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不该市场化的”?
在经济学中就是那些任由市场自由调节,仍难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或者服务,比如,打假,应对污染,清扫马路,提供公共图书馆,或者说,虽然这些产品或者服务市场可以提供,但如果由市场提供就会出现价格的大幅度上涨,结果人民的生活成本就会大大上升。想象一下,在收入给定的情况下,生活成本不断加大,其结果就是老百姓的不满意度上升,严重的话,社会的不稳定程度就可能上升,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对那些不该市场化的部门进行完全的市场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医疗服务具有公共产品或者服务的性质
比如,医疗服务事关老百姓的生老病死,事关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安宁,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医疗服务并没有完全实行市场化改革。比如,美国的医疗服务市场就没有完全实行市场化改革。譬如,老百姓去医院看病,不管你有没有保险,通常都是先看病,后付钱。所谓的后付钱并不是你看完病马上就让你付钱,不付钱就难以离开现场,而是在你看完病之后,你就可以直接回家,在此后的一两个月之内,你家的信箱里就会出现催促病人付款的通知。如果你是有保险的,在看病的当时,医院就要去你的医疗保险号,然后会自动从你的医疗保险账户中扣除看病的费用。假若你没有保险,并且你暂时也不想付款,于是你家的信箱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收到医院的催款通知。假若你真的付不起这个看病的钱,那么,你只要拿起催款通知单后面的政府公共救助电话,给相关的部门提交一个家庭年收入低于美国规定的收入证明,一个专门的公共或者非营利性的组织就替你买单了。可以想象,如果这样的医疗服务市场化了,那里还会有看不起病的人仍然能得到医疗服务这种事情出现。
教育哪能实行完全市场化?
再比如,教育也是一个不能完全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部门,原因在哪里呢?主要是因为教育也是一种颇具公共产品性质的服务,一旦完全进行市场化改革,就会由于需求大于供给而出现价格的普遍上涨,这样,那些家境贫穷、付不起学费而又想上学的人就上不起学了,于是教育就变成了某种程度的私人物品了,结果,只有那些相对有钱的人才能上学,这个当然是不利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和健康发展的。
美国大学教育完全市场化了吗?
在我说完这个例子以后,也许有人会拿着美国高等教育那么多民营化的例子,反对说教育当然可以民营化,并且他们也的确民营化了,美国90%的高校不是民营的吗,他们不是也做出哈佛、普林斯顿、耶鲁等世界上最著名的大学了吗?那又该怎么解释这个现象呢?提到这一点,我想就该把问题说透了。在美国,凡是类似于公共产品的中小学教育服务,绝大多数的机构都是公立的。可是,为了增加一定的市场竞争,美国政府同时还允许一些民营的中小学进入市场,与公立学校展开竞争。但是,对于类似于公共产品的教育服务而言,美国政府就毫不含糊了,比如,美国每年有数以万计的国外研究人员来美国从事研究,他们的子女教育该怎么解决呢?当然是和美国人一样,因为既然你接受外国人在美国从事研究工作,那就得接受他们的子女来美国读书上学,并且收费也和美国人一样。比如,芝加哥大学旁边有好几个公立学校,那都是免费的,但是如果你想进杜威创办的那个芝加哥大学实验小学,那就得收你每年3万-5万美金的学费,不管你是谁都是如此,因为那个是全美非常好的私立小学。奥巴马在当选总统以前,他的两个女儿就读的正是那个学校。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美国的大学教育吧。大学教育由于不是义务教育,其提供的教育服务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完全的公共产品了,所以,美国就开始实行市场化收费了。但是这个收费也并不是一刀切,而是计划+市场相结合。比如,他们教育收费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对于公共产品性质较强一些的大学教育,收费就很低,比如,美国有1200多所社区大学,所谓社区大学就是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有需求,并且有意愿获得与工作技能相关的教育培训服务机构。这些大学分布在美国的社区当中,为那些正在工作的,或者退休的,或者专门上学的人提供各种各样工作中的技能培训与教育,这类学校提供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某种教育公共产品,且距离学生的家很近,所以收费就非常低,通常只有公立大学的一半左右,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广大老百姓对教育这种一般化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除了这些社区大学之外,美国每个州政府都有几所公立大学,比如加州政府下面就有十所加州大学,每个都是很强的研究型大学。根据美国最新的教育统计,全美大约有1700所公立大学,这些大学的收费就比社区大学高很多,一般是社区大学收费的两倍左右,这些都是州政府提供资金的。另外,对于那些与公共服务距离较远的教育服务项目,美国就允许它们进行完全的市场化经营,比如哈佛大学提供的研究性、开创性研究和最好的精英教育,他们当然可以实行市场化收费。这类大学总数有2670所左右,其中又划分为盈利性的和非营利性的,前者有1000所,后者有1600多所[①]。
从美国中小学和大学的教育体系来看,我们仍然发现,对于那些类似于公共产品的教育服务,美国也在很大程度上实行了非市场化的经营,而对于那些距离公共服务产品较远的教育,则实行了较大程度上的市场化经营。这就说明,在我们对一些公共服务进行市场化提供的时候,有一点是必须考虑的,那就是这类产品是否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如果公共产品的性质越浓,那么就更不能实行完全的市场化,否则很可能就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乃至稳定。
高速公路有公共产品的属性
再比如,美国的高速公路系统,州际公路等也没有实行市场化经营,原因是他们认为,公路体系具有很大的公共服务性质。亚当•斯密早在1776年的《国富论》中就明确提出,提供公共安全、交通和基础设施、国防、保安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以后的各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都秉承了这一传统,对公路、基础设施等等实行非市场经营。比如,你驾车横跨美国,全程的收费总和可能不会超过10-20美金,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因为这些公路是公共产品,既然是公共产品,就不能实行市场化收费,于是,这个国家老百姓、企业、机构进行市场经营活动,公共活动,进行跨区域之间贸易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更进一步,国家内部的省份、城市、政府、企业、个人就会在一个更广阔的范围内展开竞争,国家内部的自然资源、技术、人才、产品、半成品、观念等等就会更加充分地流动起来,这样,全国的生产效率、经营效率就会大大提高,腐败程度也就会大大降低,因为A地企业假若面临歧视,企业就会搬到B地,用不着给官员贿赂,社会不平等程度也会降低,因为在生产要素、产品、技术和观念都充分流动起来的时候,少数人的垄断就很难凑效,对社会而言,这当然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
不该市场化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市场化会有何后果?
