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利率市场化的核心在于外国资本与国有资本争夺市场垄断地位和对市场运行的控制权。金融创新是资本的自发行为所推动,金融创新的市场仍然被垄断资本掌控。“倒逼式”的利率市场化的理由站不住脚。必须认识到国有资本以及本土资本的市场垄断地位的极端重要性,重新掌控市场定价权和话语权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以维护市场主权,确保我国经济和金融安全。
面对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的全球市场化浪潮和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的我国的所谓利率市场化进程,我们已经到了对经济以及金融的未来之路进行抉择的关键时刻!是按照利率市场化路线继续走下去,越过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所谓“最后关口”,进而全面市场化?还是在吸取改革以来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市场的本质及其运行机制的前提下,自主走出一条新型的金融市场之路?如果是前者,我们不能保证西方上演的经济和金融危机在我们国度不会再来一次或者多次,最终我们全体人民的劳动为外国资本的利润做嫁衣,经济重新陷入殖民化状态后的国运也就脱出我们的自主掌控,在这个丛林法则盛行的世界,不可预计的经济与社会灾难也就接踵而至。如果是后者,我们又要从哪些关键问题着手,寻求建立自主性的经济和金融体制,从而真正体现我们的经济是为了13亿人民的生存与福祉的最高目标?这正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
利率市场化和国有资本
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同样是国有资本的载体和现象形态。长期以来,银行业组织的存贷款市场一直是我国的资本社会配置的主渠道,也是金融过程的重中之重,为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提供资本来源,并且以此为基础支撑起产业经济体系。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是银行主导的借贷资本循环的两个环节。2013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对贷款利率的管制,所谓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就剩下存款利率最后这一道关口。因为存款利率未放开,现有的金融格局在继续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增加了一些变数,由于贷款利率的上浮空间打开,限于特定的条件,比如借新还旧和企业出现支付困难情况下,一些贷款个案中的利率会上升,并且在银企协议中直接反映出来;当然因为资本的牟利动机,在利率管制的情况下利率上升也会以其他形式表现出来,比如借款企业必须承担的额外担保费用和贷款掮客倒手的中间费用。贷款利率形成因为银企借贷关系的各自差异,会具有不同的特征;同时因为部分贷款的利率上浮,争夺存款的必要使得银行会提高存款利率报价到上限。
如果按照反对“银行垄断”的人们的呼吁对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拆分,并且存贷款利率全部放开,那么外国银行与拆分后的国有银行争夺存贷款业务的活动就会展开。在存款方面,因为存款利率报价会缓慢交替上升,会引起存款在各家银行间的频繁流动,也就是所谓“存款搬家”现象,这样会严重影响国有银行经营的稳定性,为了稳定自己的贷款客户群和满足他们的贷款使用需要,国有银行迫于压力会继续提高存款利率报价或者用更高的拆借利率,给予优质贷款客户优惠利率报价;而拆分后的国有银行的规模经济优势相对消失,日常营业费用反而上升,存贷款利差会缩小甚至丧失,资本头寸的日常调度也会出现混乱,这种情形长期化,就会引起银行经营困难甚至破产。这也是中小银行倒闭破产的真正原因。在美日等国持续量化宽松(央行贷款零利率)和美欧日银行针对人民币升值进行外汇套利和利率套利的背景下,持续的“热钱”流入会为这些外资银行挤垮我国国有银行提供大量的资本来源,更加有实力和能力与国有商业银行争夺存款客户和优质贷款客户,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在银行投机过程中忽上忽下,存款搬家和贷款搬家更加频繁;随着时间向后推移,外资银行会逐步接管国有银行的存贷款市场,市场的垄断权和利率定价权也就逐步向外资银行转移。因为存贷款利差变窄和客户的逐步丧失,国有银行只有破产倒闭之一途。在外资银行垄断存贷款市场、消灭国有银行之后,被外资操纵的存款和贷款利率会因为外国资本的牟取暴利动机而节节上涨,并且存贷款利差还会继续扩大。
