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工:中美信息化强军的差异
信息化强军,是近年中国军队建设的重大举措。此举借鉴了世界新军事技术变革的成功经验,特别是美国在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军队实战能力的一些成功做法。自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到阿富汗战争,虽然很难说美国这几场战争在政治上获得了胜利、赢得了主动,但是在军事上,美国的压倒性优势则显露无遗。
正因为如此,研究美国等在信息化强军方面的成功经验,增强中国的实战能力,保证中国军队在未来任何条件下具有足够的国防能力,是摆在中国以及军队面前的重大挑战。列宁当年告诫年轻的布尔什维克党:“生活在狼群,就要学狼叫。”在一个虎狼环伺的世界,缺乏自卫能力的国家,命运将十分悲惨。这类历史教训屡见不鲜。
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曾指出,古典文明的毁灭、古代文明的毁灭,都是野蛮民族征服缺乏自卫能力的文明民族的结果。一个富裕而缺乏自卫能力的国家,将更容易、更经常地成为其他具有强大军事力量的邻近社会的猎物。有宋一代,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和文化创造的顶峰时期之一,然而,由于丧失了必要的自卫能力,宋王朝也成为中国历史上少有的软弱可欺的王朝,辽、西夏、金、元等周边政权对宋王朝的侵略、掠夺、勒索,几乎从未停止,宋王朝最终也因此而覆亡。同样,康乾之际的清朝,是世界各国中GDP总量最大的国家,但仅数十年之后,在英、法等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前毫无还手之力——不仅清王朝最终在风雨飘摇中崩溃,而且也使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富国不强军,到头一场空。对经济总量已跻身世界第二位的中国来说,如果在经济发展之际,无心增强必要的国防能力,最终将逃不掉历史规则的惩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中国在立足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增强自卫能力,是任一明智的头脑都赞同的选择。走信息化强军之路,自然也成为重要的努力方向。
信息化强军,美国是先进。值得强调的是,所谓信息技术,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国防工业的成果或者副产品。电子计算机的诞生,源自美国研制核武器的“曼哈顿计划”;晶体管、半导体的突破,则同美国火箭控制技术的需要息息相关;互联网的出现,则起因于美国在遭受核攻击之后保障通信畅通的技术研发成果“阿帕网”。无论是信息采集技术、传输技术、存贮技术、处理技术,几乎每一重大进步,都与美国发展军事高科技、军事工业的需要密不可分。
美国信息化强军过程中,始终把最尖端的信息技术用于军事目的;只有等到已获得了更加先进的替代技术后,才逐步将比较先进的技术解密、并用之于民用领域。这些信息技术一旦被商用,又为美国的经济注入了一支支强心剂,造就了诸如IBM、AT&T、微软、谷歌、苹果等一大批实力强大的信息技术产业的巨人。
十余年前,笔者参观美国肯尼迪航天中心,在“阿波罗13登月”的指挥控制中心,至今摆放着数十把空置的小椅子,在每一把椅子的靠背上,都挂着一件小马夹,马夹的后背印着当时为阿波罗登月作出贡献的美国企业的名称——波音公司、休斯公司、通用电子……看着这一件件印着企业名称的小马夹,人们何尝不能想象这恰恰是美国政府为美国企业设立的荣誉室或纪念馆?
据乔姆斯基等学者的研究,美国将大量的政府预算以国防研发拨款的方式,注入那些著名的跨国公司,一方面保证美国的国防实力始终居于世界最先进之列,另一方面又补贴了美国巨型公司,为他们赢得了高额的利润。政府和垄断资本之间,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当年,艾森豪威尔警告美国民众当心“军事工业联合体”操纵美国社会的,但时过境迁,无论说是幸还是不幸,美国“军事工业联合体”早已成为美国社会最具影响力、决定力的集团。
国家将大量预算资金以“国防采购”的名义,补贴美国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以此在信息、航天、航空、生物、医药等领域大力开展技术研发,一旦取得新的成果,则又首先用于国防目的。待新一代更先进的替代技术研发出来后,老一代的技术则逐步用于商业领域,从而进一步为美国企业开拓世界市场增强竞争力、赢得全球竞争优势。这一国家资本主义的政府干预机制,美国政府及其训导的专家们皆讳莫如深。号称世界最大的市场经济国家,何尝不是最厉害的政府干预经济?
以高谈“政府就是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著称的里根政府,恰恰为美国军事工业注入了数额惊人的资金。结果,把增强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帮助美国在国防、商业领域赢得了引人注目的优势。与美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苏联虽然曾经一度在国防工业领域获得了巨大成功,但由于其国防技术无法用于民用领域,从而也使二者很难收到相互促进的功效。
中国当前大力推进信息化强军工作,无疑是正确的选择。但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各类公开报道提供的信息,似乎存在一个巨大的隐忧——与美国将最先进的信息技术用于军事不同,中国的信息化强军国,似乎更多地是将已大量用于商业领域的技术转而用于国防领域。事情的真相是否同公开报道一致,笔者不得而知。但事情若果真如此,则很可能犯下致命的错误。要知道目前大量用于商业领域的信息技术,无论从先进性、独创性、保密性来说,都不足以建设具有充足自卫能力的国防事业。当前如果满足于这类信息化技术开展国防建设,无异于同李鸿章办北洋水师类似。一旦遭遇实战,种种不足必然暴露无遗,势将招致重大损失甚至彻底失败。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美国强军的成功经验和苏联强军的惨痛教训,中国应当认真总结研究对中国来说,第一,要立足于研发具有足够先进性、实战力的高技术,绝不能满足于依赖二三流的技术,拼凑花拳绣腿、热衷表面文章;否则,只能自欺欺人、后悔莫及。第二,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的梯度开发和利用,在现行技术获得了比较完善的新一代替代技术之后,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现行技术民用化、商用化,以便形成新的商业产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第三,要把军用技术开发和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地使中国骨干企业既有能力服务于军事高新技术的研发、先进装备的制造,也要鼓励这些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开拓商业市场。
需求是创新之母,只有形成真正的社会需求,才有可能诞生独创性的技术,也才能造就真正的科技大师。“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中国在信息化强军的过程中,必须把独立自主地开发高新技术作为优先方向,这样才能获得货真价实的高新技术。此外,一个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和经济纵深的国家,在利用国家的力量来增强国防实力的同时,还十分有利于实现产业自主,建立国际竞争优势。
中国无意称霸,因此在加强国防建设、开展信息化强军的事业中,中国既无实力也无必要照搬美国的做法。但是,中国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采取“拿来主义”的政策,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努力建设不可战胜的强大国防。孙子告诫人们:“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已,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必可胜。”此之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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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