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原副主任:房地产泡沫不敢捅破
2014-04-2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侯云春:
房地产泡沫不敢捅破 房产税扩容势在必行
楼市“拐点论”近期再现江湖。杭州等城市的房价下跌被悲观论者看作中国房地产市场下行的重要论据。
那么,在经济下行压力中,房地产行业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如何看待部分地方政府“松绑”限购的传言?针对这些问题,4月23日,在《第一财经日报》主办的“走向深蓝 2014中国(青岛)蓝色经济发展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长侯云春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的采访。
房产税扩容势在必行
记者:今年经济发展的下行压力中,房地产市场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侯云春:经济繁荣时,房地产一定是重要因素之一。反之,一个国家出现经济问题,特别是经济危机,房地产泡沫都是元凶。
我国经过这么多年发展,房地产泡沫肯定存在。现在,既不能继续“吹大”房地产泡沫,城镇化过程中的住房需要也要根据“刚需”适度增加。
同时,房地产泡沫也不敢捅破,那样对经济带来的震动更大。房地产行业如果是下行,最好是逐步消化。
总体来说,在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完善住房体系的基础上,房地产业应该稳步、有序、健康地发展。
记者:未来房地产税有无扩容可能,您认为难点在哪里?
侯云春: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问题很突出。全世界新建的住宅,我国占一半。房地产市场是区域性的、分化的市场,的确存在有人买不起房的问题,但我国房地产的主要矛盾不是房子太少,而是空房太多。
空房太多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如百姓投资渠道少,保值增值心理。但根本问题是住房制度和政策设计问题。
我国政策与制度引导公众将住房作为投资品,原因之一在于住房的持有成本太低。从这一角度讲,必须征收房产税。而且我认为,房产税应该普遍征收。普遍征收有利于培养大家的纳税意识,有利于调节公众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合适的居住面积、居住地点等,使住房回归到消费品功能。但普遍征税的前提是不能增加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
出台房产税和房产税扩容势在必行,住房登记、房屋普查、评估等征收房产税的准备工作,要抓紧进行、越快越好。
房产税扩容的难度比较复杂。其中存在技术问题,如搞清楚住房底数、税收政策设计等诸多环节,但也包括决心问题、利益问题和政策设计问题。
记者:今年杭州等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下滑,有传言称有些地方政府考虑取消限购,您认为在一些地方,适当的松绑是否必要?
侯云春:限购是行政性措施,治标不治本。在一段时间、一定地域范围内,没有更好的措施替代之前,采取这些限购措施应该说是必要的,但不是长久之策。
住房限购是过去我国政策不配套,一些基本制度不完善,导致大家将住房作为投资品,为了防止住房成为投资品才出台限购。
我认为,如果在房子的持有环节和交易环节采取措施,就没有必要采取限购的方式。用于居住的住房,可以通过房产税来调节;对于倒房者,可以征求特别交易税、住房交易税,将房子增值部分通过税收手段收回。
地方政府可适当发债
记者:如何看待通过放开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解决新型城镇化资金的问题?
侯云春:新型城镇化不仅包括硬件,还包括软件。不光住房,还包括配套设施、基础设施。这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需要发挥好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发挥好财政和各个投资主体的作用。
其中,一些建设周期长、回报率比较低但又不得不搞的设施,如地下排水、消防、交通等长期投资的项目,我个人赞成地方政府适当发债。
城镇化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急需建设的项目需要资金。这就需要把“花钱的”和“有钱的”打开一个通道,其中应包括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建设的债权,把钱用到真正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上来,为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与条件。
一旦发债,很多人担心债务风险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些投资不是搞重复建设、搞“大而不当”政绩工程,真的用在城市发展与改善百姓生活上,即使暂时投资时间长、回报率低,也可以通过今后的经济发展,寻找其他手段,如税收等来偿还。
(原文链接: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424/015018900293.shtml)
■人物
侯云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952年10月生,山东临清人。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
履历
1978年至1985年在国家经委生产综合局、办公厅、经济综合局工作。
1985年4月任国家经委综合局副处长。
1988年至1993年在物资部政策研究司、政策体制法规司工作,历任处长、司长助理、副司长。
1993年至1996年在国内贸易部工作,任行业管理司副司长。
1996年至2002年在国家经贸委工作,历任办公厅副主任(正司级)、研究室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
1998年至2001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2年4月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8年10月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贡献
曾参加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委一些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长期从事宏观经济运行、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商品流通和市场管理、工业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理论和政策研究,在全国性重要报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合著《中日企业经营方式》、《国企改革建言》。近期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中国特色城镇化、企业改革和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观点
侯云春:国有企业应该成为完全市场主体
2012年04月25日 11:40 中国经济时报
现在,国有企业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还不是一个完全的市场主体。政府干预仍然较多,国企用工制度亟待市场化,所以应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继续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使国有企业能够成为完全市场主体。这应该是成为今后各类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目标。
国企如何成为完全市场主体?
首先,国家对国有企业应该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国有企业所处的领域和行业特点,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处在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应该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在市场上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第二,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应该推动国有企业的整体上市,规范国企在股市上的资本运作,使股份多元化,避免一股独大。
第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的内部改革,包括用工制度、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的职工应该有进有出,企业内部用人应该一视同仁,同工同酬。
第四,应该正确地区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现在,国有企业承担了一些不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正确区分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不能把不该由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强加给企业,这样国企才能轻装上阵,与其他企业一起竞争,企业才有活力,有竞争力。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20425/114011919496.shtml)
侯云春: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应互相学习
2013年05月14日17:19 来源:和讯网
和讯网消息 2013年5月14日,2013中国企业健康力量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和讯网全程播报。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长侯云春表示,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差异最重要的是机制,是企业制度,民现在国有企业大部分都已经上市了,当然还有继续深化改革和机制创新的任务,还是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以下为文字实录:
陈凌:侯主任,你是做企业评价的,你接触的企业非常多,你接触的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你觉得他的行为方面感觉最大的差异在哪里?
侯云春:我前几天看到一个材料,是美国的一个对于中美之间的评价的,他说中国和美国哪一个国家的富豪多呢?是中国多。哪一个国家的知名企业多呢?当然是美国多。还看到一个材料,是讲美国人能说出中国品牌的不到10%,但是大家可以想像,我看到中国人,哪怕是三岁小孩也能说出几个美国的品牌,至少都能说出肯德基和麦当劳,这个说明我们和发达国家的差距所在。至于说我们的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机制,是企业制度,民营企业有民营企业的优势和问题,现在我们的国有企业大部分都已经上市了,当然还有继续深化改革和机制创新的任务,这是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我们废除了附加在人身上的成份论,不管贫农还是富农还是地主。但是我们现在对企业还用这样的眼光还看待企业,我觉得就不公平了。是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存在什么国进民退,民进国退的问题,就是要优进劣退,强进弱退。在一些领域,大企业应该是大进小退,在另外一些领域可能是小进大退。我觉得大中小企业的发展,国有、民企、三资企业协调发展,这是我们国家今后的希望所在,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主要力量。
(原文链接:http://news.hexun.com/2013-05-14/15411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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