在同样的环境下,因为中外银行争夺存贷款市场的垄断权,存款搬家和贷款搬家频繁发生,同时会对国有企业的资本来源和日常经营产生难以预测的变数,银行与企业之间相互陌生,会升高这些企业的贷前调查和贷后跟踪费用,并且相关谈判的时间会大大延长。更令人堪忧的是,如果存贷款市场被外资垄断,因为存贷款利率的投机性走高,高处不胜寒的贷款利率会让大多数业绩一般的国有企业窒息;或者因为外国资本对国有资本的歧视,相当多的国有企业的短款来源将会断绝;国有资本的循环停滞甚至中断,同样会将国有企业推向破产倒闭的境地,在国有企业就业的工人会再次面临大规模失业。
一旦外资银行垄断我国存贷款市场,占据我国半壁江山的国有经济会因为跨国资本的掠夺而不断痉挛。在市场结构特征持续走向资本对市场关系的垄断的情况下,在存贷款市场的利率的形成也就被垄断性银行所主导,利率市场化的核心自然演变为由谁来对利率定价;利率市场化不过是私有化的手段,跨国资本在中国市场是以国有资本为淘汰对象的。上世纪70年代美国放开存款利率管制,就曾出现了几千家银行因利润缩水而倒闭的现象。日本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大银行竞相抬高存款利率,降低贷款利率,甚至出现存贷款利率倒挂;小银行难以招架,或被大银行吞并,或破产倒闭。韩国的利率市场化的结局更加悲惨,整个银行业在东南亚金融危机过后被美资收购控制,综合企业财团要么被拆分,要么被贱卖。阿根廷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实施后,国内利率迅速上升,利差进一步放大,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热情高涨,资金需求者转向利率较低的国际金融市场借贷,导致外债过度膨胀,大批企业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而倒闭,最终导致债务危机。在印度尼西亚,上世纪70和80年代石油价格大幅涨跌使宏观经济极不稳定,本国银行垄断市场。1983年一次性放开所有存贷款利率限制,实际贷款利率长期高达10%—15%,道德风险导致银行坏账愈积愈重,终于导致了1990—1991年的本国银行支付危机。在智利,1973年武装推翻总统“阿连德”政权后的10年里,智利试图从一个半封闭的、受政府干预过多的经济转化为“自由化”世界中的一员,将大多数经济决策权交由市场力量来行使。1974—1976年,智利国内金融自由化改革几乎全部完成,在银行私有(1976年完成)、利率自由决定(1977年6月全部放开)、资本账户开放(1979年6月开始,但对短期资本流人仍加以限制)后发生银行危机。世界各国的利率市场化过程及其后果的剧本具有惊人的相似性,一旦自由化,本国银行业被摧毁,本国企业发生倒闭潮。
利率全面市场化的玄机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改革实践上出现市场化偏差。一是在产业政策上推行“国退民进”,无视资本在市场的主体的事实,将大多数支柱产业的骨干企业私有化,主要是外资化,从而跨国资本获得对这些产业和市场的垄断地位,外资控制了28个中国支柱产业中的21个。国有资本将市场的垄断地位向跨国资本拱手相让,也就出现了国务院在两年前用红头文件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控时,政策效果在国有资本垄断的产业领域效果明显,而在被外资垄断的产业领域,外资企业无视政府政策意志,继续我行我素进行涨价。二是在跨国资本控制我们21个支柱产业之后,继续迎合它们的要求,将所谓“反垄断”的矛头指向银行、电信、铁路、能源和粮食等经济命脉产业的国有垄断企业,要求对这些巨型企业进行拆分和市场化。美国自1991年通过专门法案,到2007年11月8日招商银行获准在美国纽约设立分行,期间整整16年中资银行无一家能够进入美国市场;而与此同时,有20多个国家近80家外资银行在我国30多个城市建立了数百家分行和法人机构,参股控股中国银行业的外资金融机构30多家,同时还有约150家外资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其中有三分之一是美国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了获得我国金融市场垄断地位,为了获得稳定和高额的利润,外资金融机构当然要求竞争,要求拆分中国的巨型垄断银行!
