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30年来中国的实际年通货膨胀率
原载:天涯社区
国的通货膨胀率到底有多高?官方公布的3%~4%的CPI相当温和,却与老百姓的切身感受截然相反。最近有一场关于CPI的论战,上周社科院研究员徐奇渊先生在他的博客上发表了他的研究报告:《统计数据和主观感受:CPI是风动还是帆动?》,他认为最近5年的CPI值被人为调低了大约7%,这篇论文立刻遭到了统计局官方的辩驳,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庞晓林副司长在统计局官网上发表署名文章:《庞晓林:CPI不是用模型推算出来的》。现在的结果似乎庞晓林取得了完胜,徐奇渊的Sohu博客已经删除了他的研究报告。
我们把时间放长到78年,从78年到09年,把历年官方公布的CPI累积,31年间CPI总共增长了5.7倍。78年全国平均月工资51元,按5.7倍换算是今天的290元,但是78年的51元可以养活一家人,而今天的290元只能喝西北风,可见官方的CPI根本不足信。对于一个连房价年增1.5%这样的数据都能做出来的统计局,给不出真实的CPI大概也不稀奇。
我们从货币购买力的角度来估计一下实际的CPI。
1、按基本物价计算,78年至今货币贬值了58倍,年CPI高达14%
网上有一篇徐以升先生的博文《系统性质疑CPI》,介绍了南方基金高级研究员万晓西先生做过的统计,他从《北京至&#·物价志》、《上海价格志》、《广州市志&#·物价志》等资料上查询了1978年的单品价格,包括食品、医疗、衣服、交通、烟酒和居住等6大类,然后和今天的价格相比,估算出78年的51元的购买力,大概与今天北京3000元相当。31年贬值了58倍,换算成通货膨胀率的话高达每年14%!
CPI指数14%,比GDP增长率还高,这个结论太耸人听闻了。这种算法当然是有缺陷的,原因就在于电子、汽车等工业制造品在78年的时候无从买起,物价的比较只考虑了78年能买到的商品。工业制造品跌价很快,如果将工业制造品的价格也列入比较的话,算出的CPI不会有14%那么离谱。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是购买食品、医疗、衣服、交通、烟酒和居住等基本物资,将花费过去58倍的代价。
2、按黄金价格计算,79年至今平均每年CPI高达10.8%
金价从79年11月的12.5元/克,到2010年11月的297元/克,涨了23.76倍,平均每年涨价10.8%。如果按99年12月金价77元/克计算,近11年的通货膨胀率尤其惊人,达每年13%!
按数学上的72定律(72/10.8=6.6)可以很快计算出,在10.8%的通货膨胀之下,货币平均每6、7年贬值一半。
10.8%是不是中国的长期实际通货膨胀率?我们不能确定,但10.8%这个数据确实可以解释很多事情:
1、2000年后猪肉从5元涨到15元,10年涨3倍,与10.8%通胀相符。
2、80年代万元户还是富翁,到现在谁家里如果只有一万元,跟赤贫也没大区别了,财富就是这样被消灭的。无论手里拿的是存款、保险、债券甚至还有基金,只要是钱,在超过10%的通胀面前都会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3、大众能够参与的跑赢通胀的投资品,也只有房地产了。现在知道了为啥房价跌不下来了。房价被政府强行摁住之后,下一个暴涨的可能是土地,现在有的地方土地流转后,已经能部分应证这个观点。
不过,无论真实的CPI有多高,官方倒是有一句话说得挺靠谱:现在还不是全面恶性通货膨胀。因为,涨工资才是恶性通胀的最后一步。
附文1:
http://money.163.com/09/1222/08/5R4GBRIG002534M5.html
【宏观微察】系统性质疑CPI
徐以升
在目前的统计数据体系里,居民消费指数CPI受到的质疑估计是最大的。近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一句“11月CPI负转正,主要是由食品和居住类价格上涨带动,目前不存在通胀”的说法,引来了一片质疑之声。
从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来说,我们并不关心CPI多少,我们关心的是自己拥有的货币或存款的购买力。如果价格涨幅超过了工资涨幅、存款收益涨幅,那明显意味着货币购买力变小,那就是钱变“毛”了。如果我要买房子,那货币的购买力显然也要被房地产价格衡量。
笔者说的要对CPI进行系统性质疑,就是从货币购买力的角度出发。这种衡量,我们需要放到改革开放30年的大过程里去——从1978年。
