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编按:昨天广东吴川市政府发布去年9月宏博鞋业有限公司一工人被卷入拌料缸内致死的调查报告。事源工人徒手清理拌料机时,搅拌机突然启动,将他卷入搅拌缸内,致其当场死亡。调查报告指涉事的企业、街道办和工人均忽略了生产安全责任。但把工伤说成是一个“意外”,显然是忽略了工伤作为一个社会问题的普遍性,更无视了工伤是资本和劳工权力不对等的结构性结果。
最近拼多多和饿了么员工的连番悲剧让我们多了关注“过劳死”,然而正如这些互联网公司内部的相继爆料,这些悲剧不是一起或两起独立事件,而是非人的企业文化、要命的劳动条件和只为追逐利润的资本所共同造就的结构性结果。
在2019年,全国平均每天有81人死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据官方统计,2018年各地工伤认定案件超过104万件,当中最为严重的是浙江、广东和江苏,三地的工伤认定案件均超过11万件。换句话说,除了在北京倒地猝死的饿了么外卖员韩某和在新疆乌鲁木齐下班途中突然晕倒去世的22岁女孩,还有海量工伤悲剧是我们所不知道的。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悲剧,而这一悲剧又反证工伤不是单纯的意外。
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鑑》的数据显示,在各类工伤事件中,超过八成是发生在办公期间的职场,而仅有8%是发生在上下班期间,且多为交通事故。可见广大打工人在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工厂等不同职场都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工厂和制造业密集的广东省一直是工伤重灾区之一,近几年来,平均每年都有约15万起工伤事故。东莞市同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期跟进区内的工伤和康复情况,他们在2017年所做的职业安全评估发现,有近一半的工人称自己所在的企业或工厂曾发生过工伤事件。从同耕整理的工伤个案来看,绝大多数工伤者为年龄介于30至50岁的男性,主要集中在五金、建筑、塑料、家具等行业。大部分工伤者表示他们在工作前并没有接受过安全培训,工作时也没有任何保护用品。
据同耕社统计,部分工人连最基本的职业安全保障都没有。以最具指标性的社保来说,只有64%的工人表示公司有帮他们购买社保。一旦不幸发生工伤,工人在争取赔偿时往往需要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同耕发现,工友们在获得和保存能证明自己与雇主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方面仍面临很大的困难,比方说约仅有一半的工友能提供自己的工资单作为证据。
之所以说工伤不是意外,并不是要否认特定工种的危险系数比较高,也不是要否认意外事故的存在。任何的工种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危险,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危险不能避免。事实上,近几十年来,我们已经逐渐发展出一套完整的规避生产过程中工伤风险的方法,如开展职业安全培训,如提供劳动过程中的必要保护等。根据《安全生产法》,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工在职业安全上都有各自的法律责任和权利,比如说资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上岗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和按各行业的情况对机器等生产用具进行经常性检查。但同耕的研究发现三分之一的老板并没有为工友提供职业安全培训。资方赤裸裸地妄顾法纪。这直接导致大部分工友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安全生产问题,遇到安全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处理,更不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部分工友表示,遇到安全问题时只能考虑找上司或老板反映。但这又回到原点,如果一开始老板就没有打算提供职业安全培训,前线员工的意见反映是否可以督促老板进行实际的改善呢?
