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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勃伦:经济学的先入之见

凡勃伦 · 2012-01-0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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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托尔斯坦·凡勃伦著《科学在现代文明中的地位及其他论文》(商务印书馆2008年3月中译本)


经济学的先入之见(一)
我在此前的一篇文章里表达的观点是,上一代伟大的经济学家们传下来的经济学本质上是一种分类科学。克拉克教授在这本杂志的最近一期以一种非常清晰而又令人信服的方式就这里马上要讨论的问题提出了同样的观点。我们并不希望因此而让克拉克教授为任何源自这一主要立场的蹩脚的、或者成问题的一般化观点背上公认的倡议者之名,但不可否认,他无意中为我们的主要立场所作的证明让我们感到安慰。的确,克拉克教授并没有提到分类学,而是用了“静态学”这个词,这样也许更适合他的直接目的。然而,尽管克拉克教授以及这一学科的其他杰出人物使用了“静态学”这一术语,从而使其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但我们还是可以就是否能够用这个词来合理地概括现有经济学理论的特征提出合理的置疑。这个词是从物理学术语中借用来的,在物理学中,它被用于说明静止物体理论或者均衡力量理论。但在现有经济学理论中,在很多情况下静止物体或者均衡力量的类比是不适用的。我们也许可以不夸张地说,那些不适合于这种类比的经济学理论文献构成了已有学说的主要部分。因此,比如生产、交换、消费、流通的静态学这类说法就显得驴唇不对马嘴。无疑,在这几种单个过程的理论中有相当多的元素显然具有静态理论的特征,但流传下来的这些学说毕竟大体上是在每一个主题中讨论的过程的理论,而关于一个过程的理论并不属于静态学。比如,如果要将“静态”这一词用于魁奈经典的“经济表”或者源于其中的重农学派思想主体,就必须在很大程度上曲解这个词语的含义。对于亚当·斯密《国富论》的第二篇、第三篇,李嘉图著作的很多内容,或者现代经济学家的著作,比如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的很多内容、斯马特(Smart)的《经济学研究》中的现代讨论,以及奥地利学派和历史学派后期代表人物的丰富成果都同样如此。
但还是让我们从这种有关术语的讨论中回到正题上来。尽管早期的经济学主要表现出分类学的特征,但所有学派后来的都表现出了对分类学方法的某种脱离,并倾向于把经济学变为一种对经济生活过程的自然发展记录的科学,有时候甚至并不把研究结果的分类学价值作为进一步的目标。对理论阐述的古老原则的这种脱离应该被视为现代科学普遍进步这种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影响了现代科学的观念和客观观点的这种进步的变化似乎又是讲求实际的习性的一种表现,现代工业社会单调而又苛刻的生活的迫切需要对人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从而导致人们形成了这种习性。
谈到现代科学这种讲求实际的特征的时候,它主要表现为“进化”的特征;进化方法和进化观念已经成为前进化时代的分类学方法和观念的对立面。但这里所指明的这种特有的态度、目标和观念决不只是属于那些表面上分析一种发展过程(按其最为广泛接受的含义)的科学。现代的无机科学在这方面就像有机科学一样。它们研究的是“动态的”关系和序列。它们所问的问题总是: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为什么会发生?给定一种由考察中的力量产生的情形,当这种情形得以产生的时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或者说当添加了另外的作用因素的时候,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即使在无机化学这样一种非进化科学中,它的考察一贯涉及的都是一种过程、一个活动的序列、以及因此产生的一种情形的价值,而这种情形又是一个无限的累积性序列下一步的起点。化学家对任何物质的实验研究的最后一步总是要问,这种物质从何而来?它将会做什么?它将导致什么?进一步的化学反应会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不存在最终条件,也没有最后的答案,除非是对下一步的反应而言。这里得到的理论总是一连串演变的现象理论,学说体系中决定性的、详细阐述的关系总是演变的关系。在现代化学中,没有哪一种反应关系或者分子式被奉若神明。与古代化学家形成对比的是,现代化学家对于自己所研究的物质粒子之间,在除了演变之外的任何目的下可能存在的关系所具有的价值、精确性或说服力根本一无所知。精神因素以及价值、倾向因素不再重要。炼金术象征主义、以及那些曾经环绕在更高贵、更有效的元素和试剂周围分等级的魔力和效力对于这门学科来说几乎都成为了一种远逝的荣耀。即使是为了公认的反应引导而在强制性的常态体系构建中涉及到一些倾向上的问题,在现代化学家那里也几乎得不到支持。这一科学已经度过了分类学特征占支配地位的发展阶段。
在包括化学在内的现代科学中,理解和鉴别各学科的研究现象的角度已经发生了逐渐的转移;对于化学史学家来说,这种角度的转移在化学知识的发展中必定是一个重要因素。对经济学而言也差不多是类似的情形;我们这里的目的是要概略地表明某些忽略了科学家的精神态度的连续阶段,指出从一种角度向另一种角度的转变的方式。

如在本文前面已经提到过的那篇文章中所表明的那样,特定的一代或者一群经济学家典型的精神态度或者观点,与其说表现在他们的细节工作中,不如说表现在他们的更高层次的演绎推理中——这种演绎推理是他们最终阐述的条件——是他们出于理论目的而处理的事实的最终评价的基础。对这一学科精神上的过去和前身所进行的这种深奥的考察通常都不是严肃认真和一心一意的,这也许是因为对于现代科学的实用功效来说,这种考察毕竟显得无足轻重。然而还是有诸如哈斯巴赫(Hasbach)、翁肯(Oncken)、博纳(Bonar)、坎南和马歇尔之类的为了这一目的做了很多实质性的工作。而这些考察中很大的一部分也要归功于非经济学领域的作家,因为经济学思考的目标与其他方面的考察中所进行的工作从来就没有被隔离开来。必然出现的情况是:经济学家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总是他们所处时代启蒙常识的观点。特定一代经济学家的精神态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他们生活的世界通行的观念和先入之见的一种特殊的自然结果。
因此,比如可以很传统地认为重农主义者的思想就是由自然权利的先入之见所控制和塑造的。已经有人考虑到自然权利先入之见对重农学派的政策体系和经济改革理论体系的影响,以及对其学说的细节的影响。但还没有人说明这些先入之见对重农学派理论结构的基础的含义。然而自然权利观对其有益、适合的那种思想习性对重农主义理论的出发点和主题都应该负责,对他们思考的事实范围以及对他们乐于阐述的那些事实知识的条件也都应该负责。由于重农主义理论的批评者自身没有从重农主义的视角来看问题,从而引发了很多否定性的批评;然而,从重农学派的角度来看,这些关于诸如纯产品、非生产性的手工业者阶级之类的学说似乎确实是正确的。
重农学派的思想一般被视为是对与后来的理论相一致的经济理论的第一次清晰而全面的陈述。因此,重农学派的观点也许就很适合于当作我们的探索之路的起点,我们要探索的是在后来的经济学家的工作中可以看到的那种目标与程序标准相对于从前的经济学家的转变。
重农学派的经济学是遵循经济学意义上的自然法的一种理论,这种自然法是非常简单的。
“自然法可以是物体的,也可以是道德的。
这里所说的物体的规律,可以理解为明显地从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秩序所产生的一切实际事件的运行规则。
这里所说的道德的规律,则可以理解为明显地适应对人类最有利的实际秩序的道德秩序所产生的一切人类行为的规律。
上面二个规律结合在一起,就是所谓自然法。所有的人,以及一切人类的权力,都必须遵守这个由神所制定的最高规律;这些规律是坚定不移的,不可破坏的,而且一般说来是最优良的。”
事物的固定过程往往有利于人类的最高福利——这是重农主义思想的终极条件。这是实在性的检验标准。是否符合这些“永恒的、正确的”*自然法,就是对经济学真理的检验。自然法是永恒的、正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所支配的事件过程就是盲目宿命的,不会出现例外,不会偏离这条直线。由于人性的弱点或者反常,人性可能会蓄意地偏离自然法规定的有益趋势;但对于重农学派对这个问题的理解而言,自然法依然是永恒的、不容质疑的。自然法并不像落体法则或者反射角法则那样是对现象的经验归纳;虽然它们的作用的许多细节只能从观察和经验中获得,当然也得益于对在理性之光下观察到的事实的解释。因此,比如杜尔阁(Turgot)在他的《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Réflections)一书中就从经验的角度得出了一种合理的发展过程的学说,通过这个过程,财富得到积累,并产生了现存的分配不公平的状态;他的利息和货币学说也是这样得到的。永恒的自然法的性质是统治自然的行为规范,而不是是对机械序列的概括,尽管在一般的意义上说机械序列现象是自然根据这些行为规范发生作用的行为的细节。自然秩序这一伟大法则的特征是导向一个目的、实现一个目标的一种倾向。在这种固有倾向的准精神压力下发生作用的自然过程也许可以被视为自然的生活习惯。自然对它的艰苦工作并非是有意识的,也不知道和期望它的努力产生有价值的结果;但尽管如此,在涉及到自然的运行系统的前提和结论之间还是存在一种准精神的关系。对于由于机械原因的配合不当而导致自然进程被打断或者偶尔出现偏移这种现象,自然本身并不会感到心神不宁,这一小插曲也不会对这个伟大的支配法则的有效性带来任何挑战。一个纯粹只是机械上有效的原因因素是不可能阻碍自然进程去实现在万物有灵论意义上所趋向的那个目标的。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止自然的这种目的论倾向,除非出现一种类似的、目的论的相反行为或者偏离行为。人能够短视地、蓄意地违反这一法则;因为人本身也是引导自身行为实现一种目的的行为者。人类行为与自然的进程是同一类行为,在精神的本体或者能力上,二者处于相同的水平,人类行为从而可能与自然的进程相违背。受到误导的人性导致的这种短视行为的疗方就是启蒙——“自然秩序的公私教育。”
由于所有现象——从当前的目的来说,是指经济现象——的知识最终都要从自然的角度来综合,自然因而实质上就具有了准精神的或者万物有灵论的特征。自然法作为最后手段来说是目的论的:它们具有一种倾向的性质。所有自然序列中的实质性事实是序列自然地趋向的那个目标,而不是机械的强制力或者有效的因果因素这种原始的事实。经济理论因而就是这样的理论:(1)一种关于物质世界的直接动因如何在根本性的自然法则——自然中实现人类最高福利的一种固有倾向——引导下、在一个有序演变的序列中发生作用的理论,(2)一种关于为了实现人类的最高福利这个既定目标,由各种自然法向人类行为施加的约束条件的理论。施加于人类行为的约束条件与加于约束条件之上的法则和秩序一样,都是确定的、不可更改的,当这些法则和秩序处于已知的情况时,所得到的理论上的结论从而也就是对绝对的经济学真理的表达。这样的结论是对实在状态的一种表达,但并非必然是事实。
现在,决定自然进程的这种倾向的客观目的就是人类福利。但只与自然有关的经济学思想考虑的只是物质世界。通过机械序列发生作用的物质世界的自然法只能解决人类的物质福利,却不一定能解决精神上的福利问题。从而人类的物质福利倾向就是经济科学的归纳必须围绕的那种自然法,这种物质利益的法则就是经济学真理的实质性基础。缺少这一点,我们所有的思考都是徒劳的;但如果得到它的证明,我们所有的思考就都是终极性的。自然主要的、典型的功能是人类的食物供应,人类的营养供给,对它而言,自然的所有其他功能都是附带的(如果不是补充的话)。在物质过程能够为人类的生计和生活带来满足的情况下,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物质过程才能因此进一步发挥自然的伟大功能。无论什么样的过程,只要能够通过增加可用于人类的食物和营养的东西,通过增加可满足人类的舒适的东西,这个过程就被认为是导向了实质性的目的。但是,其他所有对生理方面无用的过程,不论它们在其他方面多么有用,都缺乏经济实在的实质。据此,人类劳动如果能够提高产生人类所需食物的自然过程的有效性,从经济的意义上说,就是生产性的劳动;反之则不是。对生产力的检验,对物质事实中的经济实在的检验,就是是否能增加营养物。无论花费了多少时间或者做出什么样的努力,即使付出的这种时间或努力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有利可图的,对社会来说可能是有用的、不可或缺的,只要不能增加营养物,就是非生产性的。这一类生产性劳动就是农民的劳动,这类劳动产生了一种实质性的(营养上的)所得。手工业者的工作对社会来说可能是有用的,对他自己来说可能是有利可图的,但它的经济效果却只是改变了自然提供的现成物质的形状。它只是形式上的生产,而不是真正的生产。它对自然的创造性或者生产性工作没有发挥作用;从而它不具备经济实在性的特征。它没有加强自然的生命力上的产出。因此,手工业者的劳动没有产生纯产品,而农民的劳动则产生了纯产品。
无论什么样的物质增量,只要是构成生命力的产出就是财富,否则就不是。限于这种看法的价值理论与根据人们对有价值的物品的评价而得到的价值无关。特定的财富在交换中也许已经被赋予了特定的相对价值,而且这些常规的价值也许与所交换的物品的自然价值或者内在价值或多或少地有着相当大的差别;但所有这些讨论都离开我们的实质性主题了。我们讨论的主题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人群对特定物品的偏爱程度。这是反复无常的问题,是属于习俗的问题,它与经济生活的实质性话题没有直接的联系。价值问题是特定的财富在多大程度上接近了自然演变的结果的问题。只要它有利于自然所发挥的伟大作用,无论从本质的意义上还是从现实的意义上来说,它都是有价值的。
因此,自然就是重农学派思想的最终条件。在实现既定目标这种倾向的压力下,自然受到驱使,并以一种演变的过程发生作用。这种倾向被视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效的根本原因,它为我们将关于所有这些有效原因的知识结合起来提供了一个基础,据此,自然走向了她的目标。就严格意义上的经济理论的目的而言,这也就是寻求经济真理必须要理解的经济实在的最终基础。但在重农主义的世界体系中,这里的自然及其作用背后的东西是上帝(the Creator),凭借其全能的智慧和仁慈的力量,在所有范围内都是完美无暇的自然秩序被建立起来。但重农主义的上帝观念实质上是一种自然神论的观念:上帝置身于它所建立的自然过程之外,袖手旁观。当然,万不得已时,“上帝只是一个创建者。其主要工作是保护和维持这个秩序;是保护它,而不是制造它”。但这一万不得已最后才采取的举措并没有使上帝成为经济理论中阐述经济法则的时候要考虑的一个事实。他在重农学派的思想中服务于一种说教的目的,对这种理论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他是作为一种证明而进入理论的视野,不是阐述经济学知识时候的一个考察对象或者条件。重农主义的上帝几乎不能被认为是一个经济事实,但它与自然联系在一起,而自然的方法构成了重农主义考察的主题。
