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教氛围异常浓厚。
近年来,西北地区伊斯兰教过度发展引发的宗教狂热虽有所遏制,但宗教氛围依然浓厚,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一是各族穆斯林对宗教信仰更加虔诚。各族穆斯林把各种宗教活动作为个人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年长者注重宗教礼仪,青年人也显示出浓厚宗教情怀,在学习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各种宗教活动,尤其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在一些地方,不信教的人受到排斥和孤立,宗教势力甚至煽动教民采取极端手段迫使党员干部信教,形成“信教有自由,不信教没自由”的反常现象。在一些偏僻农村,党员和公职人员信教的达80%以上,有的全村党员信教,有的支部书记带头参与宗教活动,交纳“天课”,有的党员干部当了伊玛目和寺管会成员,有的极端宗教意识浓厚成了分裂分子的帮凶。2004年5月7日,和田地区墨玉县扎瓦乡党员肉孜.买买提牙生在清真寺做完礼拜后,面对参加礼拜的400多名信教群众,公开宣布退出共产党,重新信仰伊斯兰教,在穆斯林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二是宗教职业人员增多。由于宗教场所增加,门派内让和分化,致使宗教从业人员明显增多。现在,新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有3万多人,其中伊玛目、阿訇以上的有2185人,约占全国伊斯兰教教职员(约4万多人)的3/4,占全国宗教教职人员总数(30万人)的1/l00,但政治素质和威望有很高并且宗教学识渊博的领袖式人物极少。据统计,1992年宁夏全区有伊斯兰教职人员8500余人,2002年增至12000余人。近两年,甘肃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净增了2885人。在一些穆斯林聚居区,由于具备阿訇资格的人员过剩,导致竞争激烈,互相倾轧,不断引出事端。
三是朝觐人数不断增加,形成朝觐狂热。朝觐是穆斯林的五项基本功课之一。按照《古兰经》的规定,凡身体健康、道路安全、经济条件允许的穆斯林,一生,中要到沙特阿拉伯的麦加圣城朝觐一次。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还在筹建时就通过了派遣“中华人民共和国伊斯兰教朝期团”赴麦加朝期的决议。但是,由于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行封锁,海上禁运,多方阻挠,中国伊协连续二年组团朝勤均未能成行。1955年8月,在周恩来总理、埃及总统纳塞尔和沙特费萨尔国王的努力与友好配合下,新中国第一个朝期团一行20人,由达浦生任团长前往麦加完成了朝勤功课。这一活动受到伊斯兰世界,尤其是中东国家的普遍关注与好评,冲破了敌对势力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封锁。从1955年起,到“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中,我国共派出十批朝觐团组,总人数为132人次。十年动乱期间,朝觐活动被迫中止。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因经济条件和签证等因素的限制,全国每年朝觐人数大约只有20人。1990年中国和沙特建立了外交关系,朝觐手续和往返路途大大方便和改善。据初步统计,1981至于2001年全国朝觐人数达45000人次,超过“文化大革命”前全国朝觐人员总数的150多倍,特别是1995年以后,每年朝觐的人数都在4000人以上,零散朝规人员一度曾达到4800多人。近两年在多方努力下虽有大幅度下降,但与其他省区相比,仍是最多的。2001年有2000余名各族穆斯林完成了朝觐功课。近年来,西北地区穆斯林群众的朝数愿望日益强烈,政府分配的名额远远满足不了信众的需求,有的便不惜出钱“买指标”,有的设法走后门、打招呼,有的以经商、探亲、旅游、留学等名义私自前往,有的违背教义借债朝觐。许多人不仅不能给家中留下生活费,甚至个人的旅费也是借来的。出国后,有些人做了不少丧失国格、人格的事,造成很坏的国际影响。
2005年,仅中国伊协组织的朝觐者就达5100人。实际上近儿年,中国平均每年朝觐的人实际人数在1-2万。据统计,新疆每年分配朝觐名额为1000人,而实际朝觐人数超过4000人。2003年未经批准前往沙特的人达2500多人。2002年,甘肃某县有1189人到沙特朝觐,其中名额外朝觐者多达1031人。按最低估算,每位朝期者的开支在3-4万元。这对于贫困地区的教民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负担。朝觐过热以及在伊斯兰教影响下形成的某些旧的传统观念,严重束缚群众的思想,影响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朝觐也造成中国穆斯林伤亡。四是宗教活动持续失控升温。宗教活动的名目越来越多,每逢建寺庆典、周五聚礼、搬请阿訇、迎送朝觑者以及重大节日,较为大型的宗教场所聚集的教民往往成千上万,声势浩大,劳民伤财,导致跨地区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难以禁止。有的还借机扩大门派影响,有的借机敛财。在新疆一些地区,近些年的宗教活动不但规模越来越大,而且次数也越来越频繁,宗教气氛不断升温加强,既严重地干扰了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且也严重地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的日常生活。在这种狂热的宗教气氛中,正直的党员干部被孤立歧视,爱国进步的宗教人十被驱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当然无从谈起。
