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涉国计民生的战略行业须由国家严格掌控 |
——日本核泄漏危机的教训与深层次矛盾分析 |
金 嬴 |
东京时间2011年3月11日14时46分,在日本东北部宫城县海中发生了里氏9.0级强震,地震随后引发了特大海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更是一时难以计数。
但是,大地震发生时人们始料未及的是,真正够得上菅直人所言 “二战后日本面对的最大危机、也是日本有史以来的最大危机”的,竟是至今仍让日本一筹莫展、世界惊恐交加的核泄漏。而在此次巨大危机背后,日本社会长期积淀、尾大不掉的“企业利益”恶性爆发,盘根错节的“政官财铁三角”弊端尽显,在种种折冲纠结中,危机的走向越来越不可预测。至此,日本人不得不面对一个十分严峻的现实问题,那就是因为当初把核电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完全交给了民间企业营运,完全由市场“看不见的手”去操控,结果在如今的重大危机面前,竟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局面失控,公众的生命财产乃至国际社会的生态安全因此蒙受长期的严重威胁。
一、日本核泄漏危机刺破了“市场万能”的神话
1.“企业利益”至高无上的信条,使危机迅速由“可控”滑向“失控”。东电公司始终坚持“企业利益”第一、社会责任次之的“市场逻辑”,这从日本核泄漏危机爆发阶段的三部曲中即可一目了然。一是瞒报灾情、贻误战机。地震和海啸发生后,福岛第一核电站的6个机组相继发生了断电、备用柴油发电机被毁、机组冷却系统失灵等一系列严重问题,但核电站的员工将这些情况经复杂的层级程序逐级上报后,东电公司高层向日本社会发出的却是“未见异常”的“平安报”。二是虚与委蛇、被动应付。当东电公司眼见事故越来越大,很难再瞒天过海时,到3月11日21时22分才通过媒体发出了第一条消息:“福岛第一核电站炉内水位降低,持续下去恐怕会出现放射能的泄漏。”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6个多小时。三是狂妄自大、拒绝援助。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反应堆接二连三发生爆炸,国际及日本各界感到大事不妙,纷纷表示欲施援手,但东电公司的第一反应却是对外援不屑一顾。日本《钻石》杂志曾援引政府官员的话报道说,地震引发核电机组出现异常的消息传出后,最了解核电站内部构造的核电机组制造商方面的技术专家第一时间赶到东电公司本部,希望能出谋划策,但一直未被接纳。直到事故发生3天后,事态已经失控,东电公司才开始与外面的技术专家沟通。同样被东电拒之门外的,还有来自美国、法国的援助。
事后据多家日本和国际媒体通过东电内部人士之口获悉,东电公司之所以躲闪掩盖、拒绝外援,根本原因是不愿接受政府、本国专家和外方提出的用海水灌注反应堆的意见。而东电公司之所以不愿用海水冷却反应堆,是因为担心海水会使核反应堆永久报废。在该公司看来,只有想方设法保住反应堆,才能保住其长期以来对核电站的投资。
就这样,东电公司在“保国民平安”和“保公司资产”的权衡取舍中,选择了自私自利,唯一的“小九九”是不惜代价保住核电站,结果一错再错,致使福岛第一核电站错过了冷却核反应堆、控制危机爆发的最佳时机,核泄漏犹如脱缰的野马,骤然滑向了难以控制的极端。
2. 危机关头,日本政府对企业的控制力非常有限。地震海啸发生后,给外界的第一印象,似乎日本政府的反应并不慢。事实上,日本政府对这场核泄漏危机的处置除了偶尔在媒体和公众面前“大发雷霆”,却很难真正有所“统合”,决定事态走向的主角始终是肇事企业——东电公司。随着危机愈演愈烈,东电公司公布的数据含混不清、前后矛盾的情况越来越多,还做出了直接向海中排放上万吨“低浓度核污染废水”的严重举动,引发了国际社会和日本民众的强烈不满。但日本政府每每只是在东电公司做出决定后,亦步亦趋地在记者会上一再“深表歉意”,而对企业的所作所为从未采取过任何有效的“硬措施”。如4月10日,日本国内外媒体质疑菅直人怎样面对周边多国向日本直接“排污入海”提出抗议的问题时,菅直人虽然强调要尽量发挥日本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但给出的答案却只是“要更好地与有关国家沟通,进行更充分的情况说明”,对关键的“把大量核污染废水排放入海”问题却不置一词。而恰在同一天,东电公司宣布近万吨核污染废水已经按计划“排放完毕”。
3. 肇事企业见利忘义、劣迹斑斑。作为供电量占到日本全国电力33%的东电公司,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由来已久。这个日本的电力垄断巨头之所以长期造假,唯一的答案还是要保护“企业利益”,减少企业损失。因为核电站只要发现安全问题,就要停堆检修,而停堆检修对企业收益影响巨大。2007年,由于柏崎刈羽核电站3个机组因安全隐患被政府“暂停运行”等因素,东电公司面临56%产能关停,净收益预期下调79%的处境,公司在2007和2008两个财政年度均出现净亏损。经过艰苦努力,东电公司刚刚在2009年度扭亏为盈,但营业利润也只有2006财年的一半。此时,总裁清水正孝最大的抱负,就是到2020年让东电公司非石化能源发电比例超过50%。为达到这个目的,除2010年9月募得26亿美元用于1385兆瓦的东通核电站1号机组的运营外,东通核电站规划再建3个机组;郎江核电站和前述福岛第一核电站的两个新机组也在规划中。在这种情况下,让东电公司放弃核电机组简直如同割股断腕,据英国《金融时报》对亲近公司高层的员工的采访透露,当此次地震海啸引发福岛第一核电站出现事故后,东电总裁清水正孝第一个念头是“福岛将有超过一年无法运转”,所以要千方百计避开注入海水这个“下下策”,以免核电的冷却系统受损,影响至高无上的“企业利益”。