当我们从考察者的心理学的角度,或者从其运用的逻辑前提的角度来看待重农主义思想的这种自然体系的时候,我们立即就会认识到这个体系本质上是万物有灵论的。它一贯以万物有灵论为运行基础;但它是一种高级的万物有灵论——它是高度综合和开明的,但毕竟保留着许多原始的力量和天真烂漫,这些正是在无忧无虑的野蛮人中间流行的对现象的万物有灵论解释的特征。它不是平民百姓的那种支离破碎的万物有灵论,平民百姓是在通向一个给定结果(无论是好是坏)的给定对象或者情形中看到一个给定的倾向——往往是一个给定的反常倾向。它不是赌徒的那种对运气的偶然感觉,也不是家庭主妇所相信的幸运日、幸运数、或者月相。重农主义的万物有灵论所依据的是更为广泛的见解,而且也不是在直接的刺激因素导致的这样一种倾向下产生的。目的论元素——倾向元素——在很大程度上被统一地、协调地视为一种总的、普遍的自然秩序。但它从未成为一种宿命论,也从来没有被与因果序列混淆起来,从而证明自己是一种真正的万物有灵论。它已经达到了综合与解释的最后一个阶段,这个阶段之后,综合与解释将走下坡路,万物有灵论将从高层次的、准精神的水平走向更为平淡的常态和同一性的水平。
在重农学派的万物有灵论中已经可以察觉一种平心静气的、不带感情色彩的“趋向”的口吻,这种口吻表明从一种摇摆不定的状态向常态的转变。这一点在比如可以算作是半个新教徒的杜尔阁之类的身上尤其明显。例如在他对农业发展问题的讨论中,杜尔阁几乎完全是在谈论使农业增长得以发生的人类动机和物质条件。在他的讨论中几乎看不到形而上学的成分,也几乎没有以一种适当的形式表达自然法。但无论如何,重农学派的实质感的确是在他抵达万物有灵论基础的时候才得到了满足;同样属实的一点是,只要其反对者的争论不导向学说中的万物有灵论基础,就没有给重农学派留下任何印象。甚至对杜尔阁来说,在很大程度上也确实如此,这在他与休谟的争论中可以找到证据。针对重农学派的除万物有灵论基础之外的任何批评,该学派都将其视为不合逻辑的批评(如果不能算作没有诚意的批评的话)并对此表现出一种不耐烦的情绪。
对一个经济理论史学家来说,到了重农学派手中精密成形的自然秩序先入之见的源泉及其来历是最为重要的;但在这里我们对这个问题就不做任何深入的探讨——部分是因为这个问题太大而在这里难以处理,部分是因为一些能力更强的人对此已经有了更好的研究,部分还因为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我们谈论的正题。这一点作为塑造重农主义者的观点以及他们对经济知识的最终阐述的条件的一个因素,对于重农学派的先入之见来说,具有逻辑上的价值,或者更准确地说,具有心理学上的价值。为此,可以有充分的证据指出,我们在此所讨论的先入之见属于重农主义者那一代人,是那个时代可能被吸收为常识性观点的所有严肃思想的导向性规范。它是十八世纪、尤其是启蒙时代的法国社会的所谓常识性形而上学的主要特征。
和我们讨论的问题更为直接相关的、我们应该加以注意的一点是,把最终原因归因于现象过程的这种做法表达了一种可以说是一直以来非常盛行、无处不在的精神态度,但这种精神态度是在十八世纪的形而上学中达到了其最完美、最为有效的发展阶段,并得到了最完善的体现。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东西,它时时处处与我们相遇——在今天的平民思想中、在布道台上,以及在市场上,虽然它不像过去那么直率,也不像曾经那样在任何阶级的思想中毫无疑问地处于首要的位置。我们无论在最近还是更早所有过去的文化阶段都同样与它相遇,其特征在不同的阶段只发生了稍许的改变。事实上,就对知识的理论阐述或者思想表达而言,它是人类思想最一般的特征。据此,似乎没有多大必要通过特殊的途径,回到古代哲学家或者帝国法学家那里,去追溯启蒙时代这种典型的先入之见的谱系。它的特殊表现形式——比如自然权利学说——无疑可以从中世纪追溯到古代人的教义;但这里没有必要舍本逐末到具体的教义中去追溯那种思维习性或精神态度的主要特征,自然权利学说和自然秩序学说只不过是这种主要特征的具体、详尽的阐述罢了。这种占支配地位的习性到了重农主义者这一代人中被以群体继承的形式广为传承,而不是从过去时代的某一个伟大思想家那里,为了便于自己那一代人的使用,而将其以一种类似的适当形式嫡传下来。

在阐述重农主义者的学说以及重农学派对英国的直接影响的时候,我们就要提到休谟。当然,当我们把研究对象转向英国的时候,也不可能详细探讨某种特定观点的来历,其理由与考察重农学派观点的时候我们省略掉的类似问题是一样的。当然,休谟主要不是一个经济学家;但是这个平静的怀疑论者在十八世纪经济思想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依然是一个重要人物。休谟并没有轻易地接受构成他那一代人的习性的那些遗产。事实上,他对所有广为接受的事物都持有一种警惕的(尽管有一点做作的)怀疑态度。他的任务就是去证实所有事物,尽管不一定要彻底地坚持那些好的东西。
除了怀疑论中带有一种做作的性质外,我们可以认为休谟特别明显地表达了他那个时代与欧洲大陆的思想、尤其是与法国思想不一样的英国思想的特征。在休谟的思想中,以及在英国社会里,存在一种对人类事务中单调乏味的(虽然说不上丑恶肮脏的)方面的坚持。他并不满足于按照应该遵从的方式,或者按照事物进程的客观观点来阐述关于事物的知识。他甚至不满足于为事物通常进程的目的论解释增加一系列经验的、叙述性的概括。他在任何时候都坚持揭示所有现象序列中的直接原因;就任何超出了自己注重事实、从原因到结果一步一步的论述的能力范围之外的知识阐述而言,他对其必要性和用处都持怀疑态度——一种不敬的怀疑态度。
简言之,他过于现代,从而甚至同时代与他比肩的人们也不能完全理解他。他比英国人更英国人;在他对事物的异常平淡的解释的长期艰难探索中,他几乎没有在同代人那里得到什么安慰和礼遇。他没有与流行的先入之见保持一致。
但是,尽管休谟可能是英国民族特征的一种着重的表达,他并不因此就是十八世纪这个阶段英国思想的一种不真实的表达。他所持有的那种观点和方法的特性有时被称为批判态度,有时被称为归纳法,有时被称为唯物论或者机械论,有时(尽管不太恰当)又被称为历史的方法。其特征就是对事实的坚持。
任何经济学说史专家在介绍英国经济学的时候都要碰到的这种讲求实际的基本态度是英国早期经济思想体系的一个很大的、但不是最大的特征。它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与同时代相对缺乏这种特征的欧洲大陆的经济思想相比,英国经济思想的这种特征形成了一种对比。在亚当·斯密更广泛的概括中可以看到英国经济学发展的早期这种最有影响、最成型的思想习惯,在斯密那里更有影响的因素是实质上与重农学派的思想相一致的一种倾向。在斯密那里,这两者恰当地结合(虽然说不上融合)在一起了;但万物有灵论的习惯仍然是首要因素,讲求实际的习惯尽管有影响,但却是一个次要因素。他被认为将归纳和演绎结合在了一起。相对更突出的讲求实际的因素表明英国经济学与法国经济学存在差异而不是巧合;由此,我们有必要更细致地考察一下使英国社会这种更为强烈地从讲求实际的角度解释事物的倾向得以产生的环境。
要从让休谟感兴趣的基础上来解释休谟所坚持的那种典型的基本态度,我们必须要考察塑造了英国社会对事物的习惯性看法的境况(根本上说是物质境况),正是这些境况使英国的先入之见不同于法国,也不同于欧洲大陆普遍流行的先入之见。这些独特的境况在某种程度上无疑属于种族特性;但英国社会的种族与法国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而且与欧洲大陆的其他特定社会尤其没有太大的差别(为方便起见,我们在这里大致把欧洲大陆分为法国和其他社会)。种族差别从而不是导致先入之见产生差异的文化差异的惟一原因,事实上也不是主要原因。虽然从对制度的累积性影响来看,种族差异肯定会对社会的思想习惯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但是,如果就这样将种族差异视为塑造了流行的思想习惯的制度特性的一个较远的原因,那么我们的注意力可能就要转向使种族差异发生作用的近因和具体环境,这些近因和具体环境与其他间接的环境共同产生了我们所看到的心理现象。前述划分国家界限的种族差异,与惯常理解事物的观点上的差异并不完全一致,与根据这些观点对事实进行评价的标准上的差异也不完全一致。
如果种族差异这个因素在讨论以常识的陈述为基础的国家特性的时候不是最终决定因素,也就不能从事物的常识观点中包含的广为传播的知识上的国家差异来探寻这些国家特性的差异。就体现在欧洲文化的各国知识中的具体事实而言,这些国家只构成了一个单一的部分。那些明显的分歧并没有涉及代表各国所拥有的知识的实际信息的特征。明显的分歧在于更高程度的综合,在于处理知识素材的方法,在于评价事实的基础,而不在于知识素材本身。但这种分歧必然要归于一种文化的差异,一种观点的差异,而不是归于一种继承的信息的差异。当一系列给定的信息跨越国界的时候,它就获得了一种新的面貌,一种新的国家特征和文化特征。这里要考察的就是知识的这种文化特征,我们在此对早期法国经济学(重农主义)和早期英国经济学(亚当·斯密)之间所进行的比较,只是着眼于说明经济学的这种文化特征对经济思想过去取得的进步具有什么意义。
在不考虑政策因素或者私利因素(对两个学派的经济学家而言这一因素是相同的)、只关注其理论研究的前提下,可以对我们所考察的这个阶段的经济思想的广泛特征作如下的概括。重农学派和亚当·斯密在处理经济现象的时候有两个主要观点:(1)讲求实际的观点或者先入之见,这种观点产生了对因果序列和因果关系的讨论;(2)由于找不到一个更恰当的词,我们在这里将其称为万物有灵论的观点或者先入之见,这种观点产生了目的论序列和目的论关系的讨论,对这种或那种“器官”的功能的讨论,对各种事实的合法性的讨论。前一种先入之见在英国经济学中比在法国经济学中表现得更为明显:英国思想包含更多的“归纳”。后一种先入之见在两个国家的经济学中都有表现,也是两个国家经济学的决定性因素;但在英国,万物有灵论的因素较为平淡,较为不明显,如果没有因果分析论点的支持,较难以成立。尽管如此,万物有灵论的元素是两国经济学在更高层次的综合体上的关键因素;都为最终得到的论点提供了决定性的基础。只有达到了这种由事件进程的自然倾向所给定的准精神基础的时候,两国经济思想家的实质感才会得到满足。但是英国思想家所要求的那种事件的倾向、事物自然的或者正常的进程,较少地归结为意志力或者人的因素。像我们在其他地方已经说过的那样,可以加上一点:把意志力或者精神的一致性隐含地归结到自然的或者正常的事件进程,在后来的经济思想进程中已经逐渐弱化了,因此从这方面来说,与重农学派相比,十八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可以说是代表了一个更晚的经济学考察阶段。

不幸但又不可避免的是,如果要从原因上来追溯这个关于经济学观点的文化转变的问题,就会把这种讨论带回到这样的一个基础上:一个经济学家必须最多觉得自己只是一个门外汉,知识有限、懵懂无知,肯定会将一切搞砸,而同样的工作如果交由更有能力的人来做的话原本可能做得很好。但是,对雪中送炭的渴望使我们有必要在此就特定文化事实的心理含义进行概述。
粗略地了解一下人类文化更古老的任何阶段,会加强对以下事实的认识——在万物有灵论的意义上解释无生命世界的现象这种习惯在这些较低等的文化阶段非常盛行。无生命的现象被理解为产生了一种通向一个目的的倾向;元素的运动被从准人类的力量的角度来加以解释。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的观察很好地证实了这一点。也许可以认为,这种万物有灵论的习惯在以掠夺生活为主的原始社会似乎更有效、更有影响。
但是,与古典思想方法或者知识方法的这种吸引了所有观察者注意力的独特性特征同时存在的还有第二个特征,它对于本文的目的来说同样重要,尽管没有第一个特征突出。那些研究文化发展理论的人对这后一个特征不太感兴趣,因为这一特征被他们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古代思想的这一第二特征也是在非万物有灵论的、或者非人格的意义上来理解事物的习惯。在这种情况下,对倾向的归因决不扩大到所有机械事实。总是存在一种注重事实的基础,它是因果序列的习惯性归因的一个结果,或者如果这里可以使用一个新词的话,可以更恰当地说成是机械连续性的一种归因。被归为倾向、意志力、或者目的那些行为人、事物、事实、事件、或者现象,总是被理解为在精神不起作用的一种环境中发生的。这里的事实总是难以理解的,这里的行为人总是自我指示的。任何行为人都是通过一些不以精神上的强制为基础的手段来行事的,尽管精神上的强制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都是一个重要的特征。
在我们社会的日常生活中,同样可以看到相同的思想特征,可以看到从知识的角度来说两种相同的相互补充的与事实发生关联、处理事实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这里的问题是,这二者之中究竟是哪一种方法在任何特定的时代、在任何特定的知识或者事实范围内,在塑造人类的知识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那些与我们现在的考察观点关系不大的知识发展的其他特征,对于理解文化发展理论或者思想发展理论来说也许同样很重要;但显然在这里不可能进行深入的讨论。目前我们考察这两个特征就足够了。其他特征与这两个特征都不相关,这两个特征之所以有利于讨论是因为它们与经济学观点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两种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思想习惯令人感兴趣的地方是,在人类文化变化的迫切需要中,它们是如何发展的;在给定的文化环境中,它们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了两者之间共有的知识领域;在两种思想习惯在任何给定的文化阶段各自表达的情况下,在混合的观点中,二者各自相关的部分是什么。
万物有灵论的先入之见加强了根据一般与倾向和个人特性一致的条件对现象的理解。正如一些现代心理学家会认为的那样,这种先入之见将一种在类型上相似、尽管不一定在程度上相似的习惯和关注的因素转嫁到对象和序列上,也转嫁到个体行为人的活动中表现出的相似的精神态度上。而另一方面,讲求实际的先入之见坚持一种不是归因于个人力量或关注,而是归因于机械连续性的处理事实的方法,实质上这种先入之见在能量守恒或者数量连续名下的科学家那里得到了详细的阐述。在任何文化阶段,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后一种知识方法是必然的事情,因为它对于所有与生产效率有关的问题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从心理的意义上来说,所有技术过程和所有机械发明都要以此为基础。这种思想习惯是生产活动的必然结果,而且事实上是所有利用物质资料的人类经验的必然结果。从而可以据此得到的结论就是,一般而言,文化阶段越高、机械的先入之见在塑造人类思想和知识中占有的比重就越大,因为一般来说达到什么样的文化阶段取决于生产的效率。尽管不能认为这一规则具有极端的普遍性,但它在很大范围内还是适用的;在这个范围内,还应该认为如果人们的思想习惯对这些文化阶段的迫切需要进行了选择性的适应的话,知识的机械方法本应该在范围和程度上都有所增长。这类情况已经通过观察得到了证实。