二、恢复或变相恢复的宗教封建剥削制度在一些地方开始回潮和升温。
“天课”制度是早已被废除的伊斯兰教的宗教压迫剥削制度。一个时期以来,这一制度在许多地方又被恢复或变相恢复。在一些地方,宗教课税公开化,交纳“大课”由自愿变为强制,由不记姓名变为张榜公布,由自行交纳变为上门收取。其收入有的被“教主”任意挥霍,用于买车、建房,有违伊斯兰教教义和交纳“大课”的初衷。这种现象恶性发展的后果极其严重,将会使某些门派自我膨胀,形成教内“割据”,出现宗教管理上的“盲区”,甚至局部失控。1958年,中央明文取缔了伊斯兰教“教主制”、“放口唤”等封建特权,改革开放后已重新形成。在苏菲派门宦(包括新疆依禅派)中,“教主”及其代理人把持着本门派宗教事务的主导权,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有的放“口唤”、派“代表”,跨地区遥控;有的依仗其特殊地位和影响,四处募集资金,大兴土木,把道堂和拱北搞得豪华、森严和神秘;有的干涉村组干部、管水员、管电员的选配,为门派争夺实权;有的干扰宗教事务管理,甚至授意信徒聚众闹事,向政府施压。在部分地区如“教主”和教职人员还拥有新的特权,在开办企业、银行贷款、划分宅基地、土地承包等方面受到教民自发的照顾。有的教民甚至一些党员干部,还以能为“教主”效力为荣。康乐县原人大主任退休后,自愿到道堂为“教主”担任“管家”。2002年8月,吐鲁番市依法拆头道河拱北私建标志,就有教主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到处上访,并组织全新疆和全国哲派信众声援,造成恶劣影响。
三、教派纷争时常不断。
西北地区伊斯兰教内部纷争由来已久,有的根深蒂固,影响深远。近年来,教派矛盾虽总体趋缓,但局部地区矛盾仍很突出,有的因矛盾激化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成为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教义上,由于哲合忍耶等苏菲派门宦与伊赫瓦尼等教派在教义的解释、认知上存有歧见,宗教仪式也各不相同,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阿訇在宣讲教义时相互贬低,人为制造隔阂和纠纷,破坏教派团结。1996年以来,仅宁夏固原地区每年发生类似较大纠纷多达二、三十起。还有,近年来一些教派门宦内部因争夺教权、不断引发的矛盾,甚至是大规模上访、请愿及群体性械斗事件。1980年以来,哲派内部因派系争斗先后发生53起聚众械斗事件。尤其是1992年7月26日至1993年8月4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宁夏西吉伊斯兰哲合林耶派沙沟支派和陈家沟支派间先后发生3起武装械斗事件,造成49人死亡,51人伤残,2人失踪,120人受伤和大量财产受到极大损失。此外,在这场武装冲突中,还遣散了4000名武装人员,收缴枪械11955件(其中土枪5300多支、军用枪4支)、土炮28门、各类枪弹23万多发、土炮弹50发、土手雷20枚、炸药230公斤,捣毁枪械加工点42个。西吉事件平息后,许多不法分子还要求为其头目平反、阿訇串联闹事、集体上访等事件,出现了该派群众抗缴公粮和税收、宗教干预婚姻等问题。2000年11月,甘肃广一河县撒拉教内部因争夺教权,5000多教民发生内证:在一些非法宗教活动猖撅的地方,地下经文学校毕业的“塔里甫”,为争夺教权,或极力诬蔑、贬低爱国宗教人士,甚至煽动不明真相的信教群众把爱国宗教人士赶出清真寺;或打着“新教派”的旗号,恶毒攻击、迫害爱国宗教人士,要求建立“本派”的清真寺并担任士持该寺宗教活动的阿訇。此外,由于撒拉教和赛莱菲耶等教派跨区传教、扩展势力,与其它教派争夺信众,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由于赛莱菲耶教派与瓦哈比原教旨主义联系密切,受到来自沙特、科威特的资助较多,使该派宗教活动经费丰裕,教民宗教负担轻,还可享受一些福利,导致其他教派信众改换门庭,引发新的教派矛盾。此外,青海“昭辉堂”(嘎德林耶门宦的“黑皮帽”支派)公开活动、陕西什叶派(源白中东的原教旨土义)悄然出现、新疆依禅派“反弹”(20世纪50年代曾因从事极端宗教和分裂活动被政府取缔),都不同程度引起其它教派和信众的不安。