利率市场化不过是金融自由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金融自由化的所谓自由,不过是给予“资本”充分的市场自由,这种自由当然包括跨国资本自由,也包括本土私有资本和国有资本的自由;因为国有银行通过政府管制的方式为利率定价,限制了跨国金融资本试图操纵中国存贷款市场的障碍,“金融自由化”口号也就被它们的代言人选择性地加以使用。反垄断和利率市场化的目的也就昭然若揭:拆分国有商银行以消除它们的市场垄断地位,利率市场化为跨国资本夺取利率定价权摇旗呐喊,准备条件。
金融创新与金融资本运动
几十年来,金融创新之所以成为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基本形式或者主要特征,不仅是因为它迎合了新经济自由主义思潮,而且为资本在金融市场牟利打开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金融创新实质也就是资本通过循环和投机,一方面为自身在金融领域寻找和发展牟利机会,另一方面丰富和发展金融市场中的借贷关系网络和体系,从而推动金融过程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更加丰富产业资本的来源和渠道,使资本的社会配置方式更加精细化。
首先,金融创新创新的是金融市场的主体,也就是形形色色的私人占有的社会资本加入金融过程,形成不同的市场主体,包括持有资本的个人以及以各种目的和组织形式形成的金融企业;这些企业处于借贷关系链条上的不同位置或者环节,在新的的资本融通过程和渠道的行程中发挥作用,同时通过不同内涵的借贷关系的形成为自身牟利。在此方面最典型的就是金融市场中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的大量产生,形成所谓的影子银行体系,它们游离于传统的金融体系之外,又与传统的金融体系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和传统的金融机构共同推动金融系统和市场过程的日益扩展和丰富,在私人占有的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融通过程中充当不同功能的市场主体。影子银行体系的产生的一个副产品也就是“金融脱媒”现象的产生,非银行的金融企业或者机构绕过银行发展它们的借贷关系和资本融通方式。
其次,金融创新创新的是不同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内涵。通过不同金融产品或者商品的设计和所谓的市场细分,在不同内容和特色的金融产品的交易转让过程中形成区别于其他种类的借贷关系。我们知道,存款凭证、贷款合同、有价证券等等不过是企业之间借贷关系的载体或者不同的借贷协议。针对借贷双方所面临的时间、空间、信息传递、借贷数量、利率、资本偿还和抵押等等方面的具体特点而形成的借贷协议或者合同,不仅构成这种借贷关系维度的特殊性和不同的金融产品或者工具的细分市场,而且也规定了在这个细分的市场中各方参与者的责任、义务和相应的行为方式,从而构成一种非正式的市场制度安排,以充分表达市场中资本主体的意愿。这种创新最常见的现象形态也就是所谓金融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的设计和形成。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般而言是相对于银行而言的;金融资产证券化可能最早出现于银行,也就是信贷资产的证券化,比如商业票据贴现,进而发展银行到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而在存款方面的证券化出现较晚,比如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再次,金融创新创新的是资本的融通模式和市场中资本主体的赢利模式。以不同目的和组织方式的资本主体(机构和企业)以及不同内涵的借贷关系的生成,切合于它们自身特点和需要的资本提供者和资本使用者之间的资本融通渠道建立起来,并且在这个渠道内,参与的资本进行它们的资本循环或者投机以获取利润。同时因为这个市场的借贷关系结构与特征,参与的资本获得不同的市场地位,市场中的贷方或者是借方获得相对的主导地位,如果出现多个贷方或者借方,市场要么他们在市场中相向选择形成各自的借贷关系,要么出现一方垄断,从而垄断一方绞杀非垄断一方的资本,开始金融市场的绞肉机过程。据统计,截止2013年6月末,我国非金融企业通过委托、信托、票据、债券和股票等市场化定价途径实现的融资约占社会融资规模的41.38%,较上年末提高4.83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高10.44个百分点;其余通过人民币贷款实现的社会融资中的绝大部分,也是由金融机构在利率下限以上自主浮动定价的。在两年前民间借贷潮的高峰期,据统计温州就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官员资金进入民间高利贷的情况也非常普遍。许多急需资金救命的中小企业,无法通过合法的主流金融体系获得资金,只能求渴于民间。在出口受阻、成本上升、利润下滑的大环境下,相当大一部分老板都选择了来钱速度更快的民间借贷,把盈利的目光放到了借贷市场,“做实业亏了,再用小贷公司的高额利润去填补”,参与炒钱活动。温州当地很多担保公司和中介公司都不做担保,而是以每月2~3分的利息代客理财变相吸储,然后再高息差放贷出去。将自己的银行存款提出来转入民间借贷市场的人们,随着老板跑路潮的发生而大多血本无归。
金融创新的市场同样是由垄断资本控制和操纵的。在金融创新所形成的产品或者工具市场中,资本的循环与投机始终是市场的推动力;在这些市场中,或者资本在市场的投机活动中不断地壮大自己,或者市场外来资本的进驻,它们必然垄断市场的借贷关系网络进而在市场形成垄断。垄断资本主导市场运行,不仅控制和操纵单个市场的利率依相应的借贷关系而具体形成,而且还控制某些市场的产生、存续和消亡,比如美国垄断资本控制的三大信用评级公司因为掌控市场话语权,可以影响某些证券的发行成败,导致金融过程中的这个市场无法形成。金融创新不仅推动了资本融通过程,也推动了资本之间的再分配过程。这种再分配过程首先是在基于在产业领域的资本利润和劳动工资的分配上进行的,资本所有者凭借资本的私人占有对产业领域中的产业资本所获得的利润通过金融过程进行分配,这是资本的自然积累过程。不仅如此,以资本的自然积累为基础的资本的社会积累过程同样在发生;资本的社会积累过程也就是在金融市场主导资本(或者垄断资本)对中小资本的金融绞肉机过程,它基于不同的资本在相应的金融市场所拥有的不同地位——主导地位或者从属地位。金融市场中的垄断资本通过借贷关系网络,不仅收获来自于产业资本分配的利润,而且还绞杀和吞噬中小资本,形成市场的中小资本所有者的货币资本向垄断资本所有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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