进一步的考察也支持同样的观点。当社会规模增大的时候,对社会中的个体的观察范围也增加了;这时就一定要考虑机械的先入之见不断扩大的、更广泛的序列。人们不得不让自己的动机与那些不再可以用倾向、爱好、或者热情来安全可靠地解释的生产过程相适应。在一个高级的生产社会中的生活不能容忍对机械事实的忽视;因为在一个更高级的文化阶段的人是通过机械过程而满足生计的,而这些机械过程对人或意志力都不分高下、一视同仁。尽管如此,在除了更高级的工业阶段之外的所有阶段,工业生活的强制性戒律,以及反复灌输生产的机械事实这种生活体系的强制性戒律被生产中明显的偶然性特征所削弱了,也被人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生产的主要原动力这一事实所削弱了。只要生产效率主要来自手工业者的技艺、机敏和勤奋,人们对生产过程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在劳身上,将其作为主要的、典型的因素;从而人们就会一直关注生产中的人的因素。
但是,不管这种戒律有没有被削弱,在更高层次的生产形势的要求下,人们必然采用的生活体系塑造了指导他们行为的思想习惯,从而塑造了在某种程度上指导他们的所有目的的思想习惯。每一个体都只是思想习惯的一个单一复合体,同样的心理机制在一种方向上表现为行为,在另一种方向上则表现为知识。因此,在一种联系中,为回应行为的反应刺激而形成的思想习惯,在同一个体回应知识的反应刺激时必须要发生作用。这种思想体系或者知识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是生活体系的一种反映。综上所述,因此,随着生产组织的增长和生产效率的提高,通过选择和适应,与之相伴随的必然是更多地采用理解事实的机械方法或者不受感情影响的方法。
但是,生产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任何社会或者任何文化阶段流行的生活体系也并非只包括生产行为。人们的注意力还要分散到社会方面、公民义务方面、军事方面、以及宗教方面的兴趣上,而且在这些方面的兴趣占据了人们大部分的注意力。在那些为知识而钻研知识的阶级中尤其如此。适应于这些兴趣的戒律一般来说与生产提供的训练并不一致。所以,灌输真理和正确的生活方面的教义的宗教兴趣涉及的专门是关于与一位高人一等的行为人——上帝——建立个人关系以及适应其偏好的行为。从而它的戒律就完全属于万物有灵论的范畴。它的作用在于提高我们对现象的精神方面的欣赏,从而阻止我们从讲求实际的方面来理解事物。休谟式的怀疑论者在那些固守普遍接受的宗教真理的人那里,从来都没有什么好名声。我们文化中的这一方面对经济学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在中世纪学者关于经济学的论述中有所体现。
这种戒律对除了生产和宗教之外的生活的其他方面的影响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个问题了;但这里的讨论已经接近了我们马上要考察的一个内容,即十八世纪的文化状况及其与经济思想的关系,而且我们这里讨论的这些兴趣的范围可能有助于缓和一下完全属于这个范围的那个沉闷的主题。
在我们曾有记录的遥远的过去,甚至在离现在较近的时代,西方人以及其他地方的人都相当势利,按贫富贵贱待人。在好斗之风盛行的地方,社会中人的大部分行为都是在对人的力量的关注中进行的。生活体系一直是一种个人侵略和获益的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以天然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以一个身份体系中习俗化的形式表现出来。与我们现在的目的有关的社会生活的规律,只要其行为规范停留在以非习俗化形式表现出来的人力因素的水平上,显然就倾向于形成一种从万物有灵论的观点出发理解和协调事实的习惯。只要我们必须在一种身份体系下生活,情况就会是这样,但会有一些差异。以身份为核心的生活制度反复灌输一种自始至终细致地划分人的等级优劣的歧视态度和惯例。在那种直接对应于行为的人力或者意志力的标准中,加入了人的普遍优越性(excellence-in-general)这样的标准,而不考虑作为一个行为者的特定的这个人所直接具有的能力。这种行为标准要求的是对人的价值有一种坚定的、煞费苦心的归因,而根本不考虑事实。身份规范所灌输的歧视在于对人的品格、价值、能力、德行等方面进行一种不公平的比较,这些方面必须被当作公认的东西。在这种身份规范下赋予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阶级中的人的价值的大小,不是由明显的效率来确定的,而是由从一种公认的无可辩驳的绝对主张中简单地得到的武断臆测来确定。身份标准通过抢先占据来立住脚跟。在身份的差别取决于一种通过名门望族的世袭而获得公认的财富的情况下,所要求的荣誉的判断标准的特征是推定的、万物有灵论的,而不是一种明显的机械连续性。这种将生活事务中被表明是正确的东西当作最终的标准而加以接受的习惯,在知识事务中的投射表现为以下公式:四众皆信仰,则我当信仰。
即便是以上这样一种对以身份制度为特征的生活体系的极为贫乏的陈述也应该可以用来说明它的规律在思想习惯的塑造过程中产生的影响,从而说明在习惯性的知识标准和实在标准的塑造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当一种文化以歧视性的比较构成它的制度框架,就意味着或者包含了这样一种知识体系,它关于真理和实在性的最终标准具有一种万物有灵论的特征;而且支配社会行为的身份规范和仪式上的荣誉越完整,因果序列服从于对事件进程的精神序列或者精神引导的更迫切的要求的可能性就越大。对于那些在日常行为中始终被灌输一种在荣誉、财富、个人力量上恒久不变的歧视的人来说,这些标准为从生活的角度协调事实提供了充分的最终基础,当他们单纯只是从知识的角度协调事实的时候,如果缺乏同样充分的最终基础,他们将会感到不满意。在某种兴趣的推动下,人在某一方面展开活动时形成的习惯,当他在任何其他任何兴趣的推动下、朝任何其他方向展开活动时同样会显示出其威力。如果人们最终不得不采用的真理的最高标准是由人力因素和歧视性比较所提供的,那么他们在探索知识的时候关于实在性和真理的意义也只有在万物有灵论的、歧视性比较的基础上才会得到满足。但是,一旦达到这样的一种基础,人就会满足于此,固步自封,从而考察也就不会得到推进。在现实生活中,他养成了根据绝对正确的权威标准来进行自己的考察的习惯。只有从仪式的角度来解释行为的时候,这种绝对正确的最终条件才会具有终局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只有把生命视为一个与外在于生命、或者超越了生命的目的相一致的体系的时候,它才会具有终局性的特征。在身份制度下,可以在财富或者荣誉观念下发现这种仪式上的终局性。在宗教领域,则是德行、圣洁、禁忌这些观念。人的价值在于他是什么,而不在于他做什么。在身份体系中形成的、诉诸仪式上的终局性的习惯,作为一种同样让人确信的绝对真理的规范,在人们探索知识的时候与他们相伴随——同样是在探索外在于知识的、超越知识的最终条件。
在身份制度下社会生活和日常生活的戒律从而增强了宗教生活的戒律;这种戒律成为习惯后的结果就是知识的标准被放进了万物有灵论的模子里,汇聚到绝对真理的范围内,而这种绝对真理具有仪式的性质。它的主旨是一种不考虑事实的实在状态。
在西方文化中,对科学而言,身份文明中的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结果是一种准精神的评价和解释结构,占星术、炼金术、以及中世纪的目的论和形而上学就能胜任这种评价和解释,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是片面的解释。在整个早期知识中,现象相关性的基础部分在于相关事实的假定的相对力量;但也部分在于一种身份体系,在其中事实是根据价值的等级来安排的,所观察的现象仅仅具有仪式上的关系。某些元素(比如某些金属)是高贵的,其他元素则是低等的;从仪式上的功效来说,某些行星是灾星,其他的则是福星;是否吉星高照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此等等。
通过万物有灵论和歧视性比较的规律将其影响传递到经济学中的知识体系就是人所共知的自然神学、自然权利、道德哲学、以及自然法。这些学说或者知识体系在经济学开始出现的时候已经远离了那种天真的万物有灵论观点,在其他现代科学开始出现的时候情况也同样如此。但是,倾向于以万物有灵论的方式阐述知识的规律在现代文化中仍然占据着首要位置,尽管它从来没有获得过完整的、绝对的统治权。西方文化长期以来主要是一种工业文化;如前述,工业的规律以及工业社会中的生活规律并不支持万物有灵论的先入之见。在大量使用机械装置的工业中尤其如此。西方工业和科学与其他文化区域的工业和科学在这方面的差别值得一提。结果是科学(在后来的用法上使用这个词)逐渐向前发展,而且与工业组织和工业程序的发展大致是并列的。可以认为现代工业(机械工业)和现代科学都集中到了北海沿岸地区。更为确定的是,在这个大致的区域内,在不久的过去,科学表现出与抚育了科学的社会中的公民制度和社会制度的类似性,对于更高层次的科学或者纯理论的科学这个最大的范围来说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可以在知识领域中发现万物有灵论的先入之见首要的、最为有效的应用。比如,在十八世纪的文化中就有一种明显的并列,一方面是英国与欧洲大陆在文化和制度特征上的分歧,另一方面是英国和欧洲大陆的思想在目标上的分歧。
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了十八世纪英国和法国的经济学在先入之见上的某些差别。这里要指出的是,两个社会之间科学态度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相关的文化差异。当然只是思想家的普遍特征和普遍态度才可以归结到文化的差异上。特殊学说的详细差异只有通过比这里所做的更细致的分析才能得到解释,而且还要考虑这里不能进行详细分析的那些事实。
在英国的工业中,除了更多地采用机械装置和更大规模的组织之外,英国社会的其他文化特性也在同样普遍的方向上发生着作用。英国的宗教生活和信仰包含了较少的效忠元素——个人的或者任意的统治和使用——而包含了较多的宿命论的特性。英国的公民制度不像法国那样具有更丰富的人的内涵。英国人效忠的是非人格的法律,而不是效忠于地位更高的人。相对来说,作为一种强制因素的身份感在英国社会是不确定的。即使在英国社会好斗的冒险精神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的特征。当然,战争是人的主张。好斗的社会和阶级必然要从人的力量和人的目标出发来解释。好斗的人总是迷信的。他们在等级和先例上是固执己见的人,狂热地培育表现身份的一个差别体系和仪式惯例体系。但是,虽然英国的生活体系中决不缺少好斗的冒险精神,但英国社会在地理上和战略上隔绝于欧洲大陆,使其军事关系发生了典型的转变。近代英国的战争都是在海外进行的。军人阶层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是隔绝于本国社会体系的,这一类人的理想和偏见不会通过便利而有效的体系注入社会。英国国内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从“战争的原动力”的立场来看待这种战斗的。
所有这些环境和文化上的国家特性的结果是,英国社会流行的生活体系与欧洲大陆流行的生活体系是不同的。这种差别已经形成了不同的思想习惯体系以及不同的处理事实的基本态度。从知识的角度来说,因果序列的先入之见允许在事实之间存在更大范围的相关性;而在需要用到万物有灵论的先入之见的地方,比如在对更深奥的知识的探讨过程中常常表现出来的那样,一般来说是一种更趋于平淡的万物有灵论。
如果把亚当·斯密看作英国的理论知识态度的代表,那么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他是根据目的论意义上导向一个目标的一种倾向(自然法)来阐述知识,但是这个控制着理论阐述的目标并没有包含重农学派思想中那种重大的人类利益这样丰富的内容。与同时代的法国经济学家相比,亚当·斯密的自然法明显较少地带有专横的色彩。的确,他总结出了一些制度,在此过程中,他是根据它们应该推动的目标、而不是根据导致这些制度产生的生活迫切需要和习惯来处理这些制度的;但他并没有用同样的终局性口吻来诉诸于目的,将其作为一个最终的原因,它的强制性引导迫使现象复合体遵循指定的任务。在他手上,限制性的、强迫性的力量远远地退到了不显眼的位置,并不直接地引出这些力量,但这些力量也并非无足轻重。
然而,亚当·斯密这个话题太大了,不是几个结论性的段落就可以论述清楚的。同时,他的著作以及他为经济思想提供的倾向,与经济学下一个发展阶段的目标和偏向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最好把他视为古典经济学的起点,而不只是重农学派在英国的对应者。因此,我们把亚当·斯密与古典学派的偏向和功利主义进入经济学直接联系起来进行考察。

经济学的先入之见(二)
亚当·斯密的万物有灵论倾向在他所讨论的一般趋势和目标中,比在他的理论细节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和清晰。“事实上,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要是有一个单一的目的的话,那就是对无意识规律的一种辩护,当人们的行为受到一种特定的强烈个人动机所引导的时候,这种无意识的规律就表现在人们各自的行动中。” 《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的很多段落都可以证明,他确信事物的自然进程中有一种有益的趋势,他谈论自然的自由时那种特有的乐观语调只不过是对他的信念的一种表达。在他对投资自由的呼吁中,他极端地采用了这种万物有灵论的倾向。
在人们“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导”这种陈述中,斯密并没有求助于一个爱管闲事的上帝,这个上帝在人们的行为发生偏差而处于危险中时直接插手安排人类事务。斯密认为上帝在干预事物的自然进程的时候是非常有节制的。上帝已经建立了服务于人类福利这个目的的自然秩序;他已经非常精细地调整了那些构成自然秩序的近因,包括人类的目标和动机,在这些近因的作用下,人类能够实现自然秩序。看不见的手不是通过介入来进行指导,而是通过一个在一开始就已经建立了的全面的装置系统来进行指导。对于经济理论来说,人被视为一贯的利己主义者,但这种经济人只是自然这一机械系统的一部分,他的利己主义的买卖只是事物的自然进程中产生总体福利的一种手段。这个整体的系统受到要实现的目的的引导,但实现这一目的的事件序列是一种不会被打断的因果序列。这种善意的引导首先是建立一个能够实现注定结果的精巧的力量和动机机制,在不越过已定趋势的持久约束的情况下,使作为事物自然进程的结果的神圣目的得到强化。