四、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内外诸多因素影响下,我国西北地区尤其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非法宗教活动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强迫他人信教或参加宗教活动,尤其是诱迫妇女参与学经。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信教或不信教,参与或不参与宗教活动,一定要尊重公民本人的意愿。”非法宗教活动歪曲伊斯兰教的教旨教义,打着维护宗教自由的幌子,以威胁、逼迫、孤立和打击的手段,肆意强迫不信教的群众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他们不许商店卖烟酒,不许看电视,不用所谓“异教徒”生产的物品。对吸烟喝酒的人,采取割耳朵、动刀子,进行残酷伤害,仅1999年以来,就发生10多起残酷伤害他人事件。乌什县有7人因此被割掉耳朵。他们还对一些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强迫、威逼。如伊宁市某村一名叫托乎地热合曼的老党员,过去从不参加宗教活动,也不做礼拜,阿訇就指着他的鼻子说:“人都是有死的时候,你不做礼拜,你死时我不给你念经,看你将来怎样离开这个世界。”这位己80岁高龄的老人只好违心地参加礼拜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的胁迫使不少不信教的群众开始信教,致使宗教势力恶性膨胀。
2、违反宗教法规,盲目扩建清真寺和擅自开办各类伊斯兰经文宗教学习班(点)。一些门派为炫耀势力,互相攀比,掀起兴建扩建清真寺、拱北之风,有的耗资数千万,甚至几亿元。在一些乡村最醒目、最豪华的建筑大多是清真寺、拱北,与简陋的学校形成鲜明的对比。据统计,2000年以来,甘肃的宗教场所增加了784处。解放初期到60年代,宁夏全区清真寺只有1500多座。而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中,清真寺已增至3700多座”。增建清真寺的资金来源既有政府拨款,也有当地穆斯林白己集资,同时还有伊斯兰国家的援助。据调杳,沙特等国宗教组织先后提供了300多万美元在新疆修建了3000多座清真寺。20世纪80年代,伊斯兰发展银行资助了406万美元,以建立包括宁夏银川的伊斯兰经学院、宁夏同心县阿拉伯语言学校等4项文化项目。清真寺是穆斯林从事各种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清真寺的增加说明穆斯林对宗教活动的重视和参加宗教活动人数的增加。宁夏清真寺、拱北(道堂)数量最近十年间,分别增长了39.9 % , 55.8%。某“拱北”为追求豪华、气派,有的建材从国外进口,开工20年,已耗资2.5亿元,至今尚未竣工,其规模之大、投资之巨、全国罕见。浓厚的宗教氛围不仅加重了教民的思想和经济负担,也刺激和助长了偏激的民族情绪,激化了社会矛盾,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教众行为失控,甚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新疆大规模
修建清真寺的热潮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它首先出现于南疆地区,并迅速蔓延到全国各地。据不完全统计,至1998年底,1000多万穆斯林的新疆清真寺数量已达24000座,约占全国清真寺总数(约3.7万座)的2/3,占新疆地区全部宗教活动场所(约2.41万所)的99%以上,其中80%是近10年内修建的,这些迅猛新建的清真寺,不少都是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而以各种名义形式盲目建立起来的。特别是在南疆的喀什、和田、阿克苏和克孜勒苏,伊斯兰教信徒有370万却拥有17540座清真寺。到1998年底,仅喀什地区未经批准修建的清真寺134座,和田地区4449座清真寺中1200多座未经批准。在南疆在一些农村、乡镇,最豪华、最宏伟的建筑是清真寺。为了修建清真寺,许多地方宗教势力不断向信教群众和民族干部,乃至领导干部强制征收宗教“课税”。有些地方,一个不大的村子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清真寺,有的城镇一条街道上止座清真寺相距不足百米。目前,新疆清真寺的数量、密度和人均拥有量都已远远超过了包括沙特、土耳其、埃及、伊朗等世界传统的伊斯兰国家。其绝对数量是中亚5国清真寺总量的近5倍,是世界上清真寺最多的地区之一。伊朗约有6000万穆斯林,清真寺为5400座;埃及约有4300万穆斯林,清真寺17000座;突尼斯约有700万穆斯林,清真寺650座、简易宗教活动场所2000个。伊拉克有穆斯林2000多万,清真寺3200座;阿富汗穆斯林1700多万,清真寺15000座;沙特阿拉伯穆斯林800万,清真寺3000座。新疆清真寺己经远远超过了正常宗教活动的需求,这就为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利用宗教进行分裂活动和反动宣传提供了场所。
3、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和影响国家公务的正常进行。这一问题,西北地区比较普遍,在伊斯兰非法宗教活动比较猖撅的地区,如在和田、固原、临夏等穆斯林聚居的乡村尤为突出。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随处可见。伊斯兰教本身就具有政教合一的特点,积极主张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近儿年来,随着宗教氛围和宗教意识的不断增强,“以教干政、以教压政、以教代政”的现象日益突出。当地政府的日常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国家的许多政策法令无法执行,广大群众的正常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生产、婚姻、计划生育、文化学习等受到的冲击更为明显。
