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卡达菲的失误
俞力工
卡达菲死后,引起许多议论。笔者为求方便,把若干意见综合如下:
一.卡达菲独裁、反民主,罪有应得。
战后少有哪个第三世界国家不是靠独裁起家。小龙、小虎、多数拉美国家均是例子,甚至希腊、西班牙、葡萄牙也均非天生的民主国家。按照列强当前的做法,早在80年代末就该把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地炸个稀巴烂。
发展需要时间,时间等于机会;时间得由人民决定,而不是霸权说了算。就以伊拉克而论,除了一开始便有外国幕后支撑的恐怖主义破坏行为之外,从来不见任何民众发起的和平示威活动。霸权直接干预的原因就在于不给予时间与机会。利比亚今后要是迈向自由、民主、法治道路,才真正是天方夜谭。
整个非洲、阿拉伯、伊斯兰世界里,卡达菲算是一个不错的领袖,多年来坚守阿拉伯民族主义(独立、反殖、反帝)、世俗主义、妇女解放和社会主义,试图在两大阵营中走出个中间道路。严格说来,其政策主张与50、60年代阿拉伯国家流行的复兴党运动(Baathist Movement,主要有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并无二致。
也就因为他执行的是世俗化、民族主义政策,与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所主张的“政教合一”格格不入,因此一直是伊斯兰恐怖主义组织的打击对象。如今,利比亚的武装力量实际控制在几个恐怖主义组织手里,将来也不会轻易放弃武装,同时北约组织也不可能替利比亚人民火中取栗。
鉴于此,当前支持恐怖主义的主使人,实际上是美国为首的北约组织,情况一如1980年代美国为打击苏联而在阿富汗扶持、培训塔利班与基地组织。几年前,曾有记者问及制定支援恐怖主义的始作俑者、美国安全顾问布热辛斯基,“是否会为了招惹恐怖主义组织的反击而反悔?”布则得意地回答说,该政策所起的“搞垮苏联”的正面作用,远远大于恐怖主义对美国的骚扰(大意)。同样的,今天美国的目标在于搞垮卡达菲与占领这北非战略制高点。该成就,自然远远大于恐怖主义对利比亚和美国所起的负面作用。
卡达菲最得罪美国的地方就是1969年政变成功后,一方面积极反以色列,一方面撤除美军基地,并转而与苏联维持良好关系、向其购买武器。
2001年的卡达菲与1990年的萨达姆一样,都没意识到美国已有置其于死地的决定,从阮次山去年的采访记录可以看到他对局势完全误判。就此意义,他不能算是聪明人。待战事已全面展开之际,他应当顾及人民的安危与国家建设的完整,而尽快将政权放弃,或转交联合国暂时托管。这方面,也缺少点壮士断臂的果断或勇气。尽管如此,多年来他为了卸除美国的压力,委曲求全,也花了不少银子,但并没有失格丢份,或显露任何媚态。因此我对他的评价是“相当于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却高于李光耀”。
卡达菲最后被捕、被杀的过程,小道消息很多,我觉得没有轻信和讨论的必要。美军当年逮捕萨达姆之后,故意安排了“地洞”和“接受牙医检查”的一幕,目的不外是丑化其人,而这么做,根本是违反个人隐私权与国际法的犯罪行为。
二.卡达菲是个恐怖分子,该杀!
西方对卡达菲的指责,主要集中于两个案件。
一是,1986年的La Belle(柏林一家美军喜爱光顾的舞厅)被炸,3人死亡,其中2人为美国士兵。9天之后,美、英两国发动了“黄金峡谷行动”,对利比亚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攻击。利比亚首都与班加西市的机场与军事设施均遭轰炸之外,单单对总统府的轰炸就造成卡达菲的幼龄义女及至少30多人死亡。此军事行动,以及此前美、利两国交恶的背景原因,百度有相当详细的介绍http://baike.baidu.com/view/1588324.htm。
从“黄金峡谷行动”的部署与规模,很清楚可以看到,la belle事件发生前,美国已早有攻击利比亚的计划,甚至在该舞厅被炸的一个月前,美国还曾击沉5艘利比亚的导弹艇。
另一事件是,1988年一架Pan Am航机于英国Lockerbie爆炸坠毁事件(死270人)。
若想追踪两件事故的调查经过与审判结果,即刻会发现其案情扑朔迷离,甚至极端黑暗。迄今,除了美国对利比亚的多次军事破坏证据确凿之外,利比亚政府或卡达菲与上述两案件的关系则非常牵强。
就La Belle事件而言,德国检察官所取证的口供主要来自Eter Musbah。据该人指称,一位利比亚“外交官”(利驻东德使馆的司机)与其共犯Mohammed Amair(实际放置炸弹者)为爆炸案的主谋。嗣后经德国电视台ZDF的专题报道指出,Musbah具有美国中情局身份,而Amair则是以色列的情报人员。该报道出笼后即刻为德国政府灭音。此案嫁祸于人的可能性非常之大,目的不外是把卡达菲涂黑。
至于Lockerbie事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最有力证据就是炸弹引爆器的一个碎片。由于生产该产品的瑞士公司于1980年曾向利比亚销售过此类产品,因此英国调查当局便将矛头指向利比亚政府。然而经该公司负责人Edwin Bollier指出,该碎片根本就是样品的一部分,而且样品标示经过刻意涂改,此外,样品根本不具备引爆功能。更令人震惊的是,Bollier还指控苏格兰调查局贿赂其职员以提供此引爆器样品…。
此前,英美当局就凭着这些子虚乌有的指证,竟说服安理会下达对利比亚的制裁决议。也就因为长期的经济封锁,以及东欧集团的崩溃使得卡达菲越加孤立,于是他不得不于1999年同意将嫌犯交由中立司法单位审理,同时也答应对牺牲者进行27亿美元的“人道主义救助”(非赔偿,借以撤消联合国制裁案和恐怖主义的指控)。然而,他却从来没有承认与该案有任何牵连。此案开始调查后,多位证人指出美、英当局贿赂的行为。英国调查局某位代号Golfer的官员甚至指控美国中情局人员为安置定时炸弹的凶手…。
简言之,主审单位对两个案件都处理得相当草率且破绽百出(一如911事件)。若干嫌犯即便最后判了刑,也多借故保外就医或释放。然而几份判决书里都刻意地埋下“利比亚政府负有责任”一笔。
三. 还是应当像朝鲜一样,发展核武。
笔者认为小国家没有核武更安全。原因是本身没有核战承受力。至于威慑力,有限的核打击力量似乎也丝毫不起作用,更不用说还得穿透拦截网。以当前北约所拥有的空中侦查、打击力量与手段而言,手术性切除不过是一瞬间。因此,拥有核武器反而可能成为众矢之的,遭打。除非,能够为列强所利用(譬如,利用来威胁中国或俄罗斯)。
冷战时期,美国容忍巴基斯坦发展核武,原因是巴基斯坦与印度、苏联为敌。如今,印度早已向美国靠拢,于是巴基斯坦的核武便成为美国的眼中刺。
当然,有人或许会提及以色列。该国的核武发展较早,也具备一定的威慑力。但是,如果巴勒斯坦人与其他阿拉伯人对以色列采取和平共处、人口扩张策略,犹太人不到20年便会成为以色列的少数民族。届时,在以色列境内将无用核武之地。因此,长远看来,也是没用的东西。
综观全局,也只有美、俄、中三国具有维持核打击力量的意义,其他国家,如法、英,都缺少核战承受力。没有承受力意味着本身的核威慑力受限,同时,胡乱使用等于自杀,因此拥有核武也是白搭。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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