包括人的动机和行为在内的这种事件序列是一种因果序列;但除此之外它还属于另外一种东西,或者毋宁说在原始的因果关系旁边还有另一种连续性的元素,这种元素甚至表现在自然进程达到其最终目的的渐进过程中。这样一种准精神元素或者非因果元素的存在可以从两个(所谓的)事实中得到证实。(1)事物的进程可能会在朝向完美的人类福利这一合理目标的直线过程中发生偏移。一些不恰当的原因同时结合在一起发生作用有可能会打断事物的自然趋势。事物的合理进程与现实进程之间存在一种差别,这种差别常常令人烦恼,但却是实际存在并且持续不断的。按照亚当·斯密的用法,如果“自然”意味着必然,在因果关系所决定的意义上,与事物的自然进程或者合理进程有差别的事件就不可能出现。如果包括人在内的自然机制是一个能够实现上帝的安排的适当的机械装置,那就不会存在亚当·斯密在几乎所有现有安排中都发现了的那种偏离直接路线的错误的、不正当的现象。从而制度现实就是“自然的”。(2)当事物出现了差错,在对自然进程的干预停止了的情况下,事物会自我纠正;然而,在纯粹只是一种因果序列的情况下,单纯地停止干预并不等于这种干预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两种情况所带来的结果是不会相同的。自然的这种恢复能力具有一种超机械的特征。从而在事物的自然进程占优的情况下存在的序列连续性就不具有因果关系的性质,因为它在因果序列中把间隔的、打断的过程连接起来了。亚当·斯密在阐述理论的时候使用的“真实”这个词——比如“真实价值”、“真实价格”——就是证据。在斯密的阐述中,“自然”一般来说与“真实”有同样的含义。“自然”和“真实”二者都是与实际相对照的;而且,根据亚当·斯密的理解,二者都与事实有实质性的区别,而且高于事实。这种观点包含了实在和事实之间的一种区别,这种区别以一种弱化了的形式存在于亚当·斯密继承者的“正常”价格、工资、利润和成本理论中。
这种万物有灵论的先入之见在他的两部不朽著作的第一部中似乎要比后来的著作中更为普遍。在《道德情操论》中,他更自由、更坚持地求助于自然秩序的目的论基础。也许有理由认为,万物有灵论的先入之见在他后来的思考和考察中变得较弱,至少是较不明显了。这种变化也表现在他的经济理论的某些细节上,首先出现在《演讲》*中,而后在《国富论》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因而,比如在较早期的阐述中,“劳动分工是富裕的直接原因”;作为经济幸福的主要条件,这种劳动分工“来源于人性中互相交换物品的一种直接倾向。”这里所说的“倾向”被当作人们直接着眼于人类社会福利的一种禀赋,他没有尝试对人们如何获得这种倾向作进一步的解释,也没有解释它存在的原因或者为何被赋予了这种特征。但在《国富论》中相应的一段话里,他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就比较慎重了。我们也可以比较其他类似的段落,会得到相同的结果。引导之手离人们的视野已经更远了。
但是,也许不应该将这些以及其他类似的虔诚的乐观主义的表达视为亚当·斯密经济理论的整体特征,或者视其为严重影响了他作为一位经济学家的工作的特征。这些是他的一般哲学观点和目的论观点的表现,对于我们现在的目的来说,是他的万物有灵论倾向和乐观倾向的重要证据。它们表明了亚当·斯密所接受的终局性基础是什么——他关于人类事务的所有思考会聚于其上的那种基础;但它们没有在很大的程度上表明引导他阐述经济理论细节的目的论偏向。
目的论偏向的有效作用表现在斯密对经济现象更细致的研究中——在他对可以大致称为经济制度问题的讨论中——以及引导他把经济生活的特征与他的理论的总体结构结合起来的程序标准和原则的讨论中。一个恰当的(尽管也许不是最好的)例子就是前面提到的他对商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以及“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的讨论。商品的“真实”价格是它对于人类生活的价值。在这一点上,斯密与重农学派是有区别的,重农学派的价值的最终条件是由人类的食物所赋予的,人类的食物被视为自然机能的产物;二者之所以有差别,原因在于重农学派把为人类的物质福利而发挥作用的自然秩序视为只是由非人类的环境组成,而亚当·斯密把人包含到了自然秩序概念中,而且事实上赋予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在重农学派那里,生产是自然的作用;在亚当·斯密那里,生产是人和自然的作用,人处于最显著的位置。因此,在亚当·斯密那里,劳动是评价的最终条件。商品的“真实”价值就是这位处于目的论先入之见压力下的经济学家赋予它的价值。在经济事件的进程中几乎找不到这种先入之见(如果不是绝对没有的话),而且与人类事务没有什么关系,除了这种偏爱事物的“真实价值”的先入之见对人在感情上的影响之外(它可能会对人们关于在交易中应该追求什么样的好的、合理的过程的观念产生影响)。货物的这种真实价值是不可能测量的;它不可能用具体的条件来衡量和表现。尽管如此,如果劳动交换了不同数量的物品,那么“这是商品价值的变动,而不是购买物品的劳动价值的变动”。事实上从属于物品的价值的决定被视为与亚当·斯密赋予物品的真实价值无关;但虽然如此,市场价值的实质是,它们被假定近似于在神圣的自然法引导下,在目的论的意义上赋予物品的真实价值。物品的真实价值或者自然价值与它们的交换价值没有因果联系。现实中价值如何决定的讨论涉及到的是买者和卖者的动机,以及交易双方所获得的相对利益。这是对一个评价过程的讨论,与物品的“真实”价格或者“自然”价格全然无关,与物品获得“真实”价格或者“自然”价格的基础也全然无关;然而,当他从人的动机和市场的要求探寻出评价的复杂过程时,亚当·斯密感觉到他只解释清楚了基础的问题。接着他致力于从理论上解释价值和价格这一严肃认真的工作,用他的经济生活的目的论理论来澄清已探知的事实。
在这里,我们不需要过于认真地看待“普通的”和“平均的”这两个词的出现。文章的上下文清楚表明在普通率或者平均率与自然率之间一般存在的那种等同性只是一种巧合而不是恒等关系。商品的普通价格和自然价格之间不仅可能存在暂时的背离,而且有可能存在永久的偏差;垄断条件下或者特定土壤或气候条件下出产的农产品就属于这种情况。
自然价格与通过竞争确定的价格是一致的,因为竞争意味着那些有效的力量不受阻碍地发挥作用,通过那些力量,自然良好的调节机制会实现它所设计的结果。自然价格是通过生产要素自由地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它本身就是生产的结果。包括人的因素在内的自然的作用生产出物品;物品的自然价值是从自然的生产过程这种观点出发对物品的评价。自然价值是生产的范畴;而众所周知的交换价值或者市场价格是分配的范畴。亚当·斯密的市场价格理论旨在表明,在讨价还价中发挥作用的人的偏好和欲望这些因素如何产生了一个与支配着生产的自然法相一致的结果。
自然价格是“商品价格的三个组成部分”——劳动的自然工资,资本的自然利润,土地的自然地租——合成的结果;这三个组成部分反过来又衡量三种要素的生产效果。对这些组成部分的分配的进一步讨论,目的在于说明基于要素生产力对产品进行分配的问题。也就是说,亚当·斯密关于生产的自然过程的先入之见是他的经济理论的基础,在他讨论那些不能根据生产来说明的现象时,这种先入之见支配着他的目的和讨论步骤。根据亚当·斯密自己的阐述,分配过程中的因果序列与生产过程中的因果序列是无关的;但是,从目的论的自然秩序的观点来看,由于生产过程中的因果序列是实质性的东西,要满足亚当·斯密的实质性或者“实在”的含义,就必须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因果序列来说明分配过程中的因果序列。当然,在重农学派和康替龙(Cantillon)的理论中也可以看到某些相同的阐述。这意味着自然权利先入之见在经济理论中的扩展。亚当·斯密把分配作为一种生产力的功能而进行的讨论可以从他对工资、利润和地租的阐述中详细考察;但是,由于我们这里的目的只是简要地概括,而不是详细说明,我们就不再深究这个问题。
但是我们可能有必要指出亚当·斯密的著作中表现出来的支配性的目的论先入之见的另一种影响。这就是论据的标准化,目的是为了让论据与经济生活和发展的那种推定的自然结果的有序进程相一致。这种论据标准化的结果一方面就是在处理经济生活史的时候使用詹姆斯·斯图亚特(James Steuart)所说的“猜测的历史”,另一方面是根据神授的生活目的而不是根据直接的观察来陈述当前的现象。表面上是根据因果序列来考虑(猜测的或者观察到的)事实,实际上却是按照目的论的合理性来解释因果序列。
这种“猜测的历史”的另一个熟悉的非常贴切的例子是他对“资本积累和劳动占有出现之前社会的早期阶段和原始阶段”的说明。如今已经没有必要指出这种“所有劳动产品都归劳动者所有”的“早期阶段和原始阶段”完全是一种虚构。从假定的起源而开始的整个叙述不只是想象的,而且纯粹是为了准备一种满足亚当·斯密的先入之见的理想的经济状况而对过去的发展过程所做的一种梗概性描述。随着这种叙述越发接近近代的事实,论据的标准化就越发困难,并引起了更为详细的关注;但方法上的变化仅仅是程度的变化,而不是方法本身的改变。在“早期阶段和原始阶段”,事件的“自然”进程和实际进程的一致是直接的、不受干扰的,不存在难以控制的论据;但是在后来的阶段以及当前的状况下,难以控制的论据比比皆是,两种进程的协调是很困难的,而且只有从与目的论趋势不相关的现象中专门把一致的情形自由地提取出来,以及对余下的现象进行艰难解释,才能表明两种进程的一致。现代生活的事实是错综复杂的,只有根据那些得到“更高的评论”的理论才能说明这些事实。
《论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这一章是对一种经济制度的起源和性质的优美的标准化,而且亚当·斯密对货币的进一步讨论也是按照同样的方法进行的。他从货币应该合理地作为他自己认为的一种对的、好的商品这一目的来说明货币的起源,而不是根据货币使用的动机和需要、根据现存的支付手段和计价工具的逐渐出现来说明。货币是“流通的毂轮”,它实现了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转移,使最终产品能够分配给消费者。它是经济社会的一个器官,而不是一种便于计价的工具和财富储藏手段。
也许并没有必要指出,对于一个与完美的货币经济中的“事物的自然进程”无关的“简单的人”来说,经过其手中的货币并不是“流通的毂轮”。比如,对萨莫耶德人(Samoyed)来说,作为一种价值单位的驯鹿是一种最为具体真实的财富形式。对于我们时代的那些不谙世事的人来说,硬币甚至钞票的作用也是如此。然而,如果要从因果关系来阐述这一问题的话,必须要根据这些“简单的人”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条件来说明货币的发展。

前面引用的零散段落也许可以说明亚当·斯密万物有灵论的或者目的论的倾向如何塑造了他的理论的整体结构和理论的一致性。亚当·斯密经济学中最终阐述的原则是由一种推定的目的来提供的,这种目的在任何一点上都没有以原因的形式进入到他想要了解的经济生活过程中。这种格式化的或者标准化的目的或者结果,并非被直接视为一种有效力量而自由进入所讨论的事件过程,或者以任何方式有意识地表现在事件过程中。基本上不能把它当作一种参与到过程中的万物有灵论力量。只要事件序列可能符合假定的结果的要求,它就支持事件的进程,并赋予这些序列合理性和实质性。从而它只具备一种仪式上的或者象征性的力量,并使讨论具有仪式上的资格;虽然对那些同意亚当·斯密关于经济生活的合理目的观点的经济学家来说,他们因各种目的而把仪式上的一致性,或者理上的(de jure)一致性视为对那些按照这种条件来解释的现象的因果连续性的阐述。作为仪式上的必需,对正常应该发生的事情的阐述就这样被看作是一种对事实的说明。
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亚当·斯密的理论不仅仅是一种对事物应该是什么的阐述。他所取得的诸多超越前人的成就在于他对事实更丰富、更用心的仔细研究,以及对所处理的事实的因果连续性更一致的描绘。无疑,他胜过重农学派的地方(这使得他的工作在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中取代了重农学派)在于在某种程度上他采用了常态的一种不同的、更为现代的基础——这种基础与后代人中流行的先入之见体系更为一致。这是处理事实的一种角度的上转变;但这种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新的先入之见体系对旧体系的替代,或者是旧的终局性基础的一种新的适应,而不是消除了所有形而上学的、万物有灵论的评价标准。对亚当·斯密而言,就像对重农学派一样,根本的问题,也就是过程的出发点在哪里,过程的标准是什么,是一个实质性问题或者经济“实在”的问题。对斯密和重农学派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被他们天真地看作常识。这种常识既没有受到任何置疑,也没有必要作任何仔细的研究。对重农学派而言,经济实在的实质性是自然提供营养物的过程。对亚当·斯密来说是劳动。他的实在具有近代社会的常识这一优势,与现代工业的事实保持了更为广泛和更好的一致性。重农主义者把他们那种自然的生产性的先入之见归于这样一种社会的思想习惯,在这种社会中,他们经济生活中的显著现象是农业土地的所有者。亚当·斯密把他那种偏爱劳动的先入之见归于这样一种社会,在其中,突出的经济特征是手工业和农业,商业仅仅是一种次要的现象。
如果说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是对经济现象的因果序列的描绘的话,那么这些理论主要是关于以下两个方向的活动的理论:一个方向是引导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的人类作用,另一个方向是引导一种金钱获益的人类作用和人类决定力。前者是主要的、实质性的生产力;后者不是直接的或者最接近的生产力。亚当·斯密仍然强烈地具有自然秩序慷慨地提供营养物这样一种理解,从而不能把生产性这个概念扩展到那些没能实质性增加衣食的任何行为。他对那些有效地增加了营养物的东西的实质性功效的本能评价,甚至使他做出所谓“在农业中,自然与人一同劳动”这样的让步,尽管他的论点的要旨是说,人类劳动才是经济学家必然要重视的生产力。如前述,把劳动的实在性视为生产性使得他把交换价值这种分配范畴归纳为生产劳动。
通过细微的限定,亚当·斯密严格意义上的经济理论(包含在《国富论》的前三篇中)描绘的因果序列中,有效的因素被视为在下面两种关系中的人性:生产效率和通过交换而得到的金钱利益。金钱利益——通过实物交换而从物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利益——为个人的经济行为提供了动力;虽然生产效率是社会经济生活合理的、正常的目的。人们通过“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交易”追求其目的这一概念在亚当·斯密对经济过程的阐述中无处不在,以至于他甚至用这一概念来说明生产,指出“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最初用以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在这种金钱交易中发生作用的人性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快乐主义,人的动机和运动被标准化,以适应快乐主义含义的自然秩序的要求。人们在他们的天赋能力和倾向上是非常相象的;而且对于那些需要考虑这些能力和倾向的经济理论来说,它们就是“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生产能力,就是尽量保证最大的衣食产量的倾向。