首先,干涉各地政府日常工作和群众正常生活的事大量增多。在伊斯兰非法宗教活动比较猖撅的地区,当地政府的日常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国家的许多政策法令无法执行,广大群众的正常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随着宗教人士政治待遇的提高,一些人便违反政教分离原则,利用其特殊身份对教区内的行政事务横加干涉,以不正当手段为本门派安排“政治代言人”,扩大权势,谋取私利,非法行政,甚至发泄私愤,煽动教民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在一些穆斯林聚居的乡村,公开选举的村社干部如得不到当地宗教上层人士的认可,就很难开展工作:村民间一般性民事纠纷大多找阿訇不找政府,和田等地还出现私设“宗教法庭”,审理教民的民事纠纷的怪事。受此影响,部分教民宗教意识越来越浓,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淡漠,基层组织的功能被弱化,群众基础越来越薄弱。个别宗教人士还干预干部任免,听命于他们的就支持,否则就得下台,致使阿訇的影响超过了党政领导,宗教人十的威望高于党员干部,清真寺的作用超过了当地政府。个别阿訇甚至派人殴打不信教的农村党支部书记。一些地方政府收缴公粮、税费必须得到清真寺的支持才能落实,甚至还有清真寺对群众交纳的公粮和税费进行提留的现象:发生纠纷或涉法案件后,不是首先找民事和司法部门调解,而是找清真寺处理。有的呼吁以伊斯兰教教规、教法代替国家的法律、法规;有的公开向信教群众征收“天课”:有的把从政府领取身份证、营业执照、驾驶执照等说成是“哈拉目”,煽动群众抵制。在宗教狂热的社会氛围中,许多年轻人迫于父母和社会的压力,或者受同伴的影响而信仰伊斯兰教和参加宗教活动的。在一些企业,一些工人无理要求工厂更改上班时间,以服从做“乃玛孜”的时间。还有一些机关干部除了在家里按时做乃玛孜外,上班后还在办公室里关起门来做乃玛孜。在一些地方,极端宗教分子公然煽动和胁迫群众对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和不信教的人采取不理睬、不握手、不进他的房子、不喝他的水、死后不送葬的态度,以孤立和打击我们的党员干部。这些不正常现象的出现,使南疆部分穆斯林聚居区的党员、干部信教的情况日趋严重,部分党员、干部为了保住白己的位置,死后阿訇能给做“乃马孜”,不得不讨好阿訇,有的,甚至采取了“退党”这种极端的方式,以表明白己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据疏勒县三个乡镇九个村的调杳,293名党员中有160名信教,占到54.6 %,54名“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人员中,有45名信教,占到83.3 %,而且大多数做乃玛孜。据在新疆墨玉县沙依巴克乡的调杳,全乡党员儿乎全部参加过,甚至经常参加宗教仪式,都表示信仰伊斯兰教。该县阿热勒乡恰吐村27名党员中,每天做一次乃玛孜的有12人,做5次的有5人,全部都过主麻。在新疆,特别是南疆某些地方,在全民信教的氛围中,往往对不信教者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使其不得不信教。
其次,加紧对学校的渗透,干涉教育事业。据1986年统计,莎车县有65名阿訇教授650名儿童学经文。在阿热勒乡恰吐村和玛吾斯塘村,对两所小学三至五年级共5个班120名维吾尔族学生问卷调查,会谈经文的约占82. 5%,封斋的约占19. 17%,过主麻日的占男学生的41. 6%”。令人担忧的是有的教派门宦还违背国家政策,在教内兴办的幼儿园开设宗教基本信仰课,声称“要让孩子们从小受到一些宗教信仰的熏陶,从小将信仰的种子植入他们的心田”。学校己经成为民族分裂土义同我们争夺的一块重要阵地。极端势力和分裂分子认为,学生和知识分子是“东突”的未来。因此,近年来,他们加紧了向大中专院校师生的组织和思想渗透。在喀什、和田、阿克苏二地区的部分大专院校,时常发现学生传看、传播反动书刊、画册,灌制和复制音像制品。一些学生还公开编写、散发反动传单、文章和音像制品,一些教师和学校_厂作人员或明或暗地支持和指导这些活动。伊斯兰极端分裂分子向青少年学生和和教师灌输所谓“东突厥斯坦”的国家观,“泛突厥主义”的民族观,“泛伊斯兰主义”的宗教观,把青少年引向歧途,充当他们制造动暴乱事件的马前卒。一些人受其毒害,法纪观念淡漠,分裂意识和极端宗教思想浓厚,有的在校内进行非法宗教活动,有的秘密串联成立反动组织。如克州阿图什市的“洪水演出队”、伊宁市的私人演出公司、阿克苏的“青狼青年联盟”、“泉”、“伊斯兰足迹”等,和田市的“青年星火联盟”、“天山号角”等组织基本上都是文化教育界为主要骨干。有的学生听了民族分裂的宣传后,抵制正面教育,甚至参加民族分裂组织团伙活动,成为民族分裂势力的骨干。有的学生公然把中国地图中的新疆部分,改写成“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在南疆地区的一些学校中,多次发现中、小学生撰写的反动诗歌、日记和“心得体会”,有的教师甚至兼任伊玛目。反动宣传对学校的渗透严重腐蚀、影响在校学生。一些学生民族极端情绪日益严重。喀什师范学校一学生说,他想在汉族人头上拉屎撒尿,“见了汉族学生就想打架”。2001年3月新疆白治区伊斯兰经学院甚至出现抵制升国旗的恶性事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分裂分子极力向大中专院校以及在内地举办的“新疆班”渗透,通过信件、电话、邮件散布分裂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据调查,近两年和田地区47名教职员工参加分裂组织,380名参与非法宗教活。新疆公安机关查处的地下塔里甫中,大多数是在校学生。2003年5月,新疆公安部门破获了利用互联网煽动人学生出境接受恐怖培训的“阿拉帕提·艾尔肯团伙”,涉案人员来自新疆大学、喀什师范学院等6所院校共23人。