就这样,东电公司一切从“企业利益”出发,利用在安全问题上被法律赋予的“自纠自查”特权,长期掩盖问题、谎报军情,出现重大事故险情时又置社会责任于不顾,千方百计地企图减少企业损失,最后酿成了无可挽回的巨大的核泄漏灾难。东电公司的做法,不仅打破了日本长期引以为荣的“核电安全神话”,也把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日本盛行的新自由主义“市场万能”的神话泡沫刺得粉碎。
二、“东电怪胎”的深层次成因
1. “政官财铁三角”的制度产物。在日本,企业与政府、官僚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源远流长,被形象地称为“政官财铁三角”,东电公司就是这种体制孕育出的典型怪胎。最近,众多日本媒体纷纷援引一位研究东电公司多年的记者的话称,财团家族、政府官员与核电公司之间存在深不可测的“利益勾连”。东电公司托名为民间企业,但从一开始就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东电公司长期都是自民党政权重要的政治资金捐助来源,根据该公司网站的公开信息,截至2010年9月,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东京市政府”赫然在列。而且,日本核能发展领域一直存在政府参与,日本财政部目前全资控股的政策性银行——日本发展银行长期是东电公司和核能发电企业最大的贷款来源之一,截至上一财政年度,提供的长期贷款达3510亿日元(44亿美元)。东电公司与具体的官僚一直有着不成文的“岗位互换”关系,如公司的一位执行副总裁,从来都是由政府主管电力的资源能源厅的“下凡厅长”担任(日语“下凡”即退休之意)。至于财界,大家彼此之间更是互通有无,据路透社3月23日援引未具名的消息来源称,三井住友银行预期将向东京电力提供超过5000亿日元(62亿美元)贷款,成为东电公司灾后紧急融资的最大贷款方。三菱日联银行和瑞穗金融公司也考虑分别向东京电力提供2000亿日元(25亿美元)至5000亿日元(62亿美元)贷款。住友信托银行公司等大型信托机构也可能向东电公司提供贷款。这将近2万亿日元贷款融资,依旧源自股东所在的财团。这种在日本乃至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备受争议的产融交融模式,经历了如此巨大的灾难不仅依然无法刹车,反而更加大行其道。
虽然多年以来日本关于核电安全的呼声不断,如2006年日本共产党在国会的议员曾提出过东电公司涉嫌造假、掩盖安全隐患的问题,但长期蒙受东电“恩惠”的自民党政权立即挺身为之开脱,使这样的问责根本都是泥牛入海,从无结果。这次核泄漏危机爆发后,日本经济界许多人士呼吁,应该利用央行注入的流动性,对东电公司和未来核能战略实施国有化,但还是由于有这样的“铁三角”,此种改变目前“政官财铁三角”利益格局的呼声很快又被其背后强大利益集团用惯常的顾左右而言他的努力抵消了。
2. 新自由主义推波助澜。上世纪80年代开始,滥觞于里根、撒切尔政府的欧美新自由主义浪潮席卷日本,中曾根政权不遗余力地在日本推行经济上的“解除管制”和“民营化”,日本社会产生了一种对“无限制市场”的崇拜。这种趋势到了小泉政权时期,依然如火如荼。尽管新自由主义思潮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世界上已经开始幻灭,很多国家更注重发展公共事业和社会福利导向的政府重新掌权,来自劳工运动和产业工人组织的呼声日益强烈,但日本的“私有化”、“民营化”步伐仍在加快,小泉在经济领域强调最多的就是小政府、大经济(产业企业),他最引以为豪的成就之一就是完成了长期搁浅的邮政民营化“改革”。
在这个过程中,日本核电领域也大力推行“去管制化”,结果为危机埋下了伏笔。目前的《核原料、核燃料和反应堆监管法》和《核能突发应急特别处置法》,是日本核电发展的两部基本法律,虽然看似对核能规划、审批、监察内容规定得事无巨细、无所不包,也规定了涉及核能应急所有角色的责任,如应急指挥部的结构、日常审批检查的规则、地方与内阁的合作、涉核企业责任人的资质标准等,但实则漏洞很多。例如,按现行日本法律,核电站的安全状况主要靠企业自查,而根据有关情况分析,日本核安全院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出事前已感到有些不对劲,但依然只能按章办事、要求东电公司自查,“确认是否已充分检查核电站设施”。 2月28日东电公司向核安全院递交报告承认,没有检查核电站6个机组的33个部件。东电公司在报告中还承认,有一个配电装置11年来从未接受检查。这一装置的作用是向一座反应堆的温控系统分配电流。另外,冷却泵电机、柴油发电机和其他一些冷却系统部件也缺乏定期检查。不作定期检查却能按时上报“检查报告”,很显然,这意味着东电公司的检查人员依然在伪造“检查记录”。但双方能够彼此你不急、我不躁地如此“配合默契”,就是因为所谓检查,只是企业“自查”,我交了报告,你不认可,我再认些账,至于是否整改,那是我的事。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在新自由主义“解除管制”的友好氛围中,就是这样心知肚明地玩着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果然,接到东电公司的“认账”报告后,日本核安全院要求东电公司6月2日前递交改正方案。只是天公不作美,这一次没有等到6月,福岛第一核电站3月11日遭到特大地震和海啸破坏,冷却系统受损,东电公司贻误战机,最终导致了核泄漏。多年的情况表明,采取这种形同虚设的“监管”,日本的核电站出事并且出大事是早晚的事。