亚当·斯密的标准人性观念——也就是说,以原因的形式进入了经济理论讨论过程的人的因素——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人们着眼于物质生活资料方面的个人利益,在一个生产的机械过程中发挥他们的力量和技能,在一个竞争的分配过程中发挥他们金钱方面的聪明才智。人们对物质资料的追求,是为了通过消费物质资料而满足自然需要。正如亚当·斯密所指出的那样,在人们为了争夺财富所付出的努力中确实还有很多其他东西加入进来;但这种消费构成了激励的合理范围,一种关于事物自然进程的理论需要(但只是附带地)考虑那些不能合理地进入自然进程的事物。实际上,有一些现象是对这种规则的“实际的”(尽管不能说是“真实的”)违背。它们是虚假的、非实质性的违背,不完全属于更严密的理论讨论的范围。此外,按照亚当·斯密的理解,因为人性明显是同质的,人的努力和消费效果都是根据数量来说明的,都是在代数意义上来说明的,结果包含在消费名义下的所有现象就只需要附带地考虑一下就行了;当把物品或者价值追溯到消失于其最终所有者手中的时候,生产和分配理论也就完成了。消费对生产和分配的反作用基本上都只是数量上的作用。
因此,亚当·斯密关于自然进程中有一个标准的目的论秩序这种先入之见影响的不只是他公开牵涉到建立经济过程的一个标准体系这方面的理论特征。通过他对经济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的标准化处理,他的先入之见也影响了他关于因果关系的论点。之所以要特别注意后一种影响,是因为他的理论的继承者们把这种标准化推到了更远的程度,而且几乎不提亚当·斯密顺便注意到的那些例外情况。
亚当·斯密的继承者们之所以要通过“经济人”对人性进行进一步的、更一致的标准化,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世纪之交大规模地、以彻底的形式进入经济学的功利主义哲学。标准化的另外一些原因在于同时出现的、与功利主义观密切相关的“资本主义”工业进一步取代了手工业。

在亚当·斯密的时代之后,经济学被玷污了。除了马尔萨斯(在所有重要经济学家中,他在关于经济学前提的形而上学意义上最接近亚当·斯密)之外,斯密的下一代人都没有从由神建立的秩序这种观点出发来探讨他们的主题;他们也没有用对上帝诚惶诚恐的经济学家应有的那种略微谦卑服从的乐观精神来讨论人的利益。即使是马尔萨斯,他在采用神认可的自然秩序的时候也有一些保守和克制。但对于经济理论后来的进程来说很重要的一点是:尽管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马尔萨斯看作亚当·斯密最忠实的继承者,但那些对神不虔诚的功利主义者却成为了亚当·斯密时代之后经济科学的代言人。
在亚当·斯密和功利主义者之间没有太大的分歧,无论是在理论细节上还是在考虑政策问题的具体结论上都是如此。在这些方面,也许完全可以把亚当·斯密算作温和的功利主义者,特别是对他的经济理论而言。马尔萨斯则具有更浓的功利主义色彩——事实上,他也经常被看作一个功利主义者。博纳先生以令人信服的方式提出的这种观点在通过对马尔萨斯学说的仔细研究之后,无疑得到了很好的证实。他的人道主义偏向显然是贯彻始终的,而他的解决方案的缺点却大大损害了他的科学成就。但是,尽管如此,为了正确评价随边沁主义的兴起而发生的古典经济学的转变,我们有必要指出,亚当·斯密与边沁的门徒们在这方面的一致、以及马尔萨斯与他们之间不甚确定的一致,都是结论上的巧合,而不是先入之见上的一致。
对亚当·斯密来说,经济实在的最终基础是上帝设计的、目的论的秩序;他的功利主义的概括,与他的经济人的快乐主义特征一样,都只是产生这种自然秩序的方法,而不是实质的、自己获得合理性的基础。尽管马尔萨斯的形而上学不稳定并且多变,但对亚当·斯密来说情况也是一样的。而对于严格意义上的功利主义者来说,情况则相反,尽管功利主义者之间决非全然一致。实质性的经济学基础是快乐和痛苦:目的论秩序(即使是得到公认的上帝的安排)是实现这种基础的方法。
这里没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功利主义先入之见包含的心理学和伦理学含义,即便是现在所作的初浅探讨也可能似乎是在就一种没有实质性差异的区分而花费过多的力气。但是如果在阅读古典经济学说的过程中有意识地留意一下政治经济学中的这种形而上学,将会了解后来的经济学家是如何(在相当程度上是为什么)偏离了十九世纪初亚当·斯密的信条,这种偏离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必须机灵地对亚当·斯密进行解释,才能将其学说与异端邪说区分开来。
边沁之后的经济学实质上是一种价值理论。这是整个经济学体系最重要的特征;其他特征都来自这个核心规律或者适应这个核心规律。价值理论在亚当·斯密那里同样非常重要;但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是一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分配理论。亚当·斯密是从生产的角度讨论价值。功利主义者是从价值的角度讨论生产。前者把价值当作生产过程的结果;后者把生产当作评价过程的结果。
亚当·斯密的出发点是“劳动生产力。”李嘉图的出发点是关于所有权分配的一个金钱上的问题;而古典作家都是亚当·斯密的追随者,他们改进并改正了他的结果,从而他们与斯密之间明显的差异就是观点的差异以及所强调的研究对象的差异,而不是他们有一个新的、与斯密相对立的出发点。
研究重心从生产向评价的转变的直接原因在于边沁对道德“原理”的修改。边沁的哲学立场当然不是一种不言自明的现象,边沁主义的影响也并非仅限于公认的边沁的追随者;因为他是影响了整个社会思想习惯的一种文化转变的代表。边沁著作中影响了知识界思想习惯的要点是快乐主义(效用)取代了目的的实现,来作为知识标准化的合理基础和引导。其影响在伦理学思想中最为显著,在那里,它反复灌输的是决定论。与伦理学中的决定论密切的联系预示着经济学可能也会走上这条道路。在这两个学科中,结果都是根据环境因素来解释人类行为,人最多被当作一台换算的机器,在其作用下,通过由环境的冲击产生的感官影响的作用,经过一个评价的强迫过程,在数量上没有差别地根据具体情况改变道德的或者经济的行为。伦理学和经济学的理论主题同样都是这种在行为中自己表现出来的评价过程,在经济行为中,这种过程导致了对最大利益或者最小牺牲的追求。
从形而上学的或者宇宙论的角度来说,进入快乐主义伦理学和经济学考察动机的人性是一个因果序列中的一种中介条件,初始条件和最终条件是感官印象和行为的细节。这种中介条件原封不动地传达感官刺激。由于有了这个照此传达刺激的评价过程,从而可以把人性当作是相同的;从而可以根据影响人类感官的物质力量,以及在随后的行为中同样的东西,从数量上来阐述评价过程理论。在经济学语言中,可以根据为人类努力提供刺激的可消费品、以及为获得这些消费品而发生的开支来阐述价值理论。在这二者之间存在一种必然的等式;但等式两边的数值是快乐主义意义上的数值,而不是动能意义上的数值,也不是生命力意义上的数值,因为这里处理的对象是感官意义上的对象。因为关于人对感官影响的接受力方面的人性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被动的、不变的,所以从物品的消费中产生的心理作用与动能或者生命力方面因而发生的开支之间或许也可以假定存在一个实质上的等式;这的确是事实,但这个等式毕竟具有一种巧合的性质,尽管应该有一个有利于它作为一个平均数并适用于所有情况的强假定。但是,除了感官的因果关系方面之外,快乐主义并没有假定人之间的同一性。
从而,快乐主义所提供的价值理论是一个痛苦成本的理论。根据在评价过程中实现的快乐主义均衡,感官上的牺牲或者开支就是感官上的获益的等价物。也许可以用另一种表述,物品价值的度量不是所承受的牺牲或者痛苦,而是从物品的获得中产生的感官上的获益;但这显然只是另一种可供选择的表述,早期古典经济学家为什么喜欢用成本而不是用“效用”来进行表述,在那个时代的经济生活中有其特殊的原因。
将功利主义的价值学说与早期的价值理论做比较,情况如下。重农主义者和亚当·斯密把价值视为生产力的度量标准,它在有价值的物品中得到实现。对重农主义者而言,生产力是自然的“合成代谢”(这里借用一个生理学的词汇);对亚当·斯密而言,生产力主要是用于提高所拥有的物质的有用性的人类劳动。在这两种学说中,都是生产产生了价值。边沁之后的经济学把价值视为对获得有价值的物品的努力中产生的痛苦的一种度量标准,或者是由这种痛苦来度量的东西。正如E. C. K. 冈纳(E. C. K. Gonner)先生令人钦佩地指出的那样,李嘉图——普遍地说,古典经济学都是这样——把成本当作价值的基础,而不是当作价值的原因。价值对成本的这种依赖通过一种评价而产生。而任何一个会像冈纳读李嘉图那样去读亚当·斯密理论的人在亚当·斯密的理论中则会看到相反的情况。但在亚当·斯密的学说中,与李嘉图相反的价值与成本的因果关系只有在他考察“自然”价值或者“真实”价值的时候才成立。在他谈到市场价格的时候,亚当·斯密的理论与李嘉图关于这个问题的理论没有太大的区别。他并没有忽略调整市场价格、引导投资方向的评价过程,他是在所有快乐主义者都会接受的含义上来讨论这个过程的。

经济学观点随着接受功利主义伦理学以及相关的联想心理学而发生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是向因果序列基础的一种转变,与原先那种以一种预想的目的的适用性为基础形成对比。这一点甚至在我们引证过的主要事实中都已经表明了——也就是功利主义经济学家将交换价值而不是将有益于社会物质福利的生产作为其理论的核心特征。快乐主义的交换价值是一个由有价值的东西带来快乐的能力所强化的评价过程的结果。在以交换价值给定的出发点而得出的功利主义的生产理论中,对福利的有益性就不是讨论的对象。讨论的对象是人们从事的生产业务同他们的个人财富之间的关系,或者是生产业务同组成工业社会的各种不同的受益阶级的财富之间的关系;因为与交换价值同集体生活最为直接的关系是其与财富的分配的关系。价值就属于分配的范畴。正如在坎南先生的讨论中清楚地表明的那样,结果就是古典经济学家所提供的生产理论已经显然是不足的了,并且总是着眼于分配学说。布赫(Bücher)教授偶然但却生动地证明了同样的事实;还可以用托伦斯(Torrens)的《论财富的生产》来证明上述观点,这本书在很大程度上就价值和分配进行了讨论。古典生产理论是关于“财富”的生产的理论;按照古典经济学的用法,财富是由具有交换价值的物质构成的。在古典经济学流行的时代,定义“财富”的公认特征是它有义务服从于所有者。亚当·斯密和重农主义者都没有像古典经济学家那样如此强调这种服从所有权的义务,也没有将其作为经济学主题的明确标志。
从而,正如其快乐主义先入之见所要求的那样,古典经济学家最为严肃地关注的是生活的金钱方面,并且正是任何给定现象或任何制度的金钱方面的关系决定了需要讨论的问题。讨论围绕的因果序列就是一个金钱的评价过程。它涉及到分配、所有权、获得物、所得、投资和交换。这样,生产理论就渐渐具有了金钱的色彩;在亚当·斯密,甚至在重农主义者那里也可以看到些许这种色彩,尽管这些早期经济学家很少会疏远作为生产的典型特征的一般的有用性这个概念。将生产力和有用性作为经济生活的实质性特征这种源于亚当·斯密的传统并不是被他的继承者们突然地抛弃的,尽管在遵循传统考察思路的时候他们所强调的东西各有千秋。在古典经济学中,生产和获得物的观念并不是各自分离的,被当作生产理论的很多观念所研究的正是投资现象和取得物品的现象。托伦斯的《论财富的生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尽管它决不是一个极端的例子。
这是应该的,因为对于坚定的快乐主义者来说,生产过程中惟一的动力是金钱所得这种利己主义的动机,生产活动只不过是支出或者忍受的痛苦与所追求的金钱所得之间的一个直接的中介条件。不论目的或者结果是一种不公平的个人所得(与他人差别悬殊,或者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还是对整个人类生活便利的一种增进,都只是在对促进人们的工作、引导人们的努力方向的激励因素的任何讨论中一个附带的问题。既定活动对于整个社会的生活或者对于他人的有用性,“不是这种契约的本质”。所要考虑的这些有用性特征主要是特定个人在通过一个契约追求利益的时候,对其所提供的东西的市场价值产生影响的那些因素。
在快乐主义的理论中,经济生活的实质性目的是个人获益;就这一目的来说,生产和取得物品也许可以视为是相当一致的(如果不是完全相等的话)。此外,在功利主义哲学中,社会是个人的代数总和;社会利益就是个人利益的总和。很容易得到的结果就是(不论严格意义上的对错),个人所得的总和就是社会所得,个人在取得物品方面追求自己的利益,他也就为社会的集体利益服务了。从而生产力或者有用性就被假定为在任何指望获得金钱利益的职业或者业务中都要考虑的因素;这样,通过一条迂回的道路,我们又回到了亚当·斯密的古老结论,那就是从事生产的阶级或者个人的报酬,与他们对服务和消费品产量的生产性贡献是一致的。
关于这种快乐主义标准在古典经济学说中的作用,一个恰当的例子就是监督工资理论——这种工资是分配中的一个元素,在亚当·斯密的理论中没有太多提及,但在古典学说体系更充分地发展后,它受到了更多、更仔细的关注。“监督工资”是管理金钱业务的所得,是“商业”管理者的所得——不是机械过程的管理者的所得,也不是车间工头的所得,他们的所得只是工资。工资与监督工资的区别在早期作家那里并不是很清楚,但在经济学理论更充分地发展后,它们的区别就非常清楚了。
领取监督工资的人的工作是管理投资。它的特征完全是金钱的,其直接目标是“获利最大的机会”。如果这种工作间接地增加了有用性或者提高了消费品的总产量,那只是投资者收益所依赖的市场价值提高后的一种偶然的附带结果。然而古典学说直白地指出,监督工资是更高级的生产力的报酬,古典生产理论俨然是一种投资理论,它视生产所得和金钱所得为相同的东西。
生产过程中投资之所以替代了生产成为核心的、实质性的事实,不只是因为接受了快乐主义,而且还因为快乐主义与经济形势结合在一起了,这时的经济形势最为明显的特征是为获得收益而进行的资本投资及其管理。这种形势形成了对后来被称为资本主义体系的当时那种经济事实的常识性理解,在这种体系中,金钱业务和市场现象是支配性的事实。但这种经济形势也是快乐主义之所以在经济学中得以流行的重要基础;从而我们也许可以把快乐主义经济学看成从市场的角度对人性的一种解释。市场和“商业世界”(要求商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调整他的动机以适应它)到这时已经取得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以至于商业事件的进程已经是任何个人所不能控制的了;同时后来逐渐流行起来并控制了市场的那些影响深远的财富积累机构在这时还没有处于最为显著的位置。市场事件的进程无情地向着与任何个人的便利毫无关系或者毫不遵从任何个人的便利的方向发展,它的发展也找不到一个遥不可及的目的。这种金钱世界中的人要对这种形势作出敏捷的反应,调整他出售的货物以适应需求的变化,从而实现某种结果。他从交易中获利,并没有让与他交易的人受损,因为他们都是在认为值得的情况下才会进行交易。一个人获益并不需要另一个人受损;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就会有一个净所得。