再次,部分宗教人士和极端分子公开进行破坏婚姻法、反对计划生育的活动。近儿年来,妇女戴面纱的人数迅速增加,戴面纱虽然,不属于非法宗教活动,但这种落后的封建陋习死灰复燃和蔓延,显然是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宗教势力影响的结果。有的宗教人十法制观念淡薄,不顾《婚姻法》规定,私自给未经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的教民念“尼卡”(证婚词)。受其煽动和影响,在新疆喀什、和田、伊犁及宁夏西吉、甘肃临夏等穆斯林聚居的乡村,有相当一部分青年结婚时只请阿訇念经“证婚”而不进行结婚登记。在喀什、和田曾多次发生攻击和谩骂计划生育干部、恶意毁坏计划生育宣传栏甚至杀害计划生育干部的恶性政治事件。在个别地方,宗教人士还私设公堂,非法拘留审讯打人、强迫妇女戴面纱,不许结婚男女到政府有关部门登记等现象严重存在。他们还反对妇女参加工作,甚至反对妇女骑白行车,等等。玉田县1997年就查出结婚不领结婚证,而念“尼卡”结婚的就有1600余对,念三声“塔拉克”而不到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就离婚的有700多对,1999年墨玉县查出不领结婚而念“尼卡”结婚的就有3300对。据统计,喀什、和田、阿克苏三地区自1996年到2001年,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文化、教育、婚姻的事件9000多例。
最后,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教民聚众滋事。一些宗教人士和极端分子唯恐天下不乱,时常利用教派矛盾、民族群众间纠纷以及少数出版物伤害穆斯林感情、假冒清真食品问题、刑事案件处理不妥等社会问题,为发泄私愤、谋取私利或达到政治目的,打着宗教的旗号挑唆事端,动辄煽动教民上访、请愿和聚众闹事,甚至打砸烧抢无恶不作,严重破坏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如1993年“西吉事件”、1995年和田“7。”7.7”打砸抢骚乱事件、1997年伊宁“2.5″骚乱事件、2000年广河“11.20”撒拉族群体械斗事件等都具有明确的政治目的,矛头直指政府,裹胁大量信教群众参与。近两年来,此类有组织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2002年5月上旬,宁夏回族白治区固原县三营镇赵寺村的一回汉两家之争引发了600回民集体上访事件。2003年2月,青海尖扎县发生了3000名回族群众与400名藏族群众受少数别有用心者煽动群体殴斗、打砸烧抢事件,造成1死7伤,砸损商铺21家,车辆27台,抢走化肥140袋。
4、违反宗教法规,擅自开办经文学校、班点,私带宗教学生。早在80年代中期,新疆私办地下经文学校,私自带培“塔里甫”的现象就比较盛行,1988年11月新疆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了“不允许私人擅白开办经文学校或经文班”的规定,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查禁取缔行动。但这种现象不但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近年来一些阿訇私带满拉(经文学生)和民办经文学校之风盛行,大多未经政府批准,没有纳入正规管理轨道,学经人员绝大多数是18岁以下青少年。有的任教阿訇和阿语教员甚至要求政府承认其“教师”资格,解决其“待遇”。自1990年起,每年查获的各种地下经文学校都有六、七百所以上。仅叶城县在1993-1999年8月就发现私办经文班219处(未发现达50 } ),学经人员为2539人;伊犁州2002年1-6月,就杳出私办经文班、点13起,人员160多人。这些地下经文学校以讲解《古兰经》为幌子,从搞民族分裂的政治日的出发,利用一些教徒虔诚的宗教意识、宗教感情,断章取义,曲解教义,颠倒黑自,蒙骗、利诱、威逼群众,进行反政府煽动,企图把群众变成对抗现实而采取极端行为的群体,为民族分裂活动和恐怖活动作组织上和舆论上的准备。在一些教民聚居区,部分青少年受家庭和社会浓厚宗教氛围的影响,宁愿学经也不去上学,宁愿将来当阿訇也不愿当村干部。近年来新疆查获的地卜塔里甫80%以上是20岁以卜的青少年,最小的年仅3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地下经文学校的“塔里甫”有许多是在校学生。宗教极端势力和分裂势力在他们控制的地下经文学校里,不是向学生传授宗教知识,而是向他们灌输分裂思想和宗教极端思想,疯狂与国家争夺青少年和学龄儿童教育的阵地。他们说:“共产党把穆斯林中的中、青年引向叛教的道路,我们培养(经文)学生,要用伊斯兰精神把这些‘叛徒’争取过来”。从这些地下经文学校毕业的“塔里甫”,许多已成为新疆地区暴力恐怖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的骨干力量。发生在伊宁市的“2 ·5”严重打砸抢骚乱事件中的骨干分子全是这样的地卜经文班(点)培养出来的,最大的27岁,最小的也仅20岁。