那个年代有很多代表性的数字,1978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25元,年平均工资为615元,如果家庭里一个人有这个职工工资水平,就可以养活一个家庭。那时候,如果一个家庭的存款达到1万元,可以被羡慕的称为“万元户”。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历年CPI指数,到2009年11月,CPI在这30年零11个月里,累计增幅为5.7倍。按照这个指数,大家目前月平均工资为292.1元本应该就可以实现1978年51.25元工资的购买力。但谁都知道,292.1元还不足目前2008年北京市的低保水平(每月390元)。
从一个单个物品的价格对比上更能说明问题。南方基金高级研究员万晓西先生做过一项有益的统计,他从《北京至·物价志》、《上海价格志》、《广州市志·物价志》等资料上查询了1978年的单品价格,我们再从中国价格信息网等地方查询到目前该单品的价格,就可以实现对比。
第一类食品类。1978年时面粉价格 0.185~0.22元/斤,根据中国粮油信息网,本月上海面粉价格为1.19元/斤~1.92元/斤,价格涨幅为5.4~10.38倍。
1978年猪肉价格0.85~1元/斤,根据中国价格信息网,11月底鲜猪肉(肋条肉、精瘦肉)价格为9.59、11.39元/斤,价格涨幅为9.59~13.4倍。
1978年带鱼价格0.305~0.38元/斤,根据中国价格信息网,11月底带鱼价格8.08元/斤,涨幅21.3~26.5倍。
第二类高档烟酒类。1978年中华香烟0.55元每盒,茅台酒8元每瓶;当下价格分别为57元每盒,和828元每瓶,价格涨幅为103.6倍和103.5倍。
第三类衣服类。1978年每套衣服10~20元,目前每套100~500元,涨幅5~50倍。
第四类交通类。1978年北京地铁票价0.1元,目前为2元,涨幅20倍(北京地铁票价曾为3元,后为鼓励乘用公共交通2007年调低票价)。
第五类医疗类。1978年阑尾炎手术价格8元,目前90~500元,涨幅11.25~62.5倍。
第六类居住类。1978年水费0.12元每吨,目前3.7元每吨,涨幅30.8倍。
此外,由于当时的分配体制,1978年当时城市住宅为计划分配,目前需要自行购买。当时的教育、医疗价格也都非常低廉。这三类涨幅不好衡量。
从微观处见真实。如果综合进行这样的衡量,自1978年至今只有5.7倍的CPI涨幅,显然不能衡量前述六类价格的变动,如果再加上住宅、教育、医疗,那就更不能衡量了。这也是为什么说,要对CPI衡量的物价变化进行系统性质疑。
问题在于,5.7倍的CPI多大程度上低估了货币购买的下降?
我们可以从相反的一个角度思考,1978年51.25元的生活水平,现在多少元可以达到?2009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900元,2008年北京市职工平均月工资3726元,这分别是是51.25元的17.6倍和72.7倍。如果以3000元来衡量在北京51.25元的购买力水平,这意味着是58倍。
如果说CPI系统性低估了货币购买力的下降,那么这对国民福利的判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30年来我国存款利率基本和CPI保持一致,以存款为主要投资工具的储蓄者一致在按照CPI的增长获取利息。但如果CPI是对货币购买力是低估的,这意味着储蓄和存款人受到了很大的购买力损失。
这也是为什么,在股票、地产等投资品涌现的时候,在生活中觉察到货币购买力在以超过CPI增幅的速度下降时,而去执着的寻求投资品。
(为本报评论部主任)
附文2
统计数据和主观感受:CPI是风动还是帆动? :徐奇渊 文章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2010年以来,多种商品价格出现明显异动,“蒜你狠”、“豆你玩”、“辣翻天”、“油他去”、“糖高宗”、“苹什么”陆续粉末登台。其间,米、肉、蛋、蔬菜、中药材、水、煤等价格也客串出演了不安与躁动的配角。10月前后,国内多个城市也是一度出现了黄金卖到脱销的情况。而央行的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储户对物价水平的满意度指数已经接连创出2001年有数据以来的最底点21%左右;这一满意度甚至显著低于2007-2008年通货膨胀时期30%左右的水平(如图1所示)。不过另一方面,统计局公布的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却保持淡定,始终在3%左右的水平波动。从宏观经济数据的经验来看,这是一个相当温和的通胀率水平;但市场却做出了如此强烈的反应。那么有好奇心的人不禁要问:CPI的波动,到底是风在动,还是帆在动?