快乐主义先入之见在金钱所得方面的一个并不明显的影响,是古典学说没有区分作为投资的资本与作为生产设备的资本。当然,这一点与前述的内容密切相关。生产设备促进了物品的生产,从而资本(积累的财富)就是生产性的;资本的平均报酬率代表着资本生产性的大小。原始资本数量的大小是对已积累的财富能够获得的金钱收益最明显的限制。因而,资本限制着工业的生产性;物质福利的提高所需要的最重要、最为必需的条件是财富的积累。在讨论生产改进的条件的时候,“技术状态不变”是一个常见的假定,这个假定对于除了平均利润理论以外的其他所有目的来说,都排除了最为重要的事实。在这个假定下,投资就可以从一种业务转移到另一种业务。因此,生产资料就是“流动的”。

这样,在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手里,政治经济学被发展成为一种财富(在金钱意义上来使用这个词,将其当作要服从于所有权的事物)的科学。经济生活中事物的进程被当作一种金钱事件的序列,经济理论成为一种应该发生在完美状态下的理论,在这种状态下,金钱数量的交换不会受到干扰,也不会延迟。在这种完美状态下,金钱动机完美地发挥着作用,引导着经济人的所有行为正直地、无差别地、坚定地以最小的牺牲寻求最大的收益。当然,纯洁的“经济人”处于其中的这种完美的竞争体系是一种科学的想象,不能把它当作一种符合事实的表达。它是抽象推理的一种手段;它公认的适用性只能扩展到抽象的原理以及那些仅仅由抽象所支持的科学的基本法则。但是,就像这类情况所显示的那样,它一旦被接受和吸收为真实的东西,尽管也许不是当作实际的东西,它就成为了研究者思想习惯中的一种有效要素,并接着会形成研究者的事实知识。它逐渐会成为实质性或者合理性的一种标准;而且就像许多关于事物的“趋势”的主张所表明的那样,事实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受到它的约束。
在人性的快乐主义特征的作用下,人的发展趋向于这种被西尼尔称为“人类的自然状态”的完美状态;因此不成熟的实际情形就被解释为近似于这种自然状态。凯尔恩斯的“假设科学”这种纯理论“从人性的原理和外部世界的法则和事件的原理——物理的、政治的、社会的原理——来追溯财富的生产和分配现象的原因。”但是,由于产生人的经济行为后果的人性的原理,就财富的生产和分配而言,只是简单而不变的快乐主义因果序列,所以人性因素就完全可以从这个问题中消除,从而获得极大的简化和便利。作为一个不变的中介条件的人性被消除了之后,这种情形下的所有制度特征也被消除了(在纯理论的自然的或者完美的金钱体制下,制度也被当作类似的恒量),财富现象的法则就根据剩下的元素来阐述。这些要素就是人们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处理的那些可销售的东西;从而,经济法则也逐渐成为财富和投资的各种要素——资本、劳动、土地、相互间的供给和需求、利润、利息、工资——之间的代数关系的一种表达。即使是信用和人口之类的概念也逐渐变得与人的因素无关,并且作为一些通过价值交换发生作用和反作用的基本因素被纳入那些脑袋里盘算着自己的福利的精明人的计算之中。

总而言之,主要与生活的金钱方面有关的古典经济学是一种评价过程理论。但是,由于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做出评价的那个人的人性对金钱刺激的反应既简单又恒定,而且也因为除了对金钱刺激的这种反应之外,没有其他的人性特征合理地表现在经济现象中,因此评价者本身就应该被忽略或者排除在外;这种评价过程理论从而成为一种那些受到评估的事实在金钱上的相互作用的理论。这是一种不考虑评价因素的评价理论——一种从生活的普通附属品的角度来陈述生命的理论。
在古典经济学表现出来的这种先入之见中包含了自然权利和自然秩序的残余,灌输了流行于十八世纪的英国的那种特有的机械的自然目的论,被英国的平常倾向弱化为一种中性的风格——这种平常习性在那时候比先前任何阶段都要强烈。这种从因果关系的角度解释事物的平常习性之所以增强,部分原因在于工业中更多地采用了机械过程以及机械成为最重要的原动力,部分是因为(作为前一个原因的结果)贵族和教士阶层的持续衰落,部分是因为人口密度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贸易组织和商业组织更高程度的专业化和更大的规模。自然科学知识也伴随着机械工业的发展按照同样的方向传播;现代文化中那些较不引人注目的因素也已经变得明显。
万物有灵论的先入之见并没有消失,但它失去了活力;它在一定程度上被暂时搁置,尤其是已看不到对它的公开承认。它主要在以下情形中会比较显而易见:对于任何可能出现的、自己的习惯或者性情上倾向于认为是正确的和好的结果,古典作家暗地里乐于将其当作一种即将来临的、确定的东西。从而古典经济学家明显地倾向于一种利益和谐的学说,并且有些不慎重地准备用在那种人们“受自然供应物所驱使”的完美的货币经济中理想的要求下应该发生的事情来陈述他们的概括。由于他们的快乐主义先入之见,由于他们对金钱文化方式的适应,以及他们暗地里坚持的自然总是对的这种万物有灵论的信念,古典经济学家知道,那种理所当然的、所有事物都要趋向的完美状态,就是没有矛盾的、仁慈的竞争体系。因此,这种竞争的理想提供了一个常态,而是否符合这个常态则是绝对经济真理的检验标准。如此形成的立场引导着古典作家观察和理解事实时的注意力,他们在最不可能的地方找到了符合或者接近这个常态的证据。他们的观察在很大程度上是说明性的,这也是观察的普遍特征。在这方面对于古典经济学家来说特别的是他们在解释中使用的特殊的程序标准。由于获得了一种绝对的经济标准的立场,他们就成为了所谓的“演绎”派,尽管事实表明他们一贯是在对经济现象的因果序列进行考察。
对观察到的事实的概括变成了对这些事实的标准化,变成了根据使绝对的经济实在得以实现的正常趋势来阐述这些事实是符合还是偏离了正常趋势。经济合理性的这种绝对基础或者最终基础超越了那种认为观察到的现象互相联系的因果序列。它与具体事实之间的关系不是那种具体事例中可以找到的因果关系,从而它既不是原因也不是结果。它与古典经济学家公开运用的“精神”论据和“物质”论据都没有多少关系。它与这里讨论的过程的关系是一种外在的合理性——也就是说,是一种仪式上的合理性。在它的帮助和引导下形成的知识体系从而就是一种分类学。
这里,我们举一个例子作为结论,那就是根据合理的经济趋势被标准化的货币。货币成为了一种价值尺度和一种交换中介。它已经主要成为一种金钱交换的工具,而不是像亚当·斯密过去所做的那样,将它标准化为传播消费品的一个流通毂轮。在货币法则(像金钱生活的其他现象一样)中阐述的各种关系都是客观价值的生命历史中包含其正常功能的关系,这些关系在“自然”状态这种完美的金钱情形下生长、变化,获得了它们的本质。我们把神话制造者们的那些创造物、货币数量论和工资基金学说都归为一种类似的标准化的产物。

经济学的先入之见(三)
前面已经说过,伴随着早期经济学家的先入之见而出现的变化是一个有一定顺序的继承关系。这种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后一辈经济学家据以取得理论成果的那种公认的终局性基础表现出一种逐渐的变化,他们满足于根据这种基础得出结论,他们对事件的分析或者对现象的细究并没有超越这种基础。在可以被称为经济实在的准绳中存在一个相当完整的发展序列;或者换句话说,经济学处理和评价事实的观点呈现出一种发展的状态。
那个时代广泛流行的观念是,在事件序列中存在一种一贯的趋势,即科学的职责就是探知和利用——这种观念可能有坚实的基础,也可能没有。但在引导科学家工作的知识标准序列中也存在着这样一种一贯趋势,这种观点不仅是根据过去的事物进程得出的一种概括,而且还存在于事物的本质之中;因为知识标准具有思想习惯的性质,而习惯不会与过去脱离关系,表现在习惯中的遗传的自然倾向也不会单纯地随着时间的流逝就无缘无故地发生改变。比如在法律和制度领域就是这样,在科学领域也是如此。人们会一直认为那些在引导人的行为和引导人际关系中已经被当作好的、确定的东西就是真实的、权威性的、不容怀疑的,直到后来变化了的情形产生的要求迫使过去的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从而才会改变当时决定人的行为正确性的那些思想习惯。因此,在科学中,古老的终局性基础一直是对科学真理的一种恰当的、有效的检验。直到后来,生活的迫切需要发生了改变,使得思想习惯与公认的、关于什么是最终的、自身具有合理性的条件(任何给定情况下的知识都必须渗透的条件--——本质的实在)的观念不完全一致,从而才迫使思想习惯发生改变。
知识的根本条件或者基础总是具有形而上学的特征。它是某种类似于先入之见东西,未加批评就被人接受,但又应用于科学所涉及的所有问题的批评和证明之中。一旦它受到批评,在某种程度上就会被一种新的、多少改变了的阐述所替代;因为受到批评就意味着如果它不改变的话,就不能适应已经改变了的、它作为基本原则为之服务的思想习惯。像其他习俗一样,它受到自然选择和选择性适应的约束。科学研究和科学意图中根本的形而上学因而逐渐地(当然也是不完全地)发生变化,就像习惯法和公民权利中根本的形而上学一样。就像在法律框架中一样,现在已经无用的、失去意义的关于身份、等级制度和先例的先入之见大多发生了变形和退化,而不能说完全被废除了(遗产、既得利益、不追究过期债务、政府强迫个人支持既定政策的能力,这些都是明证),因此在科学中现在的一代人还没有看到决定早期古典政治经济学观点的那种形而上学突然的、无影无踪的消失。对那些坚决地反对古典学说和方法的荒谬性的经济学家也是如此。用马歇尔教授的话来说,“在科学的发展中,连续形并没有真正遭到破坏”。
但是,尽管没有破坏,但却有变化——比我们中的某些人乐意承认的更大的变化;因为谁不愿意用自己的现代观点来重新解读那些大师们令人信服的言辞呢?
如果从现代眼光来看,而且不以现代的标准来衡量过去的成就,那么也许渐渐会发现本世纪中叶那种政治经济学形而上学的或者先入之见的内容看起来非常的古怪。这一学科所坚持的与这里的考察有关的两种真理标准是:(1)快乐主义—联想心理学,(2)不加批判地确信除了社会个体成员有意识的目标之外,事件的进程中还有一种改良的趋势。这种改良性的发展趋势公理在经济社会或者国家中被塑造为一种对有机的或者准有机的(生理的)生命过程的信仰;支持这种信仰的事实是,国家或者社会的生命史受到成长、成熟、衰亡这样的自动循环的约束。
这种基本原则的概述忽略掉那些可以忽略的内容之后,将具有以下特点。(1)根据快乐主义心理学或者联想心理学,个人行为暗自否定了所有精神上的连续性以及随之出现的目的论趋势,后来的心理学以及后来建立在这种心理学基础上的科学常常坚持、并可以从中发现这样一种目的论趋势。(2)这样一种精神上的或者准精神上的连续性和目的论趋势,在涉及非人类的序列或者集体生活的事件序列的时候,不加批判地得到肯定,现代科学坚持不懈地断言这种连续性和趋势都是不可辨知的,或者说,只要它们是不可辨知的,对它们的承认就离开科学这个主题了。
这里尽量简化地概述的这种情况(这种简化也许是可以接受的)体现在始于穆勒和凯尔恩斯、也可以说始于杰文斯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普遍的形而上学基础中。在这里对穆勒和凯尔恩斯的讨论也适用于后来的科学进程,尽管其影响在逐渐减弱。
到本世纪中叶,科学的心理学前提不再像边沁和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的时代那样单一和简单。比如在约翰·穆勒那里,边沁那种单纯的数量上的快乐主义已经被一种复杂的快乐主义所取代,这种快乐主义假定在使动机得以产生的各种不同的快乐之间存在质的差异。当然,这种快乐主义教条的变化意味着一种对严格的快乐主义基础的违背。这个时期与这种进步联系更为密切的本质上的变化是随之而来的当时已形成的联想心理学的改进(至少被看成一种改进),通过这种改进,引入了“类似”(similarity)的思想以补充“接近”(contiguity)的思想。在约翰·穆勒和贝恩(Bain)的著作中都明显地表现出了这种变化。尽管所有的创造性都用在了维护这种新理论联想的合理性上,但还是要承认它是一种明显的创新,与旧观点是不同的。快乐主义的改进也是如此,从而新的联想理论不再能够把它所讨论的过程当作一个纯粹的机械过程、当作把项目简单串联起来的过程来解释。印象的类似性意味着在发生联想的大脑中对印象进行比较,从而意味着对感知者某种程度的建构作用。感知者从而被解释为进行感知的一个行为人;因而,他肯定持有控制着感知过程的一种观点和一种目的。要感觉到类似性,他必然受到对结果的一种兴趣的引导,必然会“留意”结果。这同样适用于引入质的差别的快乐主义行为理论。在一种情况下的知觉与另一种情况下的判断力不再是受外部因素强制的那个简单的、个人的同质变化序列的单纯记录。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的感知或者判断行为有一种精神上的——也就是说活跃的“意识形态上的”过程连续性。
正是由于脱离了较严格的快乐主义前提,穆勒以及他之后的凯尔恩斯才能够对例如早先的生产成本决定价值的学说加以改进。由于引导人们选择职业和居住场所的动机因人而异,因阶级而异,而且不仅是程度上的差别,还有类型上的差别;也由于从先辈那里得来的各种遗传特征和习惯对人们生活中的选择产生着不同的影响,从而不能只依靠纯粹数量上的金钱刺激来决定结果。有很多变量决定着不同阶级和不同社会对金钱刺激所作出的反应的快慢;只要这种情况持续下去,我们所讨论的各个阶级或者社会之间就不是竞争性的。在这些不存在竞争性的群体之间,决定价值的标准就不是被绝对化的生产成本标准,而只是相对的生产成本标准。生产成本准则从而被改为相互需求准则。这种修订的生产成本学说只是被保守地加以扩展,它强调的是使非竞争的群体得以阐述和维持的金钱环境。只要可能与早先的学说一致的地方都得到了小心的保持;但超金钱的因素毕竟(即便有些勉强)得到了理论体系的接纳。因此,也由于动机有强有弱,快乐程度有大有小(动机的程度也有不同),所以即使只是数量上的金钱刺激,其反应也会有所区别;而且由此引发的行为也会有大为不同的结果。由于从或强或弱的动机中照此产生的行为不再被简单地当作在趋向于仁慈的完美状态的自然法控制下,对刺激的一种机械式的适当效果的表现,从而即使是在标准的金钱刺激下产生的行为结果可能也会表现为对社会有利或者不利的形式。因此,自由放任就不再是对社会疾病的可靠治疗方法。人类利益仍然被标准地视为一致的;但具体的个人行为已不一定要服务于这些一般的人类利益。因此,除了金钱需要的绝对影响之外的其他诱因必然会导致阶级或者个人的努力与社会利益相一致。“证明其小前提”就成为自由放任的倡导者的义务。下面这种说法不再是自明的:“自己的利益倾向于和谐地结合起来,倾向于逐渐增加全体的利益。”
一旦快乐主义结构被严重地修改之后,自然权利先入之见就立刻消失了。事实和权利不再吻合,因为权利存在于其中的个人已经不再只是产生人类行为的各种自然力量的一个交叉点。自然自由的结构——假定事物是由那些在个人选择的各开放领域之间自由地发挥快乐主义的作用、确保实现正确结果的自然法则构成的——属于快乐主义的心理学;因而,无论是作为前提还是作为信条的自然选择和自然自由学说的消逝,与这种信条在理论上得到接受所依赖的行为有效性结构的消逝是一致的。从而,半个世纪以来,快乐主义信念和联想心理学信念的瓦解,以及科学思考中伴随的那种对自然权利的信仰、以及对自然良性秩序(自然权利教条是自然良性秩序必然的结果)信仰的消失,这两者之间并非只是一种巧合。