5、未经批准擅自印刷、散发、销售宗教印刷品和音像制品,宣传民族分裂、宗教狂热及恐怖主义思想。近几年,在西北地区尤其是新疆地区,大量复制、印发反动音像制品和非法宗教出版物比较普遍。伊斯兰极端分子公开制售非法反动宗教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甚至在饭馆、理发馆和集贸市场播放宣传“圣战”的录音带。从1996至2000年,新疆集中整治四年来,共查缴反动录音带6万多盒,光盘20000多张,其中乌鲁木齐就杳获反动录音带3万多盒,喀什、和田、阿克苏三地区查缴了反动音像制品1万余盒、非法宗教出版物8千余册。2001年一些反动宣传产品又大量出现,如《世界奇迹》、《解放之路》、《觉醒》、《你是谁》、《这就是真理》、《安拉你在哪里》、《败类》、《枪声》、《车臣之路》等等攻击党和政府,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思想混乱的反动书刊和音像制品,又在南疆三地区广泛流传。这些反动宣传品赤裸裸鼓吹宗教狂热,煽动民族分裂,反汉排汉,甚至教唆如何成立反动组织,号召“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拿武器,赶走异教徒”;叫嚣:“要让清真寺塔尖上的伊斯兰光芒照亮全新疆”。不完全统计,2001年全疆收缴反动书刊 28500余册、反动音像制品1450多盘。其中2001年3月间,和田市一次就查获反动书刊59种共27800册,数量之大前所未有。这些极端宗教和民族分裂思想,扰乱了人们的思想,毒害了青年一代,滋长了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离心倾向,是分裂恐怖分子不断滋生的思想根源。
五、排挤和打击爱国宗教人士,争夺寺院讲经权。
非法宗教活动私办讲经班(点)遭到政府明令禁比和打击之后,就变换手法,排挤寺院爱国宗教人士,争夺寺院讲经台,兜售其反动宗教思想,企图把非法宗教活动合法化,这是当前非法宗教活动的新特点。额敏县某乡清真寺阿訇赵福录是政府任命的合法宗教职人员,遵纪守法爱国爱教,当他在寺院向教民传达政府有关宗教法规时,被个别宗教极端分子赶出寺院,占领讲经台。伊宁市某村一名合法阿訇被儿个宗教极端分子排挤出去,锁上寺门不让他进寺,另从外地搬请野阿訇进寺讲经,等等。据有关部门统计,伊宁市评出的6名“五好伊麻木”,已有3名被挤下讲经台。宗教极端分子占据寺院之后,有的恢复了宗教封建特权,征收宗教课税;有的装修豪华寺院门楼,加教民负担;有的别有用心地抬高朝觐人的地位,如霍城县曾发生出动100多辆高级轿车迎接一名朝觐者的事件等等,大搞非法宗教活动。
六、伊斯兰极端势力活动猖撅。
在当代国际伊斯兰复兴运动影响、支持下,伊斯兰极端势力与“东突”恐怖势力相勾结,打着宗教旗号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成为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威胁。据统计,1990年,新疆共发生暴力案件280余起,其中武力对抗、枪战60多起。白1996年起,伊斯兰极端色彩浓厚的民族分裂势力和先是在伊犁地区搞起“泰比勒克”(宣教者)活动,以后逐步向南疆的喀什、和田、阿克苏地区蔓延,1998年、1999年达到高潮。1997年至1998年在喀什、和田、阿克苏三地区,持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观点的非法宗教团伙就有100多个。他们在三分之二的清真寺进行过渗透活动,企图夺取清真寺的“领拜权”。这些势力只承认宗教教权,不承认政府政权,主张政教合一:他们利用地下教经点、多种媒介和“泰比力克”等形式,竭力宣传民族分裂和“圣战”思想,鼓吹“杀一个异教徒、等于7次朝觐”、“杀一个异教徒,就可以进入乐园”、“不杀异教徒的人‘不是真正的教徒”,极力主张用武力推行原教旨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与我争夺信教群众。极端势力还煽动群众外逃。2001年4月,他们策动拜城县119名穆斯林群众变卖家产,举家逃往巴基斯坦和阿富汗,但在莎车县被截获。2001年在新疆查获的《我们的独立是否有希望》、《要么独立,要么死亡》等反动宣传册,不仅系统宣传分裂思想,还赤裸裸地传授“哈马斯”式的恐怖方法,煽动教民“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从肉体上消灭异教徒,把汉族人从新疆赶出去”,“要在托儿所、学校、商店、市场、车站、桥梁等人员众多之地实施纵火、爆炸、暗杀,使这些地方充满血腥,场面越恐怖越好”。2003年10月,乌鲁木齐公安机关破获一反动团伙,该团伙成立仅5个月就向全疆各地发件非法印制的宣扬“圣战”和分裂思想的反动宣传品4万余册。据权威部门统计,1990年至2000年6月,新疆共打掉分裂和恐怖组织、团伙503个,依法处理6328人次,其中劳教1069人,判刑976人。近年来,在我严打和国际反恐双重压力下,他们调整策略,转入蛰伏期,加紧“文攻武备”,但暴力案件和武力对抗依然不断。2003年5月,和田地区皮山县和喀什地区泽普县连续发生极端分子和恐怖团伙白天杀害小学教师、乡镇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恶性事件。凶手公开叫嚣“知道的人越多越好”,明显带有制造恐怖气氛、疏离党群关系的动机。2004年3月2日,两名恐怖分子在新疆泽普县制造了针对新疆武警部队的爆炸事件。喀什、伊犁等地的一些极端分子还叫嚣“要像伊拉克人那样发动人体炸弹和汽车炸弹袭击,加快东突独立进程”。
