汗钱,彻底断了他轻生的念头,让他能够安心地过一个好年。朱先生需要这样的温暖,公众也渴望能够感受到来自公权力部门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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