在本文中,我们的分析将揭示:主观感受与统计数据的矛盾,既有理解上的差异问题,又有统计数据质量上的问题。由于CPI编制细节尚未公开,因此相关研究充其量也只是水中望月、镜里看花。要对CPI指数有更准确的理解,还有待于相关细节的公开和透明。
图1. 当前物价水平满意度处于历史低谷(低于2007年-2008年)
数据来源:城镇储户问卷调查,当期物价满意指数,中国人民银行。
原因之一:居民的主观感受多是基于环比观察,而统计数据报告的是同比数据
姑且不论哪个口径合理,上升和下降,满意和不满,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变化情况,其默认口径均为同比,也就是说:拿今年7月的物价水平与去年7月相比。而一个正常人,谈及对物价水平的感受,他通常会拿今天的物价水平与昨天相比,或者是7月的物价水平与6月相比——这就是环比口径的物价水平变化。关于两者的矛盾,国际原油价格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8年7月,国际原油价格超过140美元/桶的水平;而2009年初急剧下跌到40美元/桶,及至2009年7月又反弹至70美元左右的水平。如果用同比的口径与去年的水平相比,国际原油价格下跌50%;如果拿2009年7月与年初的价格水平相比,则价格反而是上升了70%多。虽然原油并不是消费品,但是这个比较方式的差异,同样适用于解释CPI的同比—环比结果差异。
原因之二:CPI变化的结构性特点和主观感受的有选择性
从CPI统计所包含的八大类商品指标来看,2010年1月至9月,只有食品价格和居住价格上升较快,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分别为6.1%和4.1%;但是,烟酒及用品、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这些类别的价格指数则相当温和;而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更是出现了价格水平的同比下降!可见,并不是所有商品价格在上涨,而且上涨的类别幅度也有强有弱。因此,消费者的主观注意力可能过多的集中于不利的一面,而对有利的一面却关注不够。而CPI的统计是针对消费品的一般物价水平,其与有选择性的主观印象,当然不免会产生分歧。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普通居民对物价感受也有自己的一个商品篮子,这个商品篮子与统计局设计具有重要的差异:普通居民对物价的感受篮子当中潜在的含有了房价。尽管房价直接计入CPI是不合理的,而且国际劳工组织(ILO)编制的CPI国际准则已经解决了这一问题(关于自有住房的价格因素如何在CPI中体现出来,我国CPI指数统计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居民对物价朴素地、直观地感受就是包含了高涨的房价水平。因此,主观感受也不免与统计指标有一定的偏离,这些都是需要加强宣传和解释的;同时也需要这方面统计口径的进一步改进(这方面我们将另外讨论)。
原因之三: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对物价有不同感受
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对物价有不同感受,具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一般而言,高收入者对货币的边际效用,要低于低收入者。也就是说,钱对低收入者更重要。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同物价水平的上升,低收入者会更加敏感。而目前收入分配格局的恶化,则增加了对物价敏感的家庭数量。第二,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具有不同的商品消费权重。通常穷人的支出当中,食品支出比例会相对较高,而正如本报告第一章分析指出的,食品项恰恰是所有消费品分类当中,波动最大,上涨最快的。因此,由于消费权重的原因,低收入者对物价的敏感程度也会明显大于高收入者。此外,通胀往往伴随资产价格的上升,而高收入者则往往是受益者,因此其对通胀敏感性相对更弱了。
图2和图3,揭示了由于消费权重的差异,导致各个收入阶层居民面临的不同CPI指数。其中,图2总体上显示,越是低收入家庭,则面临的实际物价水平越高。图3则告诉我们,困难户面临的CPI减去最高收入者的CPI指数的差值,峰值出现在2008年,超过了3。这大致意味着,在2008年,困难户实际面临的通胀率,要比最高收入者高出3%。