当然,我们并不是据此就认为后一种心理学观点和前提与原来的观点和前提相比,意味着行为对环境的依赖要少一些。事实上可能正相反。后来思想的普遍特征是经常从因果条件出发对现象进行详细的分析。在这方面的现代流行语是“对刺激作出反应”;但反应的方式被认为已经发生了变化。对刺激的反应,以及从根本上说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刺激的反应幅度,是受到影响力约束的;而有机体的构成及其在发生影响时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将发生什么样的刺激,也决定着反应的方式和方向。
后来的心理学是与快乐主义的形而上学心理学不同的生物心理学。它并不把有机体视为一种因果连锁中断(causal hiatus)。“反射弧”(reflex arc)中的因果序列无疑是连续的;但这种连续性并不像从前那样是从传导一种震动的精神实质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而是从有机体生命活动的意义上来理解的。人类行为被视为对刺激作出反应的有机体的行为,根据向性运动来说明人类行为,其中当然包括了影响和反应之间非常紧密的一种因果关系,但同时也把有机体归结为一种生活习惯,归结为面对构成其环境的力量复合体时的一种自我引导和选择性注意(selective attention)。这种在环境力量影响下构成有机体生活习惯的向性运动复合体选择性地发挥的作用被认为是任意的。
因此,与老心理学的快乐主义阶段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替代老心理学的新观念的典型特征是承认行为人的一种选择性的自我引导生命过程。快乐主义寻求的是对(可能的)行为结果的因果决定,后来的观念是从使人成为机能性的行为人,也就是说,使人成其为人的倾向复合体的角度来寻求这种决定因素。这种新观念不再认为快乐从根本上决定人的行为,而是认为导致行为得以发生的向性运动倾向从根本上决定了什么才是快乐的。对于现在的目的来说,人性及其与环境的关系方面的观念转变的结果是:新观念根据倾向来解释行为,而老观点旨在根据对行为的刺激及其副产品来解释行为。因此,简单地说,这里所说的科学中原先的先入之见是根据惰性、无效果的因素来解释行为,而与之相反,新的先入之见是根据机能来解释行为。
前面已经表明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形而上学的第二个重要内容——对改良趋势或者自然的良性秩序的信仰——与快乐主义的人性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但这种联系要比前面说到的更为密切,是一种更为有机的联系。二者的联系极其密切,要么同时成立,要么同时都不成立,因为后者就是前者的对应面。事件的趋势学说把目的归因于事件的序列;也就是说,它赋予序列一种自主的、目的论的特征,这种特征约束着序列的所有步骤,使其达到那个假定的目标。但自主地达到的那个既定目标必须是单一的目标,必须惟一地包括所有实现目标的行为。从而实现目标的中介条件就没有自主性。因此作为中介条件的人没有自主性,否则就会违背这一假定。因此,给定一个固有的事件改良趋势,人就只是序列中的一个机械的中介。严格的快乐主义就是从这种机械的中介条件来解释人性。据此,赋予人的行为更多的目的论特征,对事件复杂性的考虑就会更少。或者可以反过来说:赋予事件进程的目的论意义上的连续性越少,对人的生命过程的考虑就会越多。后一种表述形式也许指明了这样的方向,即与前一种表述形式相比,在后一种形式中因果关系的作用更为密切。两种形而上学前提由此发生的变化失去了它们过去的影响和对称性,从而意味着假定的人性从无生命的现象向人的(部分)转变。
顺便提一下一个可能有些离题的细节,但它对后来的经济思想来说并非全然没有意义,那就是从事件序列中排除人性,从而排除意识形态的内容,以及越来越多地从人的角度来考虑行为——这一切难免会越来越多地寻求从过程而不是从结果(这是原先的知识体系的习惯)来理解现象这种变化的附带结果。由于这个原因,越来越多地运用的范畴是过程的范畴——“动态”范畴。但应用于指导性行为、应用于自主行为的过程范畴是目的论范畴;而在序列的组成部分被认为没有自主性的一个序列中应用的过程范畴,从这个概念本身来说,是非目的论的、数量的范畴。结果,在应用于指导性行为的时候包含在过程概念中的连续性就是一种精神的、目的论的连续性;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即非目的论序列中的过程概念包含了一种数量的、因果类型的、本质上说是能量守恒意义上的连续性。这样,在知识的阐述中越来越多地采用过程范畴可能要归因于现代机器工业的认识论准则,技术的要求强化了根据过程来理解现象。过去的生产形式就不同,在那里既没有明显的机器过程如此经常性地要求按这样的方式来理解,也没有如此强烈的需求去清楚地认识实际发生的过程中的连续性。在这方面,工业社会的现代生活准则与过去流行的身份和剥削传统的准则之间的对照更为显著。
我们回到自然的良性秩序或者改良趋势问题——作为经济信念的一个信条,它的消逝并不是由于后来的古典经济学家针对其认识论上的不一致而对它进行的批评所导致的。作为一种所谓的对事实的说明,其价值受到检验,而有证据表明它并没有价值。对自动实现的趋势的信仰才刚刚被当作一种明确地适用于经济生活琐事的利益和谐的信条得到彻底而详尽的表述——比如在巴师夏(Bastiat)那里——就开始衰落了。凯尔恩斯以他惯常的简洁而尖锐的风格完成了对巴师夏的特殊信条的颠覆,并使其永远不会再被重新提起。但凯尔恩斯不是古典经济学的毁灭性的批评家,至少他并没有这样的意图:他只是古典学说的解释者和继承者——也许还是最明白、最忠实的继承者。他虽然驳斥巴师夏、怀疑巴师夏的特殊信条,但并没有把自然秩序完全从科学中清除。他限定并改进了自然秩序,在这方面与穆勒对快乐主义心理学原则的限定和改进非常相似。正如穆勒和他那一代人的伦理思想更多地把人性因素引进了快乐主义心理学一样,凯尔恩斯和科学方法的思想家们(比如穆勒和杰文斯)在物质因果过程中减少了人格的或者目的论的内容。这一工作当然决不是凯尔恩斯一个人的成就;但他也许是经济理论的这种改进最好的代表。经过凯尔恩斯的修订,经济学的基础成为了一种无生气的常规观念。
在凯尔恩斯的时代,除了物理学之外其他领域的思想家的风尚是把他们的科学视为方法上的引导,视为他们努力认识的科学理论观念的正统。此外,物理学巨大而丰富的成就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对物理学中已经得到证实的方法引起了一种几乎是本能的偏向。这一领域中的思维方式为任何领域从事科学考察的学者所熟悉,渗透到了他们对任何主题的思考中。对英国的思想来说这一点尤其突出。
“自然法”只是经验上的概括,甚至只具有算术平均数的性质,这些已逐渐成为物理学中的常见现象。甚至现代物理学基本的先入之见——能量守恒定理,或者数量连续定理——也被称为是一种经验上的概括,是通过实验归纳验证得到的。确实,支持这个定理的所谓证据一开始就认为整个结论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在确定其真实性的论述的每一步中始终都将其当作自明的公理来使用;但这一事实强调了那些只承认经验概括惟一有效性的经验论者所坚持的不变信念,而不是对其表示怀疑。如果他们可以公开地承认知识的除联想之外的其他任何起源的话,他们将会看到,在联想的机械基础上来对机械事实的所有经验所依赖的前提进行解释是不可能的。经验应该源于除机械源泉外的任何一种起源,或者说除了因此形成的经验基础之外的任何一种基础应该被允许成为任何一般原理的基础——这一观念与那些受过联想心理学学派训练的人所抱有的成见是矛盾的,不论在实践中他们必定在多大程度上违背这一观念。任何一种具有个人性质的因素都不能进入这些基本的经验概括;从而任何具有自主的、或者目的论运动性质的因素也不能被包括到被当作“自然法”的概括中。自然法一定不能包含任何程度的人的因素,更不用说一种较远的目的了;但除此之外,自然法依然还是包含了序列的“法则”。现在,自然法被简化成了无生气的东西,比如穆勒,他简单地把自然法描述为经验上确定的序列,甚至排除或者避免了所有因果连续性(按照对这个词通常的单纯理解)。在穆勒的观念中,序列的组成部分之间不再包含有机的联系或者连续性,而这些联系或者连续性是包含在因果关系中的,不是由“和”字来表示的。他致力于建立动态序列,但他始终把自己限制在静态的条件下。
从而,在联想心理学的引导下,在归纳研究中对不连续的陈述在那些经济学家——穆勒和凯尔恩斯是他们的典型——手中达到了极至,他们的名字已经与现代科学中的演绎法联系在了一起。他们清楚地看到,作为科学归纳前提的因果连续性观念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假设;他们否定了其不可靠的基础,从而避免了这种不可靠,而且把因果序列理解为并存和连续性的一种统一。然而,由于在考察者所考察的现象中没有什么地方能直接观察到一种严格的统一,因此就不得不通过对现象努力地进行解释、以及不断的提取、并且还要考虑到干扰的情况来找到这种统一,不论在因果连续性受到否定的地方干扰的情况的含义是什么。在这种解释和篡改中,考察者怀着一种对自然序列的规律性的确信继续前行。“自然绝无大跃进”:在知识的联想理论较为严格的界限中,这是一个没有内涵的公理。
在谈到序列的规律性之前,推理者必须选择一种观点,那就是认为序列满足还是不满足实现规律性的条件;也就是说,要认定研究的对象是不是一个序列。正如其他任何情况一样,这里也不能避免所有形而上学的前提。使经济学从早期古典阶段过渡到了现代阶段或者半古典阶段的联想论者选定一致性的形而上学阐述作为他们的引导性观点——从本质上说,也就是知识的联想理论的“类似”。如果不折不扣地完全接受联想论的话,这必须被称为他们的伪核心(proton pseudos)。一致性的观念在类似法则和均等法则中被证明是有效的,对现代心理学家来说,很显然两种法则中都假定了一个先于经验信息、控制着经验信息的真理的形而上学基础。但把一致性假定当作对科学真理的检验的优点是,这样做避免了一切对信息被赋予的实质进行的公开处理,而在因果观念的公开使用中,这种处理是必须的。作为知识的构成内容,信息相互之间是一致的;从而,可以就在这种一致性的基础上,通过一种逻辑上的合成和串联来对它们进行处理,而不需要科学家去寻找它们之间的动力学关系或者原动力关系,从而表面上避免了过程的形而上学色彩。如果单纯被当作理论综合体的各项环节的话,序列相互之间就是统一或者一致的;因此它们就成为一种知识体系或者知识准则的元素,在其中,对理论真理的检验就是看知识体系与它的前提之间是否存在一致性。
所有这些情况下都有一种非常明显的讲求实效的表现,而且在表面上避免了所有关于实在或实质非经验的、或者非机械的标准的形而上学虚假推断。就这样,构成这样一种知识体系的概括就由知识体系本身来说明了;而且如果按照与知识体系主要假定的一致性或者均等性适当地阐述了所谓同一性,理论考察也就完成了。
这一代经济学家系统性知识的具体前提是某些特定的关于人性的非常简明的假定,以及某些特定的对物质事实稍微不那么简明的概括,将其假设为机械上的经验概括。这些假定为常规提供了标准。无论什么样的事件状态或者事件进程,只要与这些假定一致,就是正常的;无论在任何地方发生了对事件的这种正常进程的偏离,都被归因于干扰因素——也就是说,都被归因于没有包含在科学的主要前提中的因素——而且这样的偏离是作为限制条件来考虑的。在科学所处理的事实中,这样的偏离和限制条件是经常出现的;但是由于与根本假定不一致,在科学体系中就没有它们的位置。那些构成了经济学家的理论知识的科学法则是正常情况的法则。正常情况在具体事实中并未出现。因此,用凯尔恩斯的话来说,这些法则是“假设的”真理;经济学是“假设的”科学。他们仅仅把具体事实当作按照根本假定来解释、从根本假设中抽象出来的事实。因此,经济学是一种正常情况的理论,根据与正常情况的相似程度来讨论生活的具体事实。也就是说,经济学是一门分类学。
当然,在这些经济学家的实际工作中,他们并不是始终坚持这种严格的常规观点;他们也并没有始终如一地回避单纯地把因果关系归因于所讨论的那些事实。在科学主题的细节研究中,他们就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遗忘了因果序列仅仅意味着经验上的同一性这一联想论者的假定。尤其在穆勒那里,常规已经在明显的常识面前变得不那么死板了。但是科学的主要真理或者法则仍然是假设的法则;对科学实在的检验仍然是与假设的法则的一致性,而不是与事件的实际的一致性。
这样,视事件的关系或者序列为受到一种外在的、目的论意义上的因素有序引导的那种早先的、更古老的科学的形而上学,变成了一种常规的形而上学,它断言事件不是受到外在因素的限制,而是自身满足于正在确立的关系,满足于均等,满足于同质,满足于关于经济均衡条件的理论。它没有忽略、甚至可以说没有轻视经济生活的运动或者过程;但是,最终阐述的纯理论不是动态的理论,而是静态的理论。当然,这门科学的具体对象是经济生活过程——在这里是必然的——而且必须被当作有关所讨论的现象的动态问题的科学;但是,即便如此,这种动态问题的目标是如何决定过程的结果以及结果的趋向性的理论,而不是一个过程理论。过程是按照它所趋向的或者应该趋向的均衡来评价的,而不是相反的情况。考察的终点是寻找过程的结果和系统实现均等的那一点。这一点并不是进一步的考察的起点。这门科学探讨的是一种平衡系统,而不是一种扩散(proliferation)系统。这正是它与后来的进化科学典型的区别。这门科学的这种典型倾向使得它的代表凯尔恩斯在自然科学中寻找经济学的类似学科的时候如此容易地偏向于化学而不是有机科学。当然,凯尔恩斯所找到的化学是他那个时代公认的那种带有典型的分类学特征的化学,而不是后来那种实验意义上的遗传理论。

经济学的常态观所赋予的特性似乎具有一种过于强烈的客观、公正的含义。在遵循古典传统的现代经济学家的许多著作中都有这种缺陷。甚至凯尔恩斯的诸多理论也是如此;但凯尔恩斯关于科学目标和科学方法的观念却不是这样。凯尔恩斯所接受和发展了的那些经济学家的理论其实并没有根据绝对客观的基本态度来讨论正常情况。他们的理论中仍然保留了足够的较古老的目的论形而上学,因此而认为他们是自由放任的倡导者这种谴责显得是可信的。不受约束的人类行为将带来最大的人类幸福这种功利主义的先入之见——本质上是自然权利的先入之见——在凯尔恩斯的时代就像“正常的就是正确的”这种假定所表明的那样,保持着强大的影响力。包括凯尔恩斯在内的经济学家们所关心的不仅是寻找什么是正常的、决定什么是正常的完美答案,而且他们还尽力去认可这种完美状态。正是对正常就是正确这种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不加批判的、隐含的认同,为普遍流行的偏见提供了似是而非的基础,这一点引起了凯尔恩斯的注意。这种偏见就是政治经济学“认可”某一种社会安排,并“谴责”另一种社会安排。在论“政治经济学和自由放任”的文章以及论巴师夏的文章的大部分内容里,凯尔恩斯反对这种对两个实质上不相关的原理或者范畴未加批判的认同。但是,尽管这是凯尔恩斯实质性地发展了的许多经济学观念中的一个,他自己的结论还是表明他并没有彻底地脱离这种偏见,尽管他同这种偏见进行了非常有力的斗争。不必再指出在这方面大大受益于凯尔恩斯学说的许多后来的经济学家仍然明显地抱有这种偏见。尽管凯尔恩斯在这方面无疑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他的成就只是减少而并没有消除他所反对的那种站不住脚的形而上学。