说了这么多,现在我们回过头来总结一下,从反面看,如果那些“不该市场化的”产品或者服务被市场化以后了,到底会出现一些什么样的后果呢?
首先一个就是这些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会较快上涨,原因是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背后隐藏的一定是巨大的需求,在这种无限需求的条件下,私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结果就必然会导致价格上升,否则,私人提供公共物品的积极性就会下降,这与他们的逐利本性是相互矛盾的。就拿国内的公共交通来说吧,过去我们公路供给不足,交通出行很难,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采取了市场化的办法修建高速公路,各个地方的政府也仿效市场化的做法兴建各种收费公路,当然成绩是非常伟大的,因为原来人们难以出行,而现在我们可以方便地出行了,尽管出行的成本提高了很多。
其次,公共物品被私人提供以后,公共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就变成了部分的私人物品,因此,这种产品或者服务对全社会的效用就会大大降低,并且,由于价格的上涨,只有那些富裕的人或者有钱的家庭才能使用得起这些产品或者服务,所以,这就容易在社会上塑造一种身份歧视,或者是所谓的不平等现象就会加剧。比如,我们医疗服务实行市场化以后,所谓的平民医院、豪华医院、高级医院就出现了,于是社会上就容易出现嫌贫爱富的现象,社会上的身份序列制可能就更加明显。
再次,通常而言提供公共物品乃是政府的天职,可是在这些公共服务被市场化以后,政府应该扮演的积极作用就变得不明显了。在这个过程中,也许有人会说,只要有人愿意提供公共物品,那何必还管政府是否发挥作用呢?此言差矣。原因是,本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乃是其天职,可是现在政府不提供,而变成了私人提供,那么,私人就必然要求高于市场的价格作为回报。那么,政府怎么样才能保证私人有较高的回报呢?很简单,就是实行市场准入,那么又如何进行市场准入呢?在公共服务都能市场化的前提下,准入就通常表现为一定的金钱或者特许费等等,其结果是,在这些特许费和金钱支付的准入下,私人提供的公共物品价格就会更进一步上涨,于是,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就变成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的市场参与者和竞争者,其结果是,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社会公平会进一步丧失。
最可怕的结果是得不偿失
其实,在这些后果中,最有害的还不是价格的上升,因为价格的上升最终由老百姓承担,看起来这个危害并不大,就好像提高价格只会使卖方收益,买方受害一样,但可恶的是,它会引起老百姓的生活成本较快上升,导致大家对政府的不满。更加有害的是,价格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之外,社会上的群众由于贫富的不同而自然出现了分离,一部分人成为有钱人,另一部分成为穷人,与之相关的身份歧视,消费差别、观念差别就会很快形成。最可怕的就是,人们会将所有这一切负面影响与政府联系起来。其实,这个也是不太科学的,我们政府为了大家的福利改善,为了解决交通出行,为了解决大家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对这些部门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可是,改革的结果是,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似乎并没有完全解决,结果倒是大家对政府好像更不满意了。你说政府亏不亏?
公共产品的市场化需审慎、良序、差别化推行
在我看来,政府很亏,到底亏在哪里?提供公共服务乃是政府的天职,既然收了大家的税,那就应该好好地提供那些公共产品。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当然要区别对待,对于那些市场化提供有助于改善公共服务现状,但却有害于政府形象的、有碍于社会公平的、有碍于社会长远发展的,有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害于价值判断的公共产品,政府绝不能让市场做,而是要自己做。退一步讲,如果政府限于自身财力,想提供但却没有能力提供一些公共产品,那也是可以市场化的,但千万不要忘记一点,那就是首先制定好与社会公平、正义、长远经济发展相一致的、公平的、公开的市场监管的游戏规则,划出企业经营不能逾越的红线,甚至对公共产品的价格实行严格监管,决不能被市场俘获,成了企业的俘虏。否则,政府很可能一开始种下了一片希望,而最后收获的却是一堆跳蚤,干了一件亏了大本的买卖。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558期,摘自2013年总第59辑《经济学家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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