当前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情形。
一、 简单的历史回顾
伊斯兰教大约在唐代就随着阿拉伯商人的到来进入了中国。由于中国一直是个世俗化的封建国家,宗教对于统治权的维护起不了决定性作用,统治者对于宗教的传播基本采取放任态度。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9年。在此期间,伊斯兰教获得了长期宽松的环境。1949年后,随着执政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而且作为执政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包含着彻底的唯物论,因此新的政权对宗教工作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态度。一方面,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另一方面,对宗教传播、影响、组织等加以有效管理。比如,传播宗教,只能在宗教场所进行,其他场合不得传播宗教。这一管理方式是有道理的,宗教作为人的意识对世界的虚幻反映,具有非科学性的本质,随着文明程度的发展进步,宗教最终会走向消亡。对宗教的传播扩散加以有效管理,广泛宣传无神论和科学观念,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
这一漫长的时期中,伊斯兰教在我国的传播特点是“内向型”的。所谓“内向型”,简单的说,就是指伊斯兰教的传播主要局限在特定民族中,也就是局限在维、回、东乡等一些少数民族之中。传播方式是基于“血缘——家族”纽带,即父母(尤其是父系)信仰伊斯兰教,子女就当然的加入伊斯兰教;与穆斯林通婚者,也必须加入伊斯兰教。可见,这时,生育子女、与非穆斯林通婚并且要求其入教是伊斯兰教吸收信徒、扩张势力的主要方式。
二、 当前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特点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经济水平提高,政治环境逐步宽松,伊斯兰教的传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值得注意的特点:
1、向其他民族传播。今天,伊斯兰教的传播不再局限在维、回、东乡等一些少数民族之中了,它积极向其他一些没有伊斯兰文化传统的民族传播,这既包括作为国家最大民族的汉族,也包括其他一些少数民族。
2、向其他宗教信徒传播,使其脱离原宗教,加入伊斯兰教。
例如,国内某个知名伊斯兰网站大张旗鼓的宣扬“佛教徒***加入伊斯兰教”。事实是:尼姑***对佛教有一些不满,但她本来是“没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对佛教的追随”的,可是在与某个伊斯兰组织的“兄弟姊妹接触的日子里”,这个尼姑终于有勇气了,她抛弃了佛教,皈依了伊斯兰。可想而知,这种所谓的“接触”是一种什么意义、什么性质的行为。无非就是积极与其他宗教信徒接触,借机诋毁其他宗教,摧毁其信徒对该宗教的信仰,进而皈依伊斯兰罢了。(例如在这网站上就直接出现了认为佛教是黑暗的、迷信的言辞。)用比较通俗的语言来形容,就是挖其他宗教的“墙脚”。
3、向大学生等年轻人群传播。年轻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尤其是掌握知识的大学生群体。伊斯兰教的传播也当然不会放过这一极富希望的群体。以往,我国高校管理较为严格,宗教很少有机会进入大学校园。但是随着高校管理社会化,学校对于学生的管理已经相当宽松,宗教也就有了“渗入”校园的机会。这种传播方式,主要包括:学生穆斯林向自己的同学“宣教”、伊斯兰教组织举行所谓的免费“讲座”、免费假期“培训班”等活动吸引学生参加、以及网络上的宣传等。根据某些伊斯兰网站提供的信息,有时举行一次宗教活动,就有100多名大学生参加,其能量不可小视。
应该说,伊斯兰教将发展目标对准国家的未来——大学生,是具有深谋远虑的。
4、向执政党渗透。执政党掌握着国家政权,国家权力对于宗教传播是最有力的工具。某些穆斯林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开始有意识的向国家权力接近。
在一些伊斯兰论坛上可以看到,部分伊斯兰教徒正在积极向执政党、向国家政权渗透。
有些穆斯林积极参加共产党。本来应该是无神论者的党员,却仍然积极参加伊斯兰宗教活动。为何如此?据部分“党员穆斯林”在某些伊斯兰论坛向自己的教内“兄弟姊妹”的“交心”,其目的在于,通过加入执政党,获取国家权力,然后利用手中权力,在我国扩张伊斯兰势力,逐步实现“让伊斯兰之光照耀全中国”的目标。即使伊斯兰教内部有人质疑他们违背了“认主独一”的最高教规,他们也会委屈的申辩,自己是为了伊斯兰利益才违心入党的,“本意”是好的,安拉“彻知”他的心。也有些穆斯林对他们的存在表达认可和支持,认为在国家政权内部有“自己人”,可以较好的维护全体教徒的利益,是好事。甚至有教徒表示,在我国西部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这样的好事,那就是占据一定职位的“党员穆斯林”,利用手中权力为伊斯兰教谋取利益。