在凯尔恩斯对正常价值的附加说明里,他以一种令人好奇的简洁形式表明了一般观点从万物有灵论意义上的目的论到分类学的进步。当他接受了这个新词所包含的后一种观点的时候,凯尔恩斯就变成了公认的理论结果的解释者。公认的理论结果不会遭到破坏性的批评。目标是在不足的地方对它们加以完善,并且去除那些可能不需要的、或者科学的概括所不能涵盖的内容。在他的修订中,凯尔恩斯并没有承认——也许是没有感觉到——观点的任何实质性转变,或者理论实在公认的基础任何实质性的变化。但是他对一种非目的论的分类学的发展仍然改变了他的理论探讨的范围和目标。对正常价值的探讨也许就是明证。
凯尔恩斯并没有满足于指出(像亚当·斯密一样)价值将“自然地”与生产成本相一致,或者由生产成本来度量;他也没有满足于指出(像穆勒一样)生产成本在长期“必然地”决定价值。“这……过于限制了这种现象的考察范围”。他关心的不仅是决定价值趋向于正常价值的一般趋势,而且还关心限制这一趋势、决定价值所趋向的正常状态的那些特有的环境。他考察的是一个正常的经济系统内的价值现象,而不是与目的论的或者快乐主义的那种可辩护的完美状态相关的价值形式及其实现途径。因此,他的考察变成了对市场价值的环境的一种详尽但又有偏见的分析,分析什么样的环境是正常的;也就是说,分析约束价值的什么样的环境一般是有效的,同时又与经济理论的前提是一致的。只要这些有效条件没有被视为反常、从而没有被排除在理论考察之外,它们就是在任何现代工业社会里必然出现的快乐主义的评价过程得以产生的环境——这种环境强化了对事实产生快乐的能力的认同和评价。这种环境不像在原来的生产成本学说中那样决定花费在有价值的物品的生产上的精力的数量。因此,正常(自然)价值不再(像亚当·斯密认为的那样,在某种程度上像继承他的学说的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的那样)是价值理论中首要的或者初始的内容,市场价值是实质价值的一种近似表现,实质价值控制着市场价值。这种观点并没有像过去那样从陈述曾经被视为构成物品的实质价值的人力花费出发,把市场价值解释为物品实质价值近似的或者不确定的表现,而是从相反的方向来分析。这种观点的出发点是市场价值的范围以及决定市场价值的议价过程。议价过程被当作不同的痛苦类别和痛苦程度之间的一个有差别的过程,这样一个议价过程的平均结果或者调和的结果就构成了正常价值。仅仅是由于痛苦经历与随之而来的花费(无论是劳动还是财富)之间一个假定的均等,如此决定的正常价值就被当作投入到有价值的物品的生产中的生产力的表现。成本仅仅被当作不同个人的牺牲或者痛苦的不确定的均等,成本因素被淡化了;而被强化的议价过程被当作一个评价过程,被当作个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平衡,随之而来的就是相互需求法则逐渐替代了成本法则。与过去的生产成本理论相比,这里的理论显然更充分地考虑了决定价值的直接原因;但它考虑的是解释系统内各元素间的相互调整和相互作用,而不是要么解释一个发展的序列,要么解释一个预先决定的结果。
对生产成本理论的这种修正之所以采取相互需求原理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了以牺牲来表示成本这种一致的简化的影响——与过去的快乐主义者相比,这种简化得到了凯尔恩斯更为一致的贯彻,而且凯尔恩斯的继承者们将其扩展到了更广阔的范围。经过这种发展,成本学说不仅与新快乐主义的前提更为一致,因为它在更大的程度上强调了个人差别因素,而且它也为这一学说提供了一个更为一般化的经济行为,增加了它作为划分经济现象的普遍原则的有用性。在杰文斯和奥地利经济学家对快乐主义价值理论的进一步阐述中,同样的牺牲原理逐渐被当作理论的主要基础。

后来的经济学家的假定与穆勒和凯尔恩斯有很大的差别,我们在这里无法谈论这些后来的理论的基础。在此只能谈一谈后来的这些发展非常普遍的特征;但即使是现有理论的这些普遍特征也不能与过去的思想阶段的相应特征等而视之。关于现在的或者过去不久的作家们在不同科学目标和基本态度之间,以及多少存在分歧的观点之间的自然选择方面的工作尚未产生影响;试图去预测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于未来的选择结果是非常危险的。至于马歇尔教授、坎南先生、克拉克教授、皮尔逊(Pierson)先生、洛里亚(Loria)教授、施穆勒教授、以及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所提出的理论工作的方向,我们不需要马上判断他们是否延续了现代经济思想和考察。这里我们也不会试图为相对公认的两三个主要理论“流派”的观点作出定论,除了与这里的讨论有关的几个明显的发现之外,所谓的奥地利学派与新古典学派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是它们所强调的内容不同而已。现代的古典观点与历史学派和马克思主义学派的观点之间的差异更大一些——事实上,就同一个考察主题,前者的假定与后者的假定截然不同。因此,我们的考察只涉及最为明显地表现在上面追溯的古典经济学发展史中那一条完整的、连续的线索。甚至到了现代的古典经济学阶段,我们也有必要暂时将讨论的范围限制在一个与古典源泉关系尤为密切的谱系里,这个谱系同时又明显地适应于后来的思想习惯和知识方法。
在政治经济学的古典传统后来的发展中,凯恩斯(Keynes)先生*的著作也许是对学科目标和观念最为成熟的说明;而马歇尔教授的著作则是在古典传统引导下所取得的成就最好的例证。在凯尔恩斯的时代之后十二年或者十五年,凯恩斯先生解释了现代经济科学的目标,他的解释淡化了凯尔恩斯赋予这一学科的“假设”的特征;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明确地把经济学考察限定为探寻正常情况以及在正常情况下对事实的解释性归类。它更加充分地考虑了现代经济生活所有特征的起源和发展的连续性,更多、更密切地关注制度及其历史。这无疑(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因于来自德国经济学家的推动;它也反映了历史学派早期特有的那种特别含糊而混乱的反对态度。对于认为经济学是一种与“经济观念”有关的“规范科学”,或者是一种与“经济规则”有关的“应用经济学”这种概念,凯恩斯先生表现出一种宽容的态度。他这种态度体现的理论上的含糊不清来自于同一个外来源泉。凯恩斯先生对一贯的分类学观念并不完全的违背表现在他尝试性地采用了历史的、演变的阐述,也表现在他经常倾向于如此定义经济学的范围:不是对那些公认的非经济现象加以排除,而是用一种将所有现象都视为经济事实的观点来定义经济学的范围。他对这门科学的特征的描绘不是通过凯尔恩斯采用的那种限定事实范围的方法,而是把经济学视为对人们经济活动中的所有事实的考察。不再有专属于经济学学科的特定现象,经济学关心的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任何以及所有有关的现象。凯恩斯先生并没有完全走到后一种主张所指示的地步。他发现政治经济学“处理的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出现的现象”;尽管他从中得出定义的这种论述也许是说人类社会的所有活动都有经济含义,从而都应该用经济学观点来解释,但凯恩斯先生并没有从他的这种阐述中得出这一宽泛的结论。也不能说现代政治经济学实际上已经呈现出这种极端的情形所赋予的范围和特征。
上述引言所出自的章节在其他相关方面也非常重要,同时也是最有效的现代古典经济学的重要特征。经济学的主题逐渐成为了人类的“经济活动”,以及这些活动表现出来的现象。因此,比如马歇尔教授的著作从其目标上来说就是从理论上解释人类的经济活动(即便并没能时时做到这一点)——也就是考察使人成为经济行为人的物质生活资料的评价过程的各种形式和分支。经济学也考察均衡条件以及静止的正常状态的决定。它并没有明确地考察文化或者制度的发展,而文化和制度的发展受到经济要求或者所分析和描绘的行为人的经济利益的影响。任何赞同马歇尔教授伟大著作的读者——几乎是每一个读者——在他的著作中都会感觉到一种迅速而平稳的运动,以及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但这种运动纯粹是一种想象的、自我平衡的机制,而不是一个累积式演变的过程,或者对累积式演变的要求的一种制度上的适应。分类学的意义毕竟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同样重要的一点是,即使在讨论经济过程极具动态性质的特征的时候,比如不同的劳动力或者不同的工厂的不同效率、消费者的不同利益,马歇尔教授还是采用了得到广泛承认的租金这一实质上属于分类学的范畴。租金是一个金钱的范畴,一个收入的范畴,其实质是工作或者利益的一种最终条件,而不是一个变化的条件。它不是生产活动过程的一个要素或者一种特性,而是一种金钱现象,它源于给定的常规环境中的这个生产活动过程。在经济理论中,租金概念的使用范围无论多么广泛,无论历经了多少变化,它仍然还是像起初那样属于收入的类别。它是一个金钱的而非生产的范畴。用租金概念来阐述生产过程理论——就像马歇尔教授的著作那样——变成了根据生产的剩余(residue)来表述生产过程。尽管马歇尔教授对准租金和其他类似概念的说明具有伟大和恒久的价值,但他努力用一个结论性体系来展示一种流畅的过程使得这种说明过于庞大、难以处理、并且不一致,希望这种说法并不显得太过专横。
在凯恩斯先生把政治经济学的特征视为“实证科学”,并认为“其惟一原则是实现经济的一致性”的时候,对纯粹的分类学时代有一种古怪的怀旧情绪;而且在他采用联想论者的方法把自然法解释为“一致性”的时候,凯恩斯先生的观点也由马歇尔教授所证实了。但残存的这些以及其他分类学术语,甚至分类学的过程标准,并没有妨碍现代经济学家们有效地形成一种特征,这种特征必须被视为演变的而非分类学的特征。马歇尔教授在经济学中的成就与阿萨·格雷(Asa Gray)在生物学中的成就是一样的,他在很大程度上遵循了“系统植物学”传统,并坚持这方面的术语,而且大体上也支持其观点,同时还将此学科的进步大大推进到分类学以外的范围。
马歇尔教授表现出把经济生活当作一种发展的渴望;而且至少从表面上看,他的许多工作表面上属于这类讨论。在这种努力中,他的工作成为了后来许多经济学家仿效的典范。这一目标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中不断重现。他所选择的格言是:“自然绝无大跃进”——这个格言也许指明了现代经济学家对待经济发展问题、以及对待分类问题和经济政策问题的态度。他对发展的连续性、社会的经济结构的主张属于后来的一类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典范。所有这一切赋予其著作一种进化论的氛围。事实上,我们可以对新古典经济学(neo-classical economics)*与早先一代达尔文主义者的观点进行比较(新古典经济学的任何代表人物可能都不会感到这是一种冒犯),虽然这种比较在某种程度上不得不仅限于那些表面特征。现在的经济学家一般来说普遍都是进化论者。他们像其他人一样普遍接受进化论的一般结论,进化方法正是按照这些一般结论向前发展的。但在他们自己的科学中,用进化论者的方法对待事物的习惯在经济学家中间的接受程度还是非常不确定的。
进化科学最重要的假设,也就是始终作为考察基础的先入之见,是一种累积性的因果序列观念;进化经济学家习惯于承认他们所处理的现象受到这样一种发展规律的约束。赞同这种主张的表达无处不在。但是,经济学家们还没有得出或者想到一种让经济学考察可以始终在进化假设引导下进行的方法。以马歇尔教授为代表,尽管经济理论的阐述没有被视为是通过对经济制度和其他因素的发展变化的考察而得出的,但所得出的定理却被认为不但适用于(而且这无疑是合理的)过去的发展阶段,并且还有所保留地适用于未来的发展阶段。但应用于不同发展阶段的这些定理并没有对发展的序列进行解释,也没有对其变化的范围进行限制。它们很少(如果不是没有的话)谈到演替的秩序,很少谈到任何给定阶段的始终,也很少谈到任何给定的经济惯例或者安排与其他惯例或者安排的因果关系。它们表明了任何创新都必须服从的生存条件(假定创新已经发生),却没有表明变化发展的条件。当从进化的角度来分析,“一致性的说明”这种经济法则就成为具体情况下关于持续创新的上限和下限的定理。只有在这种消极的、不带普遍性的意义上,现在的经济法则才被看作是发展连续性的法则;另外,迄今为止,即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经济学家对这些法则的应用也不多见。
再者,作为应用于给定情况下的经济活动的法则,作为调节均衡的经济活动的法则,这种经济法则大体上是把经济活动限定在给定目的内的法则。它们是把人们生活中的活动所追求的其他利益都限定为经济(一般来说是金钱)利益的定理,而不是关于经济利益在创造一般的生活体系时采取的方式和影响程度的定理。它们在很大程度上阐述的是经济需要正常的限制性效应,而不是在生活习惯和思想习惯的激发和引导下,通过经济利益对人类行为的累积性修正和改变。这当然并不是说经济学家在将经济需要主要地归于文化成长方面是迟钝的,而是说(尽管我们反复提到这种主张)构成经济学说的框架的这些法则,当把它们看作对因果关系的概括的时候,是守恒的法则和选择的法则,而不是演变的法则和扩散的法则。这方面的事实(这只是一种老生常谈的概括)详细地表现在地租、利润、工资的法则,表现在生产报酬的增减、人口、竞争价格、生产成本之类的基本定理中。
与新古典政治经济学这种准进化的性质相一致的,或者说作为它的一种表现的,是今天对“正常”和经济“法则”这些词的进一步阐述。这种法则中性地不断发展,直到不能再把它看成承认它所应用的现象的常态的概念。它们作为行为法则的含义在增加,尽管它们仍然用快乐主义的词汇来阐述行为;也就是说,根据感觉上的效应来分析行为,而不是根据目的论的内容来分析行为。与过去相比,这种科学观点更加不带个人色彩,但它仍然关注的是人类行为的次要方面,而不是过程本身。用于认识科学家所分析的经济行为的范畴不是这样的范畴,在其中,行为人直接根据行为本身来理解自己的行为。因此,经济行为对于经济学家来说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神秘的;当讨论到这一核心的、实质的事实的时候,他们被迫只能满足于一些大致的轮廓。
当然,所有这些论述目的不是去指责过去的工作,也不是要去贬损过去一代经济学家所阐述的理论,或者他们给经济学带来的这个庞大而令人钦佩的知识体系;我们的目的只是要指出,在经济学后来的阶段,它的考察方向——并非总是完全有意识的——在它的范畴和观点上发生了转变。现代社会生活中被现代科学大大强化了的那些规律,尤其是工业生活中的规律已经脱离了我们关于自我引导的生活的非人类现象的知识,已经把这些知识简化为含糊的因果序列的内容。这从而使行为人自主的、目的论意义上的行为的范围变窄了;迫使我们关于人类行为的知识(就其与非人类现象的区别来说)进入到目的论的范畴。尺磅、卡路里、生产的几何增长、资本的投入量,都没有被同样陌生的习惯、倾向、态度、惯例的名称所替代,似乎也没有任何替代的可能性;但继续根据前一类概念进行的讨论越来越多地寻求后一类概念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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