3. 媒体监督总是“马后炮”,且从来都是虎头蛇尾。东电公司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长期左右着日本由私营媒体建构的社会舆论,使舆论监督总是对东电公司“绕着走”。 东电公司是一家主要业务都在日本国内进行的企业,外国人通常对它不甚了了,但凡是到了东京并读过那里的报纸杂志、看过那里电视的人,都会注意到很多广告上都带着有点像米老鼠的Logo,那就是东电公司的企业标识。在日本关东地区,任何人都不能没有东电公司,因为生活中离不开电;而当地的媒体要做大做强,也根本离不开东电公司投放的广告。
既然事关广告资金的来源,日本媒体大都乐于为东电公司言好事、报平安、唱颂歌,遇到涉及它的事故,很少主动去做深入的新闻调查,主要是事后报道一下事件的结果,而且还要特别精心地把这类报道处理得不太醒目、不太显眼。对这一次核泄漏危机的新闻报道也是如此。
4. 积重难返,日本核泄漏危机预后不良。东电公司这样一个庞大的由前述种种政治、社会和舆论环境造就的 “政官财”利益集团,已经形成了超越政府、公众和社会舆论的“霸气”,只要其所处的社会土壤不发生洗心革面的变化,它的行事风格也将依然故我。
东电公司凭借电力垄断地位控制了日本关东地区的经济命脉,它对上面能把政府监管机构“摆平”,在下面有雄厚的“社会基础”(如日本最大工会组织前任会长都是东电公司的老员工)。所以,这个富可敌国的经济“巨无霸”,即使在危机全面爆发而且不可收拾的情况下,犯下了不可原谅的大错,处于千夫所指的境地,依然难掩其自私自利、骄横跋扈的气焰,竟然还敢提出要在福岛第一核电站新增两个机组,就是其有恃无恐的证明。普通日本民众虽然越来越多地表示不再信任,对像东电公司这样缺乏有效的纠错机制、难免一错再错的企业感到忧心忡忡,但他们的呼声很难通过政府或媒体全面传播,最后只能无奈地发发牢骚。
三、日本核泄漏危机的教训及有关建议
目前,日本核泄漏危机长期化几成定局,在密切跟踪其动态、对可能对我国安全造成的威胁及时有效加以应对的同时,应进一步总结其深刻教训,以期对我国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1. 坚持制度优势,把核电等事关国计民生特别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安全的命脉行业和领域,牢牢掌握在国家公共部门手里。日本的惨痛教训说明,核电等命脉行业完全交给民间企业,越是危机发生的关键时刻,其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劣根性往往越容易发作,导致危机处置的宝贵时机稍纵即逝。只有建立既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又始终把国家安全、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的国有企业的结构,才能避免重蹈日本核泄漏危机的覆辙。
2. 对东电公司在日本核泄漏危机中的作用进行深入报道和剖析,使其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应该抓住日本核泄漏危机持续演化的时机和东电公司这一难得的典型事例,进行多种角度、多种体裁、多种形式的深入报道,深刻揭示其“人祸大于天灾”的社会和制度背景,揭示东电公司这样的企业唯利是图、放弃社会责任的体制弊端,揭示我国提出“不搞私有化”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意义。同时,也可以借此进行核电安全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 高度重视并加快推进我国核电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日本核泄漏危机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核电安全监管体制流于形式,机制漏洞百出,结果使得东电公司这样的企业长期对安全监管走过场、摆样子,最终酿成万劫不复的大祸。我国一定要引以为戒,像抓核电技术、核电设备和核电标准那样,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构建出符合我国国情、监管前置、责任明确、制衡有效、缜密完备的核电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用制度确保我国核电安全。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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