尽管这种事情目前还不多,“党员穆斯林”担任的职务还不算太高,力量还有限,但却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
5、确保穆斯林的“纯洁性”,不受中国传统文化“干扰”,拒绝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
例如,根据一个伊斯兰网站消息,某个伊斯兰组织特意选在中国传统的“除夕”之夜举行新教徒皈依仪式,其作用在于,割断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联系,不受中国传统节日的影响。你们汉族说除夕要家人团聚,我就偏要把穆斯林从家里叫出来参加集体宗教活动。特别是对那些家庭中还有汉族成员、不信教成员的穆斯林,不一块儿和家人“团聚”,起到对他们家庭其他成员的冲击和引导作用。一个小小的日期选择,透露出用心之深,令人胆寒。
更有不少伊斯兰网站,一到中国传统节日,便向教徒发出号召:“穆斯林不能过春节”“穆斯林不能过清明”“春节不是我们的节日”等等。其国家认同感、民族认同感如何,值得思考。
6、积极加强与伊斯兰国家和国外伊斯兰组织的联系。
“全世界穆斯林是一家”的口号是这一特点的形象表达。在伊斯兰网站可以看到,我国许多民间伊斯兰教组织在开展宗教活动时,经常会邀请在中国的外国穆斯林参加。借此机会获得外国宗教势力的支持,既包括经济上的资助,也预备一旦出现不利“状况”时,将国内问题国际化,获取政治外援。这是具有“国际眼光”的做法。
7、提倡全体穆斯林共同“宣教”,共同承担发展新教徒的义务。以往,一般穆斯林群众并不会积极的向其他群体“宣教”和发展教徒,这一工作主要是由教内的神职人员完成的。现在,则提倡一种“全体宣教”的新的发展模式。即号召全体穆斯林都积极行动起来,动用自己的人际关系、联系渠道、宣传网络,向所有的人群宣传伊斯兰、发展新教徒。争取做到每个穆斯林,人人都能发展几个新教徒。换言之,动用穆斯林“人海战术”来扩大组织。
8、“绿化中国”主义。所谓“绿化中国”,就是指在未来,使伊斯兰教成为中国的主流、主体,使这个国家伊斯兰化,“让伊斯兰之光照耀中国”。以往,中国穆斯林只关心保持自己的信仰,而现在,不少新一代的穆斯林则有了“雄心壮志”,他们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开打出了“绿化”的旗号。
综上所述,当前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根本特征就是由“内向型”转化为“外向型”。也就是说,积极主动,采取攻势,动用一切力量,向一切人群传播伊斯兰教,最终实现使中国伊斯兰化的目标。(按照他们的语言,就是让全体中国人都能“走上真主的引导的正路”)
三、 几点看法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对于此权利,国家应当保障。但这不意味着任其扩张发展。任何权利都有其界限,没有无限制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也不例外。如上所述,宗教作为人的意识对世界的虚幻反映,具有非科学性的本质,随着文明程度的发展进步,宗教最终会走向消亡。对宗教的传播扩散加以有效管理,限制宗教权对其他权利的侵犯,广泛宣传无神论和科学观念,使公民树立科学健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促使宗教走向消亡,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同时,这也符合坚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执政党的意识形态。
2、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唯物主义、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是在承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的基础上加入这个政党的。这就意味着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是绝对的无神论者。
然而当前的情况却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信仰缺乏了解,某些党员已经是宗教教徒,不符合党员的基本条件,却没有被发觉。因此我建议,需要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信仰大调查”,要求每一个党员向组织保证自己不信任何宗教,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履行公务除外)。坚持信教的,劝其退党或者除名。在党员发展工作中,也要认真调查发展对象的宗教信仰情况,每一个新发展入党的同志,都必须向组织保证自己不信任何宗教,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政教分离,确保国家走向文明进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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