图2 不同阶层面临的CPI指数:2001年至2008年
数据说明:统计局公布了各个收入阶层的开支状况,而且这些消费开支状况恰好是对应CPI的8个商品分类。同时,对于CPI的8个商品分类价格指数,统计局也有报告月度数据。因此,根据前述两种数据,我们就可以计算各个收入阶层实际面临的CPI指数。结果如上图所示,其中,蓝色线代表总体的CPI指数。
图3 最高收入户和最低收入户实际面临CPI的差值:2001年至2008年
数据说明:依据图2数据进行计算得到,其中灰色线代表差值。实际上,最高收入户和困难户的CPI差值仍然被低估了,这是因为在家庭的收入分组当中,低收入分组过细,而高收入分组过于粗略。尤其是后者将导致差值的低估。
二、CPI数据的问题:是低估导致了满意度下降,还是满意度下降导致了低估?
我国的CPI指数设计中,权重调整为5年一周期,每年则依据居民消费支出权重的变化而进行微调。但是多年来,统计局官方并没有对CPI权重调整的细节做出系统性的、具体的说明。在只公布CPI 8个分类价格指数,而不公布分类权重的情况下,分类权重本身的变化,就会成为调整物价指数的一种可能。根据国家统计局在2001年基期的CPI分类权重数据:食品占3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4%、居住13%、交通通讯10%、医疗保健个人用品10%、衣着9%、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6%、烟酒及用品4% [1]。我们使用这个固定的权重,结合官方公布的各月CPI 8个分类价格指数,可以得到一个固定权重的CPI价格指数。然后将这个指数与官方公布的总体CPI指数进行对比,其差值结果如图4所示。
图4 官方公布CPI指数减去固定权重CPI指数的差值:2001年至2010年的月度数据
数据说明1:根据统计局在2001年基期的CPI分类权重数据:食品占3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4%、居住13%、交通通讯10%、医疗保健个人用品10%、衣着9%、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6%、烟酒及用品4%。我们使用这个固定的权重,结合官方公布的各月CPI 8个分类价格指数,可以得到一个固定权重的CPI价格指数。然后将这个指数与官方公布的总体CPI指数进行对比计算得到差值。
数据说明2:因为图中的差值是,官方公布CPI指数减去固定权重CPI指数。而CPI指数的量纲在100左右;因此,图中的差值0.1实际上对应0.1%的规模。对于这一看似较小的偏离有两方面需要解释:第一,1年有12个月,0.1%尽管小,但处于指数增长方式的指数项当中,因此所起的作用可能较大,实际上CPI月度环比增幅的量纲也就在0.1%这样的量纲水平上。第二,这里仅仅考虑了调整权重对CPI数据的影响,还未考虑其他渠道的影响,例如旧产品以新产品的名义提高价格因而并不表现为物价上升。如果假设不同渠道物价水平的低估方向是一致的,那么0.1%的量纲还要加倍。这一问题也是我们将进一步研究的。
从图4中可以看到,固定权重的CPI指数减去官方公布的CPI指数得到的差值,存在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在2001年至2006年呈现微弱的小幅波动;但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差值则在较长时间落入负值区间。这意味着,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官方公布的CPI相对于我们计算的固定权重CPI指数,被低估了。因此图4揭示了,与固定权重的CPI相比,官方公布的CPI指数可能存在低估。
但是,上述估计方法仍然是有漏洞的:因为按照CPI指数设计中,权重调整为5年一周期。因此,2006年开始,CPI的分类权重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从而与之前5年的情况有差异性;例如,食品权重由34%下调至32.74%(根据统计局前局长谢伏瞻在2007年1月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其他分类权重数据不详)。对于这一点,我们暂且保持无奈的存疑。但是,接下来的巧合也许让我们忘记这点存疑的重要性。
因为我们将看到,图4揭示的低估程度变化,与居民对物价的满意程度,还存在着显著的正向相关性:从图5中可以看到,这种低估程度(灰色线条)与居民对物价的满意程度(黑色线)存在非常相似的走势,其同期相关系数为0.5左右;如果将2009年9月之后的两个季度数据却掉,则相关系数接近0.6。在这两个序列当中,一个是差值,一个是百分比,并且数据来自两个不同的部门;因此,他们的正向相关性,可能并非是巧合。