另外,超时长加班也是酿成工伤的原因之一。超过一半的工友称每天的工作时长超过10小时,且超过八成的工友说每周至少工作6天。粗略算下来,大部分工人每个月的工作时长接近280个小时。制造业的工人承受着高强度的超时工作,但他们的收入却极为微薄。
将这些制造业工人的遭遇和拼多多的员工或饿了么的外卖员的悲剧放在一起看,不难发现,资本对工人的剥削和对职业安全的无视是跨行业和跨工种。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工人在治疗期间应享有由社保来承担的相关福利待遇,其中最重要的是医疗费的支付和停工留薪。实际调查却发现,由于很多公司本身并没有为工人购买社保,这导致工伤工友无法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待遇、院治伙食补助费等待遇。当工伤发生时,厂方往往只愿意负责医药费,或提供不足额的生活费,或叫工伤工友自己负责生活费。这个漏洞让厂方大大节省了用工成本。
同时,他们也发现,工伤工人在治疗期间,只有不足两成人获发工资;完全没有获发工资的有21%;获发基本工资的有30%;其馀的表示不清楚——资本再一次藐视法律——绝大部分厂方并没有依法向治疗期间的工友发放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即使发放工资,也只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提供每月底薪。更恶劣的是,部分老板甚至还会强迫工友提前出院。
从资方没有为他们的员工依法购买社保就可以看出,资本为节省劳动成本,罔顾工人安危。部分恶劣的老板更是在工伤发生后依然采取冷处理的方式——站在他们的角度,反正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出事了是我们要赔,那为什么不省钱省到尽头?毕竟这「伤」是伤在工人身上。同耕访谈一名农民工时发现这个故事:
Y于2016年7月15日在厂里受伤,伤到左手无名指,厂方帮其涂了些药油。她后来实在疼痛难忍,厂方便带她去了卫生站消毒、包扎。回厂后,厂方允许其休息一天,称其只是伤筋痛骨,3个月后自然会好。就这样拖着疼痛工作了20多天。8月2日,伤口疼得实在厉害,便去找了厂方,厂方当时没管她的伤口,考虑的是经济效益。8月3日,厂里终于同意让后勤主管带其去医院拍片。当时医生说手指已经断了,问其需不需要截肢,如果截肢了还能留些证据,不截肢手便残。
如果当时即时将Y送院治理,那么她的手指会不会就有机会被驳回呢?可惜的是,我们永远不会有机会知道。因为资方为了经济效益,活生生地耽误了工人的最佳救治时间。人仅有的一只左手无名指赫然成为了资方吃人的证据。在资本的逻辑里,莫说是一只手指,一条人命都只是被肆意榨取的劳动力罢了。
再就业是讨论工伤问题时相对受忽视的一环。如何协助工伤工人重新投入社会,透过工作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对处理工伤这一社会问题却显得攸关重要。不难想像,主要工伤群体——来自清贫家庭的壮年男性——往往是一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休息后,他们往往都会急着去寻找一份新工作。但当工友们重新投入劳动力市场求职时,却发现市场上对身体伤残的歧视成为了他们再就业的主要障碍。比如有工友提到有些工厂在招工时会特意设置一些与工作岗位无关的项目,主要是为了检查应聘者是否身体残疾。这让因工伤而身患残疾的工人感到自己被歧视,无法得到公平的对待。
工伤发生后,工友们找工作时优先考虑的因素与伤前也有显着差异:工资、是否包吃包住以及工作地点的重要程度均有所下降;相对地,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环境安全和是否购买社会保险等劳动权益的重要性就大幅提升。劳动合同、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分别提高了29%和19%,而社会保险则提高了63%。可见工伤事故的沉重经验让大部分工人认识到劳动权益的重要意义。
然而单纯靠工友们在事后提高意识并不足够,工伤问题的核心是劳资权力不对等,且资方缺乏监管,有法不依——有人说如果这么危险的工作还是有人去做,就证明工人是“情愿”、“自愿”去做。这种想法非但刻薄且违反人性,更何况,是怎样的社会才会逼使劳工永续加班,劳动至死?这是整个社会的贫穷问题,是社会的保障制度不足,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结果。
面对资本的残酷无情剥削,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多数派之前倡议办公室里“996”的社畜、工地上全年无休的建筑工、永远奔跑在路上的外卖员和流水线上被机器支配的产业工人都联合起来,从认知、分享、举报、消费四步开始改变。关键是,只有看到彼此共同的经历,我们才会清晰知道,工伤不是个别意外,是社会问题;背后成因不在于个别人士的说法,在于资本和劳工权力的不对等。只有我们联合起来,共同改变这一社会现状,才不会再有人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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