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有人热火朝天准备过年,有人还在惦记着没有结清的工程款。
2月5日,甘肃甘南某建筑工地内,一名包工头爬上50米高的塔吊索要工程款。警方通报,该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依法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也就是说,三天后的除夕夜和春节,他都不能回去和家人团聚,要在拘留所里过了。
“恶意讨薪”,这也不是什么新名词了。从几年前的因讨薪被公审;到最近时常出现的“严厉打击恶意讨薪”等横幅;还有去年春节前同样因为爬塔吊讨薪被拘留5天的先例;恶意讨薪虽然刺眼,却实实在在的存在了许多年了……
但从来如此,便对吗?
讨要自己的血汗钱,也有恶意?言外之意,欠薪的反倒是善意的了?
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城市,靠出卖苦力给人干活儿,得到一点出卖劳动力后勉强可以糊口的报酬,这难道不是坚持自由买卖的现代经济社会坚持的原则吗?这难道不是中国老百姓眼里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就算是万恶的旧社会里,长工给地主家里干活,地主也不敢说不付工钱吧?
况且,每年过年期间,都在严打欠薪。严打到2021年开春了,为什么还会有如此恶性的事情发生?
没错,我们谁都不赞成包工头冒着生命危险爬到那么高的地方,以性命相威胁。但是,但凡工程款可以顺顺利利结清,但凡农民工可以顺顺利利拿到工资,但凡有其他办法,但凡没有走到绝路上,谁又会真的能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但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不能按时拿到工资的农民工真的很多。
去年,我刚回老家,就听邻居的伯伯说他在讨薪,那时候还没有封村,他出去跑了几次,没要到钱。而且,他的大哥也在讨薪。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了,在外辛苦了一年,没拿到工资,心里什么滋味?
今年过年,说是有超七成农民工选择了就地过年。就地过年不是天经地义,而是像张文宏说的一样,是一种牺牲。很多农民工已经牺牲了和自己和家人团聚的机会,不能让这些善良的农民工再一次寒心啊!
我们总说,要合法讨薪,不能违法。那么请问,谁来和这些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农民工普法?他们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吗?谁来为这些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在被欠薪的时候,他们知道要找谁来主持公道吗?
法律上说,以爬塔吊、跳楼、封门、堵路等行为进行威胁,是违法的。因为这些行为,妨碍了其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是一种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那我想问,那些欠薪的人有没有妨碍一年到头没拿到工资的农民工的生活?没有工资,农民工的父母如何看病,子女如何上学?这是不是也是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凡事有因有果,如果能顺利结清工程款,每个月都能正常发放工资,又何来“讨薪”二字?欠钱的人没事,债主反而被抓,这根本不符合中国老百姓的认知。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有人会恶意加价或诈骗工程款,但那也就不叫“讨薪”了,叫“诈骗”。在最近的这则新闻里,通报没有说清楚包工头索要的工程款具体是什么情况,但既然说了是“讨薪”,起码也是包含一部分农民工的工资吧?
现在,包工头因为“恶意讨薪”要进拘留所过年了,不知道拖欠工程款的人有没有事?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有没有足额放发到工人手里?
“讨薪”的根本在“欠薪”,如果下大力气,可以真的从根本上消除欠薪,谁又想要被逼的“恶意讨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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