图5 物价水平的可能低估程度与居民对物价满意度:正向相关
数据说明:物价水平的满意度来自:央行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扩散指数:当期物价满意指数,对应左轴单位;物价水平可能的低估程度,来自统计局发布的通胀率减去固定权重估算值的差值,对应右轴单位。
进一步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里计算的固定权重指数实际上属于拉氏指数,由于我们使用了食品权重较大(34%)的基期权重作为固定权重设定值;而食品价格又是所有商品当中上涨最快的。因此,我们给出的基于固定权重的CPI指数,实际上有高估了CPI指数的可能。但图5显示出CPI的修正幅度与居民的满意度存在较为显著的相关性,则仍可以揭示CPI的修正(低估)与居民对物价的满意程度(不满)存在正向的相关关系。至于是满意度下降导致了更大的低估,还是更大的低估导致了满意度下降,这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由于前述中国的CPI指数权重存在5年一次大调整的问题,因此,我们这次选择2006年1月至2010年5月的数据来进行分析,以避免分类指数权重发生重要调整带来的问题。由于CPI的总体指数,以及8个分类价格指数都有公布月度数据。因此,我们可以借鉴Frankel and Wei (1994)对货币钉住篮子的权重分析方法,对最近5年CPI的价格指数进行估算。估计式如下
其中为第1项分类价格指数,而各参数的估计值对应于CPI各个分项的权重。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常数项 。如果不显著为0,说明CPI指数的编制,完全依据8个分类指数及其权重;但是,如果不显著易于零,则表明除了8个分类指数及对应权重之外,CPI还被人为的调整过——尤其是,当小于0时,表明CPI被人为调低了。现在使用相关的53个月度数据进行回归,由于估计系数较多,因此将得到的结果列在下表中:
表1显示了8个分类权重的具体估计值,由于使用了53个月的数据来估算,因此各个分类权重的估计值都是这段时间平均意义上的权重取值,在某个阶段未必如此,而且也并不排除各月的权重微调。不过,由于各个权重估计值对应的t值很大,对应的标准差(S.D.)很小;因此,具体的权重设定也限于在估计值的附近波动。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这个估计式的常数项显著异于零,且估计值为-7.53。这表明,从2001年1月至2010年5月的CPI价格指数变化当中,有一部分变化值(-7.53)是无法用8个分项指数及其权重解释的。而按照CPI常规的编制程序,应该是完全基于分类指数和权重的;因此,-7.53 可以被视为人为调整的痕迹。在这5年当中,通过这种调整方式,CPI大约被系统的低估了7%。
表1 对CPI指数分项权重和人为调整幅度的分析:2006年1月至2010年5月
变量 |
系数估计值 |
t 统计量 |
CPI1:食品 |
33% |
115.05 |
CPI2:烟酒及用品 |
12% |
6.52 |
CPI3:衣着 |
9% |
4.47 |
CPI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
4% |
4.24 |
CPI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
8% |
3.52 |
CPI6:交通和通信 |
10% |
5.55 |
CPI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
16% |
8.98 |
CPI8:居住 |
16% |
28.06 |
α:人为调整项 |
-7.53 |
-2.12 |
因此,主观感受与统计数据的矛盾,既有理解上的差异问题,又有统计数据质量上的问题。由于CPI编制细节尚未公开,因此相关研究充其量也只是水中望月、镜里看花。要对CPI指数有更准确的理解,还有待于相关细节的公开和透明。
[1] 该组数据来源不清楚,不过为和大媒体引用;另外,对2001年到2005年期间,CPI总体、分类月度数据的回归分